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留在法國已經沒用。塞魯斯更改他的訂位,如此他才可以和安德烈一塊從尼斯飛回紐約,兩位男人都不大甘願,但也心急地想要回家。
塞魯斯提議他們避開空中廚房的餐點,前往機場之前,他們愉快地花了半個小時的時間,漫遊尼斯的市場,挑選野餐材料。在一商務能還算舒適的座位上坐穩,塞魯斯立即召來空服員,交給她一個袋子,裡面裝有熏鮭魚、綜合乾酪、新鮮的棍子麵包.以及一瓶勃良第白酒。「用餐時,」他對她說,「或許你可以用這個招待我們。這是我們的午餐。」
空服員接過袋子,她的微笑有些動搖,不過塞魯斯沒有給她回答的機會。「你是個可愛的女孩,」他說,面露喜色。「我們的腸胃很敏感。——你能不能留意一下,不要讓葡萄酒冰得太冷?冰過但不要凍著?」
「不要凍著?」她嚴肅地重複。「好。」
安德烈看著她拎著袋子走向廚房,暗忖自己為何沒做過這檔子事。不管菜單上的描述是如何的栩栩如生,空中的廚師立意良好的美食學早已扭曲,從未奏效,羔羊肉、牛肉、海鮮、小牛肉,麵粉裹這個、原汁偎那個——班機上的食物永遠是班機上的食物:神秘、凝結,而且無味。還有那些葡萄酒,即使他們標明著「由我們的空中斟酒傳者特別挑選。」但很少能夠名副其實。
「你經常做這種事嗎,塞魯斯?」
「總是如此。大多數人沒做,我才覺得很奇怪。飛機上我唯一可能接受的是白蘭地和香檳,因為他們無法加太多工。我看到酒送過來了。準備一下吧!」
七0 七空中巴土在起飛之前,先經過地面上的收縮與隆隆駛離的程序。兩個男人從容地品味香檳,透過窗戶望到一群人在機場的露台上揮別。對安德烈來說,這是改變——相當怡人的改變——旁邊坐著旅伴,這提醒了他,他最近大多是一個人度過的。他必須承認,是他自己的錯。他有露西,甜蜜、單身的露西,結果他是怎麼對待她的?在機場打電話給她,讓她落在穿紅色吊帶褲男人的手中。正當他決定要對露西多下點功夫之際——事實上,他一回去便要嘗試——塞魯斯的頭轉向他,就好像他一直在解讀安德烈的心思。
「結過婚嗎,安德烈?」
「幾乎。」他驚訝地發現,她的臉孔在他的記憶中很模糊。「大約五年以前。當時我開始必須到處旅行的工作,我猜她沒有耐心在那邊等我回去。她嫁給牙醫師,搬到斯卡代爾鎮去。我想這是無法避免的事情。東奔西跑,這就是我的生活。」
塞魯斯歎了一口氣。「我旅行得太少。人家說距離是維持婚姻的秘訣;我試了兩次,兩次都以淚水收場。」眉毛充滿哲學味道地一扭,他喝了口香檳。
「還喜歡女人嗎?」
「當然。問題是,我一直無法辨認出贗品來。」
這是安德烈首次看到塞魯斯的臉上露出黯淡的神情,於是他決定停止討論婚姻的危險性。「跟我談談這個做假畫的傢伙。你說你知道他是誰。你見過他嗎?」
「老天爺,沒有。他一直不把頭抬起來,就他所從事的工作而言,我們當然可以理解。你不可能在畫廊的雞尾酒會上與他不期而遇,或是收到他的名片。我甚至不曉得他住在哪一個國家。」班機上的電視屏幕以高檔音量打開時,塞魯斯皺了眉頭,興高采烈的聲音正在教導乘客逃生的秘訣,以應付墜機以及隨之而來的死亡。他將身體靠向安德烈,好讓他聽到自己說的話。「他的名字是法蘭岑,尼可-法蘭岑,原本住在阿姆斯特丹。這個荷蘭人對這種事相當在行。你曾聽過弗美爾嗎?」
安德烈搖頭。
「有一個也是荷蘭人,叫馮-梅賀倫,非常善於模仿弗美爾的畫作——使用古代的畫布、手磨顏料,所有的把戲他都會——而且聽說搞出一大難來。有一陣子把全部的人都騙倒了。多多少少,你都必須欽佩那些頂尖的摹仿畫家。他們也許是混蛋,不過很有才氣。總之,法蘭岑專門摹仿印象派畫家,就如我們親眼看到的,他做得好極了。其實,有謠言說,他的作品正掛在博物館和私人的收藏裡,每個人都信以為真。他一定是以此為樂。」
「怎麼可能?難道畫作沒有經過專家的鑒定嗎?」
「當然有。不過名畫都會被系譜、歷史、一連串專家的意見和背書所跟隨,很像是法律上的判例。當一副畫被承認是真品並歷經時間的考驗,這將是一項強而有力的保證。專家也是人;他們相信專家。如果他們沒有期望所看到的是贗品——還有,如果贗品夠水準的話——那麼他們極可能沒法辨識出來。在正常情況下,我也會說狄諾伊的塞尚是真的,因為它畫得實在太美了。不過由於你的緣故,親愛的孩子,我的眼睛早就擺好陣勢,要認出假畫來。」塞魯斯停了一下。「而我確實看到了假畫。」
安德烈甩甩頭。「聽起來就像是國王的新衣。」
塞魯斯露出微笑,對著空服員揮揮空酒杯。「有點類似。人們看到的都是他們被設定看到的東西。我們的調查之所以不尋常,是因為這幅畫的擁有人也加入了騙局。為了某種原因,狄諾伊想要讓原畫消失,不過他自己一個人是做不來的。除了我們的朋友法蘭岑。還有看管法拉特岬的那個老頑童之外,一定還有別人牽扯其中。不止是家人,還有外人。」
空中小姐倒人更多的香檳時,塞魯斯停下來對她施展魅力,此時安德烈想到了他先前提到的巧合。「我本來不想告訴你的,」他說,「不過我從巴哈馬群島回來時,我的公寓被竊賊闖入,所有的攝影器材全被偷走——相機、底片、幻燈片檔案。其他的東西倒還留著」
派因的額頭充滿了驚訝。「你看,你看。然後主編開始不接你的電話。」
「卡米拉?」安德烈大笑。「我想像不出她有這個能耐,背著一袋相機從太平梯滑下去。」
「我沒有說是她做的。」塞魯斯若有所思地用塑膠攪酒棒拌勻他的香檳。「只是時間上的問題。」
他們在肯尼迪國際機場一起搭計程車下車之後,便各自分手。塞魯斯準備向藝術村的居民放出風向球,看看能否獲得荷蘭人的行蹤。安德烈則同意再做嘗試,想辦法恢復與卡米拉的交談渠道,計程車載著他入城時,他考慮了幾條途徑。繼續打到辦公室,似乎毫無用處,但是打到她家,又完全不可行,因為她把她家的電話號碼視為國家機密。在建築物大廳埋伏已經證明無效。看起來唯一的方法是,一大早殺向她的辦公室,給她個措手不及,然後帽子拿在手上,聲稱再沒工作就會餓死。
這一趟與塞魯斯的旅行,對他很有益處;他的直覺已經被證實不是無的放矢,而且即使法國到紐約有時差,他覺得精神還很好,隨時可以往前邁進,挖出更多的秘密。他打開門鎖,進人自己的公寓,即刻把袋子丟在門邊,直接走過去按電話答錄機上的留言。
「甜心,你在哪?我擔心得不得了。」是卡米拉,用她那最佳的誘惑嗓音,低而沙啞,語調欠缺誠意;每當她有目的時,就會以這樣的方式說話。「我打電話給你辦公室那個小妹,她好像完全不曉得你的去處。我非見你不可。已經隔了那麼久,我有很令人振奮的消息告訴給你。不要再躲了,趕快打電話給我。再見。」
然後是——
「歡迎歸來,遊子。猜猜怎麼著?戰爭結束了。卡米拉打了兩次,而且她像是彬彬有禮。她一定是嚇壞了。總之,她說有甜頭要給你。對了——我沒有跟她說你去哪裡。記得給我電話,OK?」
安德烈注視手錶,扣掉六個小時,瞭解到此時才過了五點。他打到了辦公室去。
安德烈深深吸了一口氣,省掉簡短的互相問候。「露露,我一直在想,而且我已經決定,我當保持距離的崇拜者太久了,應該是停止的時候到了。不對,等等,我想說的其實不是這個。我的意思是,我希望遙遠的部分將會結束。我想要這樣子。也就是說,如果你……嗅,完了。聽著,我在電話上解釋不來。六點鐘去接你可以嗎,我們一塊用餐?」
他可以聽到露西的呼吸聲,背景裡傳來的另一個電話在響。「安德烈,我有約會。」
「把它取消。」
「就這樣?」
「沒錯。」安德烈很肯定地對自己點頭。「就這樣。」
似乎是永無止境的停頓。
「安德烈?」
「是的?」
「不要遲到,還有,不要告訴我你要去機場。」
半個小時之後,淋過浴、刮過鬍子的安德烈走在西百老匯貸上,吹著口哨,手裡握著一枝長梗白玫瑰。而西百老匯的某個乞丐,由於精確地察覺到這個心情如此之好的路人,因此當他拖著步伐走向安德烈時,很驚異地收到一個燦爛的微笑和一張十元美金。
安德烈按下門鈴,把花梗咬在牙齒之間,將頭自辦公室門的邊線探入時,還有幾分鐘才六點。
露西的合夥人史蒂芬從桌上抬起頭來。「嘿,安德烈!真是令人感到意外。我不知道你這麼在乎。」
安德烈在進門之前,把嘴裡的玫瑰取下,他覺得自己的臉熱了起來。「露西呢?」
史蒂芬咧嘴而笑。「在戴她的假睫毛。一會兒就好。最近如何?」
安德烈聽到身後的門打了開來,回頭看到露西,穿著藍色牛仔褲以及寬鬆的白色高領毛衣,後者剛好襯托出她那漂亮的奶油巧克力膚色。她注視著安德烈手中的玫瑰。
「來,」他說,把玫瑰送給她。「這個剛好可以配你的毛衣。」
史蒂芬的頭從一張嚴肅、專注的臉龐轉到另外一張。「太可惜了,露西,」他說。「你錯過了開場。」他轉向安德烈。「法國人有這個習慣嗎?嚼玫瑰?」
安德烈從長沙發上抬起露西的外套,幫她穿上。他的手指撥撥她的頸背,好釋放出夾在衣領下的頭髮。他用力吞吞口水。「提醒我送給你的合夥人一大束毒籐。」
史蒂芬眉開眼笑地望著他們離去,很高興地看到,幾個月前已經很明顯的事情,終於有了進展。他拿起電話打給女朋友。他決定帶她到好一點的餐廳吃飯,或許也送些花給她。浪漫是會傳染的。
回到家沒幾分鐘,塞魯斯-派因便開始與同行聯絡。雖然他有一則聽起來多少有點正派的故事,但他所認識的正派畫商都是同樣的說詞。我們處理的全是真品,他們告訴他,而且他幾乎可以感受到他們那目中無人的鄙視。他很清楚,大多數至少都被騙過一次,但是提醒他們並不會使事情更加順利。於是塞魯斯放棄,開始翻閱通訊簿,想找個比較願意接受事實的人。在他幾乎想要放棄的時候,他翻到V 開頭的地方,看到威裡耶這個名字。他記起了當時的謠言以及後續的公然出醜。要是有任何人可能幫他忙,那就非威裡耶莫屬了。
威裡耶曾經是八十年代的寵兒,那時候大把大把的鈔票似乎毫無間斷地湧入紐約的藝術界。他削瘦。偏好細條紋西裝,是英國人,而且與貴族稍微有點親戚關係(很神奇的,隨著他待在美國的時間越久,這層關係變得越來越近),還有一雙正直的眼睛。拍賣公司向他請教、博物館對他言聽計從、收藏家有點擔心地邀他造訪他們的房子。大家告訴他,他注定要出名,注定要榮登研究機構和博物館的委員會一員,而且最終注定要獲得有關當局應有的報酬。
然而「最終」還是不夠好。「最終」不能跟即刻到手的現鈔相比,威裡耶開始幫某些名畫收藏者的忙,他們的收藏品來源往往有可疑之處。對這些擁有人來說,他的認可就是白花花的銀子,而他們對他的感謝也是以傳統而實際的方式進行。威裡耶飛黃騰達起來,然後變得很貪婪,這在藝術界當然不算罪惡。不過更糟的是,他變得太有自信、太不小心。還有,或許更不幸的是,他變得喜歡炫耀鋪張。他的雙井公寓、他的本特利古董車、他在漢普頓的土地、他那成群的金髮女郎,以及他在八卦專欄裡被特別報導的派對。他們稱他為藝術金童,而他也欣然接受。
只是他的垮台既快又嘈雜,由媒體以特殊的口味報導,此一口味在新聞記者們抓到某位比他們幸運的人沒穿褲子時,變得更為明顯。事情的導火線是一幀由威裡耶宣佈為真品的十七世紀名畫,賣了幾百萬美金。新買家在保險代理人的要求下,把畫送去試驗。可疑之處逐漸浮出,於是再做更多的試驗。結果顯示,將畫布固定在框上的釘子屬於十八世紀,而畫布本身則是近代的材質。這幀畫被視為贗品。消息傳出,其他曾經購得過威裡耶認可的名畫的買家,加入了這股送畫實驗室做科學試驗的潮流。更多的假畫浮現出來。幾星期的時間,藝術金童變成可疑的騙子。
訴訟與反訴訟迫使威裡耶賣掉財產。在這樣的情況下,金髮美女理所當然地消失了,有關當局不再眷顧他,最後他淪落為替一些對他的眼光比對他的名聲更有興趣的人服務,以此勉強維持生計。塞魯斯-派因的電話,在他這段特別落魄的時刻,當然頗受歡迎。掛上電話不到三十分鐘,威裡耶已經坐在派因的書房裡,迅速乾掉一杯伏特加。
「你能來真好,威裡耶先生。如我先前告訴你的,我不想再浪費任何的時間。」派因聳肩以示歉意。「我敢說你知道顧客都是那副德性——他們要每件事情早早在昨天就完成。」
威裡耶的身材瘦弱,外表落魄。他身上那套白裡條紋西裝,雖然剪裁得很好,但需要整燙。他的襯衫領子已經開始磨損,他的頭髮有的卷,有的沒卷,蓋住衣領,顯然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未曾造訪理髮師。他對著塞魯斯微笑,露出一口黃牙。「事實上,目前我不是太忙,」他一邊說,一邊轉杯中的冰塊。「也許我可以撥出時間來。」
「太好了,太好了。」塞魯斯放下飲料,身體向前傾,眉毛豎了起來。「當然這件事只有我們兩人知道。」威裡耶點頭。「我的委託人的收藏非常可觀——大部分是印象派,再加上一兩個像哈克尼這樣的近代畫家。他把其中幾幅藏在日內瓦的公寓裡,其他的則留在多斯加尼的老家。不用說,也是相當精緻。總之,他變得有點緊張。不久前,那個地方發生很多竊盜案。這件事你可能聽說過。當局把風聲壓下來——因為這會對觀光業,投資不利,全是些老掉牙的借口。無論如何,我的委託人不太想把珍貴的名畫留給防盜系統和老管家保護。我會不會說得太快?」
事實上,威裡耶比他還快。他以前全部聽過。故事大概先說,然後再講重點。而重點總是一成不變的模糊不清。但是他看到了獲利。「他一定擔心得很,」他說。「你想我能不能再來杯伏特加?」
「我親愛的夥伴。」塞魯斯一邊繼續說,一邊為威裡耶斟酒。「有兩幅畫他特別關心,所以我給了他忠告。」他把酒杯遞給威裡耶,坐下來。「把原畫存在銀行,」我告訴他,「然後請人畫些複製品。你覺得呢?」
我就知道,威裡耶對他自己說。他想要找人偽造。「非常明智。」
「他也如此認為。不過他堅持要第一流的複製。」
「當然。你能告訴我你的委託人是誰嗎?」
「他不想洩露身份。都這樣的,不是嗎?不過我可以跟你說,他財力雄厚。」塞魯斯注視威裡耶一會兒,接著說道,「而且他不小氣。我敢說費用一定沒有問題。」
從頭到尾跟著劇本走,威裡耶暗忖。出錢找上等貨。「畫家是誰?」
「畢沙羅,還有塞尚。」
「嗯。」威裡耶把他原先想到的價錢乘以二。法蘭岑是最佳人選。不過他必須先把事情考慮清楚。我也許可以幫你忙,派因先生。能給我二十四小時嗎?
在搭計程車回公寓的途中,威裡耶盤算著他可以分到多少介紹費,或是是否該冒著直接聯絡法蘭岑的危險而一人獨吞。最好不要,他遺憾地決定。最後總會給他知道,到時候又會多一個人再也不找他。有仇必報、貪婪的死豬。幾千塊美金對他來說根本是九牛一毛。計程車停到路邊時,威裡耶以厭惡的眼神望著他目前居住的爛建築。他付給司機過低的小費,快步走過人行道,駝著肩膀抵抗身後傳來的流利詛咒。
喝下另一杯伏特加讓運氣好些之後,他拿起電話。
「他在嗎?我是威裡耶先生。」
「霍爾茲先生正在用餐,先生。」
「有重要的事情。」媽的,當男管家不屬於你時,他們真是討厭。
一分鐘過去了。電話被轉到另外一隻,傳來卡噠聲。「喂?」
威裡耶強迫自己和氣一點。「抱歉打擾你,魯弟,不過有件事情你可能會感興趣。有工作給法蘭岑,我知道你喜歡親自跟他接觸。」
「替誰?」
「塞魯斯-派因,他替一個匿名的歐洲人詢問。他不告訴我他的名字。他需要畢沙羅和塞尚。」
霍爾茲從書房的門看出去。他在考慮時,卡米拉的笑聲從走廊對面的餐廳過來。他知道派因,而且經常在畫展上遇到他。這個人的名聲不錯,將來也許用得著。只要霍爾茲繼續做藏鏡人,威裡耶會替他承擔任何可能的不愉快。「很好,」霍爾茲說道。「明天我會打給法蘭岑。等你聽到我的消息,再把電話給派因。雖然——」霍爾茲發出很容易被誤認為笑聲的聲音「——我不知道『給』這個字用得信不恰當。」
威裡耶吃了一驚。這隻小贈殊的花招還是這麼頻繁。「這個嘛,」他說,「我可能會向他收點介紹費。」
「當然。不過我不會要你跟我分享。就算你欠我人情好了。我明天會和你聯絡。」走回餐廳時,霍爾茲有相當足的理由覺得自己真是慷慨。他從法蘭岑那邊分到的百分之五十將會是六位數。一絲一毫都有助益,他對自己說。他坐下時,對著賓客微笑。「請原諒,」他說。「我住在佛羅里達的母親晚餐吃得早,她以為我們這裡也是。」他嘗了一口早春的羔羊肉,盤算著也許百分之六十可能更為合適,因為國際電話費實在貴得離譜。
在此同時,威裡耶檢視冰箱的內容物——剩下半瓶伏特加和一包放了很久、已經捲曲的肝泥香腸——他決定以即將賺到的費用壯膽,外出用餐。在他買給那個下賤的混蛋香檳之後,應該還會留下不少錢。他決定買那種沒有標明年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