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林中的艱苦歲月 04.湯姆·威爾遜的移民歷程
    這人是所有怪人中最怪的一個。在我的一生中,我見過許多怪人,但

    沒見過像他這麼怪的。

    大約在我們移民加拿大前一個月,丈夫對我說:「今天你不用等我回來吃晚飯了,我要和老朋友威爾遜去一個地方聽一位先生關於移民加拿大的報告。這位先生剛從北美遊歷歸來,去聽他的講座的人特別多,大家都想獲得一些這方面的信息。今早,我從你朋友留的便箋中得知此事,他請我過去聽聽這位先生的高談闊論。威爾遜想在春天移民,所以他和我搭伴一塊兒去。」

    「湯姆-威爾遜要去加拿大!」我說,這時我丈夫已經關門出去了。「他會變成一個十足的鄉巴佬!這對那一帶的單身女士們來說是多麼大的一個損失呀!舞會和野餐時少了他,她們該怎麼辦?」

    我的一個姐姐正在旁邊的一張桌子上寫信,聽了這突如其來的消息,異常高興。她靠在椅背上,開懷大笑了一陣。如果讀者們熟悉湯姆,這個引起我姐姐大笑的人,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會跟她笑個沒完。「可憐的湯姆真是一個空想家,」我姐姐說道,「勸他別去幹這徒勞的事倒算是穆迪積德,只是奇怪我那好哥哥也得了同樣的狂躁病。」

    「噢!但願上帝不要讓這樣的事情發生,」我說:「我希望這位名字拗口的先生花言巧語倒使大家反胃,因為丈夫的朋友用滑稽的口吻寫信給我說那人是個庸俗下流的傢伙,恬不知恥,不如一頭野熊。噢!我肯定他們回來時,會對什麼加拿大移民計劃感到十足的厭惡。」我心裡這麼安慰著自己,做夢都沒想到我和家人會與這個怪人中的怪人共歷奇特的探險。

    如果在文學作品裡出現了一個荒唐透頂的人物,跟日常生活中我們見到的一樣滑稽可笑,那就會引起關心人間怪事之人的好奇,問問是真是假了。大千世界裡見到的怪人是小說中描寫的怪人所無法比擬的。要是把常人那奇言怪行一一記錄下來,那定可與胡德1或喬治-柯爾曼2筆下的荒誕人物相媲美,也定會使閔希豪生男爵3的奇思妙想黯然無光。湯姆可不是個空想出來的人,噢,絕對不是。他是個最平常不過的人,迷迷糊糊,好像不敢四處走動,怕一頭撞到樹上,並發現一個絞索正掛在樹杈上。說是個男子漢,其實和個嬰兒一般又懶又依賴他人。

    1托馬斯-胡德(1799—1845),英國詩人,其詩作多為抗議不合理社會現象,其幽默詩亦久負盛名。

    2喬治-柯爾曼(1762—1835),英國劇作家,雜文作家及劇院經理人。

    3閔希豪生男爵(1720—1797),德國鄉紳,曾在俄國軍隊服役,以擅講故事著稱,根據所述故事編書存有《閔希豪生男爵的奇遇》等。

    托馬斯先生,也就是湯姆-威爾遜,熟人及朋友都這樣稱呼他,他的父親在附近曾有塊不小的地產。那是一份父業子承相傳了多少代的好家業,但由於其收入開銷無度,揮霍浪費,使得老威爾遜的家境大不如前。不過他在本地聲名依舊,地位尚存。他的為人雖然不好,但還不至於使他家名譽掃地。他家裡兒女非常多,共有十二個,瞭解他家事的人對這些小字輩既感興趣,又抱同情,可不中用的老威爾遜卻遭人輕視,這也挺合理。我們的主人公是六個兒子中最小的一個,從小就因無所事事而聞名。因為太懶,他從來未用心於同齡男孩子們玩的遊戲,課都上了一個小時,他才想起本該開始看書。當他成年後,要麼身著黑色禮服大衣,穿著細紋布褲子,戴著白色小山羊皮製成的手套,悠閒地逛著,懶洋洋地向那些熟悉的漂亮姑娘鞠著躬;要麼身著綠色打獵服,肩上扛條槍,在林蔭小路上溜躂,還有一條棕色長毛垂耳狗在腳旁蹦來跳去,這傢伙也跟它主人一樣無精打采,懶洋洋的。

    湯姆慢條斯理的動作與苗條的身材、優雅的舉止和勻稱的體態形成鮮明的對比。這樣的身材、舉止、體態似乎在隨時待命,只要主人願意成為一個充滿活力的機體,它們就來響應青春與健康的脈博。然而那張臉不爭氣,有時滑稽、有時憂愁。一會兒特別嚴肅莊重,一會兒又大肆歡笑,怪誕而又荒唐,什麼樣的畫筆才能生動地描繪出這張臉呢?他的情況好像是事事都走極端,是個自相矛盾的人。他寡言少語,又太懶,以至於費了很大的勁才張嘴回答朋友的問話,當最終他動心想展示一下表達能力時,那新穎獨到的回答會使問話人忍俊不禁。當他把盯著地面的那雙大而突出、鉛灰色的眼睛抬起,直直地看著問話人的臉,那效果不可抗拒,對方肯定會大笑——你千萬別笑出來。

    可憐的湯姆見對方在不該笑的時候笑,也不生氣,總是歪著臉,其實是想笑一下做為回應。他要是不辭勞苦地說上幾句話,那準是「啊?真可笑!你笑什麼?我清是笑我吧?我並不奇怪,我經常笑話自己。」

    湯姆要是當殯儀員準是塊好料,要是被人雇去送喪一定幹得出色,因為他的表情就像生在裹屍布裡,棺材是他的搖籃一般。他回答那些無聊或不太禮貌的問題時表現出的莊重神情,會完全把不懷好意的矛頭消除或回敬給對方。如果說湯姆自己是大家的笑料,那麼他也有辦法神不知鬼不覺地來諷刺射人,以不變應萬變。他會笑著挖苦人,他那懷疑的目光會使別人的傲慢勁蕩然無存。他朦朧的眼睛慢慢地一眨,會使一個見多識廣的公子永遠失去信心。

    在湯姆生活的年代裡他並不是個廢人。他有些古怪愚笨,但內心誠實,也好面子。你可能懷疑他神智是否健全——這經常值得懷疑——但他誠實的心地與好意是不容懷疑的。

    當你在街上見到湯姆時,他總是衣衫整潔,精心打扮(當然了,他是花了半天的時光來打扮自己),這會使人們想這個其貌不揚的年輕人自以為是阿多尼斯1,但我必須承認我倒是同意這種看法。他總是邁著慢慢悠悠,怡然自得的步子在街上溜躂,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地面——好像一個丟了魂的人又煞費苦心地要把它找回來。一天他正處在這種朦朧的狀態中,我碰巧遇上了他。

    1阿多尼斯,希臘、羅馬神話中的美少年。

    「你好,威爾遜先生。」他盯著我足有幾分鐘,好像拿不準我是否在他眼前,或者我究竟是誰。

    「你說什麼?」

    我又二次向他問好,他疑惑地笑了一卞,答道。

    「你是在跟我說話嗎?噢!我非常好,哦,我本不該在這兒溜躂。順便問一下,你看見我的狗了嗎?」

    「我怎麼會看到你的狗呢?」

    「他們說那狗挺像我,也有點怪,可我始終找不出到底哪兒像。晚安!」

    這是在中午時分,但湯姆有個習慣,他做事或說話時愛顛倒早晚。與他同類相比,湯姆可能長著別樣的眼睛及耳朵,所以他用不同的方式去看、聽、揣摩。他的心智如此恍惚,以至於他經常一句話說一半就轉身而去。如果你幾周後又碰巧見到他,他會接上次中斷的話頭,又與你攀談起來。

    一次有個女士開玩笑地對他說,她有個小弟弟,今年十二歲,管自己的驢叫布拉漢姆,以表示對那個叫布拉漢姆的著名歌唱家的敬意。湯姆一言不發,卻突然撤身離去。三個月後,那女子碰巧在同一地方又遇到了他,湯姆也沒有先打招呼,便上前跟她講話——

    「你跟我說起一頭驢——小姐,你弟弟的驢,——布拉漢姆,我想你是這麼叫它——對,布拉漢姆,用這名字稱呼驢真奇怪!我真想知道著名的布拉漢姆先生對此做何評價。哈,哈!」

    「你的記憶力真好,威爾遜先生,這麼長時間了你還記得這件小事。」

    「小事,你這麼認為嗎?告訴你,這三個月來我就沒想過別的事。」

    從這些特徵上看,讀者可能會認為湯姆就和那頭他一直惦記著的動物差不多。但有時他也能擺脫這種失神狀態,像其他正常人一樣,說話做事有條有理。

    湯姆的父親死後,他移民去了澳大利亞的新南威爾士,在那裡糊里糊塗地過了七年無聊的生活。他僕人偷走了他所有的東西,最後還一把火燒了房子。他回到了故鄉,衣著像個意大利乞丐,肩膀上蹲著隻猴子,用手風琴拉著自編的曲子。穿著這副裝束,他找到一個老光棍叔父的住處,並得到了接濟。但凡見過我們的朋友一面的人,是不會忘了他的!天下真是不會再有像他這樣神形古怪離奇的人了。那心地善良的老兵一眼就發現他這個侄兒很有希望,於是把他接到家中,從那以後湯姆就有了個避風港。

    在那日子裡,有個關於他的小趣聞能刻畫出他是多麼喜好開玩笑,搞惡作劇。一次他乘驛車(那時還沒有鐵路)從某地去倫敦,與坐在一旁的一位聰明的農夫聊了起來,新南威爾士的風土及他在那裡度過的時光成了話題。一個不信奉英國國教的牧師坐在對面。他有幾次不禮貌的插話,使湯姆很惱火,突然那牧師不懷好意地問湯姆在那兒呆了多少年1。

    118世紀至19世紀澳大利亞是英國流放犯人之地。

    「七年,」湯姆看都沒看那牧師一眼,就鄭重其事地答道。

    「我想也差不多,」他應道,而且把手插到馬褲口袋裡,「噢!上帝,你為什麼被送到那裡去?」

    「偷獵,」不可救藥的湯姆答道,並帶著法官那般鄭重的神情。此話一出口,牧師忙叫車伕停車,他寧願在雨地裡趕路,也不願與小偷坐在一起。這騙局是湯姆的得意之作,他過去常講這個事情,把那些神情莊重的人逗得哈哈大笑。

    他不僅是個傾慕漂亮女性的人,還時常幻想自己愛上了某位求之不得的美人。他瘋狂迷戀著音樂,能熟練演奏小提琴和長笛了還奏得頗有味道。那些管子風箱中變魔術一般奏出美妙的音樂,湯姆麻木的官能突然活躍起來,一時間生命的激流飛躍跳蕩,不可阻攔。他笑著、跳著、唱著,一時間充滿柔情蜜意,手舞足蹈,千姿百態,好讓你知道他的存在。

    我丈夫有個音色極佳的笛子,這笛子成了湯姆崇拜的對象。

    「每當我聽你吹這笛子,我就要破第十誡1。穆迪,你可要照管好『黑夫人』(這是湯姆給他傾慕的寶貝起的名字),不然我可要帶她私奔了。」

    1《聖經-舊約》中《出埃及記》20章載,第十誡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我真有點怕你了,湯姆。我相信如果我死了,並把黑夫人留給你做紀念,你可能會樂得忘了給我致哀。」

    這就是那個古怪、不能自立、又常想入非非的人,他正盤算著移民加拿大。他的計劃進行得怎麼樣,下文再做交待。

    那天晚上我丈夫與他的朋友湯姆-威爾遜從外地回來已經很晚了。我為他們長途跋涉之後,準備了熱氣騰騰的晚餐與咖啡,他們吃得很滿意。

    湯姆的興致出奇地高,同時也顯出全身心地沉浸在加拿大之行中。

    「做報告的先生一定特別健談,威爾遜先生,」我說,「使得你們全神貫注地聽了幾個小時。」

    「他可能是,」湯姆停頓了幾分鐘後說。他似乎是把該說的都說完了,可還想補充幾句,這就好比是把醃肉罐頭裡的東西都擺到檯布上之後,還煞費苦心地在空罐裡搜尋。「走了這麼遠的路我們挺餓,他讓我們享用了一頓豐盛的晚餐。」

    「可這與他演講的內容毫無關係。」

    「有飯吃畢竟實在,」穆迪邊說邊笑,「討論時大家老說這頓飯,由此可見大家認為這頓飯不錯。不過,威爾遜,現在給我妻子說說演講裡精闢的部分。」

    「什麼!讓我……我……我……我來敘述?唉!可笑的夥計,我一個字都沒聽!」

    「我想你去那地方,就是想瞭解一下移民加拿大的事?」

    「不錯,是這樣,那傢伙拿出他的小冊子並說他要講的中心內容這冊子裡都有,每本只花一先令。我想抓住中心思想比費力去捕風捉影更好些,於是就買了一本,這就省得我咬著牙聽他誇誇其談。穆迪太太,他演說起來真嚇人,裝腔作勢,聲音粗俗,說起話來鼻音特重,使我一眼不想看,一句不想聽。他語法錯誤百出,笑得我肋骨都疼了。噢!我希望你能見一回這個倒霉蛋,不過這書面材料,與他說的是一種風格,讀一下將肯定是件難得的樂事。」

    我接過那本小冊子。我不大喜歡做報告的那位先生,但湯姆剛才對這人的描述,我覺得挺有意思。

    「那麼威爾遜先生,他的演講又臭又長,你怎麼自得其樂的?」

    「我當時在想有多少個傻瓜湊到一起,聽一個更傻的人來演講。順便問一下,穆迪,你注意到了帕莫、弗利茲了嗎?」

    「沒有,他坐在哪裡?」

    「坐在桌腳處,你應該看到他了。他塊頭大,挺顯眼的。他長了一對多麼可愛的斜眼啊!他和他正在切的那頭烤豬真是出奇地相像。吃晚餐時,自始至終我都在好奇,他是怎麼樣努力切那豬的,因為他一隻眼睛盯著天花板,而另一眼又朝我暗送秋波,非常滑稽,是不是?」

    「你到了加拿大,打算幹什麼?」我問。

    「找個大點的空心樹,像布倫熊1一樣過活,冬天舔自己的爪子,夏天只要不太貪吃,菜果、橡果就總能應付。」

    1布倫熊是歐洲中世紀民間故事《列那狐傳奇》中的熊。

    「別開玩笑了,我的好夥伴,」我丈夫說道,他迫切地想讓湯姆放棄這個計劃。「你有沒有想過能否適應那種充滿了艱辛與困難的生活?」

    「你能嗎?」湯姆答道,高高地抬起長長的、濃黑的眉毛,鉛灰色的眼睛定定看著穆迪,流露出古怪卻又很莊重的神情,搞得我們開懷大笑起來。

    「你們笑什麼?我知道我問了你們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你提出問題時的方法很特別,所以我們大笑,你不要見怪。」

    「我可不想讓你們笑,」湯姆說,「但就是否能適應而言,穆迪,我認為咱倆其實條件差不多。我知道你不這麼想,讓我來解釋清楚,我想想該怎麼說:啊,想好了!你去因為你想開疆闢土,自食其力,成就一番大事業。我在新南威爾士就曾這麼試了一次,但結果得不償失。紳士幹不了體力活,就是能幹也不會去幹,這是他們的本性,這你會發現的。你指望去趟加拿大,發展前途,或至少可以豐衣足食。我可沒打算結果是這樣。不錯,我也想去,一半是出於狂想,一半是想看看那是不是一個比新南威爾士好的國家,以滿足我的好奇心,最後是想稍微改善一下我的境遇,我現在混得糟得不能再糟了。上周我從典賣父親的產業中得到三百鎊,我想用這筆錢買個農場。如果加拿大的土地能有那位先生所講的一半收成,我就用不著挨餓了。但你是在文雅的生活習慣中長大的,還有你那對文學的倒霉愛好。我稱它為倒霉是因為在那裡你很難遇到與你意氣相投的人,那些不欣賞文學的人會因此而懷疑你,嫉妒你,你自己也會因為喜歡文學而長期苦悶沮喪。感謝上帝,我生就沒有文學修養,但儘管有這個優勢,我十有八九根本不思進取,可你的全部精力都會淹沒在憎惡與失望之中,我好吃懶做結果也跟你一樣。我們都會像兩個一錢不值的人一樣回到老家。但我沒有妻子兒女,無牽無掛,不是我自吹自擂,我的處境還比你強多了。」

    這實在是我所聽到的湯姆最長的一番話,顯然,他自己也很吃驚,他猛地從桌旁站起來,把咖啡都碰翻了,濺在我的大腿上。他說了句午安(那時已是夜裡十一點了),跑出了房間。

    可憐的湯姆是講了不少真話,只是那時我們不願那麼想。因為那時候我們年輕,又充滿希冀,所以就聽任自己年輕的夢想。

    最後,我丈夫決定移民加拿大。啟程前的準備匆忙、慌亂,湯姆和他講的事情就暫時拋到腦後了。

    那些可怕的預感壓在我的心頭,使我心情陰鬱、沉重。隨著啟程的日期一天天臨近,想到要告別朋友,別離故土,我就感到十分難受,就連在夢中都難以釋懷,醒來通常淚濕枕巾。到了美好的五月——英國的五月,樹上新葉細長,草叢和灌木叢中開滿鮮花,樹叢、矮林都迴響著婉轉的鳥語與嗡嗡的蜂鳴。別離英倫萬分痛苦,在這樣的季節別離更是難受。我去看了老房子,那是我兒時、少女時代可愛的家,又一次在老橡樹的綠蔭下徘徊了一會兒,又一次在茸茸綠草覆蓋下的樹根上小憩片刻。正是在這些高大的樹木下休息時,我第一次沉浸於這些遐想,預測著那片國土上的歡娛生活。在那些夢裡,心靈用一種常人難以理解的語言,抒發著自己的渴望。這語言是詩,我就是在這裡年復一年重溫著與初開的報春花和紫羅蘭的友誼,不知厭煩地傾聽五月的花蔭中畫眉婉轉的鳴叫。在這裡我曾向丁冬的泉水訴說心事,從流水的低吟中領悟了自然的樂章。在這遠離塵囂之時,所有能打動人類心靈深處的高尚情感都奔流而出,並在自然的和聲中得到回應,並將這塵世間的歡歌高高地送到造物主的階前。」

    讓那些愛我所愛、愁我所愁的人說說,這美景是用美麗與憂傷的記憶編織而成的,我與它們真是難捨難分。儘管曾歷盡艱難,大自然穿著那美麗的綠色盛裝,總是向我微笑,好似一位寵愛孩子的母親,伸開慈愛的手臂,將做了錯事但仍愛著她的孩子攬人懷中,貼在心頭。

    可愛的英倫,為什麼我非要禽你而去?我崇拜你,但我究竟幹了什麼可恥的錯事,使我必須離開你神聖的心胸,落落寡歡獨處異國他鄉。噢!也許我可以葉落歸根,長眠在你那波濤翻滾的海岸,讓疲乏的心智最終在開滿雛菊的泥土中得到安歇。啊,這些就是我感情的一點宣洩——再次萌生的一點憂鬱的春日鄉愁。加拿大,你是偉大、自由、蒸蒸日上的國家,——是文明世界棄兒的再生父母。你脫胎於不列顛,你定會偉大,我將依戀著你,你是收養我的國家,是我世代生息的國度,對於一個母親而言,更加珍貴的是你是我子孫長眠的國度。

    我和姐姐正商議著即將到來的離程時,看到湯姆-威爾遜正慢慢地沿著通往我家的小路走過來。他穿著一件嶄新的打獵服,把槍懶洋洋地扛在肩上,不遠處還跟著一條其貌不揚的獵狗。

    「好,穆迪太太,我走了,」湯姆一邊對我說,卻一邊握了一下我姐姐的手,「我想我會在倫敦見到穆迪,你覺得我的狗怎麼樣?」他邊說邊憐愛地拍著狗。

    「我覺得它挺難看的,」我姐姐說,「你打算把它也帶走嗎?」

    「很醜!——動物女公爵很醜?瞧!它是個十足的美人,——美人動物!哈!哈!哈!昨晚我花兩畿尼買的。」(我想起了他早晚不分的老毛病。)

    「穆迪太太,你姐姐可不太會相狗。」

    「一點不錯,」我姐姐一邊大笑一邊說,「你今晚就去倫敦嗎,威爾遜先生?你走進這屋時我還以為你正整裝齊備要去打獵。」

    「當然了,在加拿大有絕好的獵場。」

    「我已經聽說了,那裡的熊和狼多得很。我想你這是有備而行,帶好了獵狗和槍。」

    「沒錯,」湯姆說。

    「但你肯定不會把那條狗帶在身邊吧?」

    「說實在的,我會帶它,它是條不錯的狗。這一趟是我能做到的最好一筆投資,我兄弟查爾斯已為我們定好了票,我和我的狗同船前往。」

    「要離開你了,真遺憾,」我說,「但願你倆像威廷頓和他的貓那樣吉星高照。」

    「威廷頓!威廷頓!」湯姆邊說邊盯著我姐姐,開始遐想起來,與婦女們在一起時他經常會這樣,「這位先生是誰?」

    「一個老朋友,當我還是小姑娘時就認識他了,」我姐姐說道,「但現在我沒時間跟你聊他,如果你去聖保羅教堂的廣場,打聽一下理查德-威廷頓爵士和他的貓,你就會毫不費力地瞭解到他的歷史。」

    「她的話你別在意,威爾遜先生,她在挖苦你,」我說,「我希望你能平安渡過大西洋,也希望你能高高興興地見到你的朋友們。可是在那陌生的土地上,到哪兒去找老朋友呢?」

    「別急,」湯姆說,「我願一季度未過完就能在加拿大叢林中見到你,那時有多少探險經歷我們要迫不及待地互相訴說!真是太棒了,再見!」

    查爾斯-威爾遜上尉跨進了我的小客廳說:「湯姆已經走了。」他幾天前與他那古怪的兄長最後道別。「我看著他和女公爵安全上船,儘管他有些古怪,但離開他時,我心裡挺沉重的。我覺得好像我們永遠無法相見了,可憐的湯姆!你是現今我的幾個兄弟中我惟一愛的一個。羅伯特和我一向不怎麼合得來,現在也難得見上幾面。他結婚了,在新南威爾士安家落戶。其他幾個呢——約翰、理查德、喬治——他們都走了——全都走了!」

    「你們分手時湯姆情緒好不好?」

    「好!他真是個自相矛盾的人,該哭不哭,不該笑卻笑。『查爾斯』,他大笑著說,『告訴姑娘們在我回來之前,去找些新的好曲子聽聽。你聽著,如果我永不回來了,我就把我的袋鼠華爾茲留給她們做紀念。』」

    「真是個奇怪的人!」

    「的確夠奇怪的,你還不完全瞭解他有多怪。他走時只帶了一點錢,但他居然在船上買了兩個舖位,因為這樣就不會遇上一個睡覺打呼嗜的人躺在身邊。怕萬一碰上打呼嗜的人就扔了三十英磅!另外,『查爾斯』,他說,『這麼小的船艙再裝下另一個人,實在受不了,他們會用我的毛巾、梳子,還有牙刷,就像從新南威爾士回來時遇到的那個該死的傢伙一樣,他與我擠在一張床上,還厚顏無恥地拿我的牙刷刷牙。在這裡我可以一個人高高興興、舒舒服服像個王子,我的女公爵可以睡在另一個鋪上,當我的王后。』然後我們就分手了。」查爾斯上尉繼續說道:「但願上帝能關照他,因為他從不會照顧自己。」

    這倒使我想起他為什麼不和我們一起走。他怕我們的小寶貝會吵得他整夜不眠,他不喜歡孩子,並說就為這他決不結婚。

    七月一日我們告別了英國,正如我前面所述,船於一八三二年九月二日停於魁北克的聖-路易斯堡。湯姆-威爾遜是五月一日起程的,很順暢,從他朋友那裡得知,他舒服地在叢林裡安頓下來,買了個農場,打算秋季開始工作。這些都是好消息。因為他住得離我哥哥很近,所以我們慶幸我們的古怪朋友最終在荒蠻之地找到了家,我們也能很快與他重逢。

    九月九日,我們坐的「威廉四世」蒸汽船停靠在安大略湖畔的小鎮上,鎮子雖小,但日新月異。那天晚上天很黑,還下著雨,船上擠滿了移民,當我們到這小客棧時得知已經沒有房間,一張床也沒有了。再往前走去找也不大可能有,因為幾星期來此地的移民人數太多。穆迪要求用一下沙發,好讓我晚上休息,但店主連這也不同意。當我在擠滿陌生面孔的過道上等結果時,有雙眼睛透過人群瞧著我。那會是湯姆-威爾遜?這可能嗎?但誰還會有那樣一雙眼睛,眼中又流露出那樣一種古怪神情。片刻之後,他便擠到了我身邊,低聲說道:「在這樣的人群裡我們又見面了。」

    「湯姆-威爾遜,是你嗎?」

    「你不相信?我自信在這裡不可能再找到我這麼瀟灑的小伙子,就是我,我發誓!——儘管原來的我所剩無幾,我身上的精華已經在該死的叢林裡孝敬了蚊子與蚋。穆迪在哪?」

    「他在那兒,正試著說服那位先生出於愛心或看在鈔票的份上,給我張床過夜。」

    「你可以用我的,」湯姆說,「我可以裹條毯子睡在客廳的地板上,這是印第安人的習慣。這要交涉一下,我直接去和那個美國佬談,他是這世上最好的人!這裡正好有個小客廳,我們幾個前途遠大的青年暫時搭伙住在裡頭,到這兒來,我要去找穆迪。我盼著要告訴他我對這該死的地方的想法。你很快就會得出自己的看法。」說完擦了擦手掌,帶著活潑調皮的神情跨過箱子、盒子,穿過焦慮的面孔,去告知我丈夫他熱心為我們安排的一切。

    「接受這位先生的安排吧,先生,就到明天,」客棧老闆說,「到明天我就能把你們一家人安排得舒服一些。不過我們也夠擠的了,擠得過分了。我的妻子和女兒只能睡在馬棚上的小閣樓裡-這樣可以給客人們多留些房間,我猜讓那些體面人睡在馬棚裡,真是夠損的」

    事情安排妥當後,穆迪和湯姆-威爾遜一同回到小客廳裡,這地方我已經覺得很不錯了。

    「哈,這是不是有些滑稽?我竟然是第一個歡迎你們到加拿大來的人!」湯姆說。

    「但你在這兒幹什麼,我的好夥計?」

    「害瘧疾整天打哆嗦。但儘管我能聽到牙齒令人討厭地咯咯作響,我還可以笑,你會猜想這堆牙齒正爭吵著看誰先從嘴裡掉出來。這種哆嗦狂是這個新國度吸引人的主要方面。」

    「恐怕,」我說,看出他變得那麼蒼白,消瘦,「這裡的氣候適應不了你?」

    「我也適應不了它。好,我們應該馬上逃離這兒,告訴你們一個秘密,我正要回英格蘭。」

    「不可能!」

    「千真萬確。」

    「那農場——你打算怎麼辦?」

    「賣掉。」

    「你的設備呢?」

    「也賣掉!」

    「賣給誰?」

    「賣給能把它們照看得比我強的人。啊!如此的國度,如此的人民,如此的流氓!還比不上澳大利亞。在那兒,你知道誰是老主顧,而在這裡要辨別才知道,他們竟如此行騙!上帝原諒他們吧!我根本沒法把錢看住,他們想方設法騙走了我所有的東西,我回家的錢都快不夠了。我買了只小狗熊,以應付最壞的事情發生,那可真是只好熊,能保證我和我叔父彼此之間相安無事。你應該去看看熊,他就呆在隔壁馬棚裡。」

    「明天我們再去看布倫熊,今晚還是說說你的事,還有你在叢林裡的生活。」

    「慢慢地你會知道。我不擅長講述歷史,」他伸了伸腿,打了個呵欠,繼續說道,「更不會寫傳記,我從來就找不到合適的詞去描述事實。不過我還是盡我所能試一下,注意說錯,不要笑話我。」

    我們保證要嚴肅聽講。看著湯姆-威爾遜,聽他說話,此時想嚴肅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給我們不連貫地講了他的經歷:。

    「我的麻煩是從海上開始的,一路很順,諸事都順。就是我那可憐的狗,美麗的女公爵。四足動物中的美人,與世長辭了。我想為她舉行葬禮,但大副不讓,那個狗娘養的!他還威脅要把我和那死狗一道扔到海裡去,那個粗魯的惡棍堅持把我的狗朋友叫死狗。餘下的航程中,我再也沒跟他說話。在我到這裡之前,再沒發生過什麼值得一說的了。在這裡我碰到一個朋友,他認識你兄弟,我就和他一同出發去叢林地帶。在路上我們遇到許多愚人村來的聰明人,他們大多都是要去叢林,因此我也覺得挺高興,因為至少可以說我沒有落伍。有位先生為人和善,著迷地談論著叢林的一切,這就成了我們一路上閒聊的中心內容——叢林多麼美麗,多麼寬闊,定居在那裡的人們生活多麼舒適,自食其力。他的話說得我心曠神怡,整天什麼事都沒幹,一路唱『叢林生活之歌。』我唱著進入了叢林,但不久便如愛爾蘭人所說的,學會用悲腔唱老調了。」

    他又停了好一陣子,此間湯姆似乎是讓往事攪得心煩意亂,他靠在椅背上,情不自禁地不時發出空洞的大笑。

    「湯姆,湯姆!你瘋了嗎?一我丈夫搖著他說。

    「我從來沒正常過,這點我知道,」他答道。

    「你知道我們全家都這樣,還是讓我笑個夠吧。叢林,哈。哈!我過去時常在林子裡漫步,打獵,儘管我從未找到一隻獵物,因為那裡的鳥獸可不像我們這些英國移民這般傻。我偶然想起你們要來這兒的林子裡度過後半生,就會停下腳步,捧腹大笑,笑得林子裡都迴響著笑聲。這成了我惟一的慰藉。」

    「噢!我的老天!」我說,「我們別去叢林地帶了。」

    「要是去了你會後悔的,」湯姆接著說,「不過先讓我接著往下說。在到目的地之前,我累得快要散架了。最後十二英里斷斷續續全是泥坑,泥坑上搭著木排,用來支撐肢體,叫做木排橋,真是有獨創性的發明。請注意這東西比衣服褲子還重要,我深一腳,淺一腳地走在上面,心想沒褲子也可以到達目的地,沒這些木排橋就到不了。到那位先生那裡時已是夜裡了,我又累又餓。從河上飛起一群又一群的蚋,對我始終關懷如一,叮得我滿臉起泡,面目全非。我想找個沒人的地方洗洗,換換衣服,但這地方毫無隱私可言。在叢林裡什麼東西都是公共的,就連床都不得不與人共享。床就放在公共寢室的地板上,想想吧!一個公共寢室!——男的、女的、孩子只隔著個簾子擺擺樣子。噢,上帝!想想那些聲音,呼嚕、啼笑、嘟囔。還有噴煙吐霧的,再想想腿踢、肘撞,擠作一團,那令人窒息的熱氣,還有蚊子伴著該死的嗡嗡叫聲,加在一起你就能想像出我到達叢林第一晚所受的煎熬。

    「同你要對付的惡劣行徑相比,上面這些連一半都算不上。夜半時分還有人打攪你,他們比蚊子還討厭,你必須壓住惱火,但這比又熱又問的房間還令人難受。一天三頓,全是豬肉,難怪猶太人要避開這種骯髒的畜牲,他們真是美食家。豬肉,早上、中午、晚上全是豬肉,泡在豬油裡。真應該治一治那成天吃美味鶉雞還滿腹牢騷的主教,讓他整天吃豬肉。在叢林裡呆上三個月後,他準會去當隱士,以避免見到可怖的豬肉。難怪我這麼瘦,我總是飢腸轆轆,因為不愛吃油餡餅和豬肉,還有那沒發酵的噁心的麵包,以及用煎鍋製成的美其名曰蛋糕的東西。

    「我從前對儘是豬肉的飯食恐怖至極,所以,每當我看到有人做飯時,我就趕緊跑到獨木舟上,希望把頭腦裡與這豬肉飯相關的所有記憶都扔到水裡。可是在這裡,飛禽走獸都大著嗓門叫:『豬肉、豬肉、豬肉!』

    那位先生勸他的朋友不要因為諸如此類的小不如意而放棄這片國土,畢竟這些只是小痛癢,很容易承受。

    「容易承受!」威爾遜義憤填膺地大嚷道,「你去嘗嘗那滋味,再來跟我談這個。我可曾試著用極大的涵養來忍受,但沒用。我嘟嘟曖嚷攪煩了所有的人,房子裡的婦女們也經常告訴我紳士老爺要是不能忍受這些小痛癢,就不該跑到這個國家來。我應該像蝴蝶飛到蜂房一樣,在這裡當個好居民。在叢林裡不可能吃好穿好,人們應該學會能找到什麼就吃什麼,儘管衣衫襤褸、骯髒不堪也應心滿意足,就像叢林中的鄰居一樣。他們總是這樣說,以至『叢林』這個可怕的詞成了我們頭腦中所有可憎、令人反感的詞彙的同義詞。

    「根本不可能擁有自己的東西。小孩子把我的書拆散了架,為的是要看其中的圖片。一個冒冒失失、光著腿的愛爾蘭女傭拿我的毛巾擦碟子,用我的衣服刷給皮鞋擦油,那油是她用煤灰和油脂拌成的。我想我還是離開,到屬於我自己的地方呆著為好,所以經人介紹我就買下了一個荒涼的農場,花了兩倍的價錢。我去察看我那塊地產,發現那裡沒有房子,要等到秋天才能蓋起一座,清理出幾畝地來耕種,所以我還是回老家算了。

    「樹林裡打不到什麼東西,我決定去釣魚,聊以自慰。但那位先生不能總將他的獨木舟借給我,除此又找不到其他的船。我就著手自己造一個,以打發時光。我買了斧子,又到樹林裡去找棵樹,在離湖大約有一英里遠的地方,我找到一棵從未見過的大松樹。我一輩子就砍過這麼一棵樹,也只會砍這麼一棵,所以,我真是不太情願動用我從未幹過這種事的手。但我還是干了,並向上帝禱告,希望樹倒下來時,別把我砸死。開始干時,我想我還是滿可以造個大點的船,但我算錯了樹幹的長度,也忘了去量一下那位先生的船有多長。我花了六個星期才將樹幹掏空,完工了。它有小軍艦那麼長,太笨拙了,就是全村裡的牛一齊上陣也沒法將它拖到水裡。在我辛勤勞動並與林中惡魔般的納、白嶺還有蚊子的殊死搏鬥之後,我的船卻成了個毫無用處的紀念碑,記載著我的辛勤勞累。但更糟糕的是,早起晚歸的幹活弄得我精疲力盡,結果染上了瘧疾,這就使我更加厭惡這塊土地,於是我以低價賣了農場和所有破爛東西,買了布倫熊好在回家路上給我做個伴。折磨人的發燒好了後,我就啟程了。」

    給他講道理或勸諫都是徒勞的,不能阻止他回家,他簡直和那熊一樣固執。

    第二天早晨湯姆帶著我們去馬棚看那只熊。這個來自森林的居民被拴在食槽上,手掌中抓著個玉米棒子,老老實實地啃著。它蹲坐在地上,真是與人有些相似,還用一種嚴肅、又加點憂傷的眼神望著我們。儘管荒唐透頂,湯姆與那熊確實非常相似。我們交換了一下眼神,什麼也沒說,不過湯姆明白我們的意思。

    「不錯,」他說道,「是極像;我買他的時候,就看出來了,可能我們是哥倆。」說著就把拴熊的鏈子抓在手中,不斷地撫著那熊,友愛得像兄弟一般,但那熊低聲吼叫著,一點兒都不領情。

    「他不會拍馬屁,只會講實話,還挺忠誠,大自然的孩子,當我的朋友大合適了。我真正認可的加拿大人就這麼一個。」

    隨後的一小時中,瘧疾發作,可憐的湯姆抖個沒完,以後的幾天裡他都情緒低落,於是我開始尋思他可能再也沒法見到故土了。不過湯姆在這些痛苦面前倒十分達觀,身體好些的時候總是與我們在一起。

    一天我丈夫出去了,他是陪一位先生去看一塊農場,就是後來買下的那塊農場,這樣我們就不得不鼓起飽滿的精神自己打發這一整日的漫長時光。當地的報紙無聊乏味,那時我對它簡直毫無興趣。但那些惡語傷人式的手筆著實讓我既吃驚又噁心,在這裡出版自由登峰造極,在比較文明的社區裡達不到這麼自由的程度。

    在加拿大,男人可以通過報紙用大家都明白的下流話管別人叫流氓、惡棍,報紙是種安全閥,從中發洩出極壞的情緒和惡劣的情感,使之四處瀰漫,卻不擔心挨鞭子抽,這樣便導致了在本地司空見慣的事,某位編輯罵與之對立的同行為小偷,叫他卑躬屈膝的小人——爬蟲——誹謗者——受雇的撒謊小販;罵他的報紙是製造污言穢語的機器,可恥的腐敗機器,和他的業主與公司一樣卑賤、無恥。我現在手中拿著的這張報紙就充斥著這樣的詞句,但卻厚顏無恥地美其名曰「改革者」——通過剛才那篇字裡行間儘是污言穢語的謾罵文章來判斷,此報當然不是對禮貌道德的改進。我立即把它甩了出去,心想當年許多比這還強些的作品都被劊子手們一把火燒掉,這報紙真該落得如此下場。不過還好,加拿大沒有劊子手這一行,所以這些優雅雜誌的編輯們可以泰然自若地挖苦、嘲笑比自己高明的人。

    我一本書都沒有,所以希望湯姆能來,講講奇聞怪事逗逗樂,但他前天剛發過一場瘧疾,特別厲害,所以當他走進屋來帶我去吃晚餐時,他看上去真有點像走動的殭屍——一個活人堆裡的死人,臉色很黑,青灰色,傷感憂愁,看到後真令人太難受了。

    「但願那些經常出入小旅館的女士們別鍾情幹我,」湯姆說,還衝著那糟糕的鏡子中的自己齜了一下牙。那鏡子鑲在老闆的鍾上,放在顯眼的側桌上,故意賣弄。湯姆接著說:「今天我看上去很惹人注目,賽過了所有競爭對手,真舒服。」

    晚飯吃了一半,大家被打斷了一下,因為這時走進來一個人。他長得像個紳士,可顯然多喝了點,臉色發紅,在桌子頭上兩個紳士中間插著坐下來,嘴裡大聲叫嚷著上魚。

    「魚,先生?」那個挺會巴結人的跑堂的說道,酒店的常客都挺喜歡這個跑堂的。「沒有魚了,先生,如果你早點來,這還有麻哈魚,可現在早就吃光了,先生、」

    「那就隨便找點東西,小子!」

    「我會盡量為你效勞,先生,」慇勤的蒂姆說著一溜煙出去了。

    湯姆-威爾遜恰好坐在桌子的一頭,正幫著一位女士切烤豬肉,這時剛進來的那個魯莽傢伙伸過叉子叉住那烤豬,嘴裡喊著:

    「等會兒,先生,把豬肉分給我點,你們已經吃了不少魚,現在你們又要享用最好的豬肉。」

    湯姆抬起了眼皮,用他特有的眼神盯著這個陌生人,然後冷冰冰地把所有的豬肉都倒到他盤子裡,說:「我以前聽說過狗咬狗,可從來沒見過豬啃豬。」

    「先生,你是不是想羞辱我?」那陌生人大叫道,臉氣得通紅。

    「只是想告訴你,先生你並不是個紳士。過來,蒂姆,」湯姆衝跑堂的叫道,「去馬棚把我的熊拉來,我們把它安排在桌邊就坐,讓這位先生學學在女士面前舉止應該如何。」

    接著人們一陣哄叫,婦女們紛紛離席,這時那狗熊進來了,弄得紳士們都狂笑起來。對這個兩足的男人來說,可受不了這個,他不敢惹狗熊,沒辦法只好跑出了屋子。

    我丈夫辦完了購買農場的事,請威爾遜和我們一同去那裡,看換換空氣是否對他的健康有好處。此時湯姆身體虛弱,不可能回到英國。他也沒有多少錢了,所以就高興地接受了邀請。他把熊交給蒂姆照管(蒂姆對這位奇怪的英國紳士的荒唐行為倒是十分高興),湯姆就和我們一同去那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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