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雲台書屋>>現代文學>>老捨>>雜文集第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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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


  設若有人問我:什麼是詩?我知道我是回答不出的。把詩放在一旁,而論詩人, 猶之不講英雄事業,而論英雄其人,雖為二事,但密切相關,而且也許能說得更熱 鬧一些,故論詩人。

  好像記得古人說過,詩人是中了魔的人。什麼魔?什麼是魔?我都不曉得。由 我的揣猜大概有兩點可注意的:(一)詩人在舉動上是有異於常人的,最容易看到 的是詩人囚首垢面,有的愛花或愛貓狗如命,有的登高長嘯,有的海畔行吟,有的 老在鬧戀愛或失戀,有的揮金如土,有的狂醉悲歌……在常人的眼中,這些行動都 是有失正統的,故每每呼詩人為怪人、為狂士、為敗家子。可是,這些狂士(或什 麼什麼怪物)卻能寫出標準公民與正人君子所不能寫的詩歌。怪物也許傾家敗產, 凍餓而死,但是他的詩歌永遠存在,為國家民族的珍寶。這是怎一回事呢?

  一位英國的作家彷彿這樣說過:寫家應該是有女性的人。這句話對不對?我不 敢說。我只能猜到,也許本著這位寫家自己的經驗,他希望寫家們要心細如髮,像 女人們那樣精細。我之所以這樣猜想者,也許表示了我自己也願寫家們對事物的觀 察特別詳密。詩人的心細,只是詩人應具備的條件之一。不過,僅就這一個條件來 說,也許就大有出入,不可不辨。詩人要怎樣的心細呢?是不是象看財奴一樣,到 臨死的時候還不放心床畔的油燈是點著一根燈草呢,還是兩根?多費一根燈草,足 使看財奴傷心落淚,不算奇怪。假若一個詩人也這樣辦呢?呵,我想天下大概沒有 這樣的詩人!一個人的才力是長於此,則短於彼的。一手打著算盤,一手寫著詩, 大概是不可能。詩人——也許因為體質的與眾人不同,也許因天才與常人有異,也 許因為所注意的不是油鹽醬醋之類的東西——總有所長,也有所短,有的地方極注 意,有的地方極不注意。有人說,詩人是長著四隻眼的,所以他能把一團飛絮看成 了老翁,能在一粒砂中看見個世界。至於這種眼睛能否辨別鈔票的真假,便沒有聽 見說過了。他的眼要看真理,要看山川之美;他的心要世界進步,要人人幸福。他 的居心與聖哲相同,恐怕就不屑於,或來不及,再管衣衫的破爛,或見人必須作揖 問好了。所以他被稱為狂士、為瘋子。這狂士對那些小小的舉動可以因無關宏旨而 忽略,叫大事可就一點也不放鬆,在別人正興高采烈,歌舞昇平的時節,他會極不 得人心的來警告大家。人家笑得正歡,他會痛哭流涕。及至社會上真有了禍患,他 會以身諫,他投水,他殉難!正如他平日的那些小舉動被視為瘋狂,他的這種捨身 救世的大節也還是被認為瘋狂的表現而結果。即使他沒有捨身全節的機會,他也會 因不為五斗米而折腰,或不肯贊諛什麼權要,而死於貧困。他什麼也沒有,只有一 些詩。詩,救不了他的饑寒,卻使整個的民族有些永遠不滅的光榮。詩人以饑寒為 苦麼?那倒也未必,他是中了魔的人!

  說不定,我們也許能發現一個詩人,他既愛財如命,也還能寫出詩來。這就可 以提出第(二)來了:詩人在創作的時候確實有點發狂的樣子。所謂靈感者也許就 是中魔的意思吧。看,當詩人中了魔,(或者有了靈感),他或碰倒醋甕,或繞床 疾走,或到廟門口去試試應當用「推」還是「敲」,或喝上鬥酒,真是天翻地覆。 他喝茶也吟,睡眠也唱,能夠幾天幾夜,忘寢廢食。這時候,他把全部精力全拿出 來,每一道神經都在顫動。他忘了錢——假使他平日愛錢。忘了飲食、忘了一切, 而把意識中,連下意識中的那最崇高的、最善美的,都拿了出來!把最好的字,最 悅耳的音,都配備上去。假使他平日愛錢,到這時節便顧不得錢了!在這時候而有 人跟他來算賬,他的詩興便立刻消逝,沒法挽回。當作詩的時候,詩人能把他最喜 愛的東西推到一邊去,什麼貴重的東西也比不上詩。詩是他自己的,別的都是外來 之物。詩人與看財奴勢不兩立,至於忘了洗臉,或忘了應酬,就更在情理中了。所 以,詩人在平時就有點像瘋子;在他作詩的時候,即使平日不瘋,也必變成瘋子— —最快活、最苦痛、最天真、最崇高、最可愛,最偉大的瘋子!

  皮毛的去學詩人的囚首垢面,或破鞋敝衣,是容易的,沒什麼意義的。要成為 詩人須中魔啊。要掉了頭,犧牲了命,而必求真理至善之闡明,與美麗幸福之揭示, 才是詩人啊。眼光如豆,心小如鼠,算了吧,你將永遠是向詩人投擲石頭的,還要 作詩麼?——寫於詩人節載一九四一年五月三十日《新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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