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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回  兩代表滬瀆續議 眾學生都下爭嘩


  卻說膠澳問題,已由中國專使提出說帖,經法、美、英三國申議,仍不能使日本讓步,反教日本自由處置,中國專使陸徵祥等,不得不再行抗議,詞意如下:

  按德人之佔據山東權利,始於一八九七年,當時普魯士武人,借口小故,強迫中國讓與,顯係一種侵犯手段,華人至今不忘此恥。今三大國若以此項權利,移讓於日,是承認侵犯手段為正當矣。況日本在南滿與蒙古東部,業已十分猖獗,今若加以山東為日所有,則日本可在北京出口之水道,即直隸海灣之兩岸,鞏固其地位。

  且得霸據直達北京之三大路線,從此北京將為日本勢力所環繞,不亦大可懼乎?中國於一九一七年向德、奧宣戰,加入協約,所有中國與德、奧前訂各約一律取消,然則德國權利,當然歸還中國。且中國之宣戰,曾經協約及公同作戰各國政府正式承認。及今三國大會議,解決膠州與山東問題,反將前屬於德人之權利,讓給日本,由此可見大會議所讓給與日本之權利,在今日已非德人所有,乃純粹之中國權利。且中國亦協約之一,並非一敵國,中國在協約中,固較懦弱,但總不能以敵國待之。抑有進者,山東為中國之聖地,孔、孟之教深入人心,我中國人視山東為文化之發祥地,焉肯輕讓於外人?至於三大國會議,既有歸還中國之意,何以第一步,必將該地移讓與一外國,然後由該外國自願,再將該地歸還原主?此種重疊手續,不知何所根據?代表等早知日本之要求,系根據一九一五年之中日條約,及一九一八年之交換文件。但一九一五年時,中國所以簽約者,實為強權所迫,世人常憶日本提出哀的美敦書,強迫中國承認二十一條要求,否則大戰立見於東亞。再一九一八年之交換文件,乃因日本允許撤退山東內地之日兵,並取銷各民政署。代表等亦知三大國所以議定如此解決者,實以英法曾於一九一五年二月三日,允許日本在和會席上,助其奪得德人在山東之權利。然當時此等密約,雙方訂結,中國並未加入。其後協約國勸中國參戰,亦未曾將密約內容,預先通告。及中國於加入協約之後,直至今日戰爭了結,和約告成,中國反為各大國之商議品與抵償品,其何以堪?或曰:大會議之認可日本要求,乃所以保全國際同盟也。中國豈不知為此而有所犧牲?但中有不能已於言者,大會何以不令一強固之日本,放棄其要求,(其要求之起點,乃為侵犯土地。)而反令一軟弱之中國,犧牲其主權?代表等敢言曰:此種解決方法,不論何方面提出,中國人民聞之,必大失望,大憤怒。當意大利為阜姆決裂,大會議且為之堅持到底,然則中國之提出山東問題,各大國反不表同情乎?要知山東問題,關於四萬萬人民未來之幸福,而遠東之和平與利益,皆繫於是也。

  這一篇抗議書,比前次較為激烈,也是由中國專使陸徵祥等,情不能忍,不得已有此文牒,為聲明公理起見。無如世界中只論強弱,不論公道,任你舌敝唇焦,總敵不過強鄰氣焰,日本專使只付諸不睬,英、法、美各國,也袖手旁觀,怎能如意國專使,為了阜姆問題,退出和會,幾至決裂?後來仍由英、法、美三國代表,請意國代表再入和會,曲為調停,可見得中華積弱,事事遜人,為什麼軍閥政客,不思協力圖強,儘管爭權奪利,內訌不休哩?雖有晨鐘,喚不醒軍人癡夢,奈何?

  即如上海南北和議,自從南方代表唐紹儀,宣言中止,停頓至一月有餘。江蘇督軍李純,苦心調護,提出辦法五條,請令雙方允准。見前回。唐代表尚因未得陝省確聞,逐日延宕。嗣經張瑞璣入陝報告,謂已確實停戰,江督李純,又邀同鄂、贛二省,迭電敦促。甚至上海五十三公團,聯成一氣,催迫南北總代表等,趕緊議定和局,方可一致對外。於是南方諸代表,也為環境所逼,未便再行停頓,乃於四月四日間,在唐總代表寓宅內,自開緊急會議,決定和議再開,函告北方總代表朱啟鈐等,約七日起,繼續開談。朱總代表當然照允。到了四月七日,兩總代表及各代表,又復齊集,先開談話會,核定會議程序,至晚未畢。越日,又復續核,大致粗了。代表中或主張扃門會議,免得人多語龐,徒滋紛擾,北代表多數贊成,惟南代表卻多數反對。結果是雙方協議,雖不必定要扃門,但除代表以外,閒人不得擅入。門外委警察嚴加邏守,慎重關防。自四月九日正式開議,南北代表,均將全部議題提出,互相討論。當時各守秘密,未曾宣佈。嗣逐日審查,集議了好幾日,惹得上海一般社會,統想探聽會議消息,是否就緒,怎奈會中諱莫如深,無從察悉。但據各通信社特別傳聞,只說南代表所提,計十三項,另附懸案六項,北代表所提,計大綱兩項,節目八項,討論結局,雙方議題,並作國會、軍政、財政、政治、善後、未決等六項。究竟一切底細,無人能詳,所有謠傳,無非捕風捉影,想像模糊呢。

  延至五月初上,尚沒有甚麼確聞,大眾詫為異事。公事不妨公言,何必守此秘密。忽由都中傳出警電,乃是各校學生,為了巴黎和會中的山東問題,大起喧嘩,演成一種憤激手段,對付那親日派曹、章、陸三人。就中詳情,應該表白一番。從前中日各種合同,多經曹、章、陸三人署名,海內人士,已共目他為漢奸。就是留學日本諸學生,亦極力反對章宗祥。此次巴黎會議,中國專使陸徵祥等赴歐,道過日本,日人即向章問明陸意,章曾誇口道:「陸與我素來莫逆,諒不至有何梗議哩。」日人滿意而去。哪知徵祥去後,政府又續遣委員數人,如王正廷、顧維鈞等,輪流出席,在巴黎會議中,極力反抗山東問題,且致章與日本所訂之山東兩路合同,即濟順及高徐兩路。亦遭打擊。章恐無詞對日,乃暗與曹汝霖通信,擬運動政府,召回顧、王,自去代充委員。曹得信後,即力為設法,並召章回國,章便擬起程西歸。偏被上海時事新報,及東京時事新聞,探悉密情,驟然登出。留日諸中國學生,激起公憤,即欲發電攻章。因日本電報局不肯代拍,乃郵致上海各報館各機關各團體,請他宣佈,略云:頃據上海時事新報,及東京時事新聞載,章宗祥此次回國,入長外交,出席巴黎和平會議,改善中日和會關係,同人聞之,不勝駭異。章宗祥自使日以來,種種賣國行為,罄竹難書。幸今日暴德已倒,強權屈服,正義人道,風靡全球,吾大中華民國全體國民,方期於歐洲和平大會,戰勝惡魔,一雪國恥。苟兩報所載不虛,則是我政府受日奴運動,倒行逆施,以賣國專家,充外交總長,兼歐洲和平會議代表,勢非賣盡中國不止。同人一息尚存,極力反對,並將頸血濺之。貴報貴機關貴團體,素來仗義敢言,眾所共仰,伏乞喚起輿論,一致反對,庶么魔小丑,不容於光天化日之下,俾東方德意志,亦得受最後之裁判。中華民國幸甚,世界和平幸甚。

  上海各報館,依電照登,曹、章兩人的密謀,越致揭露。章經此一阻,又欲逗留。適政府已傳電促歸,暫命參事官莊景珂代理,章不得不行。且默思到了京都,總有良法可圖,乃收拾行李,啟程歸國。至東京中央新橋車站,將挈愛妻陳氏登車,突有留學生數十人,踉蹌前來,趨近章前,佯為送行,隨口質問,歷數章在任時,經手若干借款,訂立若干密約,究有多少賣國錢帶了回去?章宗祥連忙搖首,極口抵賴。無如留學生不肯容情,竟起而攻,好似鳴鼓一般。章雖臉皮老厚,也不禁面紅頸赤,無詞可答。難免天良發現。幸虧日警從旁排解,方將一對好夫婦,送入車中。留學生尚在後大呼道:「章公使!章宗祥,汝欲賣國,何不賣妻?」妙語。章妻陳氏,聽了此言,更不覺愧憤交並,粉臉上現出紅雲,盈盈欲淚,只因車中行客甚多,未便發作,沒奈何隱忍不發。及車至神戶,捨陸乘船,官艙內分門別戶,彼此相隔。陳氏彥安,懷著滿腔鬱憤,不由的發洩出來,口口聲聲,怨及乃夫。章宗祥任她吵鬧,置諸不答。陳氏且泣且詈道:「我父母生了我身,本是一個清白女子,不幸嫁與了汝,受人污辱,汝想是該不該呢?」欲免人污,何如不嫁。章至此亦忍耐不住,反唇相譏道:「人家同我瞎鬧,還無足怪,難道汝為我妻,也來同我胡鬧麼?」陳氏道:「汝究竟賣國不賣國?」宗祥道:「汝不必問我。就使我是賣國,所得回扣,汝亦享用不少,何必多言。」不啻自招。陳氏尚嘮嘮叨叨的說了半夜,方才無聲,但已為同船客人,約略聽聞。及船已抵岸,陳氏而上,尚有慍色,悻悻上車去了。

  章既入京,遂與曹汝霖、陸宗輿等,私下商議,還想調動顧、王,一意聯日。相傳曹汝霖計劃尤良。竟欲施用美人計,往餌顧維鈞。顧元配唐氏,即南方總代表唐紹儀女,適已病歿,尚未續娶,曹家有妹待字,汝霖因思許嫁維鈞,借妹力籠絡。或雲系曹女。可巧梁啟超出洋遊歷,即由曹浼梁作伐,與顧說合。梁依言,至法,急晤顧氏,極言:「曹家小妹,貌可傾城,才更山積,如肯與締姻,願出五十萬金,作為妝奩。」顧本來與曹異趨,聽到美人金錢四字,也覺得情為所迷,願從婚約。當時中外嘩傳,謂顧已加入親日派,與曹女訂婚。究竟後來是否如梁所言,得諧好事,小子也無從探悉,不過照有聞必錄的通例,直書所聞罷了。已而留日學生界中,復有一篇聲討賣國賊電文,傳達海內,原電如下:

  歐洲議和大會,為我國生死存亡所關,凡我國人,應如何同心協力,共挽國權,乃專使方爭勝於域外,而權奸作祟於國中,旬日以來,賣國之謀,進行益力。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徐樹錚、靳雲鵬等,狼狽為奸,甘心媚日,跡其邇來所為罪狀,足以制國家之死命,約有二端,而以往之借款借械,賣路賣礦不計焉。略陳如下,冀共聲討。一曰掣專使之肘以媚日也。此次我國所派專使,尚能不辱國命力爭,日本因之大懷疑忌,始則用威嚇手段,冀制顧、王之發言,繼則行利誘主義,賄通曹、陸之內應。且使章宗祥回國運動,入長外交,以掣專使之肘。並豫先商議改竄已訂之中日秘約,以掩中外耳目,而彼諸賊,甘為虎倀。章氏既奉命西歸,曹、陸更效忠維謹,日前竟請當局電飭專使,對日讓步。夫中日之利害,極端相反,世所共知。吾國往日所被奪於日本之權利,方期挽救於壇坫。而乃遇事退讓,自甘屈服,豈非承認日本之霸權,而欲自儕於朝鮮乎?賣國之罪,夫豈容誅?此其罪狀一。二曰借邊防之名以親日也。年來北方軍閥之跋扈橫行,皆由徐樹錚、靳雲鵬等親日政策之所致,舉國權以易外款,殺同胞幾如草芥。全國父老,疾首痛心,而若輩迄無悔禍之意。近且大肆陰謀,借邊防為名,欲將參戰軍擴為九師十六混成旅,而與日人實行軍械同盟,將各省鐵路及兵工廠,抵借日款,並聘日人為教練官及技師。種種企圖,無非欲達其武力統一之目的。無論世界潮流,趨向和平,此等背逆時勢之舉,有百害而無一利。即使果如諸賊計劃,有萬一之效,而軍隊訓練之權,已操諸日人,兵器製造之廠,已屬於敵國,我國家尚能保其獨立耶?恐德人利用土耳其之故事,將復見於遠東。二次大戰,此其導火。既恣惡於現在,復貽禍於將來,諸賊之肉,其足食乎?此其罪狀二。凡茲二事,僅舉大端,其他違法不軌之行,諒為國人所共睹。

  同人等遊學以來,鮮問內政,惟事涉對外,有損國權,則筆伐口誅,不遺餘力。矧諸賊近日賣國之罪,彰明較著,良心所逼,安敢緘默。用特舉其事實,訴諸國人,所望全國父老昆季,速籌對待國賊之法,安內攘外,鹹繫乎此。蓋共和國家,民為主體,朝有奸人,而野無志士,將見國家遂即淪亡,而國民無力之譏,永蒙羞於歷史矣。

  為這一電,激起北京學生的公憤,紛紛聚議,計在嚴拒賣國賊,並保全青島領土權,當由北京大學發起,即於五月三日下午,召集本校學生,全體會議。先是北京各學校已互相商議,定期在五月七日國恥紀念,會集天安門為大示威的運動,旋接得留學生通電,並聞青島問題將讓歸日本,乃急不暇待,就由北京大學為首倡,群集法科大禮堂,會議進行辦法四條:(一)是聯合各界,一致力爭。(二)是通電巴黎專使,堅持不簽字。(三)是通電各省,於五月七日國恥紀念,舉行遊街示威運動。(四)是決定星期日即四日,齊集天安門,舉行學界之大示威。當下有幾個資格較深的學生,登台演說,慷慨激昂,聲淚俱下。就中有法科學生謝紹敏,悲憤填胸,竟勃然登台,用中指放入口內,將牙一咬,指破血流,當即扯碎衣襟,取指血書成四大字,揭示大眾,眾目睽睽,望將過去,乃是「還我青島」一語。彼此越加感動,鼓掌聲,萬歲聲,相繼迭起,表現一種淒涼悲壯的氣象。嗣又遍發傳單,知照各校,與約翌日上午,邀請各校代表,借法政專門學校為會議場,集議進行辦法。各校接著傳單,無不贊成。轉眼間已隔一宵,法政專門學校已騰出臨時會所,專候各校代表到來,霎時間各校代表,聯翩趨至,共計得數十人。學校亦約十數,校名列後:

  北京大學 法政專門學校 高等師範學校 中國大學

  朝陽大學 工業專門學校 警官學校 農業學校 匯文大學 鐵路管理學校 醫學專門學校 稅務學校民國大學

  數校代表齊集,當場會議,如何演說,如何散佈旗幟,如何經過各使館,表示請求,如何到曹汝霖住宅,與他力爭。一面預定秩序,各守紀律。至日將晌午,已經議畢,隨即分頭散去,趕製小白旗,且約下午二時,至天安門會齊。未幾已是午後,天安門橋南,先豎起一張大白旗來,上書一聯語云:

  賣國求榮,早知曹瞞遺種碑無字。

  傾心媚外,不期章惇餘孽死有頭。

  末行又寫著一二十字,乃是北京學界挽賣國賊曹汝霖、章宗祥遺臭千古。這一張大旗下面,又有小白旗數十面,旗上寫著或為「取消二十一款」,或為「誓死力爭」,或為「保我主權」,或為「勿作五分鍾愛國心」,或為「爭回青島方罷休」,或為「寧為玉碎,勿為瓦全」,或為「頭可斷,青島不可失」。種種字樣,不可勝紀。就是謝紹敏的「還我青島」的血書,也懸掛在內。還有一班小學生,站立道旁,手中都高執白旗,大小不一,有用布質,有用紙質。旗上所書,無非是「賣國賊曹汝霖」,「賣國賊章宗祥」,小子有詩為證道:

  甘將領土贈東鄰,賣國奸徒太不仁。

  莫怪青年多越俎,興亡原系匹夫身。

  各校學生,陸續馳集,差不多有三千人。欲知眾學生行止如何,待至下回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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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地有上海之和議,外洋有巴黎之和會,全球人士,各有厭戰求和之思想。而我國武夫,乃多以挑釁為得計,不願言和,是何肺腸,甘令兵民之送死乎?上海和議,停頓至一月有餘,重以環境之敦促,勉強續議。所有議案,各守秘密,識者已慮其不足示誠,無能為役矣。至若章、曹之一意親日,為虎作倀,雖未必如傳聞之甚,而作奸牟利,見好強鄰,要不得謂其真無此事也。留日諸學界,及北京各校學生,或傳電,或集會,奔走呼號,代鳴不平,人心未死,民氣猶存,吾國之所以不亡者,賴有此耳。然徒爭一時之意氣,未能為最後之維持,寧非即五分鐘之愛國心耶?

  學生勉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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