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夏天,正當湯米悄悄搜尋「中美洲」號時,美國群眾對於海底寶藏的認識和激情,也達到空前高峰。德州海洋考古機構的喬治·巴斯(George Bass )在土耳其外海一艘3400年前沉沒的木船殘骸中,取出大量古物。費雪也從「阿圖加號」取出更多的銀幣、3200顆翡翠和金器。巴利·克利佛(Barry Clifford)在鰭魚岬外不到 1/4海里處的外海,找到海盜船「外達號」的寶藏。
同年夏天,麥可·黑齊爾(Michael Hatcher)在南中國海尋獲15 萬件瓷器,公開拍賣。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舉行的拍賣前預展,5 天內吸引了來自全世界兩萬名以上的參觀者。正式拍賣時,全部物件被搶購一空,有的售價高過預估10倍以上。
但激起公眾最大狂熱的卻是鮑伯·巴拉德(B0b Ballard )發現了「泰坦尼克號」。巴拉德跟工作夥伴潛人1.25 萬英尺的深海中60小時,拍攝了幾千張「泰坦尼克號」的照片;沉沒了半個世紀的記憶又被喚醒,大家以為永沉海底的「泰坦尼克號」,又鮮明活躍地再生了。
那年秋末,湯米完成了「西馬克」攝取的聲納圖的評估工作,並且確定了優先目標。他向史東博士致謝時,順便告訴他,第二次搜尋時就偵測到「中美洲」號,這讓史東得意萬分。
接著就是籌募第三期360 萬美元的工作了。11月底,湯米發出通知,要求所有股東在12月13日到哥倫布市開會。他保證「說明會將以彩色聲納圖片,顯示標的物沉沒129 年後的現狀」,吊足了股東的胃口。
會中,他出示高解析度的影像,附以聲納專家的解讀,獲得了股東的信服。不到一個月,總數50股、每股7.2萬美元的股份賣出41.5 股。股東們信心十足,充滿期待。湯米一如往昔,要他們冷靜,更要求他們保密。他在信中追述過去保密策略的成效,指出保密使他能夠從容考慮,消除外來的競爭,同時避兔不必要的曝光。
湯米指派泰德·伯勞克特(Ted Brockett)到各個海洋團體打聽出租或出售的新一代深海回收系統。泰德真是從事這項工作的最佳人選。之前,他曾協助設計深海採礦器具,在2 萬英尺深海挖掘了2000噸的錳礦,效能良好。他為鮑伯·巴拉德設計了攝影機滑台,使鮑伯成功拍攝了「泰坦尼克號」的照片。麥克的「西馬克IA」的滑台也是出自他手。但是盛名之累,使他不得不謹慎從事,因為消息一旦走漏,後果將不堪設想。
深海的工作環境惡劣危險,成本昂貴,除非必要,沒有人會貿然從事。而且所需的裝備種類稀少,用途特定,一語不慎,旁人立刻就可以猜出你的企圖、工作種類和地點。這一切都和深度有關。訂購的電子儀器耐水深度多少,就是一大線索;深海載具的纜繩,也照樣可以透露玄機。纜繩太貴,如果工作深度是400O英尺,就非5000英尺不行;太短不夠用,太長又負擔不起。此外,裝物器具、燈光、電壓等等,都難逃行家法限。
湯米和泰德採取分散焦點的「模糊策略」:工程師只解決單樣問題,外人無法拼湊出整個計劃。泰德找遍了佛羅里達州、南加州,一直到加拿大溫哥華的五大深海工程公司,詢問他們是否能夠依據湯米的構想,製造能在1 萬英尺海底工作的系統。
泰德在海洋團體尋尋覓覓之時,湯米也開始實驗他的深海載具設計。他找來約翰·穆爾(John Moors)幫忙。穆爾操控深水載具的技術,是公認的第一。他身高6英尺2英吋,頭髮垂到肩後,滿臉鬍鬚,外表像個警長,脾氣暴躁。大學沒有畢業,就到海岸防衛隊服務了兩年,然後在一家深海潛水公司服務10年。其間他學到深海遙控載具的一切技術。有一次,穆爾遙控幾千英尺深的機器人,把細小的物件以極為困難的角度通過一個小洞,讓克拉夫特印象深刻。他的知識和技術,在海洋界傳為佳話。
累積了10年的設計和安裝深海遙控載具經驗,穆爾辭去現職,擔任顧問。湯米找上他的原因是:「我找的是一個怪傑,因為我要做的是不可能的事。」
當年12月,兩人簽約,湯米正式僱用穆爾。穆爾認為費用最大的部分是纜繩、推進設備和外殼。深海載具利用電池推動,配以成本較低的多軸纜繩,費用最低。至於昂貴的外殼,可用球狀玻璃代替。利用載具本身攜帶的電池供應電力,可以省去從母船輸送電力的纜繩,大幅降低成本。沒有人做過這種設計,但湯米喜歡這個構想。
60年代末期,海軍製造載人的海底實驗室時,其中的工作室是由唐·海克曼設計的,可以抵抗高壓和腐蝕;再配合其他工具,海克曼在海底就跟在陸上一樣無所不能。
海克曼當初擔任貝特勒的口試官,竭力推薦費凌克僱用湯米。他和湯米共事多年,頗有惺惺相情之感。後來湯米請了長假,直到1986年秋天,湯米才又找他,向他展示了一些聲納影像,告知有關「中美洲」號的資料。
湯米又憑其三寸不爛之舌,說服費凌克允許海克曼加入他的計劃:「貝特勒此舉,不費分文就可以使工程師獲得實際經驗,對於機構本身大有種益,將來的顧客也會獲益不少。」後來湯米乾脆連費凌克的部門一起僱用,契約書長度超過1 英尺。海克曼最初猶豫不決,但是湯米帶來了契約書和酬勞,要求設計深海的切割工具,以便打穿甲板進入船內工作。海克曼說:「一旦收了酬勞,我就鄭重其事,全力以赴。」
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問題就是深度。深度涉及壓力和壓力下的操控問題。海克曼說:「首先,我必須知道正確的深度。其次,離岸多遠?海況如何?海浪洶湧還是風平浪靜?再其次,目標的材質是什麼?最後,帶回海面的物件面積有多大?」
依海克曼的看法,在深海工作比在太空還困難。1963年,「長尾鮫號」沉沒,就是因為水管破裂,損壞了電子儀器,以致無法關閉汽門,潛艇急速下沉,直撞2000英尺深的海底;壓力壓碎兩英吋厚的鋼質船身,就像成人壓碎啤酒罐那麼輕鬆。如果要工作順利進行,壓力再大,工具接頭都必須能夠正常彎曲,葉輪必須能夠正常運轉,水流必須順暢。
海克曼開始繪製草圖,設計所需工具。湯米需要這些工具,以便從大西洋8000到9000英尺海底的橡木船樑。杉木甲板的「中美洲」號中挖出寶藏。湯米還需要一個載具把這些工具運到海底。
隔年1 月,穆爾正在貝林漢搜購深海載具的材料,海克曼也在哥倫布市忙著設計製造工具。這時湯米聽到小道消息:有人正準備搜尋「中美洲」號。
經過3個月的探詢,泰德拿到5張深海載具製造公司的報價單,湯米逐一謹慎考慮。5家都毫無新意,有的甚至只是把湯米所謂的「玩具」拼湊起來而已。
湯米對於藍圖既不滿意,又恐機密外洩,終於決定自己建造。他對工作人員宣稱:「我們必須在7月1日開始工作。」泰德簡直無法置信:「現在已快3 月了。沒有人能夠從零開始,在短短幾個月就造好深海載具。連訂購纜繩就不止6個月。」
水下載具經過幾十年的研究改進,潛水深度大有增進,但功能增加有限。尤其一直沿用以纜繩和母船連接的方式,更被湯米視為是死胡同。母船震盪搖晃的影響已大致克服,其他的問題依舊存在。載具本身沒有動力,所以欠缺實際的工作能力。經過多年思考,湯米自認這些難題都能克服,但是跟個別的工程師討論時,他都只提部分問題,決不全盤托出,連海克曼和穆爾都只幫他解決單獨的問題。
設計水下遙控載具工作系統的首要規則是:如果可能,一切工作盡量在海面上處理,再以復合多軸電纜傳遞指令。這種纜繩成本昂貴,主繩每英尺成本25美元,輔助纜繩每英尺5 美元;光是纜繩成本,就非百萬莫辦。何況如此一來,絞車和起重機都得加大,拖吊支撐點也得加強;母船也必須夠大,人員必須增加,控制系統也就更加複雜。
湯米認為這一切都必須簡化。他改革的第一步,就是把一切工作移到水下載具去執行,只用一條細小的纜繩和母船聯繫。纜繩最容易受損,所以必須造價便宜、容易更換;暴露最多的部分使用簡單、便宜的纜繩,昂貴複雜的裝備只裝在纜繩兩端。
湯米的本意是為深水載具裝置電池箱,供應電力,但這種方法無法供應足夠的電力。後來決定,以直徑3/4英吋的電纜,每隔一秒傳遞不同頻率的信號,逐一開啟或關閉電瓶組,終於解決了這個問題。而且機緣湊巧,他們找到的電纜是旁人訂購但無力付款的存貨, 只以定價的兩折購得1.3萬英尺的電纜,總共才支付了1.3萬美元。
從年底到翌年春天,湯米和海克曼經常會面。湯米提出兩個原則:第一,海克曼設計的一切,都必須能夠裝置在可能租到的船隻上;第二,材料不可重新設計訂做,必須使用市場販售的現貨。
湯米提供了「中美洲」號的設計藍圖,但船隻的現況、沉沒的角度、沉積物的情況,都無法確定。有的生物專家認為,船身必定已遭海底生物破壞;有的則認為沉船地點太深,海底生物無法生存,280英尺長、50英尺寬、40 英尺高的船身應該無甚變化,因此必須從大廳經過通道,才能到達存放黃金的船艙。海克曼設計了細小的遙控載具,準備進入船艙,從事遙控的偵測。然後就是清除障礙,切割甲板,逐步進入船內。200噸的燃煤也要先行清除。
1987年3月號《life)雜誌的封面照片是金鏈纏繞的雙手,手掌上鋪滿了金幣、銀幣,還有拇指指甲大小的翡翠;那是費雪的雙手和尋自「阿圖加號」的寶藏。封面的說明是:「尋找遺失的寶藏:美洲八大神秘寶藏」。另有一頁半的內文詳盡介紹費雪的工作和日常生活情形。文中一段提到「中美洲」號,並附有李·史賓斯的照片,說他過去15年來都在研究「中美洲」號,而且相信他已找到沉沒地點,希望能夠領先其他競爭者,在兩年之內獲得寶物。文章登出之後,不少讀者查詢史賓斯的住址和電話號碼,準備投資。接著史賓斯飛往紐約,接受電視訪問,一時聲名大噪。
這時,湯米的股東大為緊張。湯米迫不得已,於3月7日致函股東,說明他不只密切注意史賓斯多月,連其他尚未公開的競爭對手也沒有忽略。其實,湯米在1 月間獲悉另有競爭者之後,就未雨綢纓,擬定了應變的緊急計劃。如有需要,他將在天氣許可之時,立刻趕赴現場,開始工作。但是載具的設計必須簡化,工作能力必須降低,事先也無法進行測試,而且預估必須增加100 萬美元的成本。湯米召開股東會議,討論此事。多數股東認為增資100 萬美元,就如同買保險一樣,可以預防所有投資付諸東流。他們最後決議,先以100 萬美元設法取得船隻部分殘骸,據以向法院申請打撈權,確保權益。這是消除風險最經濟的方法。湯米獲得股東的支持,手中擁有了緊急應變的權限。
泰德的經驗和湯米的理念,成為海克曼設計載具的指導原則:簡單、耐用,還要有彈性。在不同情況之下,載具可能是由別的機器拖動的照相機滑台,拍攝照片;情況一變,它可能必須在海底殘骸堆中搜集瓷器、硬幣,甚至幾千磅重的船錨,或是利用繩子綁牢它們,拉上海面。有時它又可能必須細長得能夠穿越船上過道,搜尋金銀珠寶。最後完成的設計,就像孩童的組合玩具,可以隨意變動形狀和功能。海克曼說:「它的形狀難看死了,可是功能變化多端。今天它可以裝著推進器,明天可以取下推進器;有時又長又細,有時又短又粗。」
湯米在3 月20日打電話給泰德,說又聽到了謠言。謠言來自三個不同的線索,湯米無法查證,但有明確證據指出,對方已在訂購所需的工具和設備。湯米不得已,決定進行緊急應變計劃。
湯米擔憂的不是對手能在夏季打撈到「中美洲」號,但是如果他們在8 月之前就開始搜尋工作,將會引發兩個問題。第一,如果對手也大約猜出「中美洲」號沉船地點,法律問題將會非常棘手,說不定還得跟他們分享撈獲的寶物。其次,如果對手只是純粹的尋寶客,一定會通過媒體大事渲染已經尋獲「中美洲」號,以便公開募資。如此一來,必定影響到湯米的股東。
湯米原先計劃在7 月底出海,利用8、9兩月仔細拍照,確定地點,順便撈起部分黃金。現在計劃改變,必須在6月1日出海。海克曼設計的「緊急載具」,目的不在探勘船身、取回黃金,只在取得「中美洲」號殘骸上面的任何物件,作為呈庭證物,取得打撈權。但這段時期,泰德和穆爾馬不停蹄地到處打聽、詢問的結果,自造這種簡單的深海載具,起碼需時兩年。
克拉夫特幾經打聽,終於在4 月找到一艘挖泥船「航海家尼可號」。它是一個龐然大物,足足比「松川號」長了60英尺。克拉夫特在甲板上加裝控制室、實驗室、通訊室、儲藏室、修理室,以及臥室。
固定船隻位置的新式電腦系統,報價從75萬美元到250 萬美元。最後從挪威訂製了DP系統,不到一個月就安裝完畢,造價才13萬美元。
這段期間,一邊進行船隻的加裝、改造和測試工作,一邊徵召各類專家。大家瘋狂工作,不眠不休。
法律問題也相當棘手。如果申請打撈權,就必須公開「中美洲」號的座標;不申請,又怕競爭者找到殘骸,率先提出申請。而且沉船位置遠在離岸200 海裡的外海,超越了3海里的領海範圍,如果提出申請,裁定結果如何,也是個未知數。
凱利和羅夫蘭兩位律師研商結果,建議向維吉尼亞州東區諾福克地方法院提出申請。除了考慮該院過去裁定的案例對他們比較有利之外,還有一個歷史淵源:當初「中美洲」號的生還者,大都在諾福克上岸。因為案子——對於外海200 海裡的沉船司法管轄權的認定——史無前例,尋覓稱職的律師困難之極。查詢打聽之後,終於決定委請瑞奇·羅伯(Rich R0bol)律師提出申請。
瑞奇證實維州東區法院過去的判例,對於他們的申請案確實有利,但是湯米想用聲納圖片代替沉船實物作為證據一事,瑞奇認為決不可能被法院接受。他告訴湯米:「如果希望法院同意,取得打撈權,取自船上的物件決不可少。」申請時,他們準備了兩組座標:可以公開的一組是北緯31度52分,西經76度21分;另外一組則密封交給法官。
5月26日,他們正式向維州東區地方法院提出申請。同一天晚上,「航海家尼可號」也開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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