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南
薰的
女弟
子
大講公妻
初在瞰江館
猶抱琵琶半遮面
現住小較場
則是鶯花啼又笑
革新通信社消息:頃有署名笑男女士者投來一稿,標題雲,「漆樹芬尚有弟子
傳芬芳」。原文云:前《新蜀報》主筆,向師政治部主任漆樹芬者,字南薰,雖死
於「三三一」案;但其人究竟是否共產黨徒,迄今尚其說不一,不過前次南京政府
通緝共產黨,曾有漆名,且其前在《新蜀報》立言,亦頗含有「共味」,則其十分
之八九,確為共產分子無疑。漆當今春時,原為某師政治訓練處主任,男女學生,
均並蓄兼收。有陳某者,亦所謂「密司」也,在該處肄業有日,於某師離渝時,遂
請假未去,乃不知以何故,竟爾淪入平康,初尚與魏某旅長,講所謂戀愛,於瞰江
樓上,過其神女生涯。近日則公然在小較場小建香巢,高張艷幟,門前一樹馬櫻花,
沉醉著浪蝶狂蜂不少也。據余(該投稿人自稱)男友某談及,彼初在瞰江樓見面時,
雖已非書生面目,但尚覺「猶抱琵琶半遮面」,不無羞惡之心,近在小較場再會,
則鶯花啼又笑,舊來面目全非,回顧其所謂「密司」時代,直一落千丈矣。噫,重
慶社會之易人,有如此者,可不畏哉!或曰:「漆南薰之公妻主義,死有傳人。」
雖屬謔而虐兮,亦令人不能不有此感慨也。
(注)「三三一案」(手民注意:是三三一案,不是三三一慘案,因為在重慶
是不准如此稱謂的)是大中華十六年三月卅一日,重慶各界在打槍壩開市民大會,
反對英兵艦炮擊南京,正在開會,有所謂暴徒數百人入場,馬刀,鐵尺,手槍……
一陣亂打,打得落花流水,煞是好看。結果:男女學生,小學生,市民,一共打死
二百餘人云。
(又注)漆某生前大講公妻(可惜我從不曾見著聽著),死後有弟子(而且是
女的)傳其道,則其人雖死,其道仍存,真是雖死猶生。然這位高足密司陳,我曾
經問過該師的女訓育,說並無其人,或者是改了姓。然而這新聞中的記者老爺,又
不曾說個清楚,所以我只得又注一章雲。
(再注)「共味」者,共產主義的色彩也。因漆某曾做有一篇「學生不宜入黨」
的文章雲。
(不注)這信如能投到,那末,發表與否是你的特權雲。
渝州瘦蓮謹注。丁卯仲冬戊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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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語絲》週刊第四卷第六期,
任《某報剪注》一文之後。
〔2〕天南*3叟王韜(1828—1897),號天南*3叟,長洲(今江蘇吳
縣)人,清末作家。曾在香港主編《循環日報》。著有筆記小說《遁窟讕言》、
《淞隱漫錄》等。
〔3〕吳趼人(1866—1910)名沃堯,字趼人,廣東南海人,小說家。
著有長篇小說《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等。李伯元(1867—1906),名寶
嘉,字伯元,江蘇武進人,小說家。著有長篇小說《官場現形記》等。
〔4〕「密司」英語Miss的音譯,意為小姐。〔5〕漆某指漆樹芬(18
92—1927),字南薰,四川江津人,經濟學家。日本京都帝國大學畢業。著
有《帝國主義經濟侵略下之中國》。
一九二六年任川軍向士俊師政治部主任,《新蜀報》主筆。一九二七年在重慶
三三一慘案中被殺。《新蜀報》,一九二一年創刊於重慶,一九五○年停刊。第一
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該報在中國共產黨人的支持下積極宣傳反帝反封建,起過一
定的進步作用。〔6〕「羞惡之心」語見《孟子·公孫丑上》:「無羞惡之心,非
人也。」
〔7〕《詩經》我國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約成書於西周到春秋時代,共三○
五篇。本篇「備考」中「雖屬謔而虐兮」一語,出自《詩經·衛風·淇奧》:「善
戲謔兮,不為虐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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