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若琳,二十五歲,擔任知名廣告公司客戶經理。
底下一干人馬聽她指揮,做事以強勢俐落出名。
月領高薪,自信幹練,卻也冷漠世故。
她在商場上所向披靡,業界都知道智聯廣告的姚若琳是個傳奇,和她合作沒有辦不到的事情。
不管再刁難的廣告主,到她手裡都被打理得服服帖帖。
追求她的人無數,她是否單身尚且是謎,由於接觸的行業廣泛,她身邊總有各式各樣的男人,政界明星、知名律師、企業小開、著名攝影師、新近時尚名模……五花八門讓人看得眼花撩亂。
據說,她出得廳堂入得廚房,做得一手可以媲美五星級飯店大廚的好菜。
據說,她懂五國語言,還擁有空手道黑帶四段的資格。
據說,她興趣廣泛,所有男人感興趣的話題她都能侃侃而談。
據說,大部分的男人都會對她一見鍾情。
如此完美的女人,應該很難追吧。
NONONO,據說姚若琳很好追,真的,只要你跑去對她說「我愛你」,她就會點頭跟你交往。
不僅很好追,簡直就是不用追。
「我愛你」三個字像是姚若琳的魔咒,只要說,她就會答應。
追求她的人無數,「大家樂俱樂部」裡的賭金不斷翻倍,公子哥前仆後繼,誰能娶到誰就贏。
但是,至今為止,任何一個和姚若琳交往過的男人,都啐得要死。
這些男人個個鎩羽而歸,和她最長的關係也僅維持三個月。
據說,交往一個月,你會開始懷疑自己的魅力;交往兩個月,會開始懷疑自己的智商;交往三個月,你會開始懷疑活著還有意義,人生的價值到底在哪裡?
據說,這個女人有著花一樣的外表,冰山一樣冷酷的心。
據說,她擁有維納斯一樣的嫵媚,卻像梅杜莎一樣陰險狠毒。
據說,她會一刀一刀凌遲你,看你苟延殘喘的同時,狠狠的踐踏你、嘲笑你。
據說、據說……
關於她的據說實在太多,大家樂俱樂部裡的賭金已經高達一千萬,卻再無人挑戰。
姚若琳,成了很多男人,無法言說的,痛。
大家樂俱樂部
林志文在女朋友包下的豪華包廂裡,請所有認識的朋友、同事歌。
「來來來,大家盡情喝、盡情唱,今天是我林志文一生中最特別的日子。」
喝到盡興,他舉杯高聲招呼。
「聽說他女朋友很有錢。」
「我見過,開進口跑車送林志文來上班,穿香奈兒套裝,超漂亮的。」
「怎會喜歡上他?真奇怪。」
「我也納悶,根本是兩個世界的人。」
「是不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隱疾?」
「噓!這種事不好亂說。」
「怕什麼,反正人又還沒來,明明作東請客,主人比客人晚到,未免架子太大了吧。」
「有得吃、有得唱,你管那麼多幹啥?蔡依林的歌來了,我要唱……」
這邊,林志文已經被灌得微醉,手機響,他接起來。
「喂,若琳,你快到了?哦哦,沒關係,我們在玩……你慢慢來……嗯。」
掛掉電話,一旁的同事揶揄他。
「怎麼,不會不來了吧?」
「哪有,她快到了,要我們先玩。」他為女朋友解釋。
「小林,別怪我沒提醒你,這種高水準的女生,會真心和我們這種無名小卒談戀愛?我見過她送你來公司,拿你一個月的薪資,還抵不上她跑車的一個輪胎。」
林志文聽了汗顏,不住點頭,「知道、知道,可若琳對我是真心的,她不是那種人。」
「你又知道了?你們才認識三個月而已,如此短的時間,怎麼可能真正瞭解一個人!」
「不只三個月。」他低下頭,小聲道:「準確的說,我們認識十年多了。」
「欸?」同事驚訝,「十年?不是才交往三個月嘛。」
「是才交往三個月,可我們十年前就認識了,那時候……」
看著手裡的啤酒,林志文陷入回憶—
當年他是校園風雲人物,倒追他的女生可以繞操場一圈。
姚若琳是誰?他生日前三天,死黨指給他看。
一個胖到差不多兩個他,孤僻、被人排斥的女孩,呆呆的一個人站在操場外的欄杆,看起來無所事事的樣子。
死黨賭他不敢邀請她參加生日派對。
為了不失面子,他走過去發出邀請,卻沒想到她一口就答應了。
那雙充滿驚喜、感動和期待的眼睛,讓他有些不安。
已經賭了就不能反悔。
三天後,他硬著頭皮將她帶去派對,看她精心打扮後卻更令人驚心,果真被一群嘴巴不饒人的死黨嘲笑。
然後她一個人躲在角落喝悶酒,本想道歉安慰她的,卻又被死黨拉開。
等他再找她時,她已不見了。
第二天到學校,聽說她轉學,他覺得過意不去,想過去找她道歉,可這個念頭很快就被別的事沖淡。
從此失去聯繫。
不過,命運就是這麼奇妙。
三個月前,他在咖啡廳遊說客戶買保險,那個月的業績還差幾萬塊,他做得很辛苦。
結果卻遇到姚若琳,他幾乎認不出她來。
她完全變了個人,漂亮幹練,穿名牌套裝,從進口跑車上下來,整個人好像從時尚雜誌裡走出來的模特兒。
她看到他,走過來,沒有遲疑的喊出他的名字。
好像早已忘記曾經他對她做過的惡作劇。
她微笑地衝著他打招呼,留名片給他,拜託他一定要聯繫她,說她對他始終念念不忘,還喜歡著他。
他欣喜若狂。
十年後的今天,兩人命運調轉,她變得漂亮自信能幹,而他只是個拉保險的業務員,沒想到她不計前嫌,依然喜歡他。
起初他也不相信,雖然感動,但還不至於昏了頭。
但三個月來,她對他無微不至,買高級的手工西裝送他,幫他付房租、介紹他客戶,替他做好吃到爆的營養便當,甚至包下大家樂俱樂部的VIP包廂幫他慶生,讓他請所有朋友過來同歡,揚眉吐氣一番。
他大受感動,決定今晚向她求婚。
胸前的口袋裝著用一個月薪資買來的戒指,雖然小,可卻代表他的心意,他會向她發誓,這輩子絕不再辜負她,努力工作,成為配得上她的男人。
門被推開,一個嬌小又幹練的女人走進來。
她長髮微卷,眉清唇紅,膚白勝雪,穿一襲雪白香奈兒套裝,腳踩紅色高跟鞋,彷彿女神駕到。
頓時,包廂裡所有人安靜了,歌也不唱、酒也不喝,呆呆的看著她。
女人忍不住低呼,她身材好棒,髮型超好看,衣著怎麼那麼時髦,連表情都與眾不同。
男人忍不住扼腕,這樣一個尤物怎會喜歡林志文,簡直就是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
「抱歉,路上塞車,讓大家久等了。」
姚若琳巧笑倩兮,美目顧盼,慢慢走到林志文身前,湊上去蜻蜓點水,在他臉頰落下一吻。
「生日快樂。」
眾人驚呼起哄,林志文羞赧,略微緊張的抱了抱她道:「謝謝你,若琳,真的謝謝你。」
「跟我還客氣。」她嬌笑著輕捶他,惹得眾人再度歡呼。「來、來、來,我來晚了,先自罰三杯。」
她走到桌前,拿起啤酒倒好三杯。
「你還沒吃飯,別這樣喝,會喝醉。」林志文柔聲勸她。
「喲喲喲,還沒結婚就這麼護老婆,那以後不就是妻管嚴。」有人揶揄。
姚若琳笑著,拍拍林志文,端起酒杯說:「志文當年可是風靡校園的萬人迷,我怎麼管得了他,呵呵,我只求以後別有人跑出來跟我搶男朋友就好。」
「哈……」一群人起哄,林志文面子十足,不住的笑。
三杯酒下肚,姚若琳看著他笑問:「你不是說,今天有重要的話要對我講?」
林志文緊張。所有人都知道他的計畫,只有若琳不知道,他不確定合不合適,但—
「有話就說啊,今天你是壽星,你最大,你說什麼,我都答應。」姚若琳笑著鼓勵他,吐氣如蘭,鼓動著他緊繃的神經。
「是啊、是啊!快講呀!」事前被招呼的同事按捺不住興奮。
不管了,講。
林志文霍地單膝跪地,手捧精心準備的糖果花束。他記得她愛吃糖。
「若琳,我知道以我現在的身份和地位,遠遠配不上你,十年前我對你做了不好的事,一直愧疚在心,十年後,我們重逢了,我覺得這是上天給我的機會,讓我補償你。
「我林志文今天當著所有人的面發誓,一定會給你幸福,一輩子對你忠心,絕不再讓你失望,我會發憤圖強成為配得上你的男人,我會讓別人說姚若琳嫁得值、嫁得好,讓你成為所有人都羨慕的對象。
「嫁給我吧,若琳。」
看著地上的男人,他卑躬屈膝,眼神渴望,表情緊張,他顫顫巍巍的從懷中掏出戒指,額上的汗水涔涔流淌,手上的廉價糖果花束抖個不停。
姚若琳笑了,緩緩勾起唇角,用再輕不過的語氣說:「如果是十年前,我一定會答應。」
林志文身體一震,眼裡爬上恐懼。
她莞爾,微啟朱唇,吐出最冰冷的話,「林志文,你以為你現在在幹什麼?求婚,你認為自己有這個資格嗎?」
所有人抽氣,林志文幾乎昏倒,跪在地上沒有力氣起來,僵硬的吸口氣,咬牙回道:「沒有,我自知配不上你,無法給你豪宅跑車,可你為什麼……」
「你以為是為什麼?豪宅跑車?」她嘲弄的撇唇。「嘖嘖,怪不得直至今天你只混成一個保險業務員,甚至連這種低門檻的工作都無法勝任,看來你的能力就只到這裡了。」
「喂,你太過分了哦,賣保險又怎樣?」同事忍不住替林志文出頭。
「讓她講!」林志文大吼。
這一吼,嚇得所有人都噤聲。
姚若琳微笑地說:「你以為我拒絕你,是因為你沒錢、你卑微?多麼薄弱的自尊心。」
「不然呢?」他顫聲問。
她眼神冰冷,唇角嘲諷,「十年前你對我做了什麼,有種跟人打賭,帶著又胖又醜的我出席派對,卻沒膽承認?看我被人嘲笑、被人排擠,你很樂吧?」
「不是,我有想找你道歉,可你轉學了。」他急急解釋。
「知道我為什麼轉學嗎?」她依然笑著,語氣輕鬆,可眼神幽黯,說出口的答案卻是令人驚詫,「因為在你的生日派對上,被戲弄的我喝了很多酒,被三個酒鬼帶到KTV後的暗巷—」
「啊!」人群中發出低呼。
林志文搖頭,「不可能,這絕對不可能……我以為你走了。」
姚若琳冷笑,「當然,你忙著和你那些朋友喝酒、划拳、歌,你怎麼會關心那個被你們騙來的女孩是死是活,她會不會因為從沒去過那種地方而被壞人傷害?會不會被侮辱想不開跳樓?因為痛苦不堪想要殺你全家、報復社會—」
「不!別說了、別說了!」林志文崩潰,癱倒在地上哭泣。
他不知道,不知道當年小小的惡作劇,居然會造成那麼嚴重的後果,不知道面前的女人因為他承受了什麼災難,而他卻厚顏無恥的還想向她求婚,他感覺自己被活生生剝掉一層皮,在眾目睽睽之下淌血。
「你走吧,我們玩完了。」
姚若琳坐回沙發上,掏出香煙,自點自吸。
液晶電視上波瀾的光影照亮她的臉,忽明忽暗,讓人看不出情緒。
「走吧。」同事拉起癱軟的林志文,魚貫而出。
包廂裡只剩電視上無聲的畫面,姚若琳盯著看。在唱什麼?原來是王菲的「我願意」。
我願意為你,
我願意為你,
我願意為你被放逐天際,
只要你真心,
拿愛與我回應,
我什麼都願意,
什麼都願意,為你……
(詞/姚謙)
姚若琳嗤笑,輕罵了聲,「蠢!」
愛情是什麼?她不相信愛情。
經過那件事,經過這十年,「我願意」這歌詞的意境,她已不再有,也不可能有了,更何況如今要她說出這三個字。
她揀起地上散落的糖果花束,剝開一張張亮晶晶的糖紙,將糖含在口中,她一邊吸煙,一邊吃糖,黯然的眼神看不出波瀾,只有讓人心疼的落寞。
吃完所有糖,剛好二十五顆,她看表,凌晨一點。
她起身,瞥見角落有人,嚇得差點叫出聲。
「誰?」她緊張的瞪著那抹陰影。不知道他在那待了多久,她一直以為包廂裡只剩自己一個人。
陰影自角落走出來,穿著服務生的制服,胸前別著「大家樂俱樂部VIP包廂部」名牌。
姚若琳鬆了口氣,皺眉瞪著他,「我以為這家俱樂部的服務生都很有眼色,懂得給客人獨立空間,你待了多久?」
「久到夠看你把二十五顆糖全吃掉,不膩嗎?」男人靠在牆邊,燈光昏暗,看不清他的臉。
她挑眉說:「你們經理是這樣教你的嗎?用這種語氣和客人說話?」
「呵……」他輕聲哼笑,雖然很低,卻惹怒了她。
「你笑什麼?」她冷聲質問。
「我有笑嗎?」聽聲音相當愉悅。
感覺被戲弄,姚若琳走上前 的一聲打開燈光,頓時包廂裡一片光明,也讓她看清男人的長相。
他身高約莫一八○,寬肩窄臀,衣架子的身材將俗不可耐的制服穿得異常好看,眼睛深邃陰鬱,可笑容卻無害,露出一排潔白牙齒,她看得刺眼。
「你有笑!」她咬牙控訴他。
「好,我是在笑,難道有規定服務客人不能笑嗎?我們經理可是說了,即便是再『奧』的客人,也要笑臉相迎。」
「你指責我奧客?」她雙手環胸,一副準備理論的樣子。
男人搖頭,雙手一攤,聳肩,表明沒興趣和她吵。走過去查看點歌機上的歌曲資料,他背對著她問:「你包了整晚,要繼續嗎?」
「要!」彷彿和他賭氣,原本想走的姚若琳故意坐下來。她不走了,作為包廂服務生,他就得繼續服務。
男人點頭,開始點歌。
看到螢幕上出現一首一首預約歌曲,她不滿的叫道:「我沒點歌。」
「反正錢都花了,幹麼不唱,多浪費。」男人不理她,逕自拿起麥克風。
前奏響起,姚若琳大罵回應他,「浪費就浪費,我錢多,我喜歡浪費,你以為你是誰?」
「噓,別吵,聽歌。」
其實愛你並沒有那麼重 沒有那麼濃
否則怎麼會如此輕鬆 如此捨得讓你走
告訴自己浮泛的戀情 誰都很難把握
忍住傷痛
狂妄的不想隱藏 再度孤單的冷漠
虛情假意
我不知道
喔,什麼叫做真情
虛情假意
何妨再來一些……
(「虛情假意」詞/陳冠蒨)
不可否認,他唱功一流,音質略微低啞,男聲也能唱出女歌裡的哀怨。
姚若琳坐在沙發上,盯著歌詞笑,挑眉,好強的看著他問:「怎麼,想唱歌羞辱我?」
男人搖頭笑道:「怎敢。」
她撇嘴,因為他這會很敢的開始唱起林憶蓮的「傷痕」。
夜已深 還有什麼人
讓你這樣醒著數傷痕
為何臨睡前會想要留一盞燈
你若不肯說 我就不問
只是你現在不得不承認
愛情有時候是一種沉淪
讓人失望的雖然是戀情本身
但是不要只是因為你是女人
若愛得深會不能平衡
為情困 磨折了靈魂
該愛就愛 該恨的就恨
要為自己保留幾分
……
雖然愛是種責任
給要給得完整
有時愛 美在無法永恆
愛有多銷魂
就有多傷人
你若勇敢愛了就要勇敢分
(詞/李宗盛)
男人對著螢幕唱,姚若琳不發一語地聽,包廂裡氣氛沉寂。
她冷笑著,心想這些寫詞人是否也和她一樣被愛傷害,否則怎會寫得出這樣的歌詞來。
十年前的今日,她把自己打扮成花癡一樣,跟著心目中的白馬王子走進KTV包廂,迎接她的不是友善,而是無情的嘲弄和訕笑。
她被冷落在角落,沒有人和她說話,她知道自己被騙、被戲弄,卻不敢反抗、不敢出聲,甚至連踏出那間包廂的勇氣都沒有,就那麼傻傻的坐著,一杯一杯喝著苦澀的飲料。
後來她渾渾噩噩去上廁所,被三個醉醺醺的男人拉到KTV後巷,黑暗中她看不清他們的長相,縮在角落瑟瑟發抖,乞求對方放過她。
可笑的是,那三人一邊罵她胖得像豬,又一邊動手撕她的衣服,她反抗,卻被打,他們笑得好開心,她被嚇住,不敢出聲,任憑骯髒的手在身上亂竄,恨不得立刻死掉。
後來有人跳出來,說警察馬上就到,那三人嚇得一哄而散,她才逃過一劫。
那段日子簡直不堪回首,她跑回家,一遍一遍洗刷自己的身體,刷到皮膚滲血為止,躲在陰暗的角落,砸碎所有的鏡子,剪破那些寬大醜陋的衣服,罵自己怎麼不去死,這麼胖活該被戲弄、被欺負,直到教回家的母親發現,才制止她的瘋狂。
可之後的日子,她再也吃不進東西,不管什麼,吃下去幾分鐘就吐出來,醫生說她得了厭食症和神經衰弱,母親自責,她卻感到高興。
厭食症,太好了,這樣她就可以瘦,可以不用吃東西,不被嘲笑、不被罵孤僻的胖子。
半個月,她瘦了三十多公斤,脫水、虛弱、精神不濟,整個人剩下不到原本一半,母親和從國外趕回的父親整天守在床前,輪流自責,卻又忍不住指責對方,讓她對整個世界徹底失望。
好想就這樣死掉算了。
可是被請來家裡的心理醫生卻告訴她,她現在很瘦,可以打扮得美美的去報復那些傷害她的人,而不是躺在這裡等死,她要是死了,大家只會說那個孤僻的胖子死了,誰也不會記得她,她來到世上一遭,誰也不知道她原本可以美、可以強悍、可以高人一等。
她永遠記得那個叫康卓爾的心理醫生,穿白衣白褲,戴銀邊眼鏡,居高臨下的站在她床前,用毫不留情的口吻一遍又一遍喊她「孤僻的胖子」,母親撲上來趕人,父親大罵醫生有病,可她卻在那一聲聲責罵中醒了。
是,為什麼戲弄她、欺騙她、羞辱她的人都可以問心無愧的活下去,而她卻要可憐兮兮的躲在這裡等死?
愛情是什麼?值得她死嗎?
自尊有什麼?被踐踏到無地自容的她,還有什麼自尊可言?
傷心算什麼?如果心已經碎成無數片,還有什麼可害怕的。
她不怕,她要振作,她要覺醒,她姚若琳要重生,讓那些小瞧她的人等著,總有一天,她要將他們踩在腳下,踩碎曾經傷害過她的狼心狗肺,讓他們付出代價。
勒馳停止唱歌,關掉音樂,起身走到她面前。
沙發上的女人斜斜的坐著,頭靠在扶手上,殘存的煙蒂夾在纖弱見骨的指間。
她睡著了。
整個人看起來好小,和偌大的環形KTV沙發比,嬌小得像個孩子。
原本蓬鬆整齊的髮絲此刻散落,蒼白的臉在燈光的映照下宛若透明,緊閉的眼角殘留一道淺淺的淚痕,眉心始終緊鎖。
這麼嬌小,卻又如此強悍。
強悍到一向處變不驚的他也被她嚇了一跳。
在她來之前,他就留意到,包廂裡的壽星神情緊張,不停看表、看手機,刻意喝酒壯膽,不時撫摸胸前口袋,吩咐他小心收好的糖果花束其實很醜,他也忍住沒說。
聽壽星的同事偷偷八卦,好奇是怎樣的女人,開跑車、穿名牌,卻心甘情願倒貼當保險業務員的男朋友。
後來她進門,他就知道,這個女人不真心。
她的笑、她的溫柔、她的體貼、她的大方,都假裝得很到位。
糊弄一般人可以,可是他見過和她一模一樣的女人,故作堅強,卻不堪一擊,人前高傲得像女王,人後脆弱得像小孩。
連這張睡倒在沙發上淚水蹣跚的臉,都如此相像。
她為什麼這般殘忍的對待那個男人,他知道。
她說起那個很胖、很孤僻的女孩被嘲弄,說起喝醉的自己被酒鬼拖到巷子裡,讓他想起十年前的那一天。
驚訝老天的安排,十年後的今天,讓他和她,再度相逢。
他不相信命運,卻覺得奇妙。
如今的她完全變了一個人,纖瘦、漂亮、大方、時尚,任誰也想像不到當年的她何等模樣。
可是他卻覺得,她的心還留在那個晚上,血淋淋的傷口十年來沒有癒合過,放任它疼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