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開始投稿
不久賢的大學裡開課了,他讀的是法律,只有夜班,每日下午六時至九時。日間他在一個中學裡教書,薪金不多,而來去匆匆,與我聚首的時候很少。林媽是個伶俐人,不久便熟習了上海的一切,於是家事我可不必操心,只要在錢的方面打些算盤便了。我很難為情開口向賢要錢,賢也似乎怕向家中開口,這本是人之常情,但他卻有一件事不好,便是只顧到自己為難,不顧到別人的為難。他平日總以為自己已是一個娶妻而且生了女兒的人,不能自力更生,每月須向家中拿錢,是最沒面子的事。因此每當我向他要時,他總變了面色很不好看,似乎在怪我太不體諒了,「你向我要,我又向誰要呢?」不過這句話他只沒有說出口來。但是我也有我的心思,油鹽柴米開門數件事,那件省得?林媽替我們辛苦做事,總不成叫她還賠錢哪?我既不同他一般的出外做事,嫁出的女兒又不能再向自己的母親去要錢,積累我是沒有的,「我不向你要,又去向誰要呢?」因此我每當他變了顏色時,不由得就想到這句話,只是也沒有說出口來,眼睛中神情總不免帶些憤憤然的。
有一次,這麼的一次,終於大家說出來了。先是林媽對我說,一斗大米快吃完了,我就轉身告訴他,家中米沒有了,說時心太急些,林媽還沒有走。他聽了陡然把臉一沉道:「沒有米你去買呀!」我也把臉一沉,心想莫發作,但瞥見林媽在旁,也就不甘示弱道:「錢呢?」不料他倒回答得乾脆,說是:「那個我可不知道。」我氣得手指直髮冷,心裡也知道他有他的委曲,只是那可怪不得我呀!我向你討錢,又不是瞎花掉,飯乃燒給大家吃的。尤其是傭人,不能叫她跟著你餓肚皮,這種無理的話給她聽著,將來傳到我母親耳朵中去,又將如何的使她傷心呀。於是我偷眼瞧了林媽一下,看她聽見後反應如何,這一瞟,就看出她的臉拉得長長的,只不好插口,心裡似乎在說:天下怎麼有姑爺這般不講理的男人,小姐,我看你也太老實了。
我覺得心裡一陣難堪與委曲,想要譏笑他幾句,總覺有所不忍,只傷心自掉下淚來。他見了不但不感激懊悔,反而無名火起一丈高,衝前一步指著我寫道:「你嫌我窮就給簇簇蛋!我是人,你也是人,你問次要錢?」這下子可把我氣苦了,也就收淚冷笑答道:「我就出去也不怕餓死,真是沒的倒霉死了,嫁著你這種只會做寄生蟲的男人!」說出後,我心頭覺得一陣痛快,也就不想到對方的難堪,只見他眼睛一睜,連脖子都通紅了,大喝一聲:「你要出去馬上就給簇簇出去!」說著搶步上前揪住我頭髮向外施,這可把我嚇慌了,因為在事先我是萬萬料不到他會動武的,林媽更加著慌,拚命把我們兩人隔開,他一面喘著氣,一面頭也不回的向外逕自跑下樓去了。
我不禁嗚咽痛哭起來,眼淚像斷串的珠子,紛紛落下來,再也止不住。林媽不知在勸些什麼,起初我不聽見,後來漸漸的怒火水平下去了,只見她絞了一把效手巾來勸我擦淚道:「小姐訣別和他計較吧,男人都是茅燒火性子,同他們鬥氣是鬥不過的,反而給人家聽見笑話。」我也就委委曲曲的接過手巾揩了臉。吃晚飯的時候他沒有來,我心中又惱又牽掛,自己也就不肯吃飯。看看已是九點三刻了,莫不是他賭氣再不來理我了吧?難道說竟是越想越沒意思索性跳黃浦去了。林媽胡亂吃過飯,進來勸我別惱且用飯,自己保重身子要緊;又說母親知道了不知將要如何傷心呢?說得我不由的又哭起來,無論如何不肯吃飯,只索性脫衣上床睡了。
獨自蜷臥在床上,無論如何也睡不著。分明聽得弄堂中有腳步聲自遠而近到門前了,卻又走過去,原來是別人家的男人。有一次我真的聽見後門啟鎖聲,心頭跳得利害,趕緊蒙被裝睡,但卻又聽見那人開好門,逕自走向樓下房東太太的房中去了。這樣直等到十一點半敲過,我披衣起來,以為他一定出了亂子了,就自吸著拖鞋,悄悄走下樓去,林媽聽見在後房喊道:「小姐你到廚房裡去做什麼?要東西我給你去拿。」我答道不必,心裡討厭她的容易驚醒。下了樓梯,輕輕的啟開後門,我在夜之街頭站了一歇,寒氣襲人肌膚,電燈光則是暈黃色的。我想這麼晚了該到那裡去找他呢?而且自己又只穿雙拖鞋,還是趕緊回房去吧。回到房中,已經十二時了。
我從來沒有這樣癡心的等待過人,我狠狠的自己嚙著拇指,一面暗罵自己好不識差,少了個男人又有什麼,他不是叫你自己掙飯吃嗎?這種男人還要他作什麼用?當然自己的理智的回答是一萬個不需要他的,但總也不能讓他整夜流浪在外面呀,也許他在跳舞,也許他已遇到了意外。不過在這兩個「也許」之中,我是寧願選擇後者的,因為他假如從此死了,我當永遠懷念著他,永遠向他懺悔,永遠把他當作傳奇的男主角,但假如他竟在外面胡調解悶了,那我可永遠不寬饒他,只要想想同別個女人擁抱著,接吻著,多髒呀,但是瑞仙……瑞仙不會從青島趕回來吧?
正想間,他來了。他喝得醉醺醺地搖擺著進來,眼露凶光,我又怕又是氣,倒身歪在床上再不理他。他沉重地在桌旁坐下,叫林媽拿臉水來,林媽慌張地單叉著褲子跑出來了,我心中很起反感,但又怕他再動武,便也不敢作聲。他洗過臉,喝兩口茶,然後一支支猛抽起煙來。林媽戰戰兢兢說:「姑爺早些睡吧。」他嗯了一聲,揮手叫林媽退去,我不免有些膽怯起來了。
他猛然站起身來,在西裝褲袋裡摸出一卷鈔票來向我一丟,說道:「拿去罷!」我不禁大怒想劈面向他丟回去,只是一則怕他又動蠻,二則實在也急待買來。不過話雖如此,卻也不伸手去拾,只是微微油噎著想打動他愛憐之心。
果然他裝得醉糊塗樣子過來扳我身子,涎臉說了許多廢話,當下也就言歸於好了;不然我的心中終不能釋然,以為我定要賺些錢來給你看看,一則也爭個面子,AN也用得舒服些。
不過我在上海可沒有熟人,時常看到新聞報,覺得聘請的廣告很多。我喜出望外的寫了許多自薦信,有的還附作文一篇,小楷樣子等等,結果終如石沉大海,一些消息兒也沒有,害得我茶飯無心等部差,一面還再三嚀囑林媽有信來時莫當著姑爺面前送上來,須得藏在別處等無人時悄悄遞給我,弄得林媽也疑惑不定。其實我是恐怕事不成功緒賢知道了難為情,將來總要給他一個冷不防大出意外才好。
有時候,我想不如找個英國女教師來練習英文會話吧,這樣找起事情來機會比較多些;可是找了幾個都是因為學費太貴,每天小案線已經怕開口了.那裡還說得出口要學費來?其實賢倒是近來給錢比較多了,自從上次吵嘴後,他顯然努力在張羅錢,那晚上喝醉回來丟給我的鈔票便是他向教書的中學裡預支薪金來的。我很難過,巴不得能幫他賺些錢來貼補家用,而且最好在激子上能夠不讓他知道。
我為找尋職業而多買了許多報紙,賢很奇怪,難道我在細心研究新聞學了?我也覺得這樣太浪費,因為賢要看報可以上教書的中學裡去看,也可以在讀書的大學校看,本用不著自己購買。後來我也學到了乖,就是同附近一個報販閒談瞎扯幾次,向他借些報看,看完之後,一張不買當然也不好意思,於是就向他仍然買兩本雜誌,在賢吃過晚飯無聊的時候,我就把它拿出來,說這是專為給你解悶買的,他很奇怪,問我可看過不,我回答說因忙著織絨線,不愛看那些,他很喜歡。
我不知道一般男人都如此呢,還是只有我的賢如此,他似乎很不高興我嚴然學者的樣子在家中看報看書。他願意我故作做孩子脾氣,只好玩,愛打扮,好向他撒嬌,而有事時則又須一本正經塔主婦架子,督促傭人清潔居室,買煮小菜,並且替他按抄筆記,政改考卷之類。他不喜歡我有「大志」,也不願我向上好學,我想既然如此,當初又何必要娶個女學生呢?這大概又是男女心理不同處,男人可以同一個頂庸俗頂下流的女子相處,只要她生得漂亮,學問是無關的。不僅此也,女子的學識若太高了,即使不難看,也反而要使男人敬而遠之。女人則不是如此;至少在我個人說來,我是寧願跟著個有學問有地位的男人,否則無論他得打扮得如何漂亮,假如他竟是個理髮師之類,我是決不會對他發生好感的。而且對於這類油頭粉臉的浮滑傢伙,我委實也看不出他所謂漂亮的地方來。
我知道賢不喜歡我看書,而我自己看書的興趣愈濃。在家沒事的時候,我常愉翻著他的法律及社會科學書籍看,同時也常摘記抄錄下來,準備自己做洋洋萬餘言的論文。不料有一次給林媽弄巧反拙,想讚美我幾句以博賢的歡心,反而意出鍋水來了。她說:「小姐真是用功呀,女狀元的,只要姑爺你一出去,她就翻開書本子來看了,真是的,她又不打牌,又不看戲,什麼玩兒都不愛。」賢不等她說完,就沉下臉來對我說:「哦,怪不得呢,叫你快些改考卷也不改,原來你是忙著研究學問。 不過,女狀元,我得警告作,以後請予u翻我的書櫥,我是最恨人家亂動我的東西的。」說過之後,他就馬上把書櫥門鎖上了。
我的心裡很起反感,暗想你自己整天不讀書,書盡閒著又不許人翻,真是豈有此理。但是你不許我看我偏要偷哭著看,於是我就把心一橫很虛帳,每天省下幾文小菜錢,湊成一角便可以買本幽默雜誌。
我很喜歡這雜誌,有一次,我也投了篇《滑稽詩話》去。這些滑稽待當然不是我自己做的,話也活得平常之至,當也久久沒登出來,我失望了。後來我又寫了一篇關於生男與育女的,這裡頗有牢騷,不能算是完全幽默的,寫出去後自己決定把它當作況介事,希望往往容易釀成人的失望,但是有時候畢竟也有喜出望外的事,編輯先生的回信來了。
我不能忘記,那是多麼使我興奮的一天!簇簇快到二週歲了,我正在計劃著要替她做套小衣褲時,林媽拿了張紙片上來。我的心頭狂跳著,頭暈眼花的念下去,是一張現成印就的明信片, 內容大概說:尊稿收到,甚好,擬登敝刊第X期……這期數卻也沒有該出,但是我已經夠快活了,擬登便是准登,差些遲早又有什麼要緊?於是我趕緊寫好第二篇,預備他下期一登出,我馬上就把此篇寄去。
但是下期,再下期,第三次都沒有登出,我想這定是編輯先生在尋我開心了,叫我每期為找自己文章而多花此一角錢,豈非意外的損失嗎?於是我決定第四次不買了,可是走過報排時總不免再瞧上它一眼,走了幾步又不無戀戀的回過頭來。一毛錢!預備明天不要買肉絲了吧,翻開目錄一看,天哪,可不是赫然有自己的名字嗎?這一樂簡直是非同小可,自己的名字放在大作家後面,彷彿我就與他成了一字並肩王了,於是趕緊買一本回家去,忍不住滿臉笑容,林媽見了我還不及問話,便被我一把拉住她告訴道:「林媽,這裡有我的文章,講養簇簇的,與某某人的黨在一起呢?可惜你不識字……」她聽了似乎很高興,忙接口問:「某某人是誰呀?也是養孩子的嗎?這本書U4做什麼?他們有沒有講到要養男孩子可有什麼辦法——啊,小姐,你會做書了,何不守一本回去給大大瞧瞧?」於是我連說應該寄給母親的,但叮囑她千萬別告訴賢,將來稿費領來了,也好寄給母親去讓她開心開心。林媽不懂稿費是什麼,經我解釋後,便也歡天喜地說:「還有錢呢,真是了不得,小姐,你滿肚子文章只要動動筆頭就可以換錢了,明天還是少看些書空下來多寫寫,也省得向姑爺討錢受氣。」我很不高興她又提起這類事情。
過了十天左右,稿費收據寄到了,叫我蓋章後自到社中去取。我猶豫了一會,覺得其他別無人可差,林媽又是不懂的,只有親自去取,但恐怕給他們識穿了不好意思。五元錢哪!我瞧著這張心血換來的條子,覺得世界上最光榮最偉大的事情就不過如此,畢竟是五元錢哪,我總不能放棄它,於是趕緊換了衣服,趁電車徑向某雜誌社而去。
我勉強裝作鎮靜的樣子送進收條去,人家也鎮靜地把錢遞了上來,連瞟我一眼都不曾,別說打量了。難道他們竟不想認識這麼一位婦女作家嗎?不,他們是萬萬猜不著我會親自來的,他們以為我也許只是她的一個朋友。假如他們知道了我就是她,寫這篇文章領這筆稿費的人,他們將不知如何的驚惶失措呢?他們也許會圍上來要求我簽名,像他們包圍電影明星一樣…贖,還是別給他們瞧出來吧,我的簽名樣式不大好,還得回家去練習練習。
一路上捧著稿費回來,我覺得腳下真個飄飄然了,似乎路上的人都在側目相看,這是某篇文章的作者哪,還是這麼年青,一個二十一歲的青年女作家!但是應該不應該讓他們知道我是已經有了簇簇呢?而且已經兩週歲了,唉,真是悔不該當初採用這個題目。
然而很失望的,路上似乎並無人認識。就是賢,當我買好了一包叉燒在等地回來下酒,希望他一進門便喊:「你這個壞東西,怎麼滿著我寫文章授雜誌?今天卻給我發現了,讓我來罰你?」於是我立刻跑上去捧住他的臉笑道:『該罰的,該罰的。賢哥,我已買了包叉燒來請你喝酒呢!」於是他拉著我的手地雙雙坐下互相敬酒,買酒買叉燒的錢當然得還我,這該是他賀我的,而錢則可以讓我帶回去聊表孝恩。不過這些都是幻想,事實到後來則是他吃了我的叉饒與酒,臉上冷冰冰地,把那本雜誌往別處一丟看也不高興看。過了二天,那個雜誌社寄了封信來,說是請我以後多多寫文章,我趕緊把已往寫好的另一篇文章寄出去。再過二天,雜誌社又寫信來說是稿收到了,又很好,還附了一封別的信來,拆開一看,大大出乎我意外,原來是余白也看到我的文章了,他正在籌備另外一個雜誌,叫我快寫篇稿去,於是我寫稿生活便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