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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名再說 作者:劉殿學


  秦越良曾經下過這樣一個決心:成名之後,再娶老婆。具體地說,就是要把手中那近50萬字的長篇巨著寫出來,再想女人的事。

  一張一張地寫了近20本稿紙。書稿寫好了,竟沒地方給出。你說,這些狗日的編輯準是發了昏了,收到他的書稿,看都不看,磕個郵資總付,又退給他。

  退了寄,寄了退,一年下來,郵資差不多也頂上稿費的一半了,媽的,不寄了,再寫。

  再寫?日你媽的,娶了老婆,生了娃子,再寫。否則,瞧我不把你那堆爛紙卷給燒了。老子眼瞪得碗大,罵他。

  一天罵幾遭,還能有什麼創作情緒?還有什麼靈感?於是,他只好答應老爺子,先結婚。

  作家沒當成,先當了新郎,秦越良一百個不願。新婚之夜,睡到一半,靈感來了,骨碌,從新娘懷抽出暖和和的身子,坐到紅燭下,筆走龍蛇。弄得新娘在床上正一陣兒反一陣兒地貼。

  蜜月都過去了,作家的靈感還沒減,面前的煙灰,一缸兒一缸兒地尖,稿紙一摞兒一摞兒地高。

  眼睜睜地望著個大活人坐那兒熬,就是不上床,急人不?新娘在床上磨火了,披著衣,走到他跟前,嗲著聲說:睡會兒吧,雞都開口了。

  親愛的,你先睡好嗎?我還有兩個字,寫完就睡。聽得出,他是很愛她的。

  兩個字足足又寫了一夜。

  天亮了,妻子嚶嚶地在被子裡哭,他一點也沒聽到。他已經完全投入了,他完全變成了一個理想的附體,他這會已不是生活中的秦越良,也不是她的丈夫,他是一個快分娩的產婦。

  妻子多麼想他停下筆,陪陪她,那怕就是一小會。可是,他投入得太出不來了,吃飯時,妻子把飯送到他跟前,他才覺得餓,才覺自己已經娶了老婆。妻子想跟他多說會兒話,他說不上來,甚至,她搭訕說多了,他會發脾氣。

  妻子慢慢也慣了,家裡有其他人,就說說話,沒其他人,就跟小貓咪逗著玩。她覺得,房間裡那個人,沒有丈夫的實際意義,跟那稿紙兒差不多。

  那天晚上,作家關著房門寫,正在寫到最高潮的時候,忽聽到外間看電視像是多了個人,並在嘻嘻笑笑地鬧著。他吱開門看看,妻子正和隔壁的二黑在亂摸亂抓。他一下子全明白了,踢開門,跑出來:狗日的,你干什?這是我的妻子。

  妻子和二黑兒一下嚇得楞在那兒。

  秦越良似乎一下從由理想附體,變成一個血肉之軀,氣得一巴掌把二黑扇出門外,抱著妻子上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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