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會備案批准。本會前在社會部立案,既經批准,照章應再向教育部及
內政部備案,現已接到批示,准予備案。
(二)請求補助。本會入款有限,而工作日繁,曾請求社會部予以補助金。社
會部批示,本會須擬定助款用途,經理事會決議,會刊增印戰地特刊,並創設文藝
講習會。此兩項工作,俱需相當經費,即請社會部酌予以補助,以利進行。
(三)襄樊、宜昌兩分會成立,本會已先後快函,指示會務進行方針。
(四)昆明分會進行順利,本會除分函楊今甫、朱佩弦、沈從文、施蟄存、穆
木天諸先生指導會務外,並隨時通信,期得密切聯絡。
(五)本會擬舉行會員作品義賣,在籌備中。
(六)本會於本月二十五日舉行茶話會,歡迎王禮錫、鄭伯奇、陽翰笙三君。
王君報告英國出版界及文化界對我抗戰之同情及活動,鄭君報告西北文化界動態,
陽君報告東南文藝界情形,均翔實動聽,引起會員對國外宣傳之注意,並討論如何
與各地文藝團體有更密切之聯絡。
(七)成都分會成立: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成都分會早已籌備就緒,可是直到
今年一月十四號才正式成立。是這麼回事:當文協總會還未成立,成都的文人已團
結起來,發起抗敵協會,並且在地方政府備案。後來,他們聽說武漢有了抗敵協會,
在中央黨政機關備了案,他們就自動的願把協會改為分會,以利合作。這麼一來,
可倒費了事。呈請改協會為分會的呈文遞上去,地方政府以為總會既在中央備案,
則分會自當通過總會,得到中宣部的許可;中央允准,地方政府自然准予備案。於
是,成都分會便照著這辦法請求總會辦理,以便及早成立。不幸,總會剛接到分會
的文函,便已經離開漢口,搬到重慶來,事遂擱淺。及至總會遷到重慶,總會本身
還須到社會部立案。這樣,分會的登記便更提不到了。總會順利的在社會部立了案,
便趕快辦理分會登記的事。可是,社會部指示總會:分會成立,須呈報地方政府,
無須部中許可。總會於是又急將此意通知分會,促其進行。分會急將呈文遞上,而
黨部聲明,民眾團體登記尚無確定機關管理;成立會就又開不成了。
本年一月中旬,本會理事馮煥章先生與老捨先生同路赴蓉,總會乃委託二理事
指導分會成立事宜。分會籌備委員周文、李劼人等五人早經總會指定,馮理事等抵
蓉後,乃與籌備委員措商,函請市政府與市黨部派員指導,於十四日開成立大會。
是日下午三時半開會,因天氣關係,先行攝影。攝影后,在青年會禮堂開會如儀。
周文報告籌備經過,馮煥章先生代表總會致詞,老捨先生報告總會情況,而後舉行
選舉,當場檢票,李劼人、周文、蕭軍等當選為理事;並通過重要提案數則,時已
六時,即散會。基本會員約四十人,來賓百餘位,濟濟一堂,誠盛事也。
(八)紀念一二八。各團體開會討論紀念一二八宣傳,本會派胡紹軒君,代表
參加。會議決定,宣傳文字由本會負責擬制,當由會員二十人趕寫,於二十七日早
七時前交齊。
載一九三九年一月二十八日《抗戰文藝》第三十一期二月四日報告
二月二日理事會決議事項:(一)內江等處請設分會,按章有會員十人以上,
方得成立分會。會員不足十人者應暫設通信處。由組織部函復。
(二)組織部應函知陳西瀅理事,推動嘉定文藝工作。
(三)組織部應函知樓適夷理事,設立本會香港辦事處。
(四)以後本會會刊,須寄送各分會三份至五份即不另寄給分會會員,因分會
亦有會刊,雙方送閱,賠錢過多也。分會會員如願定閱總會會刊,限每人一份,按
價七扣。
(五)會員住址不明者,在會刊上登廣告,期於月內涵告本會。
(六)會員登記表格即當付印。
(七)分會會員資格,於月內須開理事會審查。
(八)組織國際文藝宣傳委員會,指定王禮錫、戈寶權、徐仲年、胡風,為籌
備員,由王禮錫召集會議。
(九)研究部加聘鄭伯奇君負責推動工作。
(十)推定蔣碧薇,方令孺、安娥、黛麗莎、華林、孔羅蓀六君,辦理晚會事
宜。
(十一)決定增加《抗戰文藝戰地特刊》,俟社會部批准補助金,即行刊發。
(十二)籌備《抗戰文藝年鑒》由出版部負責計劃。
(十三)由出版部定期邀請本市出版界及各報副刊編輯,商討擴大抗戰文藝運
動辦法。
載一九三九年二月四日《抗戰文藝》第三十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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