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人問:有了一個很不錯的故事,為什麼寫不好或寫不出人物?
據我看,毛病恐怕是在只知道人物在這一故事裡作了什麼,而不知道他在這故
事外還作了什麼。這就是說,我們只知道了一件事,而對其中的人物並沒有深刻的
全面的瞭解,因而也就無從創造出有骨有肉的人物來。不論是中篇或短篇小說,還
是一出獨幕劇或多幕劇,總要有個故事。人物出現在這個故事裡。因為篇幅有限,
故事當然不能很長,也不能很複雜。於是,出現在故事裡的人物,只能夠作某一些
事,不會很多。這一些事只是人物生活中的一片段,不是他的全部生活。描寫全部
生活須寫很長的長篇小說。這樣,只仗著一個不很長的故事而要表現出一個或幾個
生龍活虎般的人物來,的確是不很容易。
怎麼辦呢?須從人物身上打主意。我們得到了一個故事,就要馬上問問自己:
對其中的人物熟悉不熟悉呢?假若很熟悉,那就可能寫出人物來。假若全無所知,
那就一定寫不出人物來。
在一篇短篇小說裡或一篇短劇裡,沒法子裝下一個很複雜的故事。人物只能作
有限的事,說有限的話。為什麼作那點事、說那點話呢?怎樣作那點事、說那點話
呢?這可就涉及人物的全部生活了。只有我們熟悉人物的全部生活,我們才能夠形
象地、生動地、恰如其份地寫出人物在這個小故事裡作了什麼和怎麼作的,說了什
麼和怎麼說的。通過這一件事,我們表現出一個或幾個形象完整的人物來。只有這
樣的人物才會作出這樣的一點事,說出這樣的一點話。我們必須去深刻地瞭解人。
知道他的十件事,而只寫一件事,容易成功。只知道一件,就寫一件,很難寫出人
物來。
在我的幾篇較好的短篇小說裡,我都用的是預備寫長篇的資料。因為沒有時間
寫長篇,我往往從預備好足夠寫一二十萬字的小說裡抽出某一件事,寫成只有幾千
字的短篇。這樣的短篇,雖然故事簡單,人物不多;可是,對人物的一切,我已想
過多少次。於是,人物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語,都能夠表現他們的不同的性格與生
活經驗。我認識他們。我本來是想用一二十萬字從生活各方面描寫他們的。
篇幅雖短,人物可不能折扣!在長篇小說裡,我們可以從容地、有頭有尾地敘
述一個人物的全部生活。在短篇裡,我們是藉著一個簡單的故事,生活中的一片段,
表現出人物。我們若是知道一個人物的生活全部,就必能寫好他的生活的一片段,
使人看了相信:只有這樣一個人,才會作出這樣的一些事。雖然寫的是一件事,可
是能夠反映出人物的全貌。
還有一件事,也值得說一說。在我把劇本交給劇院之後,演員們總是順著我寫
的台詞,分別給所有的人物去作小傳。即使某一人物的台詞只有幾句,預備扮演他
(或她)的演員也照著這幾句話,加以想像,去寫出一篇人物小傳來。這是個很好
的方法。這麼作了之後,演員便摸到劇中人物的底。不管人物在台上說多說少,演
員們總能設身處地,從人物的性格與生活出發,去說或多或少的台詞。某一人物的
台詞雖然只有那麼幾句,演員卻有代他說千言萬語的準備。因此,演員才能把那幾
句話說好——只有這樣的一個角色,才會這麼說那幾句話。假若演員不去擬寫人物
小傳,而只記住那幾句台詞,他必定不能獲得聞聲知人的效果。人物的全部生活決
定他在舞台上怎麼說那幾句話。是的,得到一個故事,最好是去細細琢磨其中的人
物。假若對人物全無所知,就請不要執筆,而須先去生活,去認識人。故事不怕短,
人物可必須立得起來。人物的形象不應因故事簡短而打折扣。只知道一個故事,而
不洞悉其中人物,無法進行創作。人是故事的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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