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回他闖了大禍,從此他開始走下坡路。
那天他竟有興致上街閉走。他看中了一個姑娘身上的花衣服,先是跟在人家身後,走一會就撲上去扯。姑娘回頭就看見他的老臉。他一邊用力扯姑娘的衣服一面齜著黃板牙笑,涎水順著他的嘴角掛下去。姑娘驚叫一聲就暈了。如果不是行人揪住他並且揍懵他,他完全有可能將姑娘剝得一絲不掛。
禍闖大了。姑娘的父母找到我家,我爸爸媽媽賠著笑臉求情。最後達成協議:賠償損失費50元。那年頭錢很實,5O元直頂眼下200元用。我爸爸一個月工資才42.50元。無論如何這損失太大了。
這時候大哥還在嘻嘻嘻笑,嘴裡不停頓念叨:「花衣花衣咧。」爸爸看他一會,走過去就抽他一個耳光。大哥尖叫一聲土豆一樣滾向屋角。二哥說:「爸,他傻你打他有啥用?」爸惡狠狠罵:「傻,傻還知道追女人!」
大哥就趴在地上尖聲嚎叫。
後來爸爸就用繩子把大哥綁上掛進小耳房。大哥不哭反而嘿嘿嘿笑。有時候他把臉貼上門玻璃朝外張望,一看見雞拉屎就尖叫著踢門,接著用大腦袋撞玻璃。
再後來大哥鬧得凶了,爸爸就把他的手腳全都捆住,把人拴在柱腳上。除了吃飯,一會兒也不鬆開。這樣就不必擔心他肆意破壞耳房裡的所有設施。但我們每天晚上就更難安靜入睡了。他徹夜嚎叫,尖利的聲音簡直可以刺穿心臟。他還時常把屎尿拉在褲子裡,弄得無法洗滌。
再後來爸爸就乾脆不給他衣服穿。
他的皮膚非常粗糙鬆弛,肉皮皺巴巴耷拉著。生殖器茁壯得與身材不成比例。我記得我曾經和兩個小夥伴用小棍撥弄他那東西。起先他還尖聲叫,後來就嘻嘻笑,再後來就嗯嗯嗯哼,再後來那東西就一點點粗大直立起來跳動。這使得我和兩個夥伴嚇得狂奔。我想,這大概是我所受到的第一次性教育,它充滿了恐怖羞愧和罪惡。
再後來大哥就快死了——他一直被關了二年多。
爸爸終於將他放出來。大哥變得老實多了。除了繼續吃鼻涕以外,別的癖好似乎都沒有了。這使大家都鬆了一口氣。那一年我十歲。
那一年,是1960年。大家都知道那一年是怎麼回事。死的人很多,好像大部分是因為食物方面的原因。天災人禍,歷史可以忽略不計。後來我上大學的時候學習楊朔的散文,差點懷疑那年月裡死的人都是因為有福不會享。
這是故事之外的閒話,我還是講1960年以後的事情。
我家裡似乎也沒有什麼東西吃,這不準確。應該說有酒糟和苞米面混成的發糕有菜糰子有豆餅。到了冬天,恐怕真的就沒什麼東西好吃了。
北方的冬天特別難熬。下過雪,風就把地皮吹裂了。肚子空,就更覺得冷。我們哥兒幾個整天圍著破棉被擠在炕頭,只眼巴巴盼老子回來。爸爸總說:毛主席還啃窩窩頭呢!咱老百姓挺一挺就過去了。我們都信爸爸的話,只是肚子餓得受不了。我想這值不得抱怨,我家的生活也許相當不錯,否則一定會死人。這證明我們家的人會享福。
但是,我家遇到了災難。災難的性質不帶社會意義,只是一種個別的偶然的現象。這也是造成故事平淡的原因之一。
災難之一:
二哥不知從哪得到的信息。回家把我和姐姐叫到一塊,說:「告訴你們,刮硝土能換錢呢。」這的確是一項十分叫人眼饞的事業。我們就找了一對土籃子一把鏟子和一條掃帚。
天挺冷挺冷。地上沒有雪。它們差不多都讓風旋到窪地裡去了。灰茫茫大地有雪沫和塵土貼住它滑動。我走起路來覺得非常吃力,但錢的誘惑使我堅定不移地走下去。二哥在風裡邊鼓吹刮硝的好處:可以換錢。知道麼,換了錢咱們就可以買一隻兩隻兔子和雞。換得多,說不準能買一頭豬呢。口水從我的嘴角淌出來,用祆袖子擦了。看看二哥,他的喉嚨像是咽什麼東西一滾一滾的。姐姐看著二哥,一副崇敬的面孔。
我們終於走上一塊平坦遼闊的冰面。二哥踢一腳,一股白霧湧起,露出暗黑色的冰來。二哥說:「就掃浮在上邊的白面,你們掃,我挑。」
那時我沒曾想到過二十多年後我還會寫小說講故事,否則我會徹底弄清楚「掃硝」是怎麼回事。當時只糊里糊塗地聽二哥說把白面兒(硝?)收起來,放進大鐵鍋裡熬成鹼索。鹼索就可以賣錢。我估計二哥也不知道究竟是怎麼回事,他充其量知道把土鹼面挑到人家作坊,換幾分錢就是了。
打鹼面並不輕鬆。看上去白花花老大一片,掃得腰酸腿疼也掃不滿一筐。但我和姐還是堅持掃。掃滿一副土籃子,二哥就挑它們回鎮裡。我看見二哥走得小心,兩隻手把著筐梁半點也不歪。從我們這到那鎮裡至少有三里路。可以想像二哥會累成什麼樣子。
我和姐留在野地裡,頂著西北風掃土鹼,四周平展展無遮攔,天都凍成青蒼色。風把人的手刮出一道道血口子,血凝在手上,手就伸不直,我忍不住哭了,姐把我的手塞進她懷裡暖著。兩隻手捂著我紫紅的臉。待暖一暖,我仍舊咬著牙幹活,我想像著,二哥換回一大把錢,然後買一個大兔子,然後回家,然後燉了,然後我吃個大肚蟈蟈,然後我就美美地睡覺。我就這樣一邊想像一邊幹活。
二哥終於回來了。他把手伸到我和姐眼前展開五指,大手掌上赫然趴著兩枚二分的硬幣。他的臉上掛著讓人羨慕的笑。有熱氣從他的破皮帽子旁邊飄出來。
我哇哇地哭了:「才四分呀?」我真想立刻回家去。姐擦我的臉,說:「四分也不少哇。五挑就兩毛錢哩。」二哥說:「積少成多嘛,用不了半個月就能買三隻兔子。」
就這樣,二哥領著我和姐姐天天出去掃鹼面,後來妹妹也跑來跟著幹活。二哥只管挑。這樣,每天可以換兩毛四分錢。
那真是一段使我每回憶起就要激動要悲傷要痛苦要驕傲要糊塗的日子。這日子以二分硬幣積累到166枚作為結束。這個時候妹妹病了。她病得很厲害,起不了炕。稍近一點的地方沒有鹼面可掃了,我們就停止了艱辛又充滿希望的勞動。
二哥領著我在鄉下的獵戶手裡買了兩隻兔子。我將它們背上,兔子毛暖著我。進了鎮子,哥領我進小賣店,他轉來轉去轉了一會就掏出所有剩下的零錢。
他問我:「老疙瘩,小伙子要心眼兒大是不是?」我說:「二哥,我啥都不要。別繞乎了。」二哥怪不好意思地笑了,他就買了一件紅花黃底的布衫。
妹妹這天精神一些,知道要東西吃。媽媽高興壞了,二哥買了兔子回來她更高興,樂顛顛收拾。
二哥說:「老妹兒看哥買啥給你?」他抖開那件小布衫。妹妹竟跳起來去搶。她幾乎摔了。她穿上又脫下又穿上又脫下。
大哥不知什麼時候溜進來,他嘻嘻嘻笑著。小妹連忙把衣衫壓在枕頭下面。
敘述到此,聰明的讀者已經有預感:災難之一肯定與大哥或者小妹或者花衣衫有關。
的確與大哥小妹花衣衫有關。我盡可能讓它不帶感情之類的東西。這是出於一種道德範疇的慎重的考慮。
事情就發生在當天晚上。一家人都被我們的勞動果實弄懵了,根本沒預料到會有事故發生,吃過飯一家人就去睡覺。生活在這天變得十分美好。於是就出了事。
半夜的時候,姐姐的屋裡傳出一聲讓人害怕的叫聲,那無疑是妹妹的叫聲。接著是姐姐招呼小妹的聲音,接著我們又聽見了大哥嘿嘿嘿的笑聲。接著我們都跑進姐姐的屋子。接著燈光下我看見妹妹牙關緊咬人事不省,姐姐正抱著她連聲呼喚。接著看見大哥一邊嘿嘿嘿笑一邊撕扯那件花布衫,那布衫已經成了若干布條。我還聽見他叨咕:「花衣真好看花衣真好看。」我還注意到他沒有穿衣服,皮膚青紫色,生殖器凍得縮在黑毛草裡抖動。接著我聽見二哥大吼一聲。接著二哥一腳就把大哥踢出屋門。二哥打大哥這是唯一的一次。
妹妹終於醒過來,尖叫一聲從媽媽懷裡掙出去,一邊朝外跑二邊喊:「給我衣裳給我衣裳!」二哥一把抱住她瘦小的身體。她又撕又撓,二哥的臉流出鮮血,但二哥堅持沒鬆手。
很清楚,妹妹讓大哥給嚇瘋了。
媽媽拍著炕沿哭得天昏地暗。爸爸罵一句什麼歎一口氣,他沒哭。
災難之一講完了。現在講災難之二。這一回沒有什麼意外的變故。一切都順理成章——災難之一導致了災難之二。
妹妹從此精神失常。她整天把她的幾件衣裳抱在懷裡,再不就是東塞西藏。最難辦的是她總往外跑,曾經跑丟過四次。後來爸爸把妹妹送進洮南精神病院住了半年多。秋天回到家卻不見明顯好轉,只是不太往外跑了。
這本身就蘊藏了第二個災難。
時間到了第二年冬天。這年冬天出奇冷。我無法形容冷到什麼程度,它使人不敢出屋。這更預示著第二個災難的發生。
那件事發生在一個雪不很猛烈的下午。我們好像突然間就發現妹妹沒有了。於是大家就分頭去找。一直到晚上也沒找到。大家認為晚上也要找,不找到不行。
我已經凍破了臉,但我還是跟著二哥和姐一塊出去。那時雪已經停了。道路上積雪不很厚。雪很疏鬆。月光下踢起的雪粉煙煙閃光。有幾顆星很畏縮地明亮。風沒有一絲。夜冷得十分乾燥。如果沒有找妹妹這事讓人心焦,這無疑是絕頂美妙的冬夜踏雪行。我們自然沒那種心境。夜空中不停迸發出我們呼喊小妹的聲音。喊聲可想而知異常乾澀嘶啞悲憤。
我們就這樣找了差不多一夜。天快亮的時候,我們終於找到了妹妹。那時候有一條月亮升起來。我們能看得遙遠一些。我們看見一個白色小丘。我當時就說:「是妹妹。」真的是妹妹。身上蓋了一層不太厚的雪。身體的某些部分露在月光下,是黑色的或是紫色的。
我沒必要把氣氛弄得悲悲慼戚,我只明確地告訴大家:妹妹已經凍死了。很明顯,她懷裡不會不抱著她的幾件衣裳。那些衣裳很破舊打了補丁。同樣顯然,那件被大哥撕破又被姐姐連綴起來的花布衫也在這些衣裳之中。
總之,她凍死了。至於她為什麼非要凍死在這片鹽鹼地裡,我無法做出回答。
是二哥把她抱回去的。這之後的事情沒什麼可說的。
如果我的眼界開闊一些,心胸開闊一些,我就不會把這兩件事說成災難。平心而論,比這嚴重,值得哭的事多著呢。我完全沒有必要這麼煞有介事。
現在,我的故事終於到了結尾。前邊講的那許多,想來是在拖延時間。目的在於利用這段時間考慮一下怎樣才能最冷靜地完成最後的故事,使全篇有一個完滿的最後結局。現在我終於想好了,那就是把誠實貫徹到底。
我發現我恨大哥由來已久。我認為大哥害死了妹妹,我甚至懷疑他有一天會害我。我看得出來,全家人都有這個想法,只是沒誰說。
大哥絲毫沒有負疚之感,妹妹出殯那天他照樣嘻嘻嘻笑,焦黃的大牙齒上粘著半透明鼻涕,涎水不斷地從他濕漉漉的嘴角上流下。那天他格外興奮,在人群裡竄來竄去,一隻猩猩似的發出沒有內容的叫聲。那天,別人不太好伸手打他。
自從妹妹死後,大哥每天晚上都要尖叫一直叫到黎明。白天他睡完覺就追逐日光下邊群臥的雞或者把雪沫雞屎人糞揚得漫天飛舞。毫無疑問,家裡叫他鬧得沒了最起碼的安寧。家人好像變得激動不安,言行舉止都有些神經質。爸爸和媽媽經常吵架,有時候交換耳光,一般都是你一個我一個十分公道。最溫柔的姐姐有一回也用條帚抽破了大哥的耳朵。
後來我們一致同意將大哥重新綁起來關進小耳房。他依舊在裡邊吱吱叫。有一天他不叫了。看來,已經奄奄一息。於是又把他弄回正房。待緩過來依然故我。再關押再釋放,再釋放再關押。就這樣反反覆覆一直熬到了一九六三年夏天。
這是個新舊交接時期的夏天。大家都知道第二年夏天整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變得陽光燦爛,有飯吃有衣穿有肉吃有酒喝全地球上所有的東西我們全都有。但那時我還不知道明年夏天與今年夏天會完全不同。我只預感到我們家今年夏天的運氣有可能好轉。我更預感到:能否好轉將取決於我的行動。
這就越發接近了故事的結局。
行動的對象只能是我大哥。
這無疑是一個殘酷可怕的選擇,它可能給我的一生帶來不幸。我當時並沒有想到這種後果,也不可能想到。我沒有一點替自己開脫的意思。事實就是如此。你們應該知道:那年我十三歲。對一個十三歲的傻乎乎的孩子,你要他怎麼樣呢?
我告訴大家:我「殺」了我大哥。一瞬間的情境促成了它。
那天我去鎮邊的水泡子洗澡。就在我要爬上岸的時候,我看見了大哥。
這是黃昏。紅色的太陽就要沉沒。天空浸泡在桔紅的雲霞裡。沒有風。天空平靜得和我的心一樣。泡子裡的水沒有波紋和天空那樣平靜。有一隻蜻蜓落在岸邊的一棵草上,翅膀透出紅色的光輝。大哥就在這個時候來了。
事後我想:如果他那時不來,如果不是在那樣一個夏天,如果不是在那樣一個夏天的一個黃昏。如果不是在那樣一個夏天的一個黃昏的那個時刻,如果……我就不一定殺他。這一切只說明我沒有也不可能有別的什麼選擇。
就這麼回事。
大哥就站在岸邊。我正在齊腰深的水裡撲騰。看見他,我就游過河心那片有兩人深的地方爬到了河的對岸。
我討厭看對面那張奇形怪狀的臉。我就邊用褲衩胡亂抹著身上的水邊盯著水看。那會兒太陽幾乎不見蹤影了,卻奇怪地把一抹玫瑰紅和金黃色零零碎碎地撒了一河面。那會兒的河真美。那會兒我還是個屁事不懂的毛孩子,按說根本就不會明白什麼叫美不美。可那會兒的河真的很美。所以我認為有的美是個人就懂。
大哥也懂。因為我聽見了河對岸發出的笑聲。
「花衣裳好看真好看。」他叨咕一陣。又笑。眼睛和我盯住的絕對是一個地方。
我盯一會兒河,再盯一會兒大哥。我希望大哥死。就在這裡死。奇怪的是我想這些可怕的念頭時心裡一點也不緊張也不害怕相反十分平靜。
「花衣……」大哥又叨咕著嘿嘿著。
「花衣裳!花衣裳!」我也衝他沖河裡喊。
「花衣……」
「花衣裳!快!花衣裳!」
我們倆就這樣一唱一和一喊一應了二十多遍。我希望看到的事情終於發生了。大哥仍嘿嘿笑著叨叨咕咕著,卻讓自己的身體一搖一擺地挪到了水裡。這一年大哥差不多二十二歲。他頭一回像他那個歲數的人那樣精確地明白了我的心思。他一邊朝水裡走一邊還衝我叨咕花衣真好看真好看。水漫到了他的腰漫到了他的胸。很快,水面上就只露出他那顆醜陋的腦袋。我知道就要發生什麼事了。我興奮起來,用更加聲嘶力竭的嗓子衝他繼續一聲一聲喊:「花衣裳!花衣裳!花衣裳!」
直到我聽見了大哥的一聲尖叫和辟辟叭叭的擊水聲,直到我看見大哥那顆碩大的頭顱在紫紅色的水中冒了幾次,細小的手撲打著紫紅色的水面,水花閃著紫紅色的光芒,同時水面傳來沒有節奏的清脆的響聲。我才突然抓起背心褲衩瘋狂地拚命地跑。一連摔了幾跤。我就哭起來,我就一邊哭一邊兔子一樣奔馳。
回到家我什麼也沒說。家裡人也沒問我看見大哥沒有。事後我想,如果當時他們中間任何一個人問我,哪怕是問與大哥毫無關係的話,我也會告訴他:我殺了大哥。然而沒人問我什麼。到了夜晚也沒有誰問起過大哥。
第三天中午,泡子裡漂起了大哥腫脹的屍體。那是一具腦袋佔了全部身長四分之一的一米多長的屍體。露出水面的那片肚皮上,落著一些蒼蠅。
就這些。
我的故事終於講完了。如果說還有一些我剛剛提起又丟下的故事和人物,我已經沒興致講了。無論如何,故事到這裡必須結束了。
如果說我自己還有什麼想法,那就是懇求大家等一等再說話。
最後我認為有必要告訴大家關於結構處理方面的問題。巴烏托夫斯基先生的那段話我原本是放在最後的,但現在我把它擱在題記的位置上了。我這樣干是出於對自己的偏見的修正。也就是巴烏托夫斯基先生的話太有道理而我太沒道理。我發現自己太偏狹太小家子氣太那個。
最最後我還想說一遍我說過無數遍的那句話:生活對每個人不太相同。
這句話是不是說得太輕鬆了?
值得懷疑。
(原載《中國作家》198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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