一
呈為校長溺職濫罰,全校冤憤,懇請迅速撤換,以安學校事。竊楊蔭榆〔2〕
到校一載,毫無設施,本屬尸位素餐〔3〕,貽害學子,屢經呈明大部請予查辦,
並蒙派員*9校徹查在案〔4〕。從此楊蔭榆即忽現忽隱,不可究詰,自擁虛號,專
戀]金,校務遂愈形敗壞,其無恥之行為,為生等久所不齒,亦早不覺尚有楊蔭榆
其人矣。不料「五七」國恥〔5〕在校內講演時,忽又靦然臨席,生等婉勸退去,
即老羞成怒,大呼警察,幸經教員阻止,始免流血之慘。下午即借宴客為名,在飯
店召集不知是否合法之評議員數人,於杯盤狼籍之餘,始以開除學生之事含糊相告,
亦不言學生為何人。至九日,突有開除自治會職員……等六人〔6〕之揭示張貼校
內。夫自治會職員,乃眾所公推,代表全體,成敗利鈍,生等固同負其責。今乃倒
行逆施,罰非其罪,欲乘學潮洶湧之時,施其險毒陰私之計,使世人不及注意,居
心下劣,顯然可知!繼又停止已經預告之運動會,使本校失信於社會,又避匿不知
所往,使生等無從與之辯詰,實屬視學子如土芥,以大罰為兒戲,天良喪失,至矣
盡矣!可知楊蔭榆一日不去,即如刀俎在前,學生為魚肉之不暇,更何論於學業!
是以全體冤憤,公決自失蹤之日起,即絕對不容其再入學校之門,以御橫暴,而延
殘喘。為此續呈大部,懇即明令迅予撤換,拯本校於阽危,出學生於水火。不勝迫
切待命之至!謹呈教育部總長〔7〕
二
呈為續陳楊蔭榆氏行蹤詭秘,心術叵測,敗壞學校,懇即另聘校長,迅予維持
事。竊楊氏失蹤,業已多日。曾於五月十二日具呈
大部,將其陰險橫暴實情,瀝陳梗概,請予撤換在案。詎楊氏怙惡不悛,仍施
詭計。先謀提前放假,〔8〕又圖停課考試。術既不售,乃愈設盛筵,多召黨類,
密畫毀校之策,冀復失位之仇。又四出請托,廣播謠諑,致函學生家長,屢以品性
為言,〔9〕與開除時之揭示,措辭不同,實屬巧設讕言,陰傷人格,則其良心何
在,不問可知。倘使一任譸張,誠為學界大辱;蓋不獨生等身受摧殘,學校無可挽
救而已。為此合詞續懇即下明令,速任賢明,庶校務有主持之人,暴者失蹂躪之地,
學校幸甚!教育幸甚!謹呈教育部總長
EE
〔1〕本篇據手稿編入,原無標題、標點。第一件呈文曾發表於一九二五年六
月三日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編輯出版的《驅楊運動特刊》,題為《學生自
治會上教育部呈文》。第二件呈文未曾發表。〔2〕楊蔭榆(?—1938)江蘇
無錫人。曾留學日本、美國。一九二四年二月任北京女師大校長,一九二五年八月
被免職。任職期間依附北洋軍閥,推行封建教育,肆意壓迫學生。一九二四年十一
月,因其無故開除文預科三名學生,激起公憤,學生召開大會,不承認她為校長,
於一九二五年一月派代表向教育部提出撤換她的要求。五月七日,她借「國恥紀念」
集會之機製造事端,並於五月九日悍然開除了六名學生自治會負責人。
〔3〕尸位素餐空占職位白領俸祿。《漢書·朱雲傳》:「今朝廷大臣,上不
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4〕一九二五年三月中旬,教育總長王九
齡曾派僉事張邦華、陳懋治到女師大調查學生要求撤換校長問題。
〔5〕「五七」國恥一九一五年五月七日,日本帝國主義向袁世凱政府發出最
後通牒,迫其接受旨在滅亡中國的二十一條,袁世凱於九日答覆承認。後來即以每
年五月十日、九日為「國恥紀念日」。一九二五年五月七日,楊蔭榆以紀念「五七
國恥」為名,邀請知名人士來校講演,企圖借此鞏固她的校長地位,同時準備對反
對她主持會議的學生加以「破壞國恥紀念」的罪名,為鎮壓學生運動製造口實。
〔6〕指劉和珍、許廣平、蒲振聲、張平江、鄭德音、姜伯諦六人。
〔7〕指章士釗(1881—1973),字行嚴,號孤桐,湖南長沙人。
一九二五年四月至十二月任北洋政府教育總長。
〔8〕楊蔭榆於五月二十一日下午召請「全體主任專任教員,評議會會員」,
在她所匿居的太平湖飯店開會,提出請警察迫令被開除的六名學生出校、提前放暑
假等主張,以破壞學生運動,因受到部分與會者反對而未得逞。(見一九二五年五
月二十二、二十三日《晨報》消息)
〔9〕致函學生家長,屢以品性為言楊蔭榆開除劉和珍等六人後,給學生家長
發信說:「本校為全國女學師資策源之地,學風品性,尤宜注重。乃近年以來,首
都教育,以受政潮影響,青年學子,遂多率意任情之舉。習染既深,挽救匪易,本
校比以整飭學紀,曾將少數害群分子,除其學籍,用昭懲儆。……夙仰貴家長平昔
對於家庭教育,甚為注重,而於子女在校之品性學業,尤極關懷。為此函達,並盼
諄屬照常勤學,免為被退學生莠言所動」。(見一九二五年五月十一日北京《晨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