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斷斷續續地下了3天,我也就順理成章把園中的苦活向後拖。星期二天黑以後,我正躲在房間裡準備迎接律師資格考試,電話突然響了起來。一聽是多特·布萊克,我知道準是出了什麼事。否則,她是不會來電話的。
「咱剛接到一個電話,」她說。「打電話的名叫巴裡·蘭開斯特,說他是咱律師。」
「不錯,多特。他在我那個事務所裡是個大名鼎鼎的律師。他和我一起工作。」我猜想,巴裡不過是想核對一些細節。
「呃,他可沒有這麼說。他打電話是要咱和唐尼·雷,明兒去他的辦公室,說是有幾樣東西要咱簽字。我向他問起了你,可他說你不在他那裡工作。咱想弄個明白,究竟是咋回事。」
「我也想弄個明白呢。」我結結巴巴地說,這可能是誤會。但心裡卻七上八下,十分不安。「這是家很大的事務所,多特,而我又剛去不久,這你是知道的。他剛才或許是一時沒有記起我。」
「不。他知道你是誰。他說你以前在那兒幹過,但現在不啦。這真讓人摸不著頭腦,你知道嗎?」
我知道。我在一張椅子上沉重地坐下,竭力想把思路理清。時間已近9時。「嗯,多特,你坐著別動。我立刻就給蘭開斯特先生掛電話,摸清他的意圖。過一會兒再給你打電話。」
「咱想知道是怎麼回事。你告了那些雜種了嗎?」
「我過一會兒再給你打電話,好嗎?再見。」我一放好話筒,馬上按了萊克事務所的號碼。
夜班接待員把我的電話轉給了巴裡·X。我決定裝出友好的樣子跟他玩一玩,看他怎麼說。
「巴裡,是我呀,魯迪。你看過我的研究報告了嗎?」
「看過了,很棒。」他聲音疲倦。「聽著,魯迪,你工作的事可能會有一個小問題。」
我不禁一怔。心躥到了喉嚨口。腦部冰涼。呼吸急促。「是嗎?」我勉強問。
「是的。看來不妙。傍晚我見過喬納森·萊克了,他不打算錄用你。」
「為什麼?」
「叫一位律師填補律師幫辦的空缺,這種想法他不喜歡。而且我現在也不覺得是個好主意。你瞧,萊克先生認為,而且我也完全同意,處於這種位置上的律師,今後發展的趨勢,必然是千方百計向律師的職位上擠。而我們這裡的律師幫辦都不准升任律師。這件事真糟。」
我閉上眼睛,只想放聲大哭。「我不明白。」我說。
「我很遺憾。我已經盡了最大努力,但他就是不肯同意。他對事務所實行鐵腕統治,他有他的一套辦事方式。跟你說句老實話,我居然會有聘用你這樣的想法,他為此可是狠狠地剋了我一頓呢。」
「我要見喬納森·萊克,和他當面談一談。」我用盡可能堅定的語調說。
「辦不到。他太忙,而且他也不會同意見你。再說,他也決不會改變主意。」
「你這個混蛋!」
「喂喂,魯迪,我們——」
「你這個混蛋!」我對著話筒大聲罵著,心裡感覺好了一些。
「別激動嘛,魯迪。」
「萊克在不在辦公室?」我問。
「可能在。不過,他不會——」
「我5分鐘就到。」我吼著,啪的一聲擱下電話。
10分鐘後,我猛踩車剎,在車輪發出的吱吱叫聲中,在事務所前剎住車。停車場上停了3輛汽車,大樓裡亮著燈光。但巴裡並沒有在門口等我。
我砰砰捶響前門,但卻無人露面。我知道他們在裡面能聽見我的聲音,但那些孬種誰也不敢吭聲。他們或許會報警,假如我不肯離開。
但我決不離開。我繞到北面,捶響另一扇門;接著又繞到後面,擂著一道安全門。我站在巴裡辦公室的窗下,朝他大喊大叫。他的燈亮著,但他對我卻不予理睬。我又回到大門口,在門上重新擂起來。
一個穿著制服的安全警衛,從陰影裡冒了出來,一把抓住我的肩膀,嚇得我雙腿發軟。我抬頭一看,他起碼有6英尺6英吋高,是個帶著黑帽子的黑人。
「你得走開,小伙子,」他用深沉的嗓音輕聲說。「走吧。再不走,我可要報警啦。」
我使勁一搖,擺脫了他抓著我肩膀的手,默默走開。
黑暗中,我在包娣小姐借給我的破沙發上坐了很久,想對現狀做一適當的估計,但卻難以集中自己的思緒。我灌下了兩聽未加冰的啤酒。我又哭又罵,編織著復仇的計劃。我甚至想宰了喬納森·萊克和巴裡·X。這些下流的雜種用陰謀詭計把我的案子騙走,叫我現在如何向布萊克一家交代?這一切我怎樣才能向他們說清楚?
我在房間裡踱來踱去,等待日出天明。昨天晚上,當我想到要重新掏出律師事務所的名單,再次挨家挨戶地敲開他們的大門時,我居然笑出了聲。需要再去拜訪馬德琳·史金納,這一想法本身就令我畏縮。「還是我呀,馬德琳。我又回來啦。」
我在沙發上最後還是睡著了。9點剛過,有人把我喚醒。不是包娣小姐,而是兩位便衣警察。他們在敞開的門外晃了一下警察證章,我請他們走進屋。我穿著運動短褲和T恤。由於眼睛火辣辣的發脹,我便一邊用手揉揉,一邊在心裡揣摸,警察為何突然光顧。
他們簡直是一對雙胞胎,年齡都在30左右,比我大不了多少。他們穿著牛仔褲和運動鞋,留著烏黑的八字須,動作活像兩個二流的電視演員。「可以坐嗎?」二者之一邊問邊從桌子底下拖出一張椅子,一屁股坐下。他的夥伴照葫蘆畫瓢,二人迅速各就各位。
「當然,」我裝得神氣活現地說。「請坐。」
「你也坐吧。」一個說。
「幹嗎不?」我在他們兩個中間坐下,他們向前傾著身子,繼續表演。「現在請告訴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你認識喬納森·萊克嗎?」
「是。」
「你知道他的事務所在哪兒嗎?」
「是。」
「昨天晚上你到那裡去過嗎?」
「是。」
「什麼時候?」
「9點與10點之問。」
「你去是什麼目的?」
「這說來話長。」
「我們有的是時間。」
「我想找喬納森·萊克談話。」
「談了嗎?」
「沒有。」
「為什麼沒有?」
「門鎖了。我進不去。」
「你有沒有試圖破門而入?」
「沒。」
「你肯定嗎?」
「是。」
「你在半夜以後,有沒有再去事務所?」
「沒。」
「你肯定嗎?」
「是。可以去問那個安全警衛嘛。」
聽了我這句話,他們相互瞟了對方一眼。這可是意味深長。「你見過那個警衛嗎?」
「是。他要我離開,我就走了。」
「你可以把他的外表描繪一下嗎?」
「可以。」
「那就請吧。」
「是個黑人,長得又高又大,大概有6英尺6。穿制服,戴著帽子,別著手槍,還有諸如此類的東西。你們問他去。他會告訴你們他叫我走我就走了。」
「我們無法問他。」他們又相互瞟了一眼。
「為什麼?」我問。可怕的事情就要落到我頭上了。
「因為他死了。」他們目不轉睛地觀察著我,看我有何反應。像任何人都會感到震驚一樣,我真的非常震驚。我可以感到他們的表情是多麼嚴肅。
「怎麼,呃,他怎麼會死了?」
「在火裡燒死了。」
「什麼火?」
兩個警察都閉口不言。他們眼睛望著桌子,疑心重重地點著頭。有一位像初出茅廬的記者那樣,從袋裡掏出一本小小的筆記本。「外面那輛小車,那輛豐田,是你的嗎?」
「你明明知道還問。你們不是有計算機嘛。」
「你昨天是開它去事務所的嗎?」
「不是。我是推著它去的。什麼火?」
「別神氣活現了,好嗎?」
「好。做個交易吧。只要你們不神氣活現,我也就不神氣活現。」
另一個警察插話道:「有人今天早晨兩點鐘,看見你的車出現在事務所附近。」
「不,決不可能。不可能是我的車。」此刻無法知道,這兩位說的是否是真話。「什麼火?」我再次問。
「萊克事務所昨天晚上起火,全燒光啦。」
「全化成灰啦。」另一位幫腔道。
「那麼你們二位是專抓縱火犯的了?」我說。我仍沒有從最初的震驚中恢復過來,但他們把我當成縱火犯,又使我非常不快。「而巴裡·蘭開斯特肯定對你們說過,那個地方被人當火把一樣點著,我是最大的嫌疑犯。對不對?」
「我們抓縱火犯。我們也抓殺人犯。」
「被殺的有幾個?」
「就那個警衛。第一次報警是今天凌晨3點,當時事務所裡空無一人。屋頂掉下來的時候,那個警衛顯然是中了圈套。」
喬納森·萊克當時要是和這個警衛在一起,那才是好呢。可我又想起那些漂亮的辦公室,那些油畫和地毯。
「你們在浪費時間!」我說。想到被他們當成嫌疑犯,我格外生氣。
「蘭開斯特先生說,你昨天去事務所的時候,情緒非常不好。」
「確實如此。可是還沒有不好到放一把火將事務所點著的程度。你們在浪費時間,我對此可以發誓。」
「他說你剛被炒了魷魚,想面見萊克先生。」
「不錯,不錯,不錯。你們講的全不錯,可是卻難以證明我因此就有放火的動機。你們還是實事求是一點吧。」
「縱火時犯了謀殺罪,可是要判死刑的呢。」
「別逗了!我和你們完全一致。去抓住那個殺人兇手,咱們一起讓他下油鍋。只是請你們現在不要來打擾我。」
我猜想我的憤怒大概很有點兒說服力,因為他們兩個同時向後縮。一個警察從襯衫口袋裡掏出一張折好的紙。「這兒有份報告。一兩個月以前,你由於破壞私人財產受到通緝,與打破城裡一家律師事務所的玻璃有關。」
「瞧,你們的計算機確實沒有睡覺嘛。」
「對一個律師來說,你的行為相當出軌。」
「我還見過比這更壞的呢。而且,我不是律師。我是律師幫辦,或者說跟律師幫辦差不離。剛念完法學院。再說,你提到的指控早已撤消了。我相信在你計算機的打印機上,這一點寫得明明白白。要是你們一定要把我4月份打破玻璃的事,與昨晚的縱火案硬連在一起,那麼真正的縱火犯就可以逍遙法外。他就會平安無事,永遠不會被人發現。」
聽完這段話,兩個警察一先一後跳了起來。「你最好跟一位律師談談,」一個便衣低頭指著我說。「目前,你是主要的嫌疑犯。」
「好,好。正像我剛才說過的那樣,如果我是主要嫌疑犯,那麼真正的殺人兇手就是一個幸運兒了,你們離他遠著呢。」
他們砰的一聲帶上門走了。我等了半小時,然後上了車。我開車走了幾個街區,小心翼翼地向事務所駛去。我停好車,步行了一個街區,鑽進一家方便店,從店中可以看見兩個街區以外還在冒煙的事務所的殘垣斷壁。只有一堵牆還沒有倒塌。人們在到處亂轉,律師和秘書們這裡指指那裡戳戳,消防隊員穿著沉重的大皮靴四處轉悠。警察在用黃膠帶拉著隔離圈。燒焦木頭的氣味嗆人鼻息,一團灰色的煙雲低低地籠罩在整個街區的上空。
這座建築物的地板和天花板都是木質的。除了少數的例外,所有的牆壁用的也都是松木。再加上散存在大樓備處的大量的書籍,和必須儲存的成噸的紙張,大樓被燒成灰燼,也就很易理解了。但令人不解的是,在這家事務所裡有著一個巨大的滅火系統,油漆過的管道縱橫交錯,常常構成裝潢的一個組成部分而無處不在。
由於明顯的原因,普林斯不是一個早起的人。他通常在凌晨2時左右將尤吉酒家打烊鎖門,接著就跌跌撞撞地爬進他那輛凱迪拉克的後座,讓終身為他開車的司機兼保鏢費爾斯通把他送回家。有幾次費爾斯通自己也喝得爛醉如泥,不能開車,就由我駕車把他們兩個送回家。
普林斯一般在上午11點前到達辦公室,照顧興旺的午餐業務。我中午在他的辦公室找著了他,他正在翻動紙張,處理日常事務。下午5時以前,他只吃止痛藥喝礦泉水;一等那神奇的時刻來到,便溜進朗姆酒和興奮劑構成的飄飄欲仙的世界。
普林斯的辦公室沒有一扇窗戶,位置又在廚房下面,因而十分隱蔽。只有快步穿過三道沒有標誌的門,走下一道暗梯,才能進入他的辦公室。這是一個正方形的房間,牆上每一寸地方都掛著普林斯和當地的政客或其他適合上鏡頭的人物握手的照片。房間裡還放著許多用鏡框鑲著的剪報,上面都是有關普林斯受到懷疑、指控、告發、逮捕、審判而最後總是宣告無罪的消息。他喜歡看到自己在印刷物上出現。
他和平常一樣,情緒很糟。幾年來,我已經掌握了規律,在他3杯下肚以前,盡量不會見他,而他喝光3杯的時間一般是下午6點,因而今天我早了6個鐘頭。他做了個手勢叫我進去,我隨手關上門。
「出了什麼事?」他咕噥道。他的眼睛佈滿血絲。他那長長的黑頭髮,飄垂的絡緦胡,敞開的襯衫,毛茸茸的胸膛,總是讓我想到沃爾夫曼·傑克。
「我遭殃啦。」我說。
「有什麼新情況?」
我把昨天晚上發生的事,一一告訴了他:丟了飯碗,縱火案,警察。我特別強調發現了一具屍體,警方對此特別關注,而這自然是理所當然的。我無法想像自己會成為頭號嫌疑犯,但看來警察確實是這麼認為的。
「這麼說萊克是被人點了燈籠啦!」他大著嗓門說,似乎對此感到高興。有人放了把大火,這一類的事準能讓普林斯開心,整個上午也因此由陰轉晴。「我從來沒有特別喜歡過萊克。」
「他並沒有死。他只是暫時關了門。他還會東山再起的。」而這也正是我擔心的主要原因。喬納森·萊克在許多政客身上比錢如流水,發展與他們的關係,隨時可以讓他們幫忙。假如他真的相信我捲入了這件縱火案,或者只想找個臨時的替罪羊,那麼警察就會死死地纏著我。
「你敢發誓你沒有放火?」
「你別逗啦,普林斯!」
他捋著山羊鬍,沉思著。我立刻就看出,他十分樂於突然捲入這一事件之中。這一事件涉及犯罪、死亡、陰謀和政治,是犯罪多發地區正常生活的一個小小組成部分。要是動用幾個脫衣舞女郎,再給警察塞幾個美金就能把它了結,那麼他普林斯會舉杯痛飲以示慶祝的。
「你最好找個律師談談。」他說,手依舊捋著山羊鬍。令我傷心的是,這正是我來此找他的真正原因。我本想找布克,可是我打擾他已經夠多了。再說,他目前正和我一樣苦惱:我們都還沒有通過資格考試,都不是真正的律師。我們都是同樣地無能為力。
「我請不起律師。」說了這幾個字,我就閉口不語,等著他接下面的台詞。只要他提出一個替代的辦法,我將高高興興地撲過去接住它。
「我來辦,」他說。「我來給布魯索打個電話。」
我點點頭說:「謝謝。你看他會幫忙嗎?」
普林斯咧嘴一笑,向兩邊伸開雙臂。「我叫他幹啥他就會幹啥,不是嗎?」
「那是。」我順著他的意思說。他拿起話筒,按了號碼。我聽著他用低沉的閃雷似的嗓音,打發掉一兩個人,然後接通了布魯索。像所有知道自己的電話遭到竊聽的人一樣,他的話說得既快又高度濃縮。「布魯索,我普林斯。對,對。需要盡快見你……一件小事,和我一個僱員有關……對,對。不,在你那裡。30分鐘。一定。」他掛上電話。
對聯邦調查局那些想從這種談話裡搜集起訴資料的可憐的技術人員,我深表同情。
費爾斯通把凱迪拉克開到後門口,普林斯和我鑽進後座。這是一輛黑色的汽車,車窗也著了很深的顏色。他生活在黑暗之中。在過去3年當中,我從未聽說他有過任何的戶外活動。即使在拉斯維加斯度假,他也從不離開賭場一步。
我們在車上的談話,很快就變成普林斯枯燥無味的獨白。他像背書一樣敘述著布魯索從事律師業務所取得的一個又一個輝煌戰績,而且幾乎每一次戰鬥都和他普林斯有關。奇怪的是,聽著聽著我那緊張的神經開始鬆弛了。我有強人撐腰。
布魯索在法學院讀的是夜校,而且畢業時年僅22歲。普林斯認為這是創了一個新記錄。他們倆在童年時就是最要好的朋友。進入高中後,便在一起小賭狂飲,向女孩子進攻,跟男孩子打仗。在孟菲斯南部那麼一個粗野的地區長大成人,他們的經歷可以寫成一本書。後來布魯索進了大學,普林斯則開一輛送啤酒的貨車。這就是前因與後果。
布魯索的事務所設在一座紅磚砌成的購物中心裡。這家購物中心像一根又短又狹的帶子,一頭是家洗衣店,另一頭是爿錄像帶出租店。布魯索投資投得很精明,普林斯說,整個購物中心都是他的財產。街對面是家通宵營業的煎餅店。它的隔壁是琥拍俱樂部,一家裝著拉斯維加斯式霓虹燈的下流脫衣舞廳。這是孟菲斯的一個工業區,離機場很近。
除了在這條又短又狹的帶子中間一扇玻璃門上用黑顏料寫的「法律事務所」幾個字以外,沒有任何標誌表明這兒的主人幹的是什麼行業。一位穿著緊身牛仔褲、嘴唇塗得過紅的女秘書,齜著牙齒招呼我們,但我們沒有放慢腳步。我跟著普林斯走過前屋。「她以前在街對面幹活。」他咕嚕道。我希望他指的是那家煎餅店,不過事實恐非如此。
布魯索的辦公室與普林斯的有著驚人的相似。一樣的沒有窗戶,沒有陽光,又大又方又亂,牆上掛滿了照片,照片上那些不為人知的重要人物正握著布魯索的手齜牙咧嘴望著我們笑。有一面牆留給了火器,上面掛著各式各樣的步槍、毛瑟槍和獎給神槍手的獎品。在布魯索那張巨大的真皮轉椅後面,是一個很大的架得高高的魚缸,混濁的水中幾條微型鯊魚在游來游去。
他正在接電話,因而只是揮揮手,讓我們在他那張又長又大的辦公桌對面坐下。我們剛一坐下,普林斯便迫不及待地告訴我:「那些鯊魚可都是真的呀。」他指著布魯索上方的牆壁。律師的辦公室裡有活的鯊魚!明白嗎?這是個玩笑。普林斯在竊笑。
我望著布魯索,但盡量避開他的目光。在他那顆碩大的頭顱旁邊,電話話筒顯得很小。他那長長的花白頭髮,亂蓬蓬地一直拖到肩膀。那綹山羊鬍子已經全白,但又長又密,他講話時你簡直看不見電話話筒。他雙目烏黑,目光炯炯,眼睛周圍是一圈一圈黝黑的皮膚。我常常覺得,他身上一定有地中海沿岸居民的血統。
雖然我在吧台上已為他效勞過千百次,卻從未正正經經地和他交談,而且從來就不想。即使現在,仍舊不想。但事到如今,我別無選擇。
他短促地吼叫了幾聲,隨即放下電話。普林斯簡短地介紹之後,布魯索說他對我瞭解得很。「對,我認識魯迪很久了,」他說。「是什麼問題?」
普林斯向我示意,我便把事情說了一遍。
「今兒早上在報上看到了,」布魯索在我說到大火那一部分時,打斷了我。「這件事我已經接到5個電話啦。不需要發生多大的事,就能叫律師們傳得滿城風雨。」
我微微一笑,點了點頭。這只是因為我覺得此刻我應該笑一笑點點頭。我接著又談了警察光顧的事。此後一直到講完我的故事,他再也沒有插嘴。我等著我的這位律師向我提出忠告和建議。
「律師幫辦?」他問,顯然感到有點莫名其妙。
「我當時別無他法呀。」
「那你現在在哪兒干?」
「我不知道。我現在最擔心的是,他們要抓我。」
這話讓布魯索笑起來。「有我吶,」他得意洋洋地說。普林斯曾反反覆覆地讓我相信,布魯索比市長本人認識的警察還多。「我打幾個電話就成囉。」
「他要不要避避風頭?」普林斯問,好像我是個越獄的逃犯。
「對,避一避。」由於某種原因,我突然想到,這樣的建議在這個辦公室裡肯定已經向人提過許多次了。「你對縱火懂得多少?」他問我。
「一竅不通。法學院沒有教過。」
「呃,我辦過幾起縱火案。要幾天的時間,警方才能斷定是不是故意縱火。像萊克事務所那樣的老房子,什麼事都可能發生。要真是有人故意放的火,警察在最近幾天內,是不會抓人的。」
「我實在不願被他們逮捕,你知道。這特別是因為,我是清白無辜的。我也不想上報紙。」我說話的當兒,瞧了一下牆上貼著的與他有關的新聞報道。
「可以理解,」他拉長臉說。「什麼時候參加資格考試?」
「7月。」
「考過以後幹什麼?」
「不知道。到時候再看吧。」
我的朋友普林斯突然加入了我們的談話。「你這裡就不能雇他嗎,布魯索?媽的,你有一大堆律師,再加一個有什麼要緊?他學得很好,很用功,很聰明。我可以為他擔保。這孩子確實需要有份工作呀。」
我緩緩轉過頭,望著普林斯,他也滿面笑容地望著我,活像一個聖誕老人。「你要能在這兒干,那可是太棒啦。」他樂呵呵地捧場。「你會學到律師的真本領。」他哈哈大笑,拍拍我的膝頭。
我們兩個望著布魯索。他眨巴著眼睛,腦子在飛快地轉動,尋找搪塞的借口。「呃,當然。我是一直看重有才能的好律師的。」
「你瞧啊。」普林斯說。
「實際上,我手下的兩個律師剛離開這兒,打算自己成立事務所,所以我有兩個辦公室,現在還空著呢。」
「你瞧啊,」普林斯又說了一遍。「我跟你說過,問題會解決的嘛。」
「但是嚴格地說,幹這個工作並沒有薪水。」布魯索話說到此,不由得興奮起來。「不,先生們,我的事務所可不是那樣運行。我要我手下的律師為自己開工資,去產出自己的費用。」
我大為震驚,開不了口。普林斯和我並沒有談過工作的問題。我也沒想請他幫忙。我真不想讓布魯索·斯通當我的老闆,但我也決不能得罪這個人。警察正像豬犬一樣在我身邊轉呢,而且他們還相當明白地提到了死刑。我無法鼓起勇氣直截了當地告訴布魯索:他很卑劣,足以做我的代理;但又太卑劣了,不能做我的老闆。
「那你們是怎麼運行的呢?」
「這很簡單,而且效果很好。至少對我來說,效果很不賴。有一點你得記住:20年當中,什麼辦法我都試過了。我有過許多合夥人,也有過許多律師。但獲得良好效果的唯一辦法是,要求每一個律師掙錢來支付自己的工資。你能這樣幹嗎?」
「我可以試試。」我聳聳肩膀,沒有把握地說。
「你肯定能行。」普林斯在一旁幫腔道。
「你每月領1000美金。你賺的律師手續費,你拿三分之一。你用這三分之一,抵償你領的1000美金。第二個三分之一歸事務所,作為日常開銷和秘書等等的費用。最後一個三分之一歸我所有。假如你每個月賺的錢都不足1000塊,那你就欠了我的債,到你賺了大錢的那個月,我再和你結清。明白嗎?」
這種做法真是可笑。我考慮了幾秒鐘。這比失業更糟的唯一之處在於,你幹活卻還要賠錢,而且債務還會逐月上升。我想到了幾個尖銳的無法回答的問題,正想開口的當兒,普林斯卻說道:「我聽了覺得蠻公平合理。挺好的一樁交易嘛。」他又拍了拍我的膝蓋。「你可以賺一大筆呢。」
「這是我操作的唯一方式。」布魯索說。我記不清他這樣說是第二次還是第三次。
「你手下的律師掙多少?」我問,但並不指望聽到真實的數字。
他額上長長的皺紋擠到了一起。他在沉思。「各有不同。要看你賣力不賣力。去年有個傢伙賺了8萬,另一個只有2萬。」
「可你賺了30萬哪!」普林斯大聲笑著說。
「我巴不得能賺這個數呢。」
布魯索在仔細地觀察我。他想給我的,是孟菲斯這個地方剩下的唯一可能的工作;而且他好像已經看出,我並不急於接受。
「我什麼時候開始上班?」我問,十分尷尬地裝出一副熱切的神情。
「現在。」
「可是資格考試——」
「別為它擔心。你今天就可以開始生財。我教你怎麼辦。」
「你會學到很多東西的。」普林斯插嘴道。他眉飛色舞,滿意之至。
「我今天就付你1000塊,」布魯索說,那神氣像個一擲千金的悶老闆。「咱們現在就開始。我領你去辦公室,算是讓你走馬上任。」
「好極啦。」我勉強一笑。此時此刻,想採取別的行動已絕無可能。照理我決不應該留在這裡,但我害怕,而且極需幫助。這時,有一點並未挑明:布魯索如此為我效勞,我將欠他多少錢。他可不是那種偶爾會幫窮人一點忙的好心人。
我覺得身體虛弱。可能是因為缺少睡眠,在警察叫醒我時受了驚。也可能是因為坐在這個辦公室裡,一邊觀看鯊魚游過來游過去,一邊被這座城市裡的兩個大壞蛋推過來搡過去。
不久以前,我是個腦袋聰明面孔稚嫩的法學院三年級學生,在一家貨真價實的律師事務所裡有一份前程遠大的工作,心情無比急切,只想進入這一行業後努力幹,積極參與本地律師協會的活動,開展自己的事業,做我的朋友們要做的事。而此刻我卻坐在這裡,如此軟弱,如此易於受到誘惑,居然為了區區的一月1000美金而同意出售自己的身體。
布魯索接了一個緊急電話,對方很可能是一位因為拉客而被關進監獄的脫衣舞女郎。我們在座位上坐下。他掩住話筒悄聲叫我下午再來事務所。
普林斯為自己感到非常自豪,他的肚皮隨時都會爆裂。他就這麼三下兩下,便把我從死刑的邊緣救了出來,而且還為我找了一份工作。費爾斯通在繁忙的街道上驅車穿行,駛回尤吉的途中,儘管我使出了全身的力氣,卻仍舊無法讓自己高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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