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方笙所料,鍾迅也來台灣了,而且近幾日鍾老爺子的越洋電話可勤了。
居然可以由原先的「方小姐」、「鍾總裁」的客套稱呼中火速三級跳到「小笙」、「鍾伯伯」的親密熱絡上;沒嚇掉旁人的雞皮疙瘩還真是奇跡!
顯然經過徹底的收集資料並且評估過後。鍾重陽太滿意方笙的能力了。所以力促兼高壓的命令鍾迅一定得追求到方笙,讓方笙這名女戰將進入「華康」作牛作馬,如果能兼帶「方氏」當嫁妝就更好不過了。
人心不足蛇吞象,有這麼大的心也得看有沒有這麼大的本事吃下去。這老傢伙八成有老年癡呆的傾向,妄想症的症頭也不輕。
被縱容太久了,食髓知味,不懂什麼叫適可而止。
方笙聽完鍾迅的報告之後,只能憐憫萬分的笑著。看到鍾迅為其父的行為羞愧不已,只道:「得了,你父親後半生過得太順利了,又有鍾適任其予取予求。人心總是這樣的。別擔心,還有救,等我們結婚之後一切都可以改觀,相信我。」
結婚?多麼順口的說法呀!似乎莫名其妙間,他們已經密不可分了。然而天可鑒,他與她到底也只是見了幾次面,次數連十根指頭也點不完。怎麼……突然間就有攜手走入婚姻中的打算呢?
即使只是權宜之計,鍾迅仍是大大感到不自在。
「容我再確定一次,你真的在經歷種種事之後,目的仍是當我大哥的新娘?」
「是,我不反對你現在開始叫我大嫂。」
鍾迅沒有理會她的玩笑話。又問:「那你確定一切終能如願?」
「一半一半。」方笙收起笑容。「賭上了,我還有機會,不敢賭,就只能看鍾適娶他不愛的人,然後自己躲在台灣飲恨一輩子。鍾適是個以報恩為念,幾乎過火的男人,恰巧你不希望他走火入魔下去,只能這麼辦了。何況對你也好,可以專心往舞台劇去發展,別以為我不知道這兩天來你與藝術學院的校長暗中計謀些什麼事。其實你早就磨拳擦掌想做一番事業了。」
「你怎麼知道?」鍾迅張口結舌。
「不好意思,在下恰巧認得幾位藝術界的朋友。也聽到朋友提過王校長近來想力挖一位旅歐名家來台授課,矢志振興舞台劇,為台灣荒蕪的藝術環境注入一劑強心針。」說到最後方笙真心的道歉:「對不起,原本我以為你只是一事無成的紈挎子,商業上沒天份,在藝術上亦是爾爾。但我知道王校長重視的人才,必然是有真實力的。為了我們犧牲的這五年,你可要好好發展,日後不管成大氣候,或回來接掌「華康」,至少都是無憾的。」
鍾迅向來不理會別人對他的評價如何,反正閒話早已聽到麻痺的地步,又那會對方笙的誤解有什麼氣好生?他心中想著的是另一回事。
「方笙。呃……恕我冒昧,倘若讓你入主華康集團五年,那麼……可會有許多令人料想不到的事發生?」
他百分之百的肯定方笙這個女子的心性正直,不貪他人之財,但她性格中最不可預料的炸彈在於她一旦玩上興頭,是不大理會後果的;而且她的手腕強悍絕斷到令人咋舌的地步。
當然不是怕她弄垮「華康」,只是……她準備怎麼做?這女人是恐怖份子,計畫進行前,先問界限在那裡比較妥當啦!
方笙訝然的笑了。無邪的笑容令人如沐春風,但那雙精光四射的星眸可就叫人提心吊膽不已了。
她沒有想到鍾迅這種直率的人居然會思考到完事後的問題,可見他對她相當戒慎。是!聰明的孩子,他的確該為此擔心。因為玩別人的企業體,往往是不準備善後的,反正又不是她家的事業;但她可沒有玩死別人公司的打算,否則就太傷她方家大小姐的名譽了。
「放心,鍾家企業的財富只會更多,不會變少。」
「那並不是我關心的重點,你該明白我想知道什麼。」鍾迅沒打算讓她閃躲掉問題重心。
「好吧。」方笙優雅的啜完香片才吁了聲,「我保證在我離開「華康」之後,不會有人傷心。當然令尊可能會有一點點不愉快,但基本上我對鍾家有百利而無一弊。」
有答等於沒有答!
鍾迅心中暗自咕噥著這些商業人不愧被稱為能手,永遠能在信誓旦旦的同時,卻又什麼也沒保證到,看起來誠摯無比,卻沒有具體的承諾。
了不起!這些商場上打滾的人。難怪「純真」如他會被看成商場上的智障,純粹的二世祖。
「方笙——」他幾乎歎息了起來。
「你只能選擇相信我。」方笙正色道。
對呀!要不然他還能怎樣?他點頭同意。
「還有。」她突然傾向他,仲手握住他手。「千萬別讓鍾適以為我們只是貌合神離的夫妻。」
「怎麼——」他的疑問來不及問完。
「就當成我付出五年青春應得的紅利吧。」她笑得好嬌俏稚氣。
鍾迅突有一悟!
「你想氣壞我大哥?你要他因為我們看似恩愛而悔不當初?」老天!他也開始悔不當初兼遇人不淑了。
方笙沉下面孔,看了他一下,眼光才流轉向窗外。最後才承認:「沒錯。如果要讓他不要忘記我,沒空去邂逅一些令他心動的女人,就是要讓他永遠把焦點擺在我們身上,如果你說破了咱們之間的約定,到時我們都會死得很慘。而如果鍾適以為你對我不好,你的下場也不會太好。」
「天曉得我為什麼會加入你的計畫中當呆子!」
「因為我承諾你寶貴的五年自由。」
「以及我大哥的自由與幸福。」他強調。
那是當然。
兩位合夥人舉杯宣告合作的事實。
一旦計畫進行了下去,誰也抽身不得了,即使要得到的結果未必能呈現。
信心滿滿之外,又那有不忐忑的?
就看上天賞不賞臉了。
對於她一心要取得的愛情這般的費工夫,也算是千辛萬苦了吧?
她笑。
***香港上流社會近來渲染得最大的新聞是「華康」的少東與台灣某企業千金陷入熱戀,佳期已近。並且聽說向來挑剔的鍾老爺子也為這門准媳婦而笑得合不攏嘴,逢人都稱讚不已。
而那位即將成為鍾家少奶奶的小姐,為了討好未來的公公與加入香港商界,近來常常往返於台港之間,其嬌美如花的樣貌與進退得宜的舉止,令所有注目的人都忍不住豎起大拇指稱一聲好。
像今夜的商宴,方笙這名天之驕女便被鍾重陽與鍾迅一右一左的簇擁入會埸。散播消息讓別人津津樂道於鍾少爺在整個六月時節住返台灣近十五次,終於以慇勤深情抱得美人歸,如今好不春風得意。
「這是什麼情況?」
在陽台暗處,湯森.艾普克注意的是合夥人陰沈的臉色。
大老遠由阿拉伯飛來香港,以度假為名,實則是來找好友討論營運方針,以及計算年度損益的;之所以今夜他也列席,是由於一名英國親戚所力邀,全然不會有人查覺他們兩人原是舊識。
「沒事。」狠狠拉回眷戀在方笙身上的眼光,他轉身面對香港聞名世界的夜景,壓下種種渴望見她的念頭,不讓情感衝破自製的困囿脫匣而出。
「騙鬼,你的眼睛在噴火,這叫沒事?老實說吧,在上回逼你以婚姻換取利益後,如今那老頭又對你要求什麼不人道的事了?」湯森問得直接。俊美的中東式面孔裡鑲著純藍如晴天的眼珠,精銳的啟動探詢光采。
「我是個失敗的男人。」他對著天空吐納,握著酒杯的手不自覺泛著青白。
看來情況嚴重得很,湯森凝視他的側面。
「你不是失敗,只是太過堅持自己初時所設定的目標,也太過於重視別人的托付,往往到最後都是把自己逼到死角地無所謂。可惜你不是耶穌的信徒,你頗得他的精髓。」這男人太重原則、太重承諾,也絕不允許自己訂下的規則有丕變的一天,連他自己也不允許,這是他引以為傲的自製與自律。在湯森看來未免活得太累!否則那會連發展自己的事業也必須暗中進行?
鍾適不想與朋友深談這方面的問題,剖析自我並非他慣做的事,何況他與方笙……什麼也不會是。
那個妖女存心要他難受的,對不對?從他自台灣回港之後,幾乎每三天,家中的傳真機就會在半夜十二點吐出一兩句像詩又像散文的東西。然後令他為此而徹底失眠、輾轉反側——
你說你是你我是我,風吹花開依舊是兩朵。縱使同枝也不交溶,若要合一除非等花落。
——方笙你說不愛我並非說謊,月亮要落那顧得海洋?可是我把你望了又望,難道你當真沒有說謊?
——方笙沒有月光的容顏,沒有塵俗的空間;沒有追憶的淚水,沒有如願的永恆。
——方笙一次大意,便是永久的放棄,幸福的靈光,只一閃爍,便無蹤跡。
——方笙最後到來的一份傳真,更是成功的粉碎他的冷靜。如果之前他已決定遺忘她的種種,此刻也再度被深深烙印上心版,永遠劃不去那深烙入血肉中的名字——方笙,也怨恨著自己執著太過。但他無力去改變既存的一切與遺憾。
那份傳真說明了這些心情記事,來自四年來日記上思念他的鐫刻,尤其是前些日子為他的拒絕所寫下的心傷。不過那不是要撩動他一些什麼,只是她已決定徹底忘掉四年來的單戀,重新迎向她的新戀情。在焚燒掉日記之前,她覺得他有權利知道,也應該知道她用了四年戀著他,但這只是告別,不是想續起什麼緣份,畢竟他即將是她的——大伯。
然後,她以一首席慕蓉的話劃下四年單戀的句點——
如何讓你遇見我在我最美麗的時刻為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讓我們結一段塵緣佛於是把我化作一棵樹長在你必經的路旁陽光下慎重的開滿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當你走近請你細聽顫抖的葉是我等待的淚水而當你終於無視的走過在你身後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那是我凋零的心P.S鍾適,在有過那樣的交集之後,硬是出生疏的距離,其實是挺尷尬的事。再怎麼表現出若無其事,強調著雲淡風輕,到底是一種牽強了。
對!在寫這份心情時,我很傷心,所以顯得低落。但你無須為此背負上太多自責(尤其你肩負的種種已多不勝數)。我已調適好心情,為我們的曾有過往上扉頁。是結束了,真的,盲目了四年,終究一場空,你仍是無心於我,我只能如你願的結束。
這是最後一份傳真,宣告曾有的來往已成往事。
再見祝好——方笙她是當真在告別嗎?還是告別的同時存心讓他不好過,看清自己放棄的是怎樣的一份癡心?
而她是真的在傷心嗎?
那個妖女兼小狐狸真的弄得他無法下正確的判斷了!她的淚水沒有虛偽,她的精悍也不容置疑,她的柔弱並非假裝,她的善謀亦難忽視。那麼,瞭解這樣奇特心性的女子之後,便很難去斷定她必然的行事方式了。
是真?是假?
是純粹在抒發情懷?還是別有所圖?
不!他早已命令自己不要去想。然而,她突然的近在咫尺。來到香港,依偎在鍾迅懷中,叫他如何能不去想?
她傳來的隻字片語如刀般一一利入心中,聰明如她,怎會料不到後果?徹底的讓他心神不定,一再的與黑夜共迎白天的到來,睡眠之於他似乎已是上輩子的事了。
結束了嗎?在攪動得他無法平心靜氣的此刻?她存心要他難受是吧?肯定是。
「鍾!拜託你撥點精神給我,讓我覺得自己並非隱形人OK?」湯森簡直快跳腳了!忍不住奪過鍾適手上的酒杯,怕他太用力而捏碎且傷了自己。
鍾適笑得有絲歉意與自嘲。
「你曾說過我有一天一定會為自己的固執而吃上苦果。」
「如何?」
「那麼,只能說你料事如神。」他拍了拍他的肩,轉身走出陽台。因為他的未婚妻已過來找人了。
他走出去時,金玉斐正好抵達。
「適,我還以為你又躲回公司工作了!鍾世伯已到會場,咱們去打聲招呼吧!」不由分說挽了人就要走,邊道:「我覺得你養父近來對我冷淡不少。難道他如外人所說的,一旦工作上的目的達成之後,就將別人撇開嗎?還是他在氣我爹地提出要你去美國幫忙他的事?世伯也太過份了!一旦你成為我們金的女婿,當然是入我們金家幫忙羅!那有可能留你在香港替別人賣命,更何況鍾家財產又沒有你的份!」
鍾適沒有理會她的抱怨兼嘮叨,灼燙的目光只焚燒在巧笑倩兮的佳人身上,又那來閒工夫理會呱呱叫的烏鴉是怎生的模樣?
「鍾適!」金玉斐那會不明白自己被冷落!嬌怒的叫了出聲,同時也引得他們要招呼的人的注目。
鍾適低下頭冷冷瞥了她一眼,教向來被奉若女王的金小姐也不禁在目光的威力下避了開去,承受不了他眼中蘊含的怒意。她只能緊緊勾住他手臂,以示威的笑去移轉怒氣給別人——例如方笙。
「方小姐好大面子,竟然讓不愛出席宴會的世伯出來走動,還讓父子倆當仙女似的拱了出來,好不嬌貴!」
方笙露出笑容,有禮的點了下頭。
「好久不見,金小姐。聽阿迅說你老是覺得香港亂且擠,想回美國呼吸新鮮空氣,真難為你為鍾大哥所做的犧牲。」她轉而看向鍾適,並且在心中期望自己的演技夠好。不要呀!千萬不要露出自己的相思。「大哥,這就是您的不對了,要體貼一點,即使是准老婆,也要憐香惜玉才對喔!」
他深深看著她,想剝除她純真面孔,看到她內心深處真正所要的,絕非如外表所顯示的幸福滿足……對吧?
鍾重陽對金玉斐的出言不遜感到厭煩。這種不知輕重的千金小姐要不是尚有利用價值,誰耐心與她攀親帶故虛與尾蛇?瞧瞧人家方笙多麼識大體!
「玉斐,你的意思是世伯我做人不公平了?」他微哼著。
「世伯確實對我比較壞。」不懂得討好的千金小姐嬌哼以對。
方笙居然是出面打圓場的那一個。
「伯伯,我想金小姐獨自一人住在香港也是怪孤單的,所以才會希望能與伯伯多聊天。但伯伯實在是太忙了,因此讓金小姐誤以為被冷落了。恰巧今天聚在一起,大家正好可以談天說地、好生聊天了,不是嗎?」
「鍾適,管好你的未婚妻,我並不是閒坐在家等死的糟老頭,可以陪她一天二十四小時的瞎扯淡。」鍾重陽可不留情了!全把罪怪在鍾適頭上作數,根本不願記起是他把這女孩硬塞入鍾適懷中。
「爸,王董正在看你,要不要過去招呼一聲?」鍾迅早已深諳自己父親翻臉不認人的本事,尤其與金家的合作案並未推動得如預期中的順利,可能無法由金家得到太多好處,反而被夾帶一大堆要求,早已使得父親不爽至極,眼前再談下去場面只會更難看,先將人帶走才是正事。
只一下子,五人小組只剩三名成員鼎立。其中又以金小姐臉頰抽搐得像中風前兆,十分可憂,自然也是最先發飆的人。
「了不起!閉了人家的兒子,馬上成為老爺子跟前的紅人,手段真是了不起!」
「別說了。」他拿開她的手,又道:「我有事與方小姐聊,你先——」
「不要!」她不客氣的拒絕,不管他的眼光多麼令人害怕,在這一點上她絕不妥協。
方笙微微一笑,點頭道:「不打擾你們了,我得去與幾個朋友打招呼,待會見。」話完翩然走了開去。她的笑容與平靜,也只能堅持到此刻了,不走等破功嗎?
此處不是說話的好地點,當真要聊出什麼刻骨銘心,不會沒機會的,怕什麼。
只是,見著他眼底那抹陰沈憔悴,心下總是不忍的。
漫不經心的踏入陽台,險些掉入一個陌生的胸懷中,她謹慎的退了兩步,頭頂上方已傳來生澀的洋腔粵語:「對不住,嚇到你了。」
是個老外。燈光昏暗見不分明此人容貌,但反正只是路人甲,所以她微笑帶過,轉身想離開。既然找不到她要的清靜,留下無用。
「我能知道你的芳名嗎?在下湯森.艾普克。」湯森決定好好瞭解一下這名東方小美人。可惜粵語不行,只能期盼她的英文尚能溝通;他敏銳的感覺到這女子對鍾適而言是不同的,所以他才會產生無比的好奇心,進行他最不屑的搭訕行為。
充耳不聞、裝作不懂是最佳抗登徒子的方式。她投以抱歉的一笑,踏出陽台。
「小姐,我只是有一些問題……呃……真的聽不懂嗎?老天!為什麼中文那麼難學?加上數十種地方語言,簡直是欺負外國人嘛!」湯森挫敗的自言自語,只能眼睜睜看美人兒離去——直到鍾適如蒸氣火車頭般的衝過來,復又把小美人兒拖入陽台內,並且與他面面相覷!
「你怎麼還沒走?」鍾適問得不客氣。
「你的意思是宴會結束了?所以我該走?」湯森對朋友的失禮感到訝異,這美人兒果真對好友義意重大,那眼前到底是什麼情形?
「你們是朋友?」方笙好訝異的以牛津腔英文問出。
「嘿!你還表現出不會英文!」湯森低呼。
方笙只是笑。
而鍾適唇角深刻的住下抿緊,抓住方笙的手指不覺更緊了些,低聲警告:「別動她!」
「呃——事實上——」湯森正好笑的要申明什麼。
但急步而來的鍾迅打斷了對談。
「方笙,能不能過來一下?爸要介紹一些人給你認得——咦?大哥也在?那一同去正好。」
自然,這一夜,方笙與鍾適始終沒有談話的機會。
這是否便就是日後他們必然的相處方式呢?鍾適心中突然悵惘的浮上了這份認知——遺憾呵!
***沒機會把話說清楚,也不算是遺憾的事吧!至少他會一直記著她,為她而心思難定。
所以宴會過後,她順應鍾重陽所願的把時間放在「華康」公司之內,任老傢伙一再的測試她的實力。好處是她可以清楚華康內部的生意營運情形,以及,意外的,用鍾適的婚約換來的合作案居然進行得兩相不愉快,幾乎停擺。也難怪鍾老爺子翻臉不認人,甚至在金玉斐之父金漢寶不斷詢問婚期時,只得到敷衍的拖延,可能多疑的鍾重陽料定金家覬覦的是他的手下大將鍾適;而合作意願上。金家存心當既得利益者,所開出的條件幾乎與鍾重陽一樣利己而嚴苛——儘是自己享利益,別人付勞力的條款。雙方皆沒誠意至極。
幸而這件合作案是老爺子一手掌控,沒有交給鍾適去辦,即使失敗了也沒有代罪羔羊可罵,否則鍾適不就被削慘了?!但也由這一點可以再一次證明鍾重陽的多疑及不信任人。
是他一手將鍾適「賣」給金家,以謀取合作上的方便,卻又怕一旦成金家女婿之後,鍾適的心會偏向金家,所以絕不讓鍾適涉足這件前進美國的合作案。再怎麼吃力不討好,鍾重陽都要自己親力親為。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所以好好一件合作案搞砸至此?
為此方笙感到暗笑不止。這樣的結果對她而言真是老天厚愛!原本她還絞盡腦汁的在想如何破壞鍾適的婚事。看來由鍾重陽之手去告吹是最有用的方法。
照她看,這婚八成是結不成了。
「小笙,你——覺得鍾適這個人如何?」鍾重陽在午餐時間,以閒聊的口氣探問著。
方笙抬起眼,淺笑而含蓄的回答:「大哥嗎?阿迅說他是很好很努力的人。」
「可是你們曾經是「好」朋友對吧?」老狐狸以更加淡然的口氣問著,似乎像在問今天天氣如何。
她點頭,沒一點震驚或心虛。
「是,我與大哥比較早認識,還多虧大哥引薦,否則我還無法與阿迅認識呢!」白晰的臉蛋適度的泛上一抹淺紅,才又道:「我不否認原本挺心儀大哥的,但他實在是個……挺深沉可怕的人,沒有阿迅的親切坦率。一直以來我們商場上做事的人,接觸的那是戴著面具的人,相形之下,阿迅的真誠無偽更是可貴。至於大哥——我只能說他令人感到深沉危險。」
鍾重陽微點了下頭。
「他是我的猛虎之將。」
「是的。」她聰明的不讓他引導出更多說法,也不讓他看透心思,對付老狐狸的經驗她還少得了嗎?
鍾重陽銳目探視了許久,微笑道:「但養虎終會成患,這是我的隱憂。」聰明的女孩,懂得見招拆招,並且在對方語氣未明時,不妄自下評斷、自以為是,很好!
「孫悟空再有滔天本事地出不了如來佛祖手掌心。伯伯不應為此感到憂心。」
「是呀!」他語氣中難掩馭人得宜的得意。「但當我百年之後,阿迅坐上我的位置,一切就很難說了,」
方笙伸手輕蓋在鍾重陽手背上。
「伯父放心,一切有我。我會幫助阿迅鞏固他的地位,絕對不讓野心份子得逞。」
他仰頭笑道:「我鍾是要定你這個好媳婦了。快快叫阿迅迎你進門,我才能真正叫高枕無憂呀!」
「伯父——」她嬌羞無比的大作小女兒態,以配合觀眾要求。
商場梟霸鍾重陽——哎,老了!
她在心中微微哀悼著,善哉!
***「嗨,我能坐下來嗎?」湯森.艾普克站定在方笙桌邊笑問著。
「我不是一個人。」方笙摘下太陽眼鏡,收回俯瞰中環市景的眼光,轉而看向這名似乎是鍾適極重視的朋友。
「在你的男伴前來時,我會識相的走開。」
「OK,請坐。」她纖手指向對面的位置。
「謝謝。」湯森不客氣的坐下來。
他們所在的地點,位於富麗華酒店三十樓著名的旋轉餐廳,每七十五分鐘可轉一圈,正巧將香港美景盡收眼底。
原本與鍾迅約了吃中飯,但此刻已中午十二點過十分,想來那傢伙又沉迷於創作中忘了令夕是何夕了。近兩個月來密集的約會,才真正知曉看似溫吞的鍾迅在面對他所狂熱的事時可以不吃不喝到什麼地步。
所以她也不大虧待自己,早已點了份沙拉餐吃將起來。不知鍾迅在民國那一年才會想起他們今天有約,一個人正好落了個耳根清靜。
只可惜身為美人,向來沒有太多清靜的時間,當然她不能把眼前的情況歸咎於美色,但偶爾幻想一下也不錯啦,自娛嘛!
「我想,鍾適對你而言是不同的吧?」點完了餐,湯森直接了當的問著。
這人真是不懂迂迴為何物。
「任何人對我都是不同的。」她客氣的打官腔。
湯森耙了下頭髮,濃密的金棕髮化為數道華麗的波浪,可惜他的情緒略顯浮燥。
「我知道這樣問很唐突,而你回應以冷淡虛應也是我自找的,但原諒我在仍陌生的情況下去直問一些太過私人的事。因為我希望鍾適能快樂,他一向是個太過忽視自己的人。」
「許多事並不是關心就有用,尤其旁人的一頭熱反而顯得多事。」她依然客氣。心下雖然肯定了這人對朋友的忠肝義膽,但這種事豈容得旁人插手?
「我只想知道你不會是傷害他的人之一。」他面孔脹紅。
方笙突然感到好笑,不自覺的卻又透露一絲憂鬱。
「你又怎知受傷的不是我?」
「恕我直言,你看來春風得意得很,並且深為老狐……呃,鍾老爺子所重用。」而,這個情形便足以讓他把她打入傷害鍾適的同夥人之中。
她笑得譏諷:「就我所知,他不是玻璃捏成的人,沒那麼脆弱。」
「是,他根本像是少生了根痛感神經,以致於即使被傷害得鮮血流滿身,也不懂叫痛,只懂承受。」
「哎!那可得快些聯絡醫院相關大夫診治才好。」她依然打著哈哈。
說真的,以這種態度面對有心誠懇談話的人而言,對方要是能不氣壞還真是則神話。
湯森.艾普克不是創造神話的人,所以他氣得古銅面孔更加暗紅,一口氣幾乎噴成火苗表演特技,不知該怎麼與她談下去才好。
談了將近五分鐘,他這個自詡看人眼光過人的商人,居然一點也評估不出這女人的性格與善惡,對鍾適是有利抑或有害。只有心中不斷響起的警鐘告知他,這個女人不好惹,絕非如她外表所彰示的那般純真坦白。
「你並不想談,對吧?」
「誠如你所見。」謝天謝地!這位以「好友」身份自居便以為有資格去為朋友出頭的先生終於認清了這個血淋淋的事實。
聊天聊到無話可說,情況也真是尷尬了。向來八面玲瓏、口才便給的湯森居然發現自己擠不出更多的話去與這女子談,因為沒有任何一種方法可以在談話中套出她的虛實。與阿拉伯國王談生意都沒這麼累!老天!
幸而他約的人適時來到,這幾分鐘的閒聊才得以劃下不算太尷尬的句點。
見他與友人落坐在別處,方笙才收回眼光,笑了笑,轉而看向窗天,天星碼頭那方的水光粼粼正耀眼。
只是她的一顆芳心啊!為何無力飛揚?
***三天兩頭的勤跑香港,辛辛苦苦的入華康做白工,勞心勞力,說穿了,目的只有一個——破壞鍾適的婚約。
也許是因為鍾老爺子要漸漸讓鍾適離開權力核心,所以他近幾個月來,不是被下放到東南亞看廠房,就是不斷的跑大陸去洽一些小生意。一些重大決策已漸漸不讓他參與出意見了,而那些工作,便順理成章的移轉到未來鍾家少奶奶方笙身上。
整個「華康」內部的人都在謠傳上面即將重新洗牌大換血,屬於鍾特助的光輝年代即將過去,未來已是女人當家之勢。
在多日的努力之下,方笙終於得到了她要的結果。與美國金家的合作案終於在不斷的評估後發現有太多不可行性,所以抽回資金,合作破裂。當初所有籠絡攀親手段一切都取消,並且那筆資金讓方笙改而投入股市,在一波漲勢開紅盤中,半個月內滾回三倍,恰好補去當初投資失敗的虧損,還尚有餘利,樂得鍾重陽只差沒當眾狂歌熱舞以茲慶祝!心下要方笙早日進鍾家門的念頭更堅決了!而且有了方笙這名親媳婦,他那還要養鍾適那頭不可預測的猛虎?
只要他確定了不會有任何一個企業延聘他去重用,那麼鍾適就可以離開鍾家。他不要這頭猛虎,可也不要別人用,金家更是別妄想。
因此合作案破裂後,鍾重陽親自解除婚約,並且在昨日以電話聯絡在越南的鍾適,告知他這件事。
解除婚約了!
真好!目的達成,暫時可以鬆懈一下,回台灣休養生息兼把囤積數日的自家公事一併處理完。近來把小妹忙翻了,真是不好意思。
必上行李箱,就等鍾迅由港大趕回來送她去機場。近來這小子已經明目張膽的與一些藝術界的人接觸,鍾重陽願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要歸功於她的美言。
近幾次來香港已不必住飯店,在鍾老爺子堅持下,她住入鍾家位於淺水灣的垂宅,成日有一大群傭人伺候著,可比公主一般。
才想要坐在沙發上休息,房門立即被敲了兩聲。
不會吧!今天的鍾迅突然懂得看時鐘啦?向來遲到一小時以上(甚至根本忘掉有約)的人,居然知道何謂準時?香港幾時下紅雨啦?
她一邊開門邊笑謔:「歡迎回來,奴家幾乎要喜極而泣,相公您——」輕柔聲音終止於看到來人之後,聲漸消逝——
鍾適一張俊臉上儘是遠道而歸的風霜,眼袋下寫著疲憊,一手慵懶的搭著門框。那樣困頓的外表,卻有著矍鑠的眼神,令她退了一小步,雙手捂放在胸前:「你——回來了?」他怎麼會知道她住鍾家大宅?
「要回台灣了?」他也發問。
都是無意識的發著聲響,其實全部心思都只用在吞噬對方的形貌上,慰藉著總是相見卻無緣對談的……思念。
「我能進去嗎?」事實上問完後他已跨了進來。
她能叫他出去嗎?許久不見,幾乎忘了他生性充滿獵人本色,侵略亦是他不可忽視的本能;只是壓抑在恩情的陰影下,他向來選擇隱遁自己的真本性,也不教人察覺並且防範——事實上鍾家已防他夠多了。
他反手關上門,手上的公事包隨意擱置,但雙眼始終沒有離開她如天使一般純美的面孔上。
「你怎麼知道我在這兒?」
「迅說的。」
她緊張的笑了下,不知那隻大嘴鳥有沒有說了什麼不該說的?
「呃,你解除婚約……是成立的嗎?」她無法在他灼人卻又深沉難解的眼光下自在太久,藉著轉身引他到起居處的沙發,以平復自己的動容。
「昨日已有人打電話到越南又吼又哭,我想是成立的吧。」鍾適嘲弄而笑。心下暗自猜測這小妖女出了多少力。他從不以為她在做一件事時,會只是圖謀單一價值的回饋。如果能達到更多面的成果,才有執行的成就感。而她會嫁鍾迅,不代表會忘了她對他的婚約有多麼反感。
「說恭禧可以符合閣下心境嗎?」她雙眼忍不住又轉到他無名指上那枚翡翠戒指上。
「你高興怎麼說都無妨——小心!」原本不具意識的閒聊終止於她絆到桌腳往前仆倒之後。他飛快伸手扶住佳人傾倒的方向,將她抱了個滿懷。
「喔!」
她在他懷中低呼了聲,纖手抵上他胸膛,原本該倍覺驚嚇的心思居然被吸引到手心裡觸到凸出物。是什麼東西?
這個念頭年起的同時,她已探手人他西裝內袋,在鍾適拉開她之前得逞的掏出一隻耳墜,退了三大步。
是——一隻好眼熟的飾品啊!
「這是我的。」她笑了。這是她四年前與他有過一夜情之後卻遍找不著的那一隻耳墜子。原來被他拾獲,並放在離心口最近的口袋,被珍藏著。
鍾適眼中有些微狼狽色彩,雙手握成拳,收入褲袋中,生怕自己拿回原來就屬於她的東西。
「一直沒有機會還你,也忘了。」
「現在要還我了嗎?」她走近他。
他冷然別開臉。
「是。」美夢早已湮沒於流光之中,容不得他睹物緬懷。何況眼前演進到這情況,是不該有曖昧的物品來攪亂一汪春水,波動所有人的心。
方笙伸手拉開他外套一角,讓耳飾又回到原來待著的地方。然後在他盯視下,拉起他手。
「不妨來做個交換吧!我一直極喜愛你這枚戒指。能給我嗎?」
這只男用翡翠戒指,是父母唯一遺物。當年所有物品典當一空,只求治好母親的心臟病。留下這一枚尚值幾個錢的翡翠戒指,因為是婚戒,百般捨不得。在母親堅持不賣,並且偷藏起來的情況下,才倖免於典當的命運。
很有紀念性,丟不得,給不得……但因為是這麼一個縈他心臆佳人,所以他沒有猶豫,將戒指拔了下來,遞到她眼前。
她沒有接過,竟是伸出右手,五指具張,輕道:「不知道哪一隻手指適合它的尺寸。」
意思再明顯不過,有勞他測試。
一隻男朋戒指會合適女性指頭?不必測也知道沒有那一根手指會吻合得了。
但他制止不了悸動,控馭不住期望盈握她纖手的心。輕輕握住她手,以另一隻手將指環套入她無名指,過大的戒指與過於秀氣的素手,創造出垮兮兮的畫面。
像是在聖壇前互許終生的恍然錯覺呵——
他拿下戒指,又往她纖長的中指套去,依舊是嵌合不了。但他沒有再拿出來,凝視她素白手指上戴有他的戒指,自欺的相信此刻她仍心儀於他,即將是他今生的新娘……他親手杜絕了可能的一切,將她推入別個男人的懷中。此刻以此動作的自欺,究竟在妄想些什麼啊?
怒氣突湧而上,他又伸出手要拔下戒指。但方笙更迅速的將手包成拳,背在腰後。原本想用笑容以對,但卻怕自己傷感的心思來不及收拾,於是只得轉身而去,然而滴落在他手心上的晶淚,早已宣告了她相同的悸動。
「為什麼?」他看著手上的淚水問。
「過去了!都過去了!能擁抱的只有回憶。」
「這個也是你正在創造的回憶?」他向前攫住她右手質問。翡翠燦綠的晶瑩耀動在對視的雙眸中。
「不然……還能怎樣呢?」
「方笙!你究竟要如何?」他永遠搞不清楚她。
「此刻,我只要當鍾迅的妻子。」她堅定的回應。
他像是被火燙燒了一般,放開了她的手,再一次讓她成功的擊潰他的鎮定。
是的!她快要是他的弟媳了!不管她做了多少小動作,說了多少感性的話……都改不了終究底定的事實。她已投入鍾迅懷中!
「你恨我,對吧?」
「你早已知道了。」她認真的回應。
「因為當初不要你的愛?」
她微笑。
「因為你愛我卻不要我,因為明明我們可以有好結果,都因為你的自私造成我的犧牲。最愛你的人往往最不得善終,不該被你看重的人卻都成了生命中絕不違背的指標。那麼,鍾適,你該為你的自私而懺悔終生。你自私的只想成全自己的報恩行為。以為不愧於恩人此生便無憾,置所有愛你的人心碎於不顧。活該我要愛上你,對不對?幸而,我已決定放棄你,否則我一定會成為你心愛的,卻又首先忽視的人。我的男人,只能絕對的愛我,以我的需求為先,以我的心為重。將我放在他心中第一順位,而不是在心中愛著,卻要求妻子陪他一同犧牲。」
這是她最激烈的攻擊!卻仍是用她一貫低沉輕柔的聲音逸出芳唇,徹底的打垮了以冷靜著名的鍾適,讓他踉蹌得幾乎站不住腳。
「你——」他聲音困在喉嚨,乾澀難能成言,粗嘎而道:「我傷你這麼深嗎?讓你聰明的明白再愛我只會不得善終,改投阿迅懷中,即使有新戀情,你還是恨意深存?」
「初戀應是最美最深刻,我俱以到,然而深刻卻在於你砸碎我渴望的心;也許我與阿迅能這麼快決定結婚,該說拜你所賜,我應——」
「別說了!」他們要結婚了?利刀筆直穿透心口,他臉色已呈死白!退到門邊,不願相信這個身軀小小的女子居然可以撩弄他失控至此,幾欲發狂。
她拉開門,不再微笑,面龐上只有淚意。
「是該讓你知道我承受過什麼痛苦的時候了,不然你還以為突然間割捨一份愛是件太容易不過的事。更甚的以為看著心儀男子與其他女子因利益而訂婚不會心碎。鍾適,你是這麼聰明的人,卻是處理愛情上的智障。」
淚水撲簌簌奔落,但大眼始終不曾眨過,看著他的蒼白,看著他的慟容,看著自己勝利的這一回。
以愛去打倒心愛的男人,即使勝利,也應叫失敗。
他顫抖的手指接住她滴下的淚水。許久許久,他只能低語——「對不起。」
他們之間已不會再有可能性。
從他決意以恩情為先的意念根生在腦中那天開始。
無疑的,鍾迅會給她真正的快樂。所以即使此刻他已是自由身,也沒資格要她回頭。他只會令她得到眼淚。
一次錯過,便是終生的遺憾……
他如今竟也要開始淺酌起這杯苦酒了嗎?
一杯名為後悔的苦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