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G市黑道鼎鼎有名的老大,家裡的生意做得很大,我又是獨子。所以,從小我都不曾嘗試過,得不到是個什麼滋味。
從別人慌張躲閃的眼神中,我漸漸明白,我和別人是不一樣的。
這當然有好處,自小就只有我欺負人,沒有人敢欺負我。
我霸道,我張揚,我不可一世!
但同時,我很孤獨。沒有人瞭解我,甚至沒有人試圖想瞭解過我。就算我的新生父母也沒有。他們唯一會為我做的,就是塞錢給我,從不問我需要的到底是什麼。所以,從小我就瞭解錢的重要性。有錢,我就可以請朋友吃雪糕:有錢,就可以請夥伴打遊戲:有錢,就會有人包圍著我,那樣我就不會再孤獨。
長大以後,我才懂得有錢可以買來很多的東西,但是卻買不來真情!那些狐朋狗友們平時和我吃吃喝喝,稱兄道弟,但這無非是金錢和權勢的盲從。而在我真正在乎的事情面前,錢,一點用處也沒有。
記得小時候,爸爸經常喝得醉熏熏的回家:媽媽經常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門。
爸爸對我說:兒子,你記住,女人只是用來玩的,女人是用來陪襯自己地位的,女人是不能信任的。千萬不要對女人動真情!如果,你動了情,那你就有了最致命的弱點。
當時,我根本不瞭解爸爸說的是什麼意思,但我還是堅定地點了點頭,並不是我想刻意想討爸爸的喜歡,只是我覺得,爸爸是我幼年的偶像,爸爸是世界上最強的男人,所以爸爸說的一定是對的。
終於有一天,爸爸痛打了媽媽,並將她趕出了家門。自始至終,我都是旁邊冷眼看著發生的一切。好像眼前被毒打的不是生我的媽媽,而是一個陌生的女人。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見過她——那個我曾經叫過媽媽的女人。
第一次見到小蔓的時候,她才十三歲,而我已經十九歲了:她的功課全校第一,我的成績連高中都考不上:她是學校的校花,而我是學校出名的壞蛋。
但是,我就是喜歡上了她。我喜歡她被風吹起的秀髮:我喜歡她淡定的眼神:我喜歡她從不趨炎附勢:我喜歡她認真投入的表情……她的一切我都喜歡,甚至包括,她對我的鄙視。因為那種視讓我知道,總有人是對金錢和權勢是不屑一顧的,總有人只忠於自己的感情而不是需要。
為了她,我連好不容易考上的高中都沒去上。其實,我從來都不曾對她心存惡念,只是,想多看她幾眼而已。但是每次看到她,她都和那個討厭的跟屁蟲在一起。看著小蔓盈盈的笑意和眼中的溫柔,我嫉妒得發狂。我真看不出那個張狂的小子有什麼好。我也可以幫她背書包,我也願意每天等她放學陪她回家,我也願意用我一切的用量保護她,給她一切她想要的。我一定要把她從那個討厭的傢伙手裡搶過來!但是,很多年以後,我才知道,這不是愛,是自私的佔有慾。真正愛一個人,是要讓她幸福的。可當時的我,真的不明白這個道理。
終於一天,我不想只在暗處默默的看著她,我要爭取站在她的身邊。可是,沒想到她居然那麼害怕我,厭惡我。還有那個小子,長這麼大,還重來沒人敢先對我動手!
最後,那小子如我所願地被開除了,甚至搬遠了家。
可她,也徹底不理我了!
受父親的影響,幼稚的我自認為一個男人是不應該總跟在女人屁股後面的。於是,我就刻意遠離她,以為絕對跑不出我的手心。我完全忘記到想要保護她的念頭,只想瘋狂地想得到她的愛意。
從來沒有想過,我的熾烈的感情會帶給她災難。看到她慘白著臉躺在病床上的樣子,我瘋狂地想要把那幫傢伙找出來宰了他們。就算把他們碎屍萬段,也彌補不了她所遭受的折磨。
狠狠教訓那群傢伙之後,我,又能做什麼嗎?我不敢牽著她的手告訴她,我願意永遠保護著她。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守護著她,就像以前的……他,那樣。頭一次強烈地感覺自己犯了愚蠢的錯誤,這個錯誤不是愛上了一個人,而是不懂得如何去愛一個人。想起她,我的心就好痛,痛得睡不著覺。
聽到她死訊的那天,我像發瘋了一樣,開著車想去證實這只是一個可怕的誤會。但是,我沒能去,因為我出了車禍,斷了一條腿。在病床上,我足足躺了一年的時間。這不能動的一年裡,我想了很多。最錯的人,就是我,如果不是我執意要糾纏她,如果不是我逼走了他,如果我還能按照最初的想法,努力去保護她。那最後的結果可能就會完全不一樣。
能夠走路後,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墳前拜祭她。後來,這也成為我的一種習慣,只有這樣,才能夠平息一點因為內疚而帶來的痛楚。小蔓是那麼好的一個女孩子。
沒想到我居然還有機會可以幫到她。
這要多謝那個叫百福的女孩,是她把深陷在自責的泥沼中的我拯救了出來。每當想起小蔓可以重新來到這個世界,享受新的生活,我就興奮不已。
沒想到小蔓的母親會那麼痛恨我,不過沒有關係,是我的錯,如果不是我,小蔓還好好的活著。她恨我是應該的。
看到小蔓慢慢消失的,我開心極了。
我只想說一句:小蔓,來世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