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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文藝的語言


  語言是構成民族風格的最重要的成分。民間文藝,不管多麼粗糙,還是多麼細 致,總是運用民間語言的。這一點就值得我們用心學習。假若我們不肯學習,即使 我們按照民間文藝的形式寫作,我們也不會寫好;即使我們能寫出很有思想的東西, 也不會教人民一聽就懂,而且喜愛它。人民喜愛自己的語言。

  民間文藝的語言,一般的說,是簡短明快的,因為民間文藝多半不是預備悅目 的,而是悅耳的——要說得出,唱得出。記住這個,我們再寫東西的時候,就會不 止在紙上推敲文字,而要用耳朵考驗考驗了——不管寫什麼形式的東西,能這麼作 也不吃虧。經過耳朵的考驗,我們才除了注意文字的意義而外,還注意文字的聲音 與音節。這就發揮了語言的聲韻之美。我們不要叫文字老爬在紙上,也須叫文字的 聲響傳到空中。耳朵不像眼睛那麼有耐性兒,聽到一個不受聽的字,或一句不易懂 的話,馬上就不耐煩。所以我們必須寫得嘹亮乾脆,不能拖泥帶水地拉不斷扯不斷。 我們曾經提倡過朗誦詩;其實,人民早就不但朗誦詩,也朗誦散文。舊戲中的道白, 評書中的一部分散文,都是有滋有味的說出來的,並不平鋪直敘。人民不但朗誦詩, 而且給詩配上音樂;大部分民間曲藝是唱出來的。音樂是感人的,詩是感人的,音 樂與詩合在一塊兒就加倍的感人了。人民早就發現了這個道理。有些知識分子,自 視甚高,卻忽略了這個道理,硬把詩作得與散文相近,不嚴格地追求音節聲韻之美; 硬說有思想就夠了,不必力求語言與音樂的密切結合;硬說詩應當有含蓄,甚至可 以隱晦一些,不必爽朗明快;怪不得好多人民不大喜愛新詩呢!

  我們往往發現,一段民間文藝在讀起來的時候,並不怎麼美好,可是一經藝人 唱起來就變了樣子,變得悅耳好聽。這是什麼道理呢?原來藝人們不管詞句怎麼不 好,也在文字的「平上去入」上用過一番工夫,所以能用聲音的美好補足了文字的 缺欠。我們作新歌曲的人呢,有的就不辨平仄;萬一再遇上個不辨平上去入的音樂 家給制譜,那就難怪字不響、音不順,難以聽懂了。

  在這裡,我並不是說,民間文藝中的粗糙字句是可以取法的;也不是說,我們 作歌詞,制樂譜,只須注意文字的平上去入,而不管別的。我是說,我們既是搞文 藝與音樂的,就須瞭解我們的文字特質,我們的文字既分平上去入,我們就不能不 注意。以前,因為我們不注意,所以我們寫出的東西,就往往被藝人拒絕,不肯演 唱。這不怪藝人,而應當怪我們自己。至於有的人寫出平仄不辨、音節不調的東西, 而硬說是突破形式,就未免太不虛心了。連自己的語言的聲韻音節還沒把握到,還 談什麼突破形式呢?

  民間文藝的語言既多半要能說能唱,它就必須選擇現成的字。好的戲詞曲詞, 用字是那麼現成,幾乎能使人聽見上半句,就猜到下半句。這樣,唱的人的詞句便 能脫口而出,而聽者也能感到不費力就領會了全句;於是歌者與聽者就打成一片。 這就是說,民間文藝會從人民的語言找到竅門,使人聽了歡喜,也要跟著唱。我們 所寫的通俗文藝呢,往往不細心地去找這個竅門,想到什麼字就用上什麼字,結果 是我們的句子彆扭,連念起來還不順嘴,更不用說唱起來了。我們必須記住,我們 必須用現成的活語言,給人民服務,而不該生拉硬扯,湊成句子,把人民嚇跑。我 們要下很大的工夫,才能使我們的文字清淺活潑,像一條活的溪水似的。

  在民間文藝裡,也有許多不好的句子。一種是民間藝人只顧很容易地湊成句子, 就不假思索地謅出來:「把話明」,「把話雲」,「把話言」……。另一種是文人 給加過工的,把原詞加上或換上許多表面文雅而實際庸俗的字樣,弄得驢唇不對馬 嘴——這樣說,並不過分,人民的語言是與人民的生活分不開的;用文雅而庸俗的 語言去描寫人民的生活,當然是驢唇不對馬嘴。我們學習民間文藝,必須留心剔選, 既不偷懶學那「把話雲」什麼的,也不濫充文雅,隨便安上腐爛的修詞。我們首要 的是把文字寫得明朗康健,現成易懂。假若我們能寫出這樣的語言,即使不預備寫 通俗文藝也是有好處的。通俗化的傾向是該貫徹到一切文藝作品中去的,不是只有 鼓詞與相聲才須通俗。我們將來的文學作品必須是像《水滸傳》那樣的既通俗又有 很高的藝術性與思想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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