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常和百萬富翁們打交道。我喜歡他們。我喜歡他們的臉相。我喜歡他們的生活方式。我喜歡他們的飲食。和他們交往越多,我就越喜歡他們的一切。
我尤其喜歡的是他們的衣著,是他們灰色的格子褲、白色的格子背心、沉甸甸的金鏈子以及他們用來簽署支票的圖章戒指。呀!他們可真夠氣派的。要是能看到他們六七個人一起坐在俱樂部裡,那才過癮哩。他們的身上哪怕是沾上一丁點灰塵,都會有人跑去為他們撣掉。真的,而且很樂意這*樣。連我本人都巴不得能為他們撣掉點灰塵哩。
我喜歡他們的飲食,但是我更喜歡他們的滿腹經綸。那真是了不起。看看他們讀書就明白了。他們簡直是時刻都在讀書。無論何時到俱樂部去,你都會發現有三四個百萬富翁在那兒。瞧他們讀的那些東西!你準會認為,一個從上午十一點到下午三點都在辦公室操勞、中間只有一個半小時吃中飯的人,定會疲憊不堪。其實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兒。這些人在辦公室忙碌完之後,照樣能坐下來讀《小品文》、《警察報》和《桃色苑》之類,而且還能和我一樣讀懂其中的笑話。
我很熱衷於做的一件事是在他們之間走來走去,以便能聽到他們的一言半語。幾天前我聽到其中一位闊佬身子往前探著說:「哼,我說了給他一百五十萬,再多一分都不給,要不要隨他的便——」我多渴望能插上一句:「什麼!什麼!一百五十萬!懊!再說一遍!給我好了,要不要隨我的便。就給這一次機會吧,我知道我能馬上答覆您。只給一百萬也行,我們馬上一言為定。」
並不是說他們這些人對錢無所謂。不,先生,別那麼想。他們對大筆大筆的錢當然是不太在乎的,比如說一出手便是十萬八萬的。但對小錢可不一樣。除非你瞭解他們為了一分一厘甚至更少的數目會急成啥模樣,否則你是不會明白他們是如何看重小錢的。
嗨,幾天前的一個晚上,兩個百萬富翁到俱樂部來,高興得像發了瘋似的。他們說小麥漲價了,他們倆在不到半個小時就各自賺了四分錢。這賺頭令他們胃口大開,他們點了足以供十六個人吃的一大桌宴席。我為報刊寫稿掙到的錢是這點賺頭的兩倍,我都從來不覺得有什麼好誇耀的。
有一天晚上,我聽見一個闊佬說:「喂,咱們打個電話給組約,給他們兩分五厘錢。」天啦!想想看,深更半夜打電話去人口近五百萬的紐約城,就為了給他們兩分五厘錢,電話費就不止這個數哩!那麼——紐約人是不是大光其火呢?沒有,他們接受了。當然,這是高級金融問題。我不便在此不懂裝懂。此後我打電話到芝加哥,說給它一分五厘錢,另外我還打電話到安大略省的漢米頓,說給它五毛錢,可接線員卻以為我瘋了。
所有這一切當然說明我一直在研究百萬富翁們的做派。我是在研究,研究多年了。我認為對剛剛開始工作就巴望以後再也不用工作的年輕人來說,這種研究可能還是很有幫助的。
你知道,很多人很晚才意識到:假如在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他就明白了現在明白的事理,那麼,他就不會是現在這副模樣,而完全可能有另外一番作為。而反過來,又有多少年輕人靜下心來想過:假如他當年去瞭解他現在所不瞭解的那些東西,那他是否同樣會大有另一番作為呢?這些想法叫人害怕。
總之,我一直在探尋百萬富翁們的成功奧秘。
有一點我是很有把握的:假如一個年輕人想成為百萬富翁,那麼必須對他的飲食和起居倍加小心。看來要做到這一點不容易。但成功從來不是輕而易舉的,總要吃點苦頭。
一個想成為百萬富翁的年輕人,假如他自以為有權在七點半起床,早飯吃強力牌肉食和荷包蛋,午餐喝涼水,而且十點鐘準時睡覺,那他是毫無指望的。你不能這樣做。百萬富翁我可見得多啦,沒見過這樣做的。假如你想成為百萬富翁,在早上十點之前你不應該起床。百萬富翁們從不這樣做。他們不敢這樣。假如有人看見他們早上九點半鍾就上街忙碌了,那他們的生意也就大大掉價了。
節儉的老觀念是大錯特錯的。要想成為百萬富翁,你就得喝香檳酒,多多益善,時時刻刻都喝。除了香檳,你還得喝蘇格蘭威士忌和蘇打水。你得幾乎整個晚上都泡在酒水裡,成桶成桶地喝。這玩意兒能使你頭腦清醒,對第二天做生意大有裨益。我見過很多這樣的百萬富翁,他們在早上頭腦是那麼清醒,紅彤彤的臉就像剛煮過似的。
當然,像這樣生活需要決心。不過那玩意兒可以一品脫一品脫地買到。
因此,我親愛的小伙子,假如你想在生意方面更上一層樓,那就得改變一下生活方式。要是房東大娘給你端來燻肉和蛋做早餐,把它們扔到窗外去餵狗好了,叫她給你弄點涼拌蘆筍和一品脫葡萄酒來。然後打個電話給你的老闆,告訴他你十一點鐘到。這樣你就會一步步發達起來。沒錯的,很快就會發起來。
至於百萬富翁們是怎樣賺到一百萬的,這個問題不太好回答。但有一種辦法是這樣的:帶五分錢到城市裡去闖天下。百萬富翁們幾乎都是這樣起家的。他們一次又一次地告訴我(都是些家財成百萬成千萬的闊佬啊),他們當初到城裡來闖天下的時候身上只有五分錢。看來他們就是靠這點本錢發起來的。有一次我也差點兒這樣發起來了。我當時借了五分錢,帶著它急沖沖地跑出了城。假如我不是在郊外碰到一家酒館而把那五分錢給花了,那很可能今天我已經發了哩。
另一種行之有效的辦法是創辦一點什麼。規模要大,要做別人從沒想過的事兒。比如說,有一個我認識的闊佬告訴我說,想當年他在墨西哥,身無分文(他在中美洲把那五分錢的本錢虧掉了)。他注意到那兒沒有發電廠,於是他就創辦了一個,結果大賺了一筆。我認識的另一個闊佬也差不多,他初闖紐約時也是身無分文。不過,他突然想到紐約城需要蓋一些比以往所蓋高十層的高樓。於是他就蓋了兩座,緊接著就把它們賣掉了。很多百萬富翁都是用這種簡簡單單的方法發起來的。
當然,還有一種方法比上述任何一種方法都要容易。我幾乎討厭把它說出來,因為我本人也想靠它發財。
我是有天晚上在俱樂部偶然聽說的。俱樂部裡有一個老先生,他極其富有,臉相活像一條土狼,在他們那類人中是出類拔萃的。我以前從不知道他是如何暴發起來的。因此有一天晚上,我向一個百萬富翁打聽一下布洛格斯這老傢伙是怎樣發起來的。
「他怎麼發的?」他輕蔑地回答說,「嗨,他是在孤兒和寡婦身上發的財。」
孤兒和寡婦!媽呀,這個生意可真絕!誰能想到孤兒和寡婦身上會有財可發呢?
「可怎麼個發法呢?」我很小心地問道,「難道從他們身上強搶不成?」
「嗨,」那人回答說,「他只需把他們放在腳跟下面狠搾就行了,就這麼回事兒。」
瞧,多簡單省事啊!自那以後,我經常琢磨這次談話,很想試一試這一高招。要是我能逮著他們,我會很快地搾乾他們。可怎麼才能把他們弄到手呢?我所認識的寡婦大多數很壯實,要搾她們可不容易,至於說孤兒,不知要搾多少才有點油水。目前我還在等待時機,要是我能弄來一大批孤兒,我倒真要搾搾他們看。
經向人請教,我還發現從牧師身上也可以搾出錢來。他們都說牧師們挺好搾的。不過,或許還是孤兒容易搾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