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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信二十一 致愛德華紳士

  真的,紳士,我的心靈受到了生命的拖累。生命早已成為我的負擔,我已失去一切 使我珍惜生命的東西;對我來說,除了煩惱和厭倦以外,就別無其他了。有人說,沒有 那個給我生命的人下命令,我是無權處置我的生命的。我深深知道,從好幾個方面來說, 我的生命也是屬於你的。你對我關懷備至,救過我兩次性命;由於你的恩惠,我才至今 還活著。我只有在確信我自殺而又不犯罪的情況下,或者在毫無把我的生命用來為你效 勞的希望時,我才處置我的生命。
  你說你需要我,你為什麼要對我說假話?自從我們到倫敦以來,你不僅不要我關心 你,反倒是你一心照顧我,你對我的關心照顧純粹是多餘的!我的紳士,你要知道,我 恨我的罪過甚於恨我的生命;我崇拜永恆的存在。我的一切都是受你之賜,我愛你,我 在這個世界上唯一能依靠的,就是你,不過,友誼和義務能把一個不幸的人留在人間, 但要想把他永遠束縛在這個世界上,那是用任何借口和詭辯都不行的。你應當給我以理 智的啟發,把你的心裡話告訴我,我一定洗耳恭聽。不過,你要記住:切莫趁我絕望的 時候欺騙我。
  你要我講一講我的理由嗎?很好!我就對你講吧。你要我根據你提出的問題的重要 性來決定我對它思考的程度,這一點,我完全贊同。我們要平心靜氣地探索真理,在討 論一般的問題時,要把它看作是事關他人而不涉及自己。羅貝克在自殺以前曾對他自殺 的原因做過一番解釋。我不想學他那樣專為此事寫一本書,我對他的書並不十分滿意, 然而,我想在討論問題的時候,學他處理此事的冷靜。
  我早就對這個重大的問題進行過深入的思考了。這一點,你大概是知道的,因為你 瞭解我的命運,而我還活著。我愈對這個問題進行思考,我愈覺得這個問題可以歸納成 這樣一個基本的命題:我們應當在不觸犯他人的前提下求福而避禍,這是自然的權利。 當我們的生命已經成為一種禍害,對誰也沒有好處的時候,那就應當允許我們擺脫它。 如果在世界上有一個明白無誤的準則的話,我認為,這個準則就是。如果誰能推翻這個 準則的話,則人的行動沒有一樁不是罪惡了。
  詭辯學家對這個問題是怎麼說的呢?首先,他們認為生命不是我們原有的東西,因 為它是別人給我們的。然而,既然它已經由別人給予我們了,那它就屬於我們所有了。 他們的兩隻胳臂不也是上帝給的嗎?然而,當他們急壞疽病的時候,他們就截去一隻胳 臂,如果必要的話,連兩隻都一起截去。類比法,正是為那些相信靈魂不滅的人創造的, 因為,既然我可以犧牲一隻胳臂以保全一個更珍貴的東西,即我的身體,則我也可以犧 牲我的身體以保全另外一個更珍貴的東西,即我的幸福。雖說上帝賜與我們的一切禮物 都自然是我們的財富,但它們是太易於改變它們的性質了,因此,上帝又賜與我們理智, 以便我們能夠對它們進行鑒別。如果我們不能按這個法則挑選一些禮物和拋棄一些禮物, 這個法則對人類又有什麼用處呢?
  這個理由很不充分,他們翻來覆去地變著花樣說。他們把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看作是 一個站崗的士兵。「上帝把你安置在這個世界上,」他們說,「沒有得到他的允許,你 為什麼要離開這個世界呢?」不過,單拿你自己來說,上帝既然把你安置在這個城市裡, 你為什麼未得到他的允許就離開此城呢?上帝的允許豈不是不妥嗎?而我,不論他把我 安置在什麼地方,是安置在一個物體裡還是在地上,都只有在我感到舒適的情況下,我 才呆在那裡,而一當我覺得呆在那裡不舒適了,我就要離開。這是大自然的聲音和神的 旨意。「你必須等待命令,」這我同意,但倘若我是自然死亡的,則我的生命,不是上 帝命令我捨棄,而是他奪走的;反之,他可以使生命變得讓我無法忍受,然後命令我把 它拋開。在第一種情況下,我將全力反對;在第二種情況下,我不能不服從。
  你是否想像得到有那麼一些人竟錯誤到指責自願死亡是反抗上帝的旨意,是在逃避 他的法律。不願意活,不僅不是為了逃避上帝的法律,反倒是在執行他的法律。唉!難 道上帝只是對我的身體才有權力嗎?在宇宙中,哪個地方或哪個人不歸他掌管?當我淨 化了的實體更像他的實體的時候,他對我就不直接指揮了嗎?不,他的公正和善良使我 有了希望。如果我以為一死就可以逃脫他的權威的話,我就不願意死了。
  這是《費登》1中的許多詭辯的話之一,看起來還滿有高深的道理呢。「如果你的 奴隸要自殺,」蘇格拉底對塞布斯說,「如果可能的話,難道你就不懲罰他不該以這種 手段使你的財產受到損失嗎?」好一個蘇格拉底,你這是什麼話?人死了以後難道就不 再屬於上帝了嗎?情況絕不是這樣,我們倒要問一問:「如果你給你的奴隸穿一件使他 在為你勞動時感到極不舒服的衣服,但他為了更好地為你工作而脫去這件衣服,你是否 會因此就懲罰他呢?」全部錯誤在於把生命看得太重了,好像我們的存在完全要依靠它 似的,好像人死了以後就化為烏有了似的。我們的生命,在上帝眼中是無所謂的,從理 智的角度看,也是無所謂的,因此,我們也應當把它看作是無所謂的才好。我們拋棄我 們的軀體,只不過是脫下一件不舒服的衣服而已,這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呢?我的紳 士,那些誇誇其談的人是不懷好心的,他們的理論是非常荒謬的和有害的。他們把這一 個所謂的罪行說得很嚴重,好像此舉就自己剝奪了自己的存在似的,因此,他們要懲罰 他,好像這個人應該永遠活下去似的。
     1《費登》,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所作的一部對話錄,記述了蘇格拉底和門徒的最 後幾次談話。費登是蘇格拉底的門徒之一。
  《費登》只給他們提供了一個有價值的論點,但他們卻沒有使用。這部對話錄,只 輕描淡寫地講了一下,便一帶而過。蘇格拉底遭到極不公正的判決,幾個小時後就要失 去生命,因此他沒有必要仔細探討是否可以讓他自己支配他的生命。假定他真的發表了 柏拉圖所記述的那些話,我告訴你,紳士,他就會在付之實踐之際把他的話更加認真地 思考的。卡托在離開人世的那個夜晚,曾把這部書從頭到尾地看了兩遍,結果他還是自 殺了,這就證明:他在這部不朽的著作中沒有找到任何有力的論點反對一個人有權支配 他自己的生命。
  這些詭辯家還問生命是不是一樣壞東西。一想到生活中充滿了那麼多的錯誤、苦難 和罪惡,人們往往就會問生命究竟是不是一樣好東西。惡事不斷地使最有道德的人感到 困惑,只要他還活著,他每時每刻都有可能變成壞人的獵獲物,甚或他本人也會變成壞 人。不停地戰鬥和遭受苦難,這就是他在這個世界上的命運。不停地幹壞事和遭受苦難, 這就是壞人在這個世界上的命運。在其他方面,他們之間是不相同的,他們唯一的共同 點是:生活中充滿了煩惱。如果你要有力的證據和事實的話,我可以給你舉出許多神的 啟示、智者的抗辯和以死相報的道德行為。紳士,我們暫時不談這些,因為我要對你講 一講我的看法,我現在問你:智者在世上的主要任務是什麼,如果不是潛心修養,努力 做到一生心如槁木,又是什麼呢?從理智的角度看,我們逃避人類災禍的唯一辦法,難 道不是脫離世間的一切事物,脫離我們本身的一切有害因素,收斂自己的心並進行嚴肅 的修養嗎?如果我們的情慾和錯誤給我們帶來了不幸,我們應當如何強烈地追求一種能 使我們擺脫情慾和錯誤的心境呢?那些耽於肉慾的人,為什麼要追逐感官的享樂,從而 毫無節制地增加他們的痛苦呢?可以說,他們活在世間的時間愈長,他們的存在愈將化 為烏有;他們留戀的東西愈多,他們身上的鎖鏈愈重。他們的每一種享受,都將使他們 痛苦地失去許多東西:他們愈縱情聲色,他們愈痛苦;他們的壽命愈長,他們愈可憐。
  不過,一般地說,一個人能在世上多活幾年,即使活得不愉快,那也是一件好事, 這,我同意,我也不希望整個人類都一起死掉,把世界變成一個大墳墓。有一些不幸的 人的造化特別好,所以不願意走這條共同的道路,不過,大自然也要他們經過失望和悲 慘的痛苦的折磨之後,才讓他們離開這個世界,就這些人來說,要我們相信他們活著是 好事,那是荒謬的。同樣,要我們相信飽受風痛病折磨的詭辯家波酉多里烏斯會否認活 著不是一件壞事,那也是荒謬的。就我們來說,只要活著是一件好事,我們當然是希望 活著,只有在遭遇到極其痛苦的事情時,我們才會放棄這個希望,因為,大自然使我們 對死亡有一種很厲害的恐懼感,以致使人間的其他痛苦在我們的眼中看來就不算是痛苦 了。一個人在決心不要他的生命之前,總是要在一個很長的時間裡受那艱難痛苦的生命 之累的,然而,一旦他心中對生命的厭膩戰勝了對死亡的恐懼,則生命對他顯然就是一 個很不好的東酉,應當盡快把它拋棄才好。雖然我們不能確切斷定什麼時候生命不再是 一個好的東西,但我們至少在它出現壞的苗頭以前,應當及早明白生命不是一個好的東 西。就每一個明智的人來說,在產生拋棄生命的念頭以前,他是早就有了拋棄生命的權 利的。
  不僅如此,起先,他們為了剝奪我們擺脫生命的權利,就否認生命可以成為一個不 好的東酉,後來,為了責備我們經不起生命的折磨,又承認它是一個不好的東西。據他 們說,逃避生活中的災難和痛苦,是一種怯弱的行為,因此只有膽小的人才自殺。啊, 羅馬,你這個稱霸世界的城市,帝國賜與了你多麼好的一批膽小的人啦!其中有亞而1、 埃波琳2和盧克萊修3,她們都是婦女;還有布魯土斯4,還有卡西烏斯5,還有你這 位與上帝一同享受誠惶誠恐的世人的尊敬的偉大聖明的卡托6,你的威嚴樣子使羅馬人 產生了神聖的激情,使暴君嚇得全身戰慄;你的那些高尚的崇拜者,沒有料到如今在一 個陰暗的角落裡有一幫搖唇鼓舌之徒竟因為你在鐵窗中拒絕把罪惡之事贊為美德,就說 你是一個懦夫。現今的作家的威力之大,真了不起,手裡有了筆,膽子就壯了。不過, 請你這位為了更長久地忍受生命的痛苦而勇敢地退出一場戰鬥的勇士告訴我,當一塊火 紅的木炭掉在你這只舞文弄墨的手上時,你為什麼要趕快把手縮回去呢?哼!你也膽小, 怕木炭燙你!「誰也不能硬要我去挨燙嘛,」你說,而我,誰又能硬要我去忍受生命的 痛苦呢?對上帝來說,創造一個人,是不是比創造一根麥秸更費事呢?人和麥秸難道不 同樣是由他創造的嗎?
     1亞麗,古羅馬的一個婦女,在其夫為暴君尼祿處死時,她為了激勵丈夫不怕死, 竟決定自殺,向丈夫做出不怕死的榜樣。
  2埃波琳,古羅馬軍官撒比魯斯之妻,在其夫被羅馬皇帝維斯帕西安判處死刑時, 要求把她和她的丈夫一起處死。
  3盧克萊修,古羅馬的一個貞烈婦女,遭到羅馬皇帝塔爾昆尼烏斯之子的凌辱後, 憤而自殺;其夫科拉廷在布魯土斯的幫助下,領導人民起義,推翻了塔爾昆尼烏斯的統 治。
  4布魯土斯,見卷二書信十一。
  5卡西烏斯,古羅馬將軍,謀刺愷撒的主謀之一,公元前四二年自殺。
  6卡托,見卷二書信十一。
  誠然,咬緊牙關忍受不可避免的痛苦,那是要有勇氣的,然而,自己偏要去遭受本 來可以免受其害的災禍,那就是一個瘋子了,毫無必要地去忍受痛苦,那是大不應該的。 一個不善於以速死的辦法擺脫痛苦的生命的人,就好比是一個寧肯讓傷口感染而不去請 外科醫生給他開刀醫治的人。尊敬的巴裡索1,快來把我這只可能使我痛死的腿鋸掉吧! 我看著你給我鋸,連眉頭都不會皺一下。我甘願讓那位不敢接受手術而讓其大腿爛掉的 勇士說我是懦夫。
     1巴裡索是里昂的一位外科醫生,一個很高尚的人,一個好公民,一個很重交情的 好朋友。他雖受到人們的忽視,但不會被那些受過他的好處的人所遺忘。——作者注
  我承認,由於有對他人應盡的義務,因此任何人都不能自己處置自己的生命,然而, 應盡義務的人何其多!一個負責國家安全的官員,一個有撫養兒女之責的父親,一個無 力償還借款就可能使債權人破產的債務人,不管情況如何,他們都是要盡他們的義務的; 有許許多多社會的和家庭的關係,迫使一個不幸的誠實人不能不忍受生活的痛苦,以避 免遭受更大的痛苦,難道由於這些緣故,就可以不問情況如何,犧牲許許多多可憐的人 的利益,去保全只對一個不敢死亡的人才有用的生命嗎?「我的孩子,你把我殺了吧,」 那個衰老的野蠻人對吃力地背負著他的兒子說道,「敵人已經來了,快去和你的兄弟們 一起戰鬥,救你的孩子要緊,不要讓你的父親被敵人生擒,因為我曾經吃過他們父母的 肉。」即使飢餓、疾病、災禍和比野蠻人還厲害的家庭糾紛允許一個身已殘廢的人躺在 床上消耗一家人勉強夠吃的糧食,但一個萬念俱灰的人,一個上天已經使他只能在世上 孤獨生活的人,一個苟延殘喘而不能再做任何有益之事的人,其訴怨既已令人感到厭煩, 其痛苦對他人又毫無用處,為什麼不讓他有離開世上的權利呢?
  紳士,你好好研究一下我說的這些道理,你把它們綜合起來,就會發現它們講的全 是最簡單不過的自然權利,任何一個明白事理的人都不會對之有所懷疑的。既然可以讓 一個人醫治他的風痛,又何以不讓他醫治他的生命呢?這兩者不都是同一隻手給我們制 造的嗎?死是難受的,這話是什麼意思呢?難道藥物吃起來是津津有味的嗎?寧肯死也 不願意吃藥的人是不少的!須知:人的天性對死和吃藥都是很厭惡的。請告訴我:為什 麼允許用吃藥的辦法使人擺脫一種短暫的痛苦,而不允許用自殺的辦法使人擺脫一種無 法醫治的痛苦?用金雞納霜治發燒,為什麼其罪過就沒有用鴉片治結石那麼大?就我們 用這兩種藥的目的來說,這兩種藥都是用來使我們擺脫痛苦的;就方法來說,這兩者都 是很自然的;就上帝的意志來說,要是他不給我們送來痛苦,我們哪裡有什麼痛苦需要 去搏鬥?我們想逃避的痛苦,哪一個不是他的手造成的?他的力量到何處為止?我們能 合情合理地抵抗到什麼程度?雖說一切事物的現實狀況都是出自他的安排,難道就不允 許我們對任何事物的狀況加以改變嗎?在這個世界上,因為怕觸犯他的法律,就什麼事 情都不敢做了嗎?不論我們做什麼事情都將觸犯他的法律嗎?不,紳士,人的天職是很 偉大的和崇高的。上帝之所以使人具有生命,絕不是為了讓我們永遠安安靜靜地無所作 為,他給人以行善的自由,給人以向善的良心,給人以擇善而行的理智。他使人成為自 己行為的唯一的評判者,他在人的心中寫道:「做於你有益的事,而又不損害別人。」 當我覺得死對我有利的時候,如果還硬要活下去的話,那就是在違抗他的命令了,因為, 只要我認為死是可取的,他就會讓我去死的。
  博姆斯頓,你是很聰明的和坦誠的,請你告訴我:我們的理智能從宗教信仰中推演 出哪些有關自願死亡的可信的教義?基督徒提出了相反的教義,但他們的依據,既不是 他們的宗教原理,也不是基督徒唯一的典籍《聖經》;他們純粹是從異教徒的哲學中推 演出來的。他們的那一套新理論,耶穌基督和他的門徒並無一語道及。第一個提出這種 理論的人是拉克丹蒂烏斯1和奧古斯蒂努斯3;他們唯一的立論依據,是我在前面批駁 過的《費登》,因此,信徒們以為他們在這個問題上是在按《福音書》的教導行事,而 實際上他們是在追隨柏拉圖的哲學。的確,在一部《聖經》中,你在哪一頁上看到有不 許自殺的律條?在哪章哪段有一句譴責自殺行為的話?奇怪的是,在自殺的人的事例中, 我們沒有發現任何一例受到過人們的責備!還有,參孫的事例3之所以受到贊同,就是 因為他創造了對敵人進行報仇的奇跡。這個奇跡的出現,也許是為了表明一件罪惡的事 情之情有可原;這個因受一個女人的誘騙而喪失其力氣的人,他之所以要重新恢復他的 力氣,難道是為了會犯一項名副其實的大罪嗎?難道上帝還會存心騙人嗎?
     1拉克丹蒂烏斯(二六○—三二五)拉丁雄辯家。
  2奧古斯蒂努斯(三五四—四三○)非洲主教,著名的新柏拉圖哲學的鼓吹者。
  3關於參孫為了報仇而不惜與敵人同歸於盡的故事,請參見《舊約全書·士師記》 第十六章。
  「摩西十誡」說;「不可殺人1。」結果怎樣呢?如果這一條要在世上嚴格實行的 話,那就連壞人和敵人也不殺了,而那個曾經使許多人喪失性命的摩西,他本人就沒有 實行他自己的訓條了。如果有什麼例外的話,第一個例外當然是贊成自願死亡的了,因 為它不存在暴力和不公正的問題,而這兩點,恰恰是殺人之所以是犯罪行為的原因,而 大自然又對之嚴加防範的。
     1摩西十誡,請參見《舊約全書·出埃及記》第二十章。
  他們還告訴人們:「你們要耐心忍受上帝賜給你們的痛苦,把你們所受的苦變成功 德。」如果這樣來實行基督教的教義的話,那簡直是把教義的精神完全領會錯了!人遭 受千百種痛苦,他的一生可以說是一塊由苦難組成的織物,他好像就是為了受苦受難而 生的。在他所受的苦難中,有些是可以躲避的。理智當然是希望他能躲避;宗教是從來 不違背理智的,因此也會贊成人躲避他能躲避的苦難。然而,理智使人躲避的苦難的數 目,與他不管願意不願意都要被迫忍受的苦難相比,那簡直是太少了!仁慈的上帝讓人 把它們變為功德的,是後一種苦難,他接受他強迫我們繳納的貢品,讓我們今生奉獻, 來生受益。對人的真正的懲罰,只能來自大自然,而他之耐心忍受強加在他身上的痛苦, 那是按上帝對他的要求做的,如果誰硬要多做一點,那他就是一個瘋子,應當把他關起 來,或者是一個騙子,應當加以懲處。因此,我們應當毫不猶豫地躲避一切可以躲避的 苦難,即使這樣,我們躲不過的苦難還是太多。生命一旦成為一個不好的東西,我們就 應毫不惋惜地拋棄它;此事可以由我們自己作主,既不冒犯上帝,也不冒犯他人。如果 要對最高的存在奉獻一件犧牲的話,除死以外,還能奉獻什麼呢?讓我們把經過理智的 思考而決定的死奉獻給上帝,把他向我們索還的靈魂靜靜地安放在他的心裡。
  這是良知對所有的人宣示的大道理,而且是得到了宗教認可的大道理1。現在,讓 我們回頭來談我們自己。你對我赤誠相見,而我也深知你的痛苦,你遭受的痛苦並不比 我少。你的痛苦和我的痛苦一樣,也是沒有辦法醫治的,而且,愈是沒有辦法醫治,愈 是把榮譽看得比財產更重要。我承認,你是咬緊牙關忍受你的痛苦的,你有美德做你的 後盾,再前進一步,它就使你解脫了。你要求我忍受痛苦,紳士,我倒是要要求你結束 你的痛苦。我現在讓你來評判:在我們兩人當中,誰對誰更有用。
     1這封信竟談這個問題,真是奇怪!一個人為自己研究這樣的問題,能如此平心靜 氣地闡述自己的看法嗎?這封信是不是捏造的,或者,作者是不是存心讓人家批駁?值 得懷疑的,是他引用羅貝克的例子,他似乎想用羅貝克的例子來證明他也應當這樣做。 羅貝克是那麼認真思考這個問題,以致決心把它寫成一本書,一本厚厚的長篇巨著,而 且書中的語言平平淡淡,筆調十分凝重。羅貝克說,他把書一寫好,就可以死了,而且 死的時候,也的確像他著書的時候那樣安詳。我們切莫相信世紀的偏見和民族的偏見。 如果不按他的方式自殺,那就只有在自殺的時候暴跳如雷了。一切勇敢的行為,在心靈 軟弱的人看來都是不可想像的。每個人都以自己的心忖度他人的心。然而,我們還可舉 出許許多多經過證實的賢人的事例,他們既無後悔的表示,也不大發雷霆或做出絕望的 樣子。他們之所以不要自己的生命,唯一的原因是由於生命已經成了他們的累贅,因此, 他們死的時候,比他們生的時候還安詳。——作者注
  我們為什麼遲遲不走這該走的一步路呢?難道說我們硬要活到年紀老邁,在已經失 去了生命的魅力之後還要苟戀餘生嗎?我們為什麼要可憐巴巴地費那麼大的力氣拖著一 副衰敗的身軀?以我們現在的年齡而論,心靈的力量可以很輕易地使我們的生命擺脫一 切束縛,知道如何去死,往後,就只好呻吟地等別人來奪去我們的生命了。當我們產生 了活夠了的心情,巴不得死的時候,我們就要趁此時刻死去;我們切莫等待死神帶著一 副嚇人的樣子在我們不願意死的時候來催我們的命。我記得,我有一個時候,曾祈求上 天只讓我活一個小時,要是那時候我真的死了的話,我當時的樣子一定是很沮喪的。唉! 要割斷把我們的心與人世相連的紐帶,真難啊!因此,一把紐帶割斷,就馬上離開,這 才是明智之舉!紳士,我認為,我們兩人都有資格住在一個更純潔之地;美德已向我們 指出了這個地方,而命運也要求我們趕快去尋求。願友情在我們一生的最後時刻把我們 兩人緊緊聯結在一起。啊!兩個知心的朋友互相擁抱,自願同時結束他們的生命,同呼 最後一口氣,讓兩個靈魂同時脫離他們的身軀,那是多麼愜意啊!他們的最後一分鐘有 什麼痛苦?有什麼可後悔的?他們在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有什麼可戀戀不捨的?他們 一起走,他們在世上沒有什麼捨不得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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