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我:你為何不把戰前戰後所寫的雜文——大概也有幾十萬字了吧——搜
集起來,出一兩本集子呢?答以(一)雜文不易寫,我寫不好,故僅於不得已時略
略試筆,而不願排印成集,永遠出醜。(二)因為寫不好,故寫成即完事,不留底
稿,也不保存印出之件;想出集子也無法搜集。(三)在我快要與世長辭的時候,
我必留下遺囑,請求大家不要發表我的函信,也不要代我出散文集。我寫信只為寫
信,三言兩語,把事說明白就好,並不自印彩箋,精心遣詞,仔細作字,以期傳流
後代。若把這樣的信件印出來,只是多費許多紙,對誰也沒有任何好處。至若小文,
雖不能像函信那樣草草成篇,但究非精心之作,使人破工夫讀念,死後也不安心!
若有人偏好多事,非印行它們不可,我也許到閻王駕前,告他一狀,教他天天打擺
子!
有以上原因,我也深盼朋友們不再向我索要短文,因為允許我安安靜靜的多寫
些別的,總比浪費筆墨時間有益處。有人問我:你近來為何不寫小說?你的劇本,
不客氣的說,實在不高明,為什麼不放下劇本,而寫小說呢?答以:這幾年來的生
活與抗戰前大不相同了。在戰前,我能閉門寫作,除了自己或兒女們生病,我的心
總是靜靜的,只要不缺柴米煙茶,我就能很起勁的幹活兒。我是個喜靜的人。在家
裡,我有乾淨的桌子,合手的紙筆,和可愛的花草,所以能沉得下心去寫作。我是
個喜清潔與秩序的人。不管喜安靜潔整應身犯何罪吧,反正在那時候我的確寫出不
少東西來。抗戰後,我不能因為忙亂混雜而停筆,但是在今夜睡床,明夜睡板凳,
今天吃三頓,明天吃半餐,白天老鼠咬爛了稿紙子,夜晚臭蟲想把我拖了走的情況
中,對不起,我實在安不下心去寫長篇小說。
我只好寫劇本。(一)為練習練習。(二)劇本無論怎樣難寫,反正我們現在
還不需要五十或六十幕長的作品;它的長短到底有點限制,有上四五萬字即能成篇;
且不管好壞,反正能寫成就高興。(三)劇本比小說難寫,可是它也有比小說容易
的地方。戲劇有舞台上的一切來幫忙,能將薄弱之點,填補得怪好的;小說則須處
處周到充實,一絲不苟。劇本要集中兵力,攻擊一點;只要把握著這一點,就許能
有聲有色。小說呢,要散開隊伍去大包圍;哪處有一個洞,便包圍不上了。你或者
可以因興之所至寫成一個劇本,而絕對不能草率的寫成一部小說。因此,我就在忙
亂中,馬馬虎虎的去寫不像樣子的劇本,以期略有所得,等到太平的時候,恢復了
安靜生活,再好好的去寫一兩個像樣子的劇本,而不敢在忙中馬馬虎虎的寫小說,
招人恥笑——我不怕人家恥笑我的劇本,因為正在初學乍練。
不過,我打算,在今年秋後設法找個安靜所在,去試寫一篇長小說。一來是因
為劇本寫得不少了,理應換換口味。二來是要就此推開一些亂七八糟的事,不至於
又因過於忙亂而再犯了頭暈病——過去的兩冬都因不小心而天地亂轉,一休息便是
幾個月,希望這計劃能夠實現!
為省得答覆友人的信,附帶聲明:這本小說,如能寫成不預備在中國發表。大
概是拿到美國去,想賣五十萬美金。假若有人願出五十萬美金呢,在中國發表也可
以。所以,請友人們先籌好這筆款,再賜示商議——隨信祈附答覆費十萬元,否則
恕不奉復!
載一九四二年七月十九日《時事新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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