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車開上主要的公路時,沒有人講太多的話,轉進汽車旅館時我把車燈和引擎熄了。我走出汽車,跑到汽車另一側要想去開車門,我看到本來沒有見到的一輛車,牌照上有個菱形記號,裡面有一個「E」字。
我沒有向另外兩位說任何的話,就直接走向自己的房子。
2個男人自暗處出來。其中一人道:「你姓賴?」
我說:「是的。」
「賴唐諾。」
「是的。」
「進來,我們要和你談談。我們收到電報,要找到你。」
我希望薄好利和雅泰夠機警,懂得不要介入。他們兩個走出汽車,站在房門旁,月光下雅泰的臉色雪白。
「這些人是誰?」警官問道,用頭向他們兩人站的方向表示一下。
「他們看見我在路上,問我要不要帶一段路。」
他們2個人有一個穿制服,我想是公路警察,另一個便衣可能是當地的警官。
「你們2位想要什麼?」我問。
「你好像離開得很突然?」
「我在工作。」
「什麼工作?」
「我不願正式說出來。」
「你認識不認識一個叫金見田的?」
「我在報上看到他的謀殺案了。」
「你知道有什麼沒報告嗎?」
「沒有,當然沒有。怎麼啦?」
「兇殺案發生當晚,你有沒有在旅社裡?你有沒有和一位金髮女郎在雪茄攤旁邊聊天?之後又和一個旅社職員聊天,希望他們告訴你金見田的事?」
「老天,怎麼會!」我說,一面退後一步,向他們直視,一副他們是瘋了的味道。我說:「等一下,你們兩位到底是什麼人?警察嗎?」
「當然我們是警察。」
「有什麼逮捕狀或是搜索令嗎?」
「喔,老兄,不要來這一套,你懂嗎?也不要自以為聰明。目前我們問問題,你回答。知道嗎?」
「你們要知道什麼?」
「地方檢察官說,你可能對那姓金的很有興趣。」
「你們以為如何?」
「老兄,是這樣的。金見田是替沒收農場投資公司做事的,你懂嗎?這公司目前在這一帶山谷裡,有很多的土。而這個沒收農場投資公司——老天,那公司名稱夠繞嘴的,反正那公司的總經理姓丁。你住到他家裡,替他家做事,你聽姓丁的命令的。」
我說:「你是個笨蛋。我的確拜會過薄家。姓丁的丁洛白,是薄好利的繼子。」
「你沒有替他工作?」
「一千一萬個沒有。」我說:「我在幫薄好利減肥。我在教他柔道。」
「那是你在說。姓丁的對這兒有興趣。金見田是替姓丁的做事的,有人進旅社把姓金的幹掉了。那個人,據所有見過的人形容,和你很相像……」
我向前走一步,站在他面前,看住他,我說:「這就是你來的目的?」
「是的。」
「好吧,等我回去,我會找到警察,告訴他們,他們多荒唐。另外還有兩個人,他們也見過那傢伙進入那旅社是嗎?——事實上,我曾經在報上看到過,有這件事的。」
「沒錯,老兄。」
「好吧,我兩天之後就回來,我們到時可以再澄清一下。」
「這樣說來,你不是那個去旅社的人羅?」
「我真的不是。」
「你自己也希望能早點澄清是嗎?」
「倒也不見得。太荒謬了,我都懶得去管了。」
「但是假如你正是那個人,我們放你走,你可能一去不回了。」
「但是,你不會因為我正好認識這個公司的總經理,而要把我帶進去吧?」
「不會的。但是地檢處現在有一張你的照片,賴。」他們把照片給旅社職員看,旅社職員說是你。這怎麼說?」
薄好利和他的女兒已經瞭解我給他們暗示的意思。他們因而沒有進入所租的房間,反而回到車子,把車子調頭,薄好利把車窗打開,把頭伸出道:「朋友,還有什麼事我可以幫忙的嗎?你惹了什麼麻煩了嗎?」
「沒什麼,」我說:「只是一些私人事件。再見了。謝謝你們送我回來。」
「沒關係,也有一半是順路的。」薄好利把排檔吃過,慢慢地把車滑出汽車旅社。
「怎麼說?」一直在發問的警官問道。
我說:「還有什麼辦法,只有一個辦法了,我跟你們到旅社去,去和那職員對質,我要他低下頭認錯。這小子根本是個白癡。」
「這才像是有理智的想法。你是知道我們決定帶你回去的,但是帶你回去,會引起很多騷動和大眾的注目,這對大家都沒太多好處。萬一要是弄錯了,更以不提起為宜——這個你知道,朋友。從照片認人,本來是容易弄錯的。我們把你帶回去,報紙上會大大的宣傳那職員確定認為你就是那個人,但是一當面對質,他一看你,又說不能確定了。又過一下,那真的去過的人出現了。那傢伙看起來有一點像你,但也不是十分像,於是職員說:『是了,這一次真是了,一點也錯不了了。』但是你知道,詭計多端的律師又會有話說了。他會把那職員貶得一毛不值,因為他以前曾經先認錯過人。」
「沒錯。」我說:「不過,那混蛋職員這次認錯人,確是給了我很多的不便。但是你也不能怪將來要替被告辯護的律師,他們幹的本來是這一行。」
警官向我仔細看一下,他說:「朋友。你不會騙我吧?」
「你想怎麼辦?」
「我們開車帶你沿這條路下去100 裡。那裡有個飛機場,有個特勤警官在那裡,是他打電話要我們找到你的。他在那裡有架飛機等著。假如是誤解,他會立即帶你回來的。你租個車自機場回來這裡,也不會有困難。」
「除了租車費和一天時間外,我也沒有其他損失,是嗎?」我挪揄地說。
他們什麼也不說。
我想了一下。「我絕不為任何人在這種時間去乘飛機。我願意和你們一路開車下去。我可以和特勤警員一起去找個旅社住。在明天早上之前,我是不會願意上路回去的。我手頭上有事,我不能擱下不處理——」
「蠻有個性的,是吧,朋友?」
我對他直視著,我說:「你說得對。假如你要我自願跟你回去,只有這一個辦法。假如你願意冒這個險,弄到大家知道那職員終於弄錯了,那麼隨你怎麼把我弄回去好了,出洋相,我不管。」
那警官道:「好吧,進車來,我們帶你去。」
自地檢處來的特勤警察在進機場的旅社大廳見我。心情相當的不穩定。我的態度使他更不穩定了。但他仍是精幹的,對於我說要在一個旅社過夜,不願意連夜乘飛機的意見,非常不滿意。他不斷地和我爭辯。我簡單告訴他,我只是怕在夜晚乘飛機而已。
警官給我弄糊塗了,他說:「賴,你聽我說,假如你還想趕回來工作,這幾乎是唯一的方法了。我這裡包有一架飛機,不飛也要付錢的。有必要時,我甚至可以宣佈你是被我逮捕了,然後把你放上飛機,立即回去。」
「你是可以,但是你先要宣佈我犯什麼罪,你才能逮捕我。」
「我暫時不想控你犯罪。」
「那你只能等到明天。」
過了一下,他對帶我過來的警官說:「你看住他,我去用電話聯絡一下。」
他走向一個公用電話,打長途電話,足足花了他20分鐘。公路巡警不斷叫我放棄己見,以便能使事情早日解決。
「要控我罪了?」
「我要用嫌犯名義逮捕你。」
「有逮捕狀嗎?」
「沒有。」
「我要求見一個律師。」
「對你沒什麼好處的。」
「去你的沒好處。法律說我有權打電話找律師。」
「我們在這裡沒有時間等電話,等律師來。飛機已經準備起飛。」
「叫律師是法定權利。」我說,一面走向電話亭。
他們很快一下拉住我,我的頭部向後倒了一下。其中一人抓住我肩頭。另一人馬上抓住我另一肩頭。一小群人集起來看這是怎麼回事。坐我們附近的人紛紛起立讓開。自地檢處來的特勤警員說:「好了,我們走吧。」
他們逮住我,當我是罪犯,強行塞進汽車,警車又用警笛開道,沒有耽誤地來到機場。一架小型飛機在機坪上,引擎早已暖著,他們把我推進飛機。自地檢處來的人說;「由於你一定要吃罰酒,所以我要預防你在天空上想出些什麼怪主意。」他自口袋中拿出一副手銬,把我的手銬在我座位另外一面的把手上。
飛行員說:「請各位繫上你們的安全帶。」
警方的人替我繫上安全帶。他說:「你早點自顧的話,問題會簡單得多。」
我沒有吭氣。
「我們回到洛杉磯後,你不會不願意和我們一起去那旅社,讓那職員看看你,是嗎?」
我說:「朋友,是你們堅持一定要用這種方法辦事。我告訴過你們,我肯明天早上和你們回去,之後你們想帶我去哪裡,我都不在乎,讓多少人看我,我都不在乎。你們不肯聽我的——我就什麼地方也不去。你們把我帶回去好了,你們把我放進監獄去好了,我會把這一切告訴新聞記者。你想要叫別人來指認我,我堅持你們要把我放在排起來的一排人當中,由那人來指認。本來法律有規定的,指認嫌犯也只有這一種方法。」
「喔,是這樣的嗎?」
「是這樣的。」
「現在我可以真正確定,的確是你去過那旅社。」
「你在吹毛求疵想要找碴。」我說:「報紙都會寫成你們要把我算為謀殺嫌犯,旅社職員憑照片指從我去過旅社——」
「這叫暫時指認。」警官糾正我道。
「你愛怎樣稱呼,你就稱呼好了。」我說:「有朝一日真正兇手出頭要他指認時,他就有得受了——你們又如何?」
他不高興了。我以為他會想辦法整我一下,但是他沒有,走回去坐在他自己的位子上。飛行員自肩頭回望,確定所有我們的安全帶都繫好了,在引擎上加油,把飛機滑上跑道,轉過機身,對著風頭,把飛機升空。
這是一次平順的飛行。我靠向椅背。黑暗中偶或經過一處地下的航空指示燈,紅色的眼睛向我眨著媚眼。有幾次地下有一堆聚集的燈火,那是經過的小鎮。我向下看,夢想著現在在下面的人已經安適地蟋伏在被窩裡睡覺了,即或聽到引擎聲在上空飛過,也會翻一個身,帶睡意地說:「我們的航空信到了。」他們不會知道這是一個人以死亡在作賭注,而且目前一切對他極為不利——
飛機在飛過山區時,飛行員回過頭來給我們做一個手勢。我想他是想表示飛機即將有些顛仆,果然,顛仆來了。我們飛機向上爬,希望能避過氣流,但是不但沒有避過它,反而正面穿過了它。飛機下降進入機場時我像一條濕的抹布。
飛行員把飛機停在機場的最遠端。地檢處來的人站起來,走過來,替我把手銬打開一端。他怪氣地說:「賴,你聽著,我們會送你上輛車子,你會被送到那旅社去,這樣不會太騷動,也不致引起大家注意。」
「你不可以這樣做,」我說:「你要逮捕我,你就關我起來。」
「我沒有逮捕你。」
「那你就沒有權利把我帶來這裡。」
他獰笑道:「你還是來了,不是嗎?」
飛機轉頭,開進了機庫,停下。我聽到警笛聲,一輛警車進來。一隻燈的強光直按照在飛機的門上。
警官把我帶到機尾最狹窄的地方。「不要自討苦吃。」他說:「這時候辯論這些問題不太好。到目前為止休的表現尚稱還可以。不要自己把一切弄僵了。」
他們把強光放意直照我眼睛使我有如瞎子。警官們把我架出去,把我推在前面,用手抓住我的手臂。於是我聽到柯白莎的聲音說道:「你們在對這個人幹什麼呀?」
有人說:「不關你事,女士,這個人被逮捕了。」
「你們控訴他什麼罪?」
「這不關你的事。」
柯白莎對黑暗裡我只看到一個身影的不知什麼人說;「交給你了。」那個人向前一步道:「可是關我的事。我是個律師,我代表這個人。」
「去你的,」警官道:「你自己要多保重。」
「好吧,你要我去我的。我馬上就走。不過這裡我先給你們一張公文。這是高等法院法官出的人身保護狀,要你們守法,應該立即把這個人送法院去。這裡,還有一張我給你們的公文,我堅持依法你們要立即把這位先生……我的當事人——送到最近,最現成的法官那兒去,以便法官來決定我們要付多少保釋金交保。順便提醒你們,我已經查看過,離開這兒最近的一位法官,正好是一位本市的執法官。他目前尚還留在辦公室裡,辦公室燈光亮著,法庭也準備好在那時,因為我和他約好,要由他來開庭決定保釋金的數目。」
警官說:「我們不必帶他去見什麼法官的。」
「那麼你們要帶他去哪兒?」
「去監獄。」
「我不會建議你們帶他去任何地方,假如不把他先送去見最近、最現成的法官。」律師說。
柯白莎說道:「你們這批人都給我聽著。這個人是替我工作的。我在開一個受尊敬的合法偵探社。這個人正在做一件重要的工作。你們把他自工作地點拉下來,到這裡來。千萬別以為你們可以逃得了這種民事賠償。」
地檢處的人說:「各位,各位,慢慢來。」他對律師和柯白莎道:「讓我們自己的人先談一下。」
白莎反對他們自己先開會。她手上的鑽石戒指隨了她手的動作,在強光照射下,閃閃的亂射光芒。她說:「你們要討論,我要旁聽,我也要發言。」
「你請聽著,」地檢處的人說,明顯地他在擔心,已經採取守勢了。「我們並沒有控訴這位男士什麼罪名。就我們所知,他只是一個什麼壞事都沒有幹過的好孩子。但是,我們急於要證實,他是不是金見田被謀殺那夜,進入他房間裡去過的那個人。假如不是他,一切都沒有事。假如是他,我們要控訴他謀殺罪。」
「又如何?」白莎不講理地說。
地檢處的人看向她,睜大了眼盯她。柯白莎把自己臉湊上去給他看,雙目敵意地發光,用較高的聲音再次說道:「又如何?你聽到過我說的了,你軟殼蟲!你回答呀!」
地檢處來的官員轉向律師。「根本用不到什麼人身保護狀,也不必把他帶到最近最現成的法官那裡去,因為我們根本也不想控訴他什麼罪。」
「你既然沒有逮捕他,你又怎能把他帶來這裡呢?」白莎問。
他試著不去理會她的問題,他自管對律師說:「要知道,那旅社的職員看了一眼這個人的照片,說這個人就是我們要找的那個人。我們只要做一件事,就是把這個人送到旅社去給那職員看一看。你看這樣也是夠公正的,是嗎?」
律師一下子猶豫了。柯白莎伸出一隻肥肥手臂,很容易一下把律師掃向一側,好像他是一隻空的洗衣袋似的。她戳出下巴,把臉蛋湊上每一個和我同一飛機下來的警官,最後停在地檢處來的那位特勤警官面前道:「不行,不行,就是絕對不行。」
一小群人開始聚集起來,看我們在做什麼。人群中有另一架飛機的旅客、地勤人員、飛行員和空服小姐。探照燈已經自我眼睛上移開。我四處一望見到觀眾看到白莎的舉止,都在暗暗好笑,雖未出聲,但牙齒都露在外面。
柯白莎道:「我們是知道自己權益的。你要請人指認犯人,不可以用這種方法。假如你要控訴他謀殺罪,你先把他關起來。你組成一組人,和嫌犯差不多身材和描述,把他們排列成行,嫌犯也在其中,你把指認的人叫進來,讓他看這一組人。假如他能選出這個人來,這才叫指認。假如他指出別人來,那叫『指錯』!」
地檢處來的感到困惑了。
律師說:「警官.你也知道的,她說得沒有錯。」
「但是,是我們不要這位先生有一點點的不便。只是給那職員看一眼,假如他是無罪的,為什麼怕見人呢?」
我說:「只是因為我不喜歡你們做事的方法。我告訴過你們,我明天早上會自動跟你們下來,跟你們去旅社,你們要我和什麼人談,我就肯和什麼人談。我告訴過你們,我不要今晚上回來,我怕晚上乘飛機。你一定要我下來,你非正式逮捕我不可。」
「喔!白癡。」一位警官道。
「你做什麼了?」我大聲抗議道:「你和另外兩位公路警察逮住了我,當我是強盜,把我塞進車子去。你們沒有控訴我有罪,不逮捕我,把我私刑綁架到這裡來。那是綁票罪。我會告到聯邦法庭去整你們。你們對善良百姓予取予求,你們看明天的報紙好了。我豈是被你們推來推去的人?大家走著瞧。再不然,可以等到明天早上,我跟你們去那混帳的旅社。」
一時全場杳然。
我轉向白莎,我說:「這飛機哪裡來的,你是知道的。那裡有個律師和那裡的警長很熟。你打電話給律師叫他把警長從床上叫起來;叫律師遞張狀紙送去,控告這位警官綁票罪。」
「笑話,」一個警官說:「逮捕一個謀殺兇手,怎麼能稱是綁票。」
「逮捕謀殺兇手時,你該做些什麼?」
「我們帶他去看守所,先關他起來。要是他不合作,我們還可以給他加些罪名。」
「好極了。」我說:「把我帶去最近,最方便的法官那裡。假如他說應該,我就跟你去監獄,但是沒有理由半途要轉去什麼旅社。你只要帶去另外任何地方,那就是綁票——白莎,你也懂了嗎?」
律師懂了,「沒有錯,」他說。「只要他們帶你去和這件案子沒有關係的任何地方,這就是綁票。」
柯白莎轉身面向那警官。「好了。」他說;「你聽到律師怎麼說了。」
「喔,講什麼講!」一位警官說。我看到地檢處來的特勤警員,額頭上有一點在冒汗了。
白莎道:「你凶什麼凶,你以為現在在你自己的管區裡,你們就可以凶狠狠的。這件綁票案是發生在另外一個郡裡的,要是你們知道,其他郡裡的警察,對你們這批目空一切自以為是的大都市條子有多恨的話,你們還要流汗呢。」
這等於是一下當頭棒喝。 我可以看到地檢處來的那人一下短了一寸。 他說:「大家注意,我們不必為這件小事,爭得臉紅耳赤。我們大家理智一些。假如這位先生是無辜的,他會和我們一樣急著證明他自己的。」
我說:「這才像話,你想要什麼?」
「我們想要知道,謀殺案當晚,你是不是那個住進相鄰那間房間裡的那個人。」
「好呀,我們來證實一下。」
「老天。朋友呀,我們也只有這—個要求呀。」
「我們該用比較好一點的方法,來證明一下。」
「什麼是比較好一點的方法?」一個警員問。
我說:「我們去監獄,你們找一批和我差不多身材,相似描述的人,穿上差不多的服式。叫別人來指認。一既然要做,當然應該做得正式一點。到底有多少人看到過那個去旅社的男人?」
「3個。」
「都是些什麼人?」
「一個是旅社夜班職員。一個是雪茄攤子女郎。另外是一個女旅客看到他站在門口。」
「好吧,把這些人找齊,叫他們並排坐在了起,我和其他人慢慢走過他們,也都停下來,轉身給他們看,事先不准他們互相討論,事後要分別一個一個問他們,這裡面有沒有他們見過的那個男人在內。這就是法定的指認方法。」
地檢處的人低聲道:「你看起來不住壞人,我可以告訴你一點。那個在樓上走過看到那人站在門口的,是個老女人。她當時眼鏡沒戴上。她見是見到他的,但是——你知道怎麼回事,老弟。她白天都戴眼鏡。但是那時她沒有戴。厲害一點的律師幾下就把她給問死了。我們一放你進監獄,記者一定會立即出動的。他們會用閃光燈拍你的照片,照片登在頭版新聞上。邊上有頭條標題『私家偵探被控旅社謀殺案嫌犯』。現在你看,一旦指認失敗,我們會完蛋。不過頭條新聞一登出來,你被他們錯誤指證的可能性也多了很多,危險你自己考慮。若你是有罪的,我們歡迎你堅持這些憲法權利,我們反正是要盡力送你去煤氣室的。假如你沒有罪,拜託你,和我們合作一點。」
我說:「我是無罪的,但是你知道結果會怎麼樣。那個夜班職員已經憑一張照片。硬說我賴唐諾是那天去租相鄰那間房間的人了。你告訴他,你把賴唐諾帶來了,你才把我一推進旅社的門,那傢伙會說:『就是他。』其實他連看都還沒看清楚,進來的是男人還是女人!」
地檢處的人猶豫了。
「唐諾說得沒有錯。」白莎加油添醬,生氣地說:「報上他的照片我看過。他正是唐諾說的那種人,瘦瘦長長,除了一張嘴,只有那大的喉結。像這種笨蛋,你希望他幫你什麼忙?」
外圍有人發出大笑聲。一個警官轉向發聲處喊道:「笑什麼,你們散開,這是公事。」
什麼人也不理會他。
我說:「等一下,還有一個辦法。」
「什麼?」地檢處來的人問。
「有沒有見到那人進入旅社的人,不知道你已經逮到了我了,也沒有見過我的照片?」
「那個在雪茄煙攤子的女孩。」地檢處的人說。
「好吧,」我說:「我們一起去她住的地方。你進去叫她出來,問她有沒有見過我。假如她說我是那個人,我跟你去監獄,你關我起來。假如她說從沒見過我,你釋放我,記者統統不知道,我也不提綁票這件事。」
他猶豫地在想,我立即快快跟下去說:「你也可以帶我去找那個在樓上見到那個人的老——」
「不談這個人。」地檢處的人說:「她那時沒有戴眼鏡!」
我說:「隨你。」
那特勤警官有了決定。「好吧,各位。」他說:「什麼人有她的名字和地址?」
「有,」有個人說:「她名字是柳依絲。出事後,我馬上和她談過話。她給我那男人的描述。和這個人像得不得了。」
我伸腰打一個呵欠。
我的律師匆匆地說;「賴,這種指認對你是非常不利的。那些條子把你帶去,她看看只有你一個人被帶去,先決條件,她便已知道你是個疑犯——」
「沒問題,」我表示該把事情有個解決的樣子。「我一生根本沒有去過那混蛋地方。就照他們喜歡的方法辦他一次也好。」
「而你會合作,保持不出聲,沒有騷動,是嗎?」地檢處來的人問。
「我根本不在乎你們幹什麼。我自己想早點上床去睡覺。我們速戰速決好了。」
柯白莎也開口了:「唐諾,我也覺得本來那排隊指認的方式要好一點。你現在直接去監獄——」
「老天!」我向她大叫道:「你的樣子,好像我是有罪的一樣。你們兩個都一樣!」
這一下子他們都靜了下來。柯白莎看著我,迷惑得不知道我在搞什麼鬼,希望有些暗示可以配合。律師是個好律師,既然沒弄明白,就暫時停止他的猛烈攻擊。其實,他已經把文件交給了警方人員,話又都說過了,他本來可以不必再緊盯了。
「為了彼此不致發生任何誤解,」我說:「柯太太和我的律師要和我們乘同一輛車子。」
「OK,」地檢處來的人說:「那我們現在就走吧。」
我們的汽車由於紅色閃燈和警笛同時應用,一路無阻地在大街上前進。我看得出地檢處來的那位特勤警官一直在重加考慮。他說:「賴先生,你是知道我們的難處的。我們也像你一樣,不會喜歡指認發生錯誤的。」
「以我私人言來,」我厭煩地說:「我根本不在乎這些。假如她說是我,我反正對那一天晚上有鐵定不破的不在場證明。這不過是一次手續問題而已。假如你對我不錯,我明天早上願意跟你去跑一次旅社。我不喜歡被人牽來牽去,如此而已。」
「你這人執拗起來,還真是不好對付。」他說:「你用什麼方法通知那——女士和你的律師,使他們趕來機場接應你的?」
我打了個呵欠。
「老陳,會不會是你那兒漏出來的消息。」他問另一位警官道。
那警官搖搖頭。「我也在奇怪這件事。」他說。
地檢處的人說:「老兄,你能不能先告訴我,你的不在場證明是什麼。也許我們一調查,就再也不要去麻煩那女孩子,把她自床上拖起來了——事實上,你應該再早一點說起你有不在場證明,說不定我用電話一查,你根本不必下來這裡,省了這樣一次旅行。」
「老實說,本來我也沒有想起來。你們這幫人窮凶極惡給我來這一招後—一你也是自己知道的。於是我一再在想,最近兩三晚來我每一分鐘的行動,於是—一」
「怎麼樣,你在哪裡,什麼是你不在場證明。」
我搖搖我的頭,「我們反正已經來了這裡了,與其把我的證人一個個自床下叫醒,不如先只叫醒那位小姐。」
「有多少個證人,你?」
「3個。」
他湊身向另一位警官講幾句話,那警官疑慮地搖搖頭。
柯白莎看看我,擔心得在額頭上多了不少紋路。律師自滿地雙目看向自己鼻子,像是真的做了不少工作似的。
我們進入市區。鳴呀嗚地在大街上跑,十字路口車輛都停下讓我們飛駛而過。洛杉磯的街與街間的距離.比我平時又已駕車縮短了不少。不多久我們就來到柳依絲的公寓門口。
我對白莎道:「你一起來,我需要一個證人。」
一個警官留守在車裡。另一個跟我們出來。律師自動跟上來。我們像軍隊一樣齊步上樓。地檢處來的人把我放在最前,他自己緊跟著我,不斷在後輕輕推。我知道他一定認為白莎落後了,但是,他不瞭解白莎。白莎邁著她250 磅有餘的體重,居然保持自己不落後跟在隊裡。
我們上到3 層樓上。警官之一敲柳依絲的房,我聽到柳依絲問「什麼人?」。然後地檢處來的人說:「警察,開門。」
門內沒出聲5 秒鐘之久。我聽到的只有柯白莎的喘氣聲,然後柳依絲在裡面問:「有什麼事?」
「我們要進來。」
「做什麼?」
「要請你看一個人。」
「為什麼?」
「要你看看是否認識他。」
「這跟你們警察有什麼相干?」
「少囉嗦,」他說:「開門,讓我們進來。」
「好吧,你們等一下,我會讓你們進來。」
我們等,我點上一支煙。柯白莎不安,又疑慮地看向我。律師自己把自己裝成生蛋母雞院子裡的一隻公雞一樣重要。兩個警官侷促不安互相對望。
柳依絲把房門打開。她身上穿的是昨晚曾穿過的那件棉制黑絲絨的家居長服,拉鏈在側面,一直拉到上面、她眼睛還有睡意。她說:「我想你們是警察,可以進來,沒關係——」她看到我,自己站出走廊來,把門在身後關上,她說;「你們要什麼?」
地檢處的人用大拇指向我一指,「見過這傢伙嗎?」他問。
律師嚴肅地修正他的問題道:「有沒有見過這些人當中的任何那一位嗎?」頓一下他又說:「這樣問才對,你至少要心裡存公正——」
柳依絲以毫無表情的臉色看向我,又看向律師。她伸出手指指向律師,問警官道:「你是指這個人?是這個人嗎?」
地檢處的人用手按在我肩上,把我推向前。「不是,是這一個。這個人是謀殺發生當晚,在旅社裡,你見到的人嗎?」
我看向柳依絲,臉上肌肉一動也不動。她看向我,然後,她說:「嗯,他是有點像那個人。」
她又瞇眼,斜斜地看向我,然後她慢慢地搖頭。「喔,」她對警官說:「別上別人當了。他只是有點像而且。」
「你真能確定他不是那個人嗎?」
「你聽著,」她說:「那一個人,我一生從來沒有在以前見過他。但是不騙你,他真的有點像現在你們帶來的他。假如你想要一個好的描述,你可以用這個人做模特兒,那個人和他差不多一樣高,重量也差不多。那個人比這一位肩頭要寬一點。眼睛也差不多顏色,嘴型不太一樣,耳朵的形狀有很多差別。我常注意別人耳朵,那是我的癮好。那個在旅社裡出現的人根本沒有耳垂。」
「這一點十分有用。」警官道:「你以前為什麼沒說這一點呢?」
「沒有想起呀。」她說:「看到了這個男人才想起來了。」她問我道:「你叫什麼名字來著?」
「姓賴,」我說:「賴唐諾。」
「嘿,」她說:「你還真像那個來旅社的人。自遠處看來,真的有人會弄錯的。」
「但是,你是絕對清楚的是嗎?」警官問。
「當然,當然我絕對知道。老天,我和那個人面對面講過話。他湊在櫃台上問我問題。這兩個人嘴和耳朵都不一樣。他的體重也沒那個人重。兩個人高度相同——賴先生,你是在哪裡工作的?」
「我是一個私家偵探。這位是柯白莎。我替她工作。柯氏私家偵探社。」
「那你最好離開那個住在旅社4 樓的老太太遠一點,她告訴我,不戴眼鏡她看什麼都是白呼呼一大團。不過她知道那門口站的是個年輕小伙子——」
「這不關你事,少說兩句。」警官打斷她說話。
柳依絲不在意地說:「馬華竇,那個夜班職員,事實上也沒有仔細看過那個人。他今天早上還特地向我來打聽,這個人的發包和眼珠的顏色,以便向警方交代。我看我是全世界唯一真知道那個人長相的人了。」
地檢處來的人說:「好了,這裡的事完了。」
「我怎樣回到我在工作的地方去?」
他聳聳肩道:「長途公車。」
「什麼人付錢?」
「你自己。」
我說:「這是不對的。」
柳依絲說:「我已經犧牲睡眠太多了。」她自口袋拿出鑰匙,打開門上的彈簧鎖,走過去,我們聽到裡面門閂上。
大家都自樓梯下樓,柯白莎在最後。到了人行道,我說:「你們聽著,我被你們捉住的時候是在幾百里之外。我趕回去要花鈔票的。」
警官們把警車門打開。地檢處來的人首先進入,其他人員紛紛依次進入。車門砰然關上,車子平穩地自路旁滑出,柯白莎、律師和我像3個傻瓜似地被留在那裡。
柯白莎看向我,兩眼突出,嘴巴張開著,「他奶奶的。「她輕聲地對自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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