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東西交到魔鬼手裡,我卻每年被人趕出家門。然而,鎮上的一些放蕩女人卻睡在我的床上……」
●卡西米爾整理出一份備忘錄,向法庭披露妻子的一樁樁通姦行為。
●偉大的上帝!請您保護一切願做好事的人,鎮壓一切要做壞事的人。
1835年2月,奧洛爾·杜德望同丈夫簽署了一項協議,將在十一月份執行。但是卡西米爾卻拿不定主意,並且變得容易發怒。妻子交了一些政治上的新朋友,使他深感不快。
夫婦之間的爭吵越來越頻繁。奧洛爾打算撤銷卡西米爾對她的家產的管理權。她說是卡西米爾把家產給弄光了。然而她同意甚至在離婚之後仍然供養他。
她在給伊包利特的信中說:「你可以想到,我不會讓丈夫在麥秸上斷氣,儘管他不那麼可愛。」
1835年10月19日,他們又發生了一場爭吵,雖然說不太嚴肅,卻決定了他們的決裂。
晚飯後,全家人和朋友們一起在客廳喝咖啡,莫裡斯又要添奶油。他爸爸說:「沒有了,到廚房去。滾開,滾出去!」孩子於是躲到媽媽身旁。夫婦倆接著吵起來,奧洛爾顯得心平氣和,而卡西米爾怒不可遏。他命令妻子出去,她回答說她是在自己家裡。
卡西米爾說:「咱們等著瞧吧。滾出去,不然我就打你耳光!」在場的朋友都出來勸阻。卡西米爾氣得發狂,朝他放武器的地方走去,大喊道:「讓這一切全結束吧!」杜特伊看到他拿起一枝獵槍,便從他手裡奪過槍,並且嚴厲地責備他。卡西米爾說:「要是惹我生氣,我不能控制自己,也會打你兩記耳光。」
喬治·桑用農婦的詼諧語調,對這次爭吵做了敘述:
男爵一時起了打我的念頭,杜特伊不願意他這樣做。弗勒裡和帕佩也不願意。於是男爵就去找他的槍,要殺死所有的人。大家都不願意被打死,男爵就說:「夠了」,他又重新喝酒。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誰也沒有生他的氣。而我呢,我可受夠了。我討厭為了活命而寫作,我的東西交到魔鬼手裡,我卻每年被人趕出家門。然而,鎮上的一些放蕩女人卻睡在我的床上,把虱子帶到我的屋裡。
她到布爾日去了。米歇爾因政治罪正在監獄裡服刑。獄中的待遇並不太苛刻。所有的法律界人士一致認為她應該利用這湊巧的事件,提出盡快離婚,妥善地了結此事。而此時所缺的就是取得卡西米爾的同意。這好辦,因為只要卡西米爾的嫡母還活著,他這個私生子不能繼承遺產,很需要錢用。事實上,他同意在辭去諾昂鎮長的職務之後,就帶兩個孩子上巴黎,一個送到中學,另一個送到寄宿女校。
奧洛爾已經囑咐她的母親,如果卡西米爾去看她,要好好接待,不要刺激他的自尊心。「他也許會找些碴兒,同我過不去。我需要做的事,想做的事,什麼也不能阻攔我去做。當我的良心要求我拿出勇氣和主持正義,我就會嘲笑一切偏見,無愧於我的父親。
要是他聽任這世界上的傻瓜和瘋子擺佈,那我就跟他一刀兩斷。然而,他遺留給我的,是獨立自主與父愛的偉大榜樣。我將盡力傚法,哪怕全世界的人都感到憤慨。我只關心莫裡斯和索朗芝。」
十一月份,她在諾昂等待法庭的判決,同時在這靜幽的祖居寫完了最後一部優秀的小說《莫普拉》。她沒有僕人——卡西米爾把他們都辭退了——只有園丁夫婦倆做家務。
法庭的判決在一定的程度上取決於奧洛爾的言行舉止,她在專心地彈鋼琴練習曲。
1836年1月,拉夏特爾的大法官聽取證詞。指控是眾所周知的:1824年在普萊西她被他打了耳光;受到他侮辱人格的謾罵……在合法夫婦的住宅內,卡西米爾與女僕佩皮塔和克萊爾等通姦……通宵達旦地狂飲作樂。
她在訴狀中說:
杜德望先生變得如此荒淫放蕩,如此吵鬧,以致住在我自己的家裡,都成了難以忍受的痛苦:他在我面前肆無忌憚地放縱情慾。我在寧靜的夜晚經常被他行歡作樂的喧鬧聲吵醒……1831年元月,我向杜德望先生宣佈,我想同他分居,結果達成了一個妥協的協議。正是根據這個協議,我去巴黎定居……到意大利旅行。在這期間,杜德望先生給我寫了一些很得體的信,說對我的遠離並不十分關心,也不很希望我回去……
她沒有一字提到桑多,也沒有提繆塞。
伊包利特儘管是起訴人的哥哥,卻站在妹夫一邊,鼓勵卡西米爾做自我辯護,說鄉親們都支持他。卡西米爾卻沉默不語。他不想丟掉已經商定的年金。他聽任法庭作缺席判決。
拉夏特爾法庭同意孩子由奧洛爾照管。但是,她要求得到一千法郎,以便結清她和丈夫共同財產的賬務。
卡西米爾不由勃然大怒,堅決表示反對。
伊包利特在這件事上極力慫恿他:「你周圍有人幫忙,一下子就能打贏官司。關鍵在於要使他們開口講話……」
喬治·桑對丈夫完全改變態度感到突然和惱怒。
相安無事的分居時期結束了。她不得不離開諾昂。直到最後判決之前,諾昂都是屬於卡西米爾的合法財產。
她到了拉夏特爾,住在杜特伊的家裡。她比任何時候都需要取得輿論界的諒解,因為小城市的輿論界能對法官施加無聲的壓力。她盡量使自己討人喜歡。跟小孩們在一起就天真活潑;同男人在一起,就貞潔嬌好;同女人在一起,就謹慎從事。她在田野散步,追逐昆蟲,還想方設法在公園和大路邊同米歇爾秘密幽會。她給兒子寫了許多親切慈愛的信,讚揚高尚的道德,她特別努力工作。不管是打官司,還是同米歇爾的衝突,還是頻繁的通信,都不能使她不去像螞蟻一樣耐心地勞動。
訴訟的雙方都焦慮不安,動員一切人證、物證。
喬治·桑給布古瓦朗寫信,讓這位愛她的孩子的家庭教師指證丈夫與女僕的通姦行為。
卡西米爾也同樣給在巴黎的朋友寫信,為妻子在那裡的不端搜尋物證。
最後,卡西米爾從麻木遲鈍中清醒,整理出一份備忘錄,詳細列舉了令他不滿的事,備忘錄的開頭是這樣的:
1825年8月:比利牛斯山之行,同奧雷利安會見與通信。10月:波爾多之行,奧洛爾·杜德望與奧雷利安被當場捉姦。
1827年:奧洛爾·杜德望同斯特凡·格朗薩涅有情書來往。1827年11月:由斯特凡·格朗薩涅陪同做巴黎之行,借口要治病和療養!
1829年:奧洛爾·杜德望寫信給斯特凡·格朗薩涅,向他要毒藥,借口要自殺。1829年4月:夫婦倆出發去波爾多,約定在那裡住三個星期,或者頂多一個月。一住就是三個月。每天早上,杜德望夫人都要訪問格朗薩涅先生,借口是去洗澡……
1830年11月:杜德望夫人到達巴黎,住在塞納街她兄弟的家裡。據看門女僕說,杜德望夫人的行為使整個家庭蒙受恥辱。於勒·桑多先生。
1831年:她回諾昂只住幾天,又回到巴黎,她雇的女僕、鄉下姑娘瑪麗·莫羅同行。
女僕目睹了她同於勒·桑多先生大吵大鬧,大打出手。
1832年:古斯塔夫·普朗什先生……
1833年:偕同阿爾弗雷德·德·繆塞先生出發去意大利,逗留了八個月……爭吵與和解……
1835年:夫婦不和,杜德望夫人學著年輕男人的樣子,抽煙,罵人,而且穿男人的衣服,完全失去了女性優雅嫵媚的風度。
寫了《萊莉亞》一書……
1836年5年,離婚訴訟案重新提交拉夏特爾法庭。法庭嚴肅認真地審理了丈夫提出的令人不快的控告。結論是,指控既是確有其事,又是惡意中傷;歸根結底,指控是荒唐的。那是因為杜德望先生「並不力圖擺脫夫婦共同生活,而是要維持現狀」。基於指控實質上是使夫妻雙方都不抱重修舊好的希望,法庭宣判杜德望夫人與丈夫離婚,禁止丈夫再糾纏她,也不准同她來往,妻子以母親的名義照管孩子。
卡西米爾在他的顧問們的鼓動下,就這個判決向布爾日地方法院提出上訴。
喬治·桑前往布爾日,以便與他的律師兼情人米歇爾親近。開庭前夕,喬治·桑在自己住的房間的細木護壁上寫了一段祈禱文:
偉大的上帝!請您保護一切願做好事的人,鎮壓一切要做壞事的人……
朋友們從巴黎、拉夏特爾和波爾多趕來支持她,只有她母親索菲·莫裡斯·杜邦夫人避免受牽連,因為她還不知道誰將給她提供年金。
米歇爾替自己的情婦辯護,他聲音低沉地對訴訟的另一方說:「夫婦的住所遭到褻瀆,正是您幹的好事;您把腐化墮落和迷信帶到家裡……」他激動地念著奧洛爾寫給奧雷利安的信,證明他的委託人在初戀中純潔無暇。他描述了這位少婦十分矛盾的處境:
她雖然有莊園及大筆財產做嫁妝,卻不得不靠菲薄的補助金度日,而她的丈夫則靠著這個家庭及其財產,過著「窮奢極欲,荒淫無恥的生活」。他影射杜德望先生的指控「把妻子描繪成最下流的娼妓」,完全是造謠中傷,不能令人深表厭惡。他誇讚這位無可指責的賢妻,是放蕩而又吝嗇的丈夫逼迫她離開夫婦住所的。
喬治·桑穿著素淨的白色連衣裙,戴著白帽,圍著帶下垂花邊的細布皺領,披著花披肩,楚楚動人地傾聽米歇爾的辯辭。
在場的人都被這滔滔的雄辯震驚和折服。法庭終於同意辯護,駁回上訴。
然而,第二天法庭卻又做了一個折衷的安排。
原來,伊包利特感到事情進展不妙,便建議妹夫對諾昂的權益和索朗芝的去向做出讓步:「我沒有要你同意拉夏特爾法庭的初審判決,但是你可以只要納博納公館和你的兒子。把諾昂留給奧洛爾。即使要了諾昂,你也會覺得不能在那裡呆下去。至於索朗芝的去向,你應該拿定主意。不必扯得太遠,我就能向你證明,一個輕浮的女人對女兒一定會比正經的女人更嚴厲。不要擔心現在左右她的男人。不出一年半,他們就要被她趕出大門!她的性格將比任何時候都固執,可能會因為女兒在身邊而重新獲得某些人類的感情;她會把某種自尊心傾注在索朗芝身上,使其不致重蹈覆轍……」
卡西米爾撤回了上訴。
喬治·桑也要了結此事,同意他照管莫裡斯並享有對納博納公館的用益權。她撫養索朗芝和繼續管理諾昂。
經過多少次憤怒與激烈的爭辯,才回到原先達成的妥協。這是一個諷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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