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康集團」是香港數一數二的大企業體,由炒地皮起家,三代經營下來,橫跨食品、服飾、百貨各界,成為一塊響噹噹的招牌。
雖然掌令符的主事者其正統親系的繼承權不容置疑,但在「華康」之內,龐雜的親系間種種權力鬥爭永不會有終止的一天。誰是掛名的主事者並不重要,有時候最精明厲害的人其手中握有的權力比主事者更多。然後再一次改朝換代,權力重新分配,並不是不可能的事。
三十年前,三房所生的鍾重陽便是在一個契機中脫穎而出,成為繼承者。「華康」第一代創始人鍾埠,擁有五個妻妾,十個兒子,八個女兒。當然,女兒嫁出去就沒了權力管娘家的事。而十個兒子則全數進入「華康」之中。同父異母的情況下,競爭如何能不慘烈?
鍾重陽的年輕歲月全在爭權奪勢中度過,年屆四十時,才娶進一名美麗溫柔的女子充場面。他對女色並不著迷,可能父親的爛情造成眾多兄弟爭產的事件令他厭惡,所以他並不打算讓自己的下一代有爭財的事件;而他也不想生太多個,所以他選擇在完美品質控制下生一、兩個孩子。一個經營鬼才如他,再一個美麗而才氣橫溢的女人調配下,他鍾重陽的兒子再不濟也該是天之驕子,人間龍鳳。
失算了!確實是失算了!他強勢的基因竟沒有在獨生子體內發生效用。反而讓他百分之百的像他那個沒用的妻子,不管他二十六年來如何訓練,悲慘的結果都一再回應他——鍾重陽的獨生子是個扶不起的阿斗。
幸好他為人一向謹慎與具有遠見,在二十年前收養了鍾適。這個出身於遠堂親的孤兒,反而具有凌駕「華康」體系內所有人的才華,自他十八歲起就不容小覷。
鍾適是個可用之材,如果他是自己的兒子,那他鍾重陽足以放一百個心,欣見自己終身所奮鬥的事業不會讓旁觀奪了去,早早放下事業,安享天年。但他僅有的兒子是個阿斗,這種情況下。任何一個能力卓絕的年輕男子,都必須讓鍾重陽再三提防。
即使鍾適本性不惡,甚至可以說表現得太好,性子也忠於有恩於他的人,但,養虎必終成大患。鍾重陽太明白一個能力超強的人永不會甘困淺灘,為人作嫁。一朝異心突起,賠上的是整個他三十年來努力的心血。不能給予權,只能用其才;不讓他在「華康」有坐大的機會,更不允許他去自立門戶或為其他人所重用。
鍾適太強,這是他的命——永遠是他鍾重陽的傀儡。
所以,一個孤兒,無權無勢無背景。最好還是生來平凡便可,否則只有供人利用的命。
掌握住其正直的性格,施予舉手之勞的恩情,接下來要搓圓搓扁還不簡單?鍾適是最明白的例子,只要小心防著他產生私心便可。
在鍾重陽看來,他還有把握控制鍾適十年,那時便得毫不留情的踢開他,否則自己的兒子地位將會不保。
冷冷的微笑泛在自滿而陰騭的唇角。他是鍾重陽,香港商界的霸王,傲視群倫三十年,沒人敢經易與他交鋒。
「總裁,鍾特助上來了。」秘書的聲音由內線電話中響起。
鍾重陽收拾自己的心思。喝了一口參茶,才道:「請他進來。」
不一會,鍾適沉穩的步入總裁辦公室,手上幾份企劃案正等著與大老闆做最後討論下定案。
「伯父。」
「來,坐下來,先把公事擱著,咱們聊聊。」鍾重陽笑得溫和。
鍾適面孔一貫溫文平靜,心中暗自警戒。雖然他一向義無反顧的為「華康」賣命,但並不代表他從不曉得自己的存在令所有人防範不已,即使是重用他的鍾老爺子亦不例外。鍾重陽天性多疑,對人性只信八成,隨時提防著剩餘兩成的變數。也之所以他能擁有今天的地位。
今天會有公事以外的「聊聊」,不可輕忽。
「鍾適,你也三十歲了吧?近幾年來怎麼都沒看到你去追求女孩子呢?老是為公事忙,連我看了都不忍心,相信你父母在天之靈也會掛心吧!」鍾重陽直接切入主題。
鍾適微笑以對。
「這幾年來伯父的事業正式往日本版圖邁進,為了打穩根基,輕忽不得。何況我還年輕,並不急。想當年伯父也是年屆四十才娶妻,不應該認為小侄年紀已到才是。」
「哎,有好對象就該放手追才是。你也不會不知道鍾迅那小子向來以你為指標,如果你不娶妻,我看那小子也樂得單身來忤逆我。」鬱鬱一歎,想到自己有那種不成材的兒子,不免又要怨到亡妻身上。這真是他鍾重陽一生唯一的敗筆。
鍾適心頭不禁沉了下來,冷靜問著:「伯父要替我介紹對像?」
「。」他點頭,笑道:「你記得上回楊老的壽宴中見到的金小姐吧?她是美國「金福」集團總裁的千金。近來我們有一件合作案要談,金董就建議順便安排你們相親。金小姐對你可是一見鍾情,對你而言,這是絕佳的好機會。你明白我不希望這樁合作計畫告吹吧?」
「我明白。」
「當然,我相信你不會令我失望,你一向孝順。」鍾重陽點上菸鬥,笑得相當滿意。
這件事情解決後,接下來當然是討論公事的時間。
鍾適向來值錢,他非常滿意自己二十年前的決定沒有錯。他鍾重陽永遠沒有犯錯的時候,尤其在投資方面。
***大學畢業已一年多,原本按計畫應該再修完一個碩士學位才算學習完成,但為了讓父母安心前往歐洲養老兼養病,方笙在大三時便已正式入主方氏企業,以特助身份處理種種事務,大四便已非正式的擔任總經理職位,應付各大董事股東的野心或質詢,並且將父母送往瑞士休養。
母親身體一向不好,尤以呼吸器官為甚。最好移居到空氣清新的地方才不會讓她的氣喘病發作。而方父在經歷一次輕微中風之後,以他那種動不動就毛起來的性子,只有將他隔離在商界煩事之外,否則隨時再來一次中風或心臟病發什麼的,可就麻煩了。
方家的決策者早已是方笙,所以當方氏夫婦一致抗拒這個決定時,根本是抗議無效,兩三下便被打包前往瑞士欣賞湖光山色,怡情養性。為了怕方氏夫婦一時不適應,方笙也讓三朝元老的奶媽康婆婆一同去住一、兩年,並且每年寒暑假叫方箏、方范去瑞士綵衣娛親。而她自己因公事走不開,每星期一定打一次電話前去問安兼報告業務狀況——當然是報喜不報憂。
在商界中,方笙並不被認為是女強人,但她總是可以如願的得到她所爭取的訂單、合作的對象,她的定位是很模糊的。
太年輕、太纖細雅致,再加上渾身上下充滿憐人的羸弱氣質,穿著上更是以古典飄逸為主。
有那一個出門與人談生意的女人是這種長相打扮的?往往與她談生意的人心中充滿這種問號時,手也不知不覺簽下了合同,這實在是件奇怪的事。但一年多來,方氏企業的營業額直線上升是不爭的事實,也成功的使大部分不服氣的董事們無話可說,只能在心中暗自氣忿不平。
「為什麼我要代理你的職位?」方箏很不平,非常不平的問著。好不容易今年的春假由青年節放到四月五號清明節,整整八、九天沒讓她去玩已經很過分了,居然還要她暫代大老闆職位,有沒有天理呀?
方笙拉上行李箱的拉練,轉而整理起梳妝台上的瓶瓶罐罐,無視於妹妹的張牙舞爪。
「我說過了,因為我要去香港參加商業座談,順便去深圳評估設廠的可行性。」
「你去就去,幹嘛一定要我代理?公事等你回來再處理呀!」嗟!何況那撈什子的座談會不去也罷!要不是太清楚大姊已三、四年沒有放下公事去玩,這次她才不會放行。誰不知道大姊根本是仗著好聽的名義想去香港玩而已。
方笙搖頭道:「張董事近來行跡詭祟,我要你看住他,別讓他破壞我們的信譽。你知道日本那邊訂的零件半成品月中一定得交貨,而張董還一直對我們沒有買他自己公司的原料耿耿於懷。還有,他玩股票賠了不少,注意他與公司的財務來往情形,不許他有借支行為。」
方箏抬頭看天花板,嫌惡道:「我真服了那傢伙!不知道該說他命中帶煞還是天生倒楣。股市飆到八千五百點時才進場,結果不出二天,股市大跌直破八千大關,轉眼間輸了二千萬左右,我要是他一定早早羞愧得去跳河了!開紅盤沒他的分,股市重挫時,他真的那幾家公司永遠首當直衝。由張董身上,我找到一條生財秘訣——挑他不看好的公司去買股票穩賺。當他進場時,咱們最好抽腿溜開。」一個月前她拿系學會的基金進場小玩了下,果真賺了十來萬,用來辦了一場豪華舞會。這麼說來,張董造福了不少人。
「總之,麻煩你了。」方笙走過來,拍了拍小妹的肩膀。
方箏聳了聳肩。
「算了,反正你比較大,」何況自從上大學之後,她沒課時都得去公司打工,被剝奪掉假日也只是小意思而已。「對了,你自己一個人去嗎?」
「不是。「才俊商會」的人也去,就邀我一同去。九七大限快到了,飯店不好訂,他們在那邊有大房子可以住——」
不待方笙說完,方箏立即大叫:「開什麼玩笑!與十幾個大色狼住在一個宅子裡?我不答應!裡頭那票人尤以何必生那色鬼最差勁!你不許與他們住!這樣好了,我高中學姊斐紅葉她家在香港有別墅,我與她連絡一下——」
「方箏。」她拉住要往外跑的妹妹。「我有地方可以去,不住別人的大宅子。」
「去那?如果另一個地方也住著男人,你不如不要去。」
「我會給自己找到地方的,相信我。」方笙翦水大眼睛狡慧黠的一閃一閃。更有著無比的期待。
「大姊頭,我不是不相信你的自保能力,但是如果老爸知道我沒保護你,他會一槍打死我的!」
基本上,方笙決定要做的事,連玉皇大帝也阻止不了,抬出區區而渺小的方家掛名戶長來嚇阻,恐難收萬分之一的成效。
「我在那邊有朋友,你放心。」
別看方笙似乎溫柔好商量,即使沒有斬釘截鐵的反駁或強調,方箏也知道不僅阻止無望,連想打聽一下方笙的朋友是誰都不會有結果。
「好啦!不管你了!十天後不要回來哭訴失身就好了。嘖!沒事與那一票色狼同行,不知道在想什麼!」
話完,方箏訕訕的走出去。
方笙望著上的房門良久,才看向床頭櫃上一本攤開的名流雜誌。
翻開的那一頁,標題正是:「華康」鍾公子與美國銀行大王千金相見歡,迸裂出愛的火花,佳期可待。相信又是一場財與勢的華麗結合。
標題右方的照片足足放大成整頁的版面,約莫八開大。被喚為金童玉女的男女在舞池中被記者捕捉到畫面,另一頁更放了三張在不同埸台出遊的照片。遊艇上、餐廳裡,以及鍾家巨宅的門口,在在暗示好事將近的訊息。
春蔥玉指輕輕劃上相片中男子俊逸的面孔。四年了!這男子更形沉穩內斂已無須似當年那般刻意扮老成,以博取對手的敬畏忌憚。
也該是時候了,不是嗎?
如果他已忘了她,她可得快快助他拾起記憶;因為她不準備與他就此錯過。
這個男人,只能屬於她。
溫柔的眼眸水漾晶燦,凝視相片中她喜愛的男子——鍾適。
***從台灣飛抵香港啟德機場,花不了許多時間,當然不足以稱累。所以當天晚上主辦單位即率先辦了個酒宴為十來個「青年才俊」接風洗麈。
可不見得這票二世祖有什麼了不得的豐功偉業,而是其背後代表的財力令人倍加慇勤。何況這些年輕人總有一天會繼承其家業,有了來往,生意才好做。
十四名參與者中,只有方笙是唯一的女性,而且美麗溫柔的外貌不意外的招來眾多覬覦,其中又以召集人何必生更是勢在必得。
開玩笑!泵且不論方笙所代表的方氏企業,以及她是諸家大老眼中的佳媳能婦,有幸交往來旺夫益子又中看,大大有利之外,純粹以男人的眼光來看,這種女人交來當妻子不僅風光體面,想必溫柔似水、千嬌百媚得讓人骨頭都化酥了。娶來當妻子根本是有百利而無一弊。
何況上流社會中容貌姣好的女子實在是少見,多的是妝扮出來的姿色;像方笙這種麗質天生,又得以繼承大筆財富的女子並不多見。即使有,也不可能美得像方笙這般溫雅似水,而不咄咄逼人。
因此早在力邀方笙同行時,何必生已打定主意要得到這個女子。所以才百般安排。依他看,方笙是傳統出嫁從夫的保守女子,如果十天的日夜相處下來,也不能打動她芳心的話,那麼採取一些「必要」的手段是一定的。反正他想娶她嘛!在婚前做任何事都沒有關係了。
只要方笙的妹妹——那個人人退避三舍的暴力分子方箏不在方圓百里之內,一切都好辦得多。他必須牢牢把握住這次機會,否則回台灣後絕對等不到第二次良機。
將佳人載到酒會,極盡能事的慇勤;下車後,他挺起胸膛笑道:「方小姐,如果你對廣東話不太能理解的話,請容許在下跟隨在一旁當個忠心的嚮導,放心,一切有我。」
方笙笑道:「您真是太體貼了。」
這傢伙顯然不知道三年前方氏企業爭取到一筆來自香港的大生意全靠方笙流利的廣東話來搞定。不過方笙之所以討人喜愛歡迎,就是來自她性格中從不使人下不了台的優點。即使他人再怎麼可笑無知,她仍是微笑以對,絕不令人難堪——雖然心中可能早已偷笑到中內傷。
與誰一同參加酒會並不重要。她衷心期盼今晚的來客中,有鍾適的大名。
四年了!平靜的表相下,她的心期待又忐忑,期望四年的牽掛不獨她一人,也許他也是對她印象深刻的。因為彼此沒有太多時間相處,一個在台灣,一個在香港,完全失了地利;又因各自有繁重的公事,隔開了距離,想經營一份感情必須出奇制勝,而且千辛萬苦難免。
但這都是無妨的,她有的是令鍾適印象深刻的方法,只要她有足夠的時間。
如果今夜遇不到他,恐怕她得小心了。一如小妹方箏所言,何家別墅狼嗥陣陣,住上一晚已是大有危險,更別說要住上九個夜晚了。
沒有退路,她寧願相信自己運氣非凡。
雖然打一進入會埸。她沒有見到鍾適,但她依然樂觀。心不在焉的左顧右盼,致使她與另一名冒失者撞成一堆!雪白的晚宴服更被染了一大片酒紅色印漬。
「對不起!」兩人同時以廣東話道歉。
幸好這邊是比較僻靜的角落,不然她的樣子可就「好看」了。
撞到她的男子將她扶到小陽台,他們才算看清了彼此。方笙看到的是瘦高挺拔的年輕男子,正揚著真誠而歉意的笑面對她,抽出他絲質手巾遞到她面前——
「對不起,我沒有注意前方,是我的錯!」
她頷首,無來由的對他的相貌感到一絲絲面熟,努力在腦海中轉了幾圈,驀然浮出了答案——他是鍾迅!是鍾適翻轉於詭譎鍾家中,唯一交好的男子,也是唯一真心對鍾適好的人!
接過手巾,以及一小包面紙。她心不在焉的擦著酒漬,忍不住泛開一朵真誠的笑——因為他對鍾適好。
「你趕著離開會埸嗎?」她瞄了下側門出口,想來他剛才的目標正是那兒。
鍾迅濃厚的書卷氣質令他的舉手投足無比優雅而韻味獨具;而他有一雙無偽而明亮的眼,一如純真赤子,絕對不是經商的料。他不掩對她外表的欣賞,明亮的眼些微閃著好奇。
「對!我要去阻止一件事,反正主辦人知道我有來過就行了,對我父親有個交待。我是鍾迅,你是台灣的小姐吧?廣東話說得很好聽。」
「是,我叫方笙。久仰大名,鍾迅。」她伸出青蔥玉手,讓受寵若驚的他握住。
「客套話嗎?我並不有名。」至少在商業上他向來是個笑柄,所以他也問得直率。因為他認為眼前這個看來純真美麗的小姐不該是場面話掛滿嘴的虛偽人士之一。他對商業一竅不通,不代表他沒有敏銳的天性;尤其他們這種學藝術的人,敏銳的洞析力是十足必要的特質。
「我不是指商場上的有名。這麼說吧!因為我認得鍾適,所以知道他最心愛的小弟正巧就叫鍾迅。對吧?」她笑得好柔美,直看著他的張口結舌。
「我沒聽大哥提過……他似乎沒有女友……我是說像你這種可以真正稱得上女友的女子,他應該會對我提,因為看得出來你不是那種認識來上床的,呃,我是說……」
講到最後,鍾迅的臉一路泛紅,不知道自己怎麼會又多舌了起來。明明大哥有交代的,像他這種天生坦誠的人,面對商場人士時,只有少說才會少錯。
瞧瞧他在說些什麼渾話!
方笙笑出聲道:「OK!我明白你的意思,千萬不要再解釋了,你只會愈描愈黑,我可是會哭給你看哦!」
她的回應與諒解令鍾迅張口結舌了起來,他以為依他不得體的方式,想必令這個看來楚楚動人、氣質嬌弱的小姐氣哭出來,因為她分明長著一張弱不禁風的臉,但說出口的話卻又充滿慧黠理智,叫他怎能不訝異?
「你——」
「事實上我是來找鍾適的。他今晚會來嗎?」依她猜,怕是不來了。
丙然,鍾迅搖頭以對。
「他不來,他被派去與金小姐參加慈善晚會。」他瞥了她一眼,終於直率的問:「你找我大哥的目的是什麼?我大哥會樂於見你嗎?」
方笙眨了眨眼。
「也許是太多千金小姐對鍾適別有居心,欣賞他的外表與卓絕能力,因而前仆後繼的想接近他,造成他不少困擾。因此你把我當成是那些女子之一,我不反對。但我可以告訴你,對鍾適而言,我絕對是不同的。」
他無語,謹慎的在心中計量。
「容我猜猜,此刻你急欲前往的地方,是那個有鍾適參加的慈善晚會嗎?」
她溫婉的輕問卻合著不容置疑的威力,令鍾迅不由自主的點頭。
「是的,我正要找大哥,與他談一談;聽說今夜他們會公開婚訊。我爸爸示意大哥向金小姐求婚。我不許大哥連自己的婚姻也賣掉,他應該為了愛結婚。」
她聞言勾住他的手。
「那咱們一同去吧。我們必須阻止他去製造自身的悲劇,並且你也可以看一看我在鍾適心中有無地位。事實上我自己也想確定一下,」
鍾迅楞了一下,終於點頭,挽住她住出口走去。方笙攔住路過的服務生,請他傳口訊給何必主,便一同走了出去。
上天並沒有浪漫的安排,讓她與鍾適意外的重逢。但她運氣還算不壞,遇見了鍾迅,這也就很好了。
山不來就穆罕默德;穆罕默德就去就山。
她豈有不懂這種道理的。
***當鍾迅與方笙抵達會場時,已是九點光景,晚會已進行至一半時候了。全是因為方笙必須換下髒掉的禮服所致;因為鍾迅特意帶她去精品店挑了一款合身小禮服換上後,才匆匆前來會場。
全場的焦點自是鍾適與金玉斐這對亮麗佳偶,又因為風聲早已傳出今夜會有求婚事件上演,因此記者們捕捉的不是各種慈善的表態——反正也不過都是千篇一律的做秀而已!同樣是做秀,來點新鮮的東西才令人期待。
英俊冷靜的鍾適,身上自是有一股深沉難測的氣勢,而他身邊健美高挑的金小姐全然是陽光股炙熱迫人的典型,活躍而眩人心魂,所到之處必是太陽一般的存在。太開,太放,太燙人!
真是極端的組合!偏偏人家金小姐愛死了鍾適的冷與深沉。全香港六百萬人口都知道了,金小姐對鍾適是勢在必得。
方笙還在想要以什麼方式吸引鍾適前來認人,不過鍾適倒是在鍾迅進來時就看到他了,撇下金小姐走了過來。只在心底笑著這個小弟終於開竅,會想帶女伴出來,想必是沉迷於藝術之餘,也情竇初開了。可是件好事哪!不過並沒有注意其女伴的長相就是了。
也所以,當他要開口對小弟打招呼時,會硬生生的頓住,並且呆若木雞,失去了平常泰山崩於前面不改色的鎮定自持。誰叫他在叫人之前掃了她一眼,然後就此再也不能感受到其他人,甚至不由自主的一把拉過方笙——
「你在香港?」他一定在作夢!
「好久不見,鍾適。」她任他捉住雙手,卻忍不住踮起腳尖在他唇上印了一個輕吻。
「你是迅的女伴?」他突兀的放開她,在震驚過後,眼神複雜了起來。
「大哥,她說她是你的朋友,才帶她來的。我認識方小姐不到兩個小時。」機敏的鍾迅立即撇清關係。
方笙噗嗤一笑,纖柔的身體偎向鍾適這一邊。
「我會來香港,是因為這裡有個你。」
他不由自主的伸手摟住她纖腰,兩人間有自然的契合與親密。
「方笙……」她是他唯一存在著的美夢呀!教他怎能不動容!可是……
「我們可以談談嗎?」她問。對他眼中的猶豫視而不見。
「對不起,我有件——」
她的話被鍾迅打斷。
「大哥,你可要幫幫方小姐,她在香港舉目無親,未來十天要與十三個大男人住在山上無人煙的別墅呢!太危險了。」
如果之前鍾適尚能理智的想起自己今晚肩負的任務,也會在鍾迅提供的消息中忘了個一乾二淨。
他低吼:「十三個男人?荒山的別墅?」
她明眸水氣氤氳,微微咬著粉唇,漸漸低下螓首,不敢面對他——怕他看到自己在偷笑。
「我沒有地方可去。飯店早被人訂光了,臨時要訂也沒有房間可訂。我想——他們應該不會對我做什麼壞事,大家以後還要在台灣商場見面的。」她壓小聲量,聽來懦弱可憐又天真。
當然,也成功的惹毛了鍾適!
「你腦袋幾時改裝草包了!不會有事!你真的那麼認為嗎?」他手勁下得更重。
她痛得擰眉,趁機推開他。
「你好粗魯,我要回去了!很抱歉打擾了你。原來你並不樂見我,不好意思用你些許時間,再見!我回別墅了。」話尾未落,她人已往外跑去。
鍾適來不及抓住她,神情氣急敗壞!看了看遠處的金小姐,又更快速的看著跑向馬路邊的佳人,終於咬牙道:「阿迅,送金小姐回家!」
「知道了!」鍾迅在他背後愉悅的答應。可以想見,那方小姐對大哥而言是不同的。居然能讓大哥方寸盡失,有多少年沒看到過大哥「冷靜」以外的表情了呢?
不過,令他深思的是,那方小姐轉身跑開是因為傷心氣憤呢?還是因為要引開大哥?
為什麼他無法明確的區分?不過,無論如何,今夜不會有「公開求婚」的事件,他已大大滿意,不再求其他了。方小姐性情如何,是大哥的問題。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