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預計在紀氏登錄後的人潮跟客源都沒有來,歡樂旅行社依然因為報名人數不足無法出團,只能做代訂機票,代訂飯店,代訂票卷這類的服務,然而就在妍安覺得前途無望的時候,神奇汪曉晴不知道用了什麼方法,居然又再次通過紀氏的初步審核,進入與執行長面談的階段。
不能再搞砸了,妍安認為這次應該由曉晴出馬。
道理很簡單。
因為紀東佑那種人一定是賤人,不是,是貴人多忘事,他不會記得一個月前的那位創紀錄的一分鐘業務的公司叫什麼,曉晴是新面孔,這可以給歡樂旅行社一個重新受審的機會,但如果是由她去,情況可能就會有變,畢竟當時他在走廊回過頭看到她時,樣子跟看到鬼差不多,所以她想,無論自己的臉是哪裡惹到他了,對他來說一定是印象深刻。
但汪曉晴很顯然不認同這個論調,她說︰「樓子是你捅出來的,你得自己去修補,他一定會刁難你,但你要忍下那口氣。」
忍!
可是妍安想起他瞇眼看人的驕傲神色就有一種想拉肚子的感覺,「那萬一他說想看跳火圈跟吞劍呢?」
「學啊。」汪曉晴理所當然的答道。
「喂。」
「喂什麼喂,你這個小白,如果想跟人家合作,至少得好好道歉善後一下,不要以為躲起來不見就沒事,紀東佑每年年末都會宴請廠商,難道要躲一輩子?何況他是什麼人,你以為人家是憑著阿達跟健忘所以才創立了這個事業嗎?瞞得過一時,瞞不過一世,要讓他知道我們換個皮再去接觸,當心他火大在我們前後左右各開一間旅行社,代訂還不收服務費,我們就只能喝西北風了。」
「可是……」
「沒有可是。」汪曉晴想了想,又補上,「你不去也可以,就讓旅行社倒掉好了,旅行社倒了,我也就自由了。」
也是,要不是兩人擁有同一個外婆,同時擁有英語導遊跟領隊執照的汪曉晴早就另覓出路了,根本不用蹲在這個快要長蜘蛛網的地方。
也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在這個夏日午後,妍安再度綁起了馬尾,穿起三件式套裝,頂著大太陽,開著娘親給她的十年老車來到紀氏,也不知道是冷氣不冷還是天氣真的太熱,她一路冒汗。
曉晴早早就把她趕出來,原本想說塞車加上找車位大概可以磨掉一小時,沒想到天要亡她,一路綠燈不說,還剛好在紀氏大門旁邊十公尺就看到一個沒人的停車格。
妍安坐在駕駛座上掙扎著,真不想進去。
想到要再度面對紀東佑就有一種「呃啊」的感覺,他的眉毛,他的眼楮,他的鼻子都讓她覺得很虛弱,何況她很明白,上次她轉身就走,這次她可能要面對的是加倍的奚落。
其實她也沒說錯,有錢人毛病真的很多。
但有力人士跟庶民的差別在於,有力人士不願承認自己毛病多時,可以逼庶民承認自己說話無禮。
她有種預感,她應該又會在接待室吃到紀氏的員工晚飯,然後看著別家業務一個一個進去,又一個一個出來,接待小姐笑語嫣然的問她,沈小姐,要不要再來一杯咖啡?
「再來」,多麼哀傷的詞彙啊,是要在那邊晾多久,才會晾到咖啡喝完再來一杯……
嘟拉一聲,手機發出簡訊的聲音。
是曉晴,內容寫著——要是敢跑,你就完了,要是敢敷衍了事,你還是完蛋了,總之,這一次要是搞砸,我就要求加薪十趴。
十趴……好嚴厲的懲罰。
妍安拍拍自己的臉,告訴自己振奮精神。
拿起資料袋下車,她挺起胸膛——
不料她才走沒幾步,這時候卻有個小女孩朝她撲過來,一下抱住她的大腿。
妍安大驚,低下頭跟小女孩四目相對,小女孩對她親暱一笑,「馬麻。」
咦?哎哎?
「馬麻,是不是爸爸跟你說茉茉很乖,所以你來看我了?」
啥?
她曾經被認錯過一兩次,通常是她的背影、側面很像誰,也或者是剛好穿到一樣的衣服,但是第一次被誤認得這麼霹靂,馬麻耶……
小朋友乾乾淨淨,漂漂亮亮的,兩條辮子綁得接整齊齊,粉紅色的洋裝,白短襪,胖胖的腿下踏著粉紅色的皮鞋,看起來都很新,爸爸媽媽應該是寶貝得很,怎麼會放她在路邊對陌生人喊媽媽?
「那個……你應該……不是,你一定是認錯了,我不是你媽媽啦。」
小朋友皺起眉,眼淚一下就上來了,「馬麻不喜歡茉茉嗎?茉茉很聽話的。」
「我沒有不喜歡你……」我根本不認識你啊——妍安原本想這麼說,但在看到小孩子兩泡淚水湧上的時候,硬生生把話吞下去。
先帶去警局好了,小孩不見,爸媽一定很心急,帶去警察局就對了。
然而,當她把孩子帶到最近的警察局的時候,小傢伙一直拖著她的腿不放,眼淚滾滾而下,「馬麻不要走,茉茉想跟馬麻在一起」,「茉茉以後會很乖很乖,馬麻不要生氣」,「馬麻、馬麻!」,因而換來波麗士大人的白眼。
「小姐,如果你有困難,我們可以幫你聯絡相關協助單位,但是請你不要遺棄自己的孩子。」
「這不是我的小孩啊。」
波麗士大人聞言,臉色更沉痛,「我看過很多不負責任的父母,他們不要孩子的理由有千百種,但是我還沒看過像你這樣鐵石心腸的,孩子哭成這樣,你居然還無動於衷。」
旁邊的義工竊竊私語,「對嘛,哪有人這樣,孩子的眼楮跟嘴巴明明就長得一樣,還要凹說不是自己生的!」如此巴拉巴拉。
妍安有種暈眩感。
太胡言亂語了,孩子又不是她生的,怎麼可能跟她長得像。
就在這時候,曉晴的簡訊又來了,再次警告她,為了歡樂旅行社的明天,不管多困難都要忍。
時間是下午三點半,警察大人不受理她的報案,掛在她腰上的小孩則哭得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說不要跟她分開。
紀氏排給她的時間是四點,再不去怕會遲到。
妍安無奈,「這樣好了,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聯絡方式,如果有人找這孩子,你們再請他打給我。」
而就在差不多的時間,紀氏高層正掀起超級大風暴——紀東佑聽到女兒不見,聲音吼到連電梯邊都聽得清楚。
「怎麼會不見?抱歉?你們有看過任何一件事情是說我抱歉就可以解決的嗎?我每個月花那麼多錢請你們是為了提升就業率,還是因為我覺得有四五個人陪著她進出我比較安心?茉茉才幾歲,四個人,八隻眼楮,可以把她弄丟,弄丟的地點還是在紀氏中庭?」
他這幾日忙,父女有好幾天沒見,中午的時候茉茉打電話來說,午睡完來找他玩,他說好,照例讓秘書安排了車子跟伴護,又在會議桌上先擺了她喜歡的大富翁,準備迎接小公主駕到。
晚一點的對候,張太太說茉茉午睡起來被咬了兩個包,她覺得房間有螞蟻,想來個大掃除順便把床單被單都換一下,所以不跟車子,直接讓伴護陪她過去,他想想也好,沒想到張太太只是一次沒跟著,那四個伴護就把人看到不見。
紀氏的監視器顯示,茉茉原本在中庭等電梯,後來不知道看到什麼東西,一下就跑出去,第二台監視器有拍到她跑向馬路邊,然後就跑出攝影範圍了。
報警的結果是,十分鐘前有個女人牽著一個小女孩去報案,但由於小女孩堅持女人是自己的媽媽,摟著那個女人哭鬧不休說不要分開,因此評估為試圖遺棄,被勸說回去了。
監視器畫面也弄到了,小女孩是茉茉沒錯,但卻看不出女人是誰,她始終低著頭,看不到臉龐。
即便如此,紀東佑還是覺得她有種詭異的熟悉感,好像在哪裡曾經見過……
小女孩一直喊她媽媽……
男人靈光一現。是她,那個沈……沈妍安!
想起「兇手」是誰,男人略微放了一些心,這女人有報案,所以不是誘拐或者擄人,最有可能的是,茉茉看到她的臉。
沈妍安跟朱盛茉有八分相似。
朱盛茉抱過她,親過她,跟她說話,陪她玩……
母女分開時才是個小嬰兒,但茉茉三歲時,有次為了哄她,他拿出了朱盛茉的照片,告訴她,這個女人就是媽媽。
也就那麼一次而已……照理說,茉茉應該不記得自己母親的樣子,但是,他顯然太低估人的潛能。
小丫頭就是記得了。
也許不是那樣清楚,但是,這女人的長相勾起她的回憶。
看到了期盼已久的母親,於是不顧一切跑了出去,女人受到驚嚇,帶著孩子去報警,因為孩子一口咬定是自己的媽媽,兩人又陰錯陽差的五官相似,因此警察以為是狠母借口遺棄,連名片也不收。
「找一個月前的廠商見面數據,有個歡樂旅行社,把電話找出來給我。」
特助很快的回答,「您今天下午見面的廠商就有歡樂旅行社。」
秘書補上,「她現在應該就在接待室。」
紀東佑一聽,馬上就往外走。
於是,他剛好看到神奇的一幕——
時間是下午六點多,因為茉茉失蹤,所以他一個人也沒見,接待室十幾個廠商,人人都是滿臉疲乏樣,廚房阿姨剛剛把餐車推下來,接待小姐說著很抱歉,執行長在忙之類的,我們請員工餐廳送了幾種不同的套餐下來,請各位先用晚餐。
紀東佑就見到那個叫沈妍安的女人去拿了兩盤咖哩飯,攪拌過後放上湯匙,推到茉茉面前,小朋友看著她,表情企盼又有點撒嬌,儼然希望讓她喂,女人回看小朋友,幾秒過後,茉茉敗下陣來,拿起湯匙挖飯吃。
雖然她握著湯匙的手勢很奇怪,但確確實實是在自行進食沒錯。
他瞬間有種作夢的感覺——紀亞茉是幼兒界的叛逆天後,她不的事情就是不,大人捨不得打她,捨不得罵她,捨不得餓她,所以長到七歲連喝水都要人家喂,這是身為父親的他第一次看到女兒自己吃飯。
就見那個女人把湯碗推到茉茉前面,一向飯來張口的小朋友居然自己拿起湯碗喝了一口,女人又跟她說了幾句,茉茉吃飯的速度明顯放慢,吃幾口,便抬頭看看她,笑瞇瞇的,顯得很高興。
真是不能低估孩子的記憶力。
嬰兒時期就分開,三歲多時看過照片,他一直覺得孩子一定不記得她的模樣,沒想到茉茉還記得。
雖然她記錯了,但她真的記得。
她的母親就是長這個樣子,彎彎的眼楮,嘴角的梨渦,皮膚很白,差別只在於朱盛茉笑的時候總是抿嘴淺笑,這女人笑的時候則是開懷大笑。
男人就這樣站在走廊上看自己的女兒,神奇的吃飯,神奇的喝湯,做著別家小孩一兩年前就該會的事情。
吃完,女人從包包拿出濕紙巾,抿抿嘴角,把桌面收拾了一下,然後遞給茉茉一張,對她鼓勵一笑,小朋友居然就模仿起她剛剛的動作,自己擦嘴巴,把桌子上的飯粒收拾干掙,湯碗跟餐具都放入餐盤裡,女人摸摸她的頭,指指靠牆擺設的餐盤回收架,茉茉意會,跳下椅子,開開心心拿起自己吃完的餐盤放上去,接著又跑了第二次,把女人那份也放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