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鷹 正文 第 四 章
    夏志昌知道在下面了望的人,已經用角聲通知上面,還有一個人沒有摔下去跌死,正在往上爬脫困,上面的襲擊,很快就會來到了。

    他雖然相信吳長勝一定不會讓他再受到襲擊,可是在這塊石頭上太危險了,上面的人只要隨便找幾樣東西砸下來,也能把他砸下深谷的。

    因此最好的辦法還是趕快上去的好。

    他必須下來一下,跟墜谷的那個假人湊足數,才能使谷底的了望者認為他們已經中了陷阱。

    而且他也必須要在這塊圓石上,才能使對方的伏擊者很快地來到,因為這個地方,距離路面並不高,只要有時間,總會有辦法脫困的。但是要設法要爬上兩丈多高的絕壁,畢竟也不是短時間內能做到的事。

    夏志昌審察一下地勢與地形後,從身邊取下一柄小薄刀來,那是他的武器,也是他的暗器,也是他在塔拉爾宮中所學的唯一的兵器。

    珠瑪大喇嘛是技擊名家,卻並不固執,知道時代已經進步了,有些武功也必須隨著時代的潮流而取捨。

    最好是學槍法,但是珠瑪活佛又是摒棄現代文明的人,槍炮器械嚴禁攜入塔拉爾宮,就是青海省的省主席來拜會時,也得把攜槍的衛士留在宮外。

    所以他沒有教夏志昌用槍,卻教了他一手好飛刀,在適當的距離下,飛刀的威力比槍還大,尤其是在一個嫻熟的高手施放下,它可以比槍快,比槍准,能雙手連發,能夠容易地補充飛刀,用過可以取而再用,而且,不怕彈藥潮濕,不會有機件故障……

    在近身肉搏時,短刀握在手中,也是很趁手的武器,現在它更表現了它的特殊用途。

    刀尖在硬壁上搗幾下,那堅硬的泥沙混合的光壁上就凹進了一個小小的坑,夏志昌雙手執刀,一左一右,慢慢的向上挖著,每個洞距離約半尺。

    洞的大小恰可容半隻前腳掌,腳踩住低處的孔,手攀住高處的洞,再往更高處伸展。

    夏志昌知道吳長勝一定是躲起來了,抱著他的那支來福槍躲起來了,準備給那些被引來的暗擊者一個迎頭痛擊,只要把那些人解決了,吳長勝自然會丟根繩子把他引上去,根本不必費這些事。

    但是他覺得不妨利用自己的力量爬上去。這不但是一個磨練,也是個考驗自己的機會,也許以後還有用得著這一手學問的機會。

    這應該不是學問,但真到去做的時候,才會發現還是有很多訣竅的,如洞的大小、深淺、形狀以及距離的高低,都有很大的講究。

    他挖一個,試一個,改進一個,直到快要接近路面時,已經挖了十幾二十個洞了。眼看著再往上挖一個洞,就可以夠著路邊,脫困而出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挖了多久,由於潛心於工作,他忘了時間,忘了手酸,也忘了去留心四周的動靜了。

    直到現在,他才突然意識到,為什麼上面的人還沒過來呢?

    而且在接近成功時,他才感到手酸和脖子疼,那是因為他一直仰著頭,而且舉著雙手的緣故。

    好在已經接近成功了,他加速了手中短刀的進行,這最後的一個洞,僅作扳手之用,不必挖得太深,只要能扳住手指就行,洞挖好了,他把手指伸進去搭住。把身子提高了半尺多,伸出右手,已經吊住了路的邊緣。

    再上去不必挖洞了,只要把腳逐步提高,就可以上去了,就在這個時候,一陣劇痛由手指上傳來。

    那是一雙硬牛皮的大靴底踩在他的手指上,跟著是一顆毛茸茸的頭伸了出來,朝他不懷好意地笑著。

    夏志昌嚇了一大跳,沒想到對方已經不聲不響的來了,而且就在上面等著他。

    因此他只有一面怪自己太粗心,一面怪吳長勝太不經心,怎麼能讓人來到這麼近。

    對方踏住了他的手指,只要再加上一腳,就可以把他踢下那十幾丈高的深谷之下去了。

    不過夏志昌還是很冷靜的,他很快地又伸出了另一隻手道:「快!快拉我一把,我的手已經沒勁了!」

    那毛茸茸的頭是一個中年大漢的,他咧開了血紅的大嘴,露出了一口黃板牙,笑著道:「哈!小兄弟,你怎麼會到那下頭去了呢,莫非那下頭有什麼寶貝不成……」

    夏志昌似乎沒有體會到他猙獰的笑意,仍是著急地道:「我是從馬車上摔下去的,有位老爹已經摔死了,我是運氣好,掉到那塊大石頭上……」

    大漢嘖嘖兩聲:「那真太不幸了,好好的怎麼會從車上掉下去的呢?」

    夏志昌差點就要說出路上有坑的話,但他反應快,立刻就把話嚥了下去,如果他真是從車上摔下去,是看不見路上的陷坑的:「我也不知道,走得好好的,車子突然一歪,就把我們給翻了下來,這位大哥,你快拉我一把,我慢慢挖坑,一步步地往上挪,好不容易才到了上面,已經累得一點勁都沒有了。」

    那大漢笑道:「這麼說來,你小兄弟的運氣還真好。」

    一面說,一面將身子前傾,身體的重量也就集中在前腳上,那使得夏志呂感到一陣椎心的劇痛。

    但是在塔拉爾宮中多年的嚴格訓練見具了效用,而喇嘛教僧侶們對於身體的忍受痛苦,是列為日常功課的。

    夏志昌的臉上毫無痛苦之色,只是將另一隻手伸得高一點道:「運氣好就不會遇上這種事了,這位大哥,你把我救出去,我一定會重重的報答你的。」

    大漢很感興趣的道:「哦!你能給我什麼報答呢?」

    夏志昌道:「我身上有八兩銀子,一起送給你。」

    大漢哈哈大笑道:「才八兩銀子呀,那還不夠我-一頓花酒哪,小兄弟,你知道這是邊陲地方,什麼都缺少,連女人都少得可憐,銀子可不當回事。」

    夏志昌道:「我身上還有些金塊跟珠寶。」

    「那還差不多,拿出來給我看看。」

    夏志昌伸手在懷裡取出了那個小皮袋子,啪的一聲丟到上面,紮在袋口的繩子鬆了,有幾顆珠子滾了出來。

    由於袋口是向著深谷這邊的,滾動的珠子慢慢的滾向了深谷,這使得那個大漢本能地彎腰伸手,要去擋住拿取滾動中的珍珠,也使他的身子更往前傾。

    夏志昌是故意造成這個機會的,他那只被踩住的手突然一抬,使大漢的重心失去了平衡,跟著另一隻手輕拉他前胸的衣服,那個大漢就帶著一聲驚惶的呼喊,身子像一塊石頭似的,直往谷地墜去。

    他的運氣更壞,跌在一塊尖出的石頭上,濺開一片紅色後,就沒再見動了。

    夏志昌以一個輕巧的姿勢翻了上來,根本沒去瞧摔下去的人,先彎腰拾起了那幾顆滾動的珠子和皮袋,等他把珠子裝回皮袋中,準備把袋子放回懷中時,才不經意的看了一下,也看見了四支冷冰冰的槍管,以及四張冷冰冰的臉。

    這四張臉十不但乾淨,而且還紅白分明。頭上有長長的頭髮,紮成了一條大辮子,盤在脖子上。

    這居然是四個十八、九歲的年輕姑娘。

    三個穿青衣服的都是濃眉大眼、高鼻樑,足登皮靴,是典型的維吾爾纏頭回女郎。

    只有其中一個,穿著一身紅,腰細細的,繫了一條紅帶子,下面紅燈籠褲,套了一雙紅-花鞋,是個漢家的姑娘,長得也秀氣多了。

    只不過她的臉上此刻卻一點都不秀氣,而且她們握在手裡的四管槍也不秀氣。

    夏志昌如果是識貨的,他就笑不出來了。

    因為這四管槍都是德國造的勃朗林,槍管雖然短,威力卻很大,而且準頭好,殺傷力極強,是最新的一種輕便火器。

    可是夏志昌對槍械是很陌生的,他毫不在乎地搓搓手,揉著被踩痛的指節,然後還笑笑道:「姑娘們可是跟剛才那個人一起來的?」

    那個紅衣服漢家少女冷冷的道:「不錯!我叫孫小琴,剛才被你摔下去的人叫孫老虎,是我的哥哥。」

    這番話倒是很出夏志昌意外的,他想到那大漢必然是孫老虎的人,卻沒有想到是他本人。

    更沒想到的是這個女郎會是孫老虎的妹妹。

    孫小琴說話的聲音冷冷的,沒有憤怒,也沒有悲哀,由此可以證明,他們兄妹之間的感情一定很糟!

    這一點夏志昌倒是沒有猜錯,因為孫小琴自己也開口了:「你殺死了我的哥哥,我不會恨你或怪你。他不是個好人,早就該死了,如果他不是我的哥哥,我早就自己殺了他了,所以你殺了他,我不會為他報仇的。」

    夏志昌連忙拱拱手道:「這個我很抱歉。難得姑娘如此明理,你知道我殺死令兄,實在是萬不得已,他根本是存心來殺我的!我翻車就是他造成的。」

    「這個我明白,他安排的陷阱沒有殺死你,他是來給你補上一腳的,他之所以沒立刻下手,就是想得到你手上這個袋子裡的東西。」

    夏志昌又是一怔,孫小琴的每一句話都能叫他大吃一驚。

    因為她說得太坦率了,但也太冷漠了,似是在談著一個不相識的人,而這人卻是她的哥哥。

    即使他們兄妹的感情不佳,但是自己的兄長在片刻前被人殺死了,面對著殺兄的兇手,還能如此冷漠的實在不多見,這使得夏志昌感到有點莫測高深。

    孫小琴似乎也看出了對方的猶豫,停了一停,又道:「你別疑心,我說過不為我哥哥的死而仇恨你,完全是真話。因為他死得不-枉,死得活該,如果你手中的袋子到了他手裡,他還是不會放過你的……」

    夏志昌只得咳了一聲來緩和自己的情緒,然後道:「姑娘能明白最好,事實上我只是在自保,我知道令兄對我不懷好意,只是我還想請教一個問題……」

    「什麼話,你問好了!」

    「我跟令兄素無仇隙,他為什麼要我的命呢?」

    「這個我可不知道,他雖是我的哥哥,對他的事我從來不去過問,我倒還想問你呢!」

    「問我?」夏志昌又是一怔。

    「是的!問你!我知道我哥哥從沒做過一件好事,但是最近他已經很少親自出馬了,有事都是派遣他的手下去做的,這次他為了對付你,居然親自出馬,而且還把手下的一些弟兄撇開,這使我很奇怪,你究竟有什麼事才使他如此的重視?」

    夏志昌摸摸頭苦笑道:「我說我也不知道,姑娘相不相信?」

    「不相信!小伙子,別以為你這一手裝糊塗能騙得過我。我哥哥是財迷心竅,我可不糊塗。你的車子雖然有一半傾進了陷阱裡,可是車輪一點都沒損壞,而且車上的東西也沒凌亂,陷阱邊上沒有碰撞的痕跡。這證明陷阱根本沒陷住你,是你自己把車子推下去的。」

    她向前逼進一步,用手又指著那塊石道:「這兒雖然有塊石頭,但凸出不過只有三四尺,如果你是翻車跌下去的,絕不可能掉在石頭上,根本你是故意把車子弄傾,再跳下去的。」

    夏志昌不能不佩服她的心細了,這現場是有很多破綻,經不起仔細的推敲。

    孫小琴冷冷的道:「我哥哥闖了那麼多年的江湖,居然會看不出這麼明顯的破綻,想害人的反而被人害了,所以我才認為他死得活該,現在你總得承認你翻車落崖是一個故意布成的局吧!」

    夏志昌不得不承認了,頓了一頓才道:「姑娘高明,我是在路上發現了陷阱。」

    「你怎麼發現的呢?這兩個坑不是新挖的,很久以前就有了。上面的浮土也幹得全無痕跡了,以前用來陷車從沒失誤過,你是如何發現的呢?」

    「我可沒這麼大的本事,是這頭拉車的騾子老哥發現的。它雖是畜生,但是對於感覺危機,卻此人靈敏得多,也許是它的腳敲在地上的感受不一樣吧……」

    孫小琴看看那頭騾子,點點頭道:「這倒可以相信,有些地方畜生是比人強得多,好了,你發現了陷阱,所以安排下一個假局。」

    夏志昌道:「有人要害我,我總得要設法瞧瞧害我的是什麼人吧!」

    孫小琴道:「那很公平,所以我哥哥要殺你,你殺了他!我也不認為有什麼不對,但是,朋友,你總不能再以不知道三個字來回答我了。」

    夏志昌苦笑一聲道:「我的確是不知道,我知道這路上有人要對我不利,卻不知道為什麼!」

    「你知道有人會對你不利,卻不知道為什麼?」

    「這話說來令人難以相信,然而的確是事實。」

    「沒有人會無緣無故的要殺你,而且能把我哥哥也拖進去,必定有很大的好處。」

    夏志昌苦笑一聲:「很大的好處?總不會是為了我身上這個口袋裡的東西吧!」

    他又把口袋打開了,展露出裡面的金塊、珍珠和寶石,那三個維吾爾女子的眼睛都放了光,但是孫小琴卻像無動於衷,只是點點頭道:「嗯!是不少,足以使人對你眼紅了,你身上帶著這麼多的財寶幹嗎?」

    「是塔拉爾宮裡的老師父們送的,我也不知道它們有多少銀子,只是覺得好玩而已。」

    孫小琴的眼睛中透出了懷疑:「你真不知道價值?」

    「是的,我一直在塔拉爾宮裡長大,那些老師父們都很喜歡我,我要離開了。他們每個人都送我一點東西,我的確不知道它們值多少。」

    孫小琴沉思片刻才道:「你這話說給誰聽也不相信,但是我相信你說的是真話。好了!話也說清楚了,你可以收拾一下,準備上路了。」

    夏志昌倒覺得有點意外地道:「姑娘的意思是說我可以走了?」

    「是的!雖然你殺了我哥哥,但是我看得很清楚,你是為了自救,是我哥哥先要對你不利,因此我不能對你報仇。我哥哥做了很多壞事,我沒有能力阻止他,他被人殺死了,我也不會為他報仇,因此,我也沒有理由留下你不走。」

    她已經把槍收了起來,可是那三個維吾爾的女子卻仍然用槍比住夏志昌,孫小琴道:「馬蘭莎,把槍收起來吧,別再為難人家了。」

    話是對著一個年齡較大的維吾爾女子說的,馬蘭莎大概就是她的名字,可是馬蘭莎卻不理會,冷笑著道:「小琴,你沒有問過我的意思就作了決定了?」

    孫小琴道:「我哥哥死了,大青嶺的事情就該由我來作主,為什麼不能決定呢?」

    「不!你錯了,孫老虎死了,大青嶺的事情該由我們來作主才是,我們是他的妻子。」

    孫小琴感到很意外地道:「你們……」

    「不錯!我們難道不是他的妻子嗎?」

    「你們怎麼能算是他的妻子,你們只是他的女人,是他從你們父親那兒贏來的女人!」

    馬蘭莎笑笑道:「不錯!我們是從父親的手裡輸給他的,照我們族裡的規矩,妻子跟財產一樣,是可以買賣的,我們的父親輸了銀子,拿我們做抵押,賣給了孫老虎,因此我們就是他的妻子!」

    「我哥哥可沒有說要你們做他的老婆。」

    「是嗎?你不妨當面問問,看他是否不承認。」

    「他已經死了!怎麼否認法?」

    「只要他不能否認就行了,在我們的族裡,只有丈夫才能取消一個女人當妻子的權利,如果孫老虎活著他可以把我們再賣掉,或者是送給別人。但是他死了,我們就能代表他的一切,享有他的一切遺產,如果他有兒子或是兄弟,那自然輪不到我們,可是他什麼都沒有。」

    「他有一個妹妹。就是我!」

    馬蘭莎冷笑一聲:「妹妹?妹妹只是沒出嫁的女兒,在我們的族裡,女兒是最沒有地位的,隨時隨地都可能被家長送給人或是賣掉,只有像我們一樣成了寡婦的女人,才是最有地位的人。」

    孫小琴頓了一頓才道:「你們別以為我是在貪圖大青嶺的這點基業,我是一點都不在乎的,我立刻把堂口解散,把財產分送大家……」

    「小琴!你沒有權力作任何決定,大青嶺的事由我們來決定,我們要維持大青嶺的堂口!」  「你們行嗎?大家會聽你的嗎?」

    馬蘭莎微微一笑道:「那是我的事,不過你放心好了,他們一定會聽我的,而且也不敢不聽,你要知道,我們不但是姊妹三個人,而且還有幾個族人為後盾。」

    「你們的族人也會做你們的後盾?」

    「當然了!我父親是族中最有名的大郎中,怎麼會輸給孫老虎那個劣手,而且只輸了三百兩銀子,怎麼就會拿我們姊妹三個人做抵押呢?」

    「那你們是故意輸給我哥哥的了?」

    「不錯!我們過來後還帶了好些個女孩子過來,她們嘴裡雖然說是為了貪圖大青嶺的生活享受,其實你也明白,那些女孩子個個能文能武,長得像一朵花似的,大青嶺又不是天堂,有個屁的生活享受,還不是一樣的要燒飯做菜洗衣服,還要陪著那些殺胚,當真是生得賤了不成?」

    孫小琴笑了起來:「我也正在奇怪,想不透你們為了什麼,今天總算是明白了,你們早就看上了大青嶺。」

    馬蘭莎居然點頭承認道:「是的,我的族人越來越多,靠著流浪遊牧的生活,已經無法維持了,所以我們需要一塊固定的牧地,大青嶺有一片草原,是很好的牧場,我們也需要布匹、食鹽以及很多的東西,可是我們卻沒有錢去買,佔下了大青嶺,我們就有收入了。」

    「那點收入夠養活你們嗎?」

    「夠了!我們的生活很簡樸,而且我們也不是全靠這份收入來生活,只是用來買一些日常用品足夠了。」

    孫小琴吸了一口氣:「憑你們的力量,也可以把大青嶺給吃了下來,何必要費這麼大的事呢?」

    馬蘭莎苦笑一下道:「小琴,我們的族人雖多,但大部份都是女人與小孩,年輕力壯的戰士本已不多了,如果我們用武力來佔領大青嶺,一定要損失很多男人,我們可受不起這種損失。再說我們若用武力強佔下來,別人也可以用武力來搶奪的,我們的地位就不夠安全,所以必須採用合法繼承的方法……」

    孫小琴一笑道:「我哥哥佔下大青嶺,就是採用武力強佔的方式,你們又怎麼能合法繼承呢?」

    馬蘭莎道:「孫老虎用什麼方法建下大青嶺堂口我們不管,反正他已經佔了多年,沒有人提出反對,就算是合法了。」

    孫小琴歎了口氣:「我不知道你們是根據那一處的法,居然認為當土匪是合法的地位。」

    馬蘭莎道:「青海雖然有執法的政府,但是在高原上,卻有我們自己的法律,只要我們維吾爾人認為合法就行了。」

    夏志昌忍不住道:「可是,在這兒並不止你們維吾爾一族,還有漢人、康巴人、以及信喇嘛的土蕃……」

    馬蘭莎道:「我們各行各法,只要不違反我們維吾爾的法規,我們就能得到同族的支持,誰要欺負我們,也得準備著對付我們整個維吾爾族。」

    孫小琴一笑道:「只要你們撐得住,我就把大青嶺交給你們,半個人都不帶,立刻離開。」

    馬蘭莎道:「我不領情,大青嶺本就該我繼承。」

    孫小琴笑道:「你根據的是你們的規矩,大青嶺上卻全是漢人,他們可不會聽你的,就算你們抓住了幾個人,也只能在私底下支持你們,在公開的場合,他們連個屁都不敢放,你如果不信,我們就試試看,把人都召齊了問一聲,看他們是跟你們還是跟我!」

    馬蘭莎不敢作聲了,她也知道自己所持的理由很薄弱,競爭不過孫小琴的。

    可是另一個女的卻說話了:「那也不過是暫時的,等過幾天,我爸爸帶著族人來到,我們會要求公道,那時候就沒人敢聽你的了。」

    馬蘭莎點點頭道:「是的!我們沒想到孫老虎會突然死掉的,所以沒準備,否則早就通知我爸爸了。」

    孫小琴冷笑一聲:「大青嶺上全是一批亡命之徒,不是一般普通的安份良民,你們若是仗著人多未必能吃得住他們,不過你們放心好了,我沒有意思跟你們爭,只要我不出頭,也不會有別人跟你們爭。」

    三個維吾爾女郎都吁了口氣。

    馬蘭莎道:「小琴!你不爭是最好。如果你要爭,我們是絕不放手的,因為我們一心一意要得到大青嶺,如果必要,我們不惜殺人。」

    她把槍口朝孫個琴點了一下,孫小琴毫不在乎地道:「你的意思是想殺了我!」

    「必要時我只有那麼做,這是你自己也說的,只要殺了你,就沒有人跟我們爭了。」

    孫個琴冷笑一聲:「你殺得了嗎?你們的槍法是跟我學的,憑你們那幾手,還想跟我別苗頭?」

    「小琴,我承認槍法不如你,可是我們有三個人,三支槍,在這麼近的距離下,三支槍一齊發,總有一槍能把你放倒下來。」

    「那或許可能,但是我卻有把握至少放倒你們兩個人,而另外一個還活著帶傷。」

    她的神情很平靜,口氣中也充滿了不屑,馬蘭莎等三人的臉色變了一變。

    馬蘭莎厲聲道:「就這樣我們也是值得的,因為我們是為了族人而爭,一定要得到。」

    孫小琴冷笑道:「但也可能是你們三個人躺下,我卻絲毫無傷,你們知道我說這話並不是誇大,上次對南路上的黑鬍子火並時,我一個人落在四支槍口下,仍然毛髮未損地把對方全都放平下來。」

    馬蘭莎臉上的肌肉牽動了一下,仍然毫無懼色的道:「我們知道你確是了得,不過我們還是要拚一下!我們留在大青嶺就是為了這個目的,機會來了,我們絕不放棄!」

    孫小琴忽又一歎道:「可是我卻不想跟你們拚,因為我無意再留在大青嶺,更不想繼續那種生活……」

    馬蘭莎寬慰地一笑道:「那太好了,小琴,我們一向都相處得不錯,我也實在不願意跟你作對,只要你放棄大青嶺,你永遠是我們的好姊妹,每年,我們可以給你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

    孫小琴笑了道:「我既然離開了,就是擺脫這兒的一切,我一兩銀子都不要你們的,而且我現在就走,麻煩你們幫個忙,把車子抬出來,我搭這位漢客的車子走。」

    馬蘭莎道:「你要跟這個男人走?」

    孫小琴的臉一紅道:「我只是搭他的車子離開,到了前面的城市,我就另外買馬……」

    馬蘭莎道:「小琴,他殺死了孫老虎,那是你的哥哥,難道你就這麼算了?」

    孫小琴道:「是我的哥哥先要殺死他,他只是自衛而已,在這種情形下,我不認為是什麼仇恨,再說是我哥哥要搶劫他,死了也是活該。」

    馬蘭莎道:「好!既然你肯放過他,我們自然也不好再去向他追究了,不過,那珠寶至少要留下一半。」

    孫小琴一怔道:「什麼!你們還要他的珠寶。」

    馬蘭莎笑道:「小琴!我們只要一半,已給你留下一半了,難道這還不夠意思。」

    孫小琴道:「你們弄錯了,東西是人家的,我連一顆珠子都不要,你們也不能要。」

    馬蘭莎道:「小琴,你什麼都不要,居然肯放棄大青嶺的一切,我就知道準是為了那批珠寶。」

    孫小琴生氣了道:「胡說!我就是為了討厭這種強盜的生活才離開大青嶺的,怎麼會要別人的珠寶呢?」

    馬蘭莎道:「你不會是等到了路上再獨吞吧!」

    孫小琴冷笑道:「只有你們才會存這種髒心思,我若是有這種念頭,剛才就一槍一個,把你們先放倒了,少說廢話了,幫忙把車子抬出來,我們好上路,你們如果不信,可以一路跟著,到前面的城裡……」

    馬蘭莎笑笑道:「要到都蘭才有縣城呢,我們一路跟了去,果是發瘋了,再說,離了大青嶺,就不是我們的天下了,我們可沒這麼-,你要不要珠寶是你的事,我們這一半卻非要不可。」

    孫小琴瞪大了眼睛道:「在大青嶺也不見得就是你們的天下了,我說不許動就是不許動,乖乖的替我把車子抬出來,否則我就不客氣了。」

    她的動作很快,眨眼間,槍火回到了手上,槍口比著馬蘭莎,臉上已堆下一片寒霜。

    馬蘭莎退後了一步,似乎沒想到孫小琴拔槍的動作會這麼快,但是她卻沒有讓步的意思,道:「小琴!我們是三支槍對你一支槍。」

    孫小琴冷笑道:「我這支槍卻不一樣,我要打你的眉心,絕不會偏到額頭上去,倒是你們,對是對準了,也不一定能射得準!而且你們只有發一槍的機會,在你們第二聲槍響前,我有把握全部放倒你們。」

    馬蘭莎咬咬牙道:「槍就是槍,只要指頭一用勁,子彈就出來了,我們只要發一槍,就有可能打中你。」

    孫小琴道:「不錯!有可能。但是我敢拚一下,你們如果有種,也不妨賭一下運氣。」

    馬蘭莎想了一下道:「拚就拚吧,除非你把我們全部都放平,否則我們一定要留下一半的珠寶,像這麼肥的羊,等上十年也遇不到第二回了,我們絕不放過。」

    孫小琴不再說話,她的眼睛瞪住三個維吾爾女郎,不是看她們的槍,而是看她們的眼神。

    這是一個行家的做法,因為一個人在行動之先,他的眼睛必然會先有所預示,只要注意對方的眼睛,就可以測定對方的行動而取得先機。

    只有修為到了爐火純青的境界,才能掩飾去眼中的殺機,殺人於不動聲色之間。

    但是這三個維吾爾女郎顯然還嫩得很,她們握槍的手已在顫抖、眼中流露著驚惶與畏懼,不敢猝然行動。

    不過這也是很危險的時刻,因為她們太恐懼了,不知道在什麼時候,手指間用上了力,在她們自己都不知道的狀況下發出了槍彈。

    好在這種時刻,槍口難以取準,槍在噴火爆發時的回震也容易使槍彈偏飛,很難擊中對著的目標,孫小琴很瞭解這種狀況,所以她雖然面對著三支槍,卻非常的冷靜,一點都沒有驚慌的樣子。

    四周都彷彿一下子沉寂下來,靜得能聽見每個人的呼吸聲,那是一種使人窒息的沉寂。

    忽而,夏志昌在一邊開口了,他居然笑笑道:「不過是為了這點東西;,那也值得拚命嗎?」

    說著又打開了皮袋子,伸手進去抓了一把珠寶出來,攤開了手掌,雪白的珍珠,紅色的、晶藍的寶石以及黃澄澄的金塊,輝映成一片燦麗的色彩!

    那色彩實在太動人了。使得三個維吾爾女郎的眼都直了,居然忘了她們是在槍口的威脅下,眼光都移注夏志昌的手。

    夏志昌笑笑道:「你們不是要一半嗎,這裡差不多是一半了,你們拿去吧!」

    孫小琴忙道:「不!不能給她們!」

    夏志昌笑笑道:「謝謝你,孫姑娘,我認為這東西饑不能食,寒不能衣,最多是顏色好看一點,拿來玩玩可以,為它們拚命卻太不上算了。」

    孫小琴道:「你……不知道它的價值。」

    夏士昌一笑道:「我是不知道,所以我對它們的得失毫不在乎,更不願意你去為它們拚命。」

    孫小琴正要開口,馬蘭莎道:「小琴!你剛才還說過,你對這些珠寶一點興趣都沒有。」

    孫小琴道:「我是沒興趣。」

    「既然你沒興趣,那又急個什麼勁兒。」

    「我不是急,這是人家的東西,你們憑什麼要。」

    馬蘭莎道:「是他的東西,他願意給我們,憑這點就夠了,你別捨不得,我們只要一半,還有一半留著給你呢,你想獨吞可不行。」

    孫小琴怒叫道:「放屁,我說過了,一點都不沾,我離開大青嶺,就因為我不想做強盜。」

    馬蘭莎一笑道:「好!你不要我們就全要了。小伙子,把那只袋子也拿過來吧!」

    孫小琴一怔道:「什麼!你……」

    馬蘭莎卻不理她,冷冷的道:「小伙子.把那只袋子放在一起交給我,聽見沒有,我的槍對著你的胸口,如果你還要命的話,就乖乖的照我的話做!」

    她忽然變得凶了起來,原因是夏志昌已經站在她的前面,做了她的掩蔽,使得孫小琴的槍無法再威脅她了。

    孫小琴剛要移動一下位置,馬蘭莎道:「小琴,別動,你只要動一下,我的兩個妹妹就開槍了,而且我的槍也會朝著你放的。」

    孫小琴怒聲道:「第一個倒下的一定是你!」

    馬蘭莎笑道:「絕不會,第一個挨槍的是這個小伙子。雖然他的生死跟你沒關係,可是他卻能擋住你的槍彈,小琴,人家自己都說了,對那些珠寶的得失不在乎,你又何必小氣呢?除非你是別有用心想獨吞……」

    孫小琴恨恨地一跺腳道:「這可是你自己找的!」

    夏志昌仍然是笑嘻嘻的道:「沒關係,今天,我能夠留下性命,已經很高興了,這點珠寶又算什麼,我車子上還有好幾袋呢,給她們一袋也沒關係!」

    馬蘭莎道:「你車子上還有珠寶?」

    夏志昌道:「是的!塔拉爾宮裡的老師父們都很慷慨,而且他們是出家人,要這些東西也沒有用,我要離開的時候,他們給我裝了好幾袋子……」

    馬蘭莎一笑道:「我說你怎麼會那麼大方呢。原來你還多的是!那好,你自己去拿出來!」

    夏志昌正要轉過身,馬蘭莎忽然又把他拉住了道:「別忙!我跟你一起過去,你不准離開我的槍口!」

    她倒沒被珠寶照昏了頭,居然還記得孫小琴在一邊虎視眈眈。所以拖住了夏志昌一直擋在自己的身前。

    孫小琴則已經氣得乾脆放手不理了,她實在沒想到夏志昌會是這麼-的一個人,她拚了性命去維護他的財富,而他卻雙手奉上送給別人,還怕別人不夠,把隱藏在車子上的也告訴了別人。

    難道他真是在塔拉爾宮中長大,不知道那些珠寶的價值嗎?還是他對財富看得太輕呢?

    但是遇上了這麼一個人,孫小琴倒覺得犯不著拚了性命去維護了。

    夏志昌走到了車子旁邊,他的手中左掌握了一把珠寶,右掌握著半袋子珠寶,沒有辦法再去拿別的東西!

    馬蘭莎也沒有辦法,她不敢自己伸手接過來,也不敢叫她兩個妹妹過來一個,那兩支槍要監視住孫小琴已經嫌不夠了,絕不能減少一把了。

    夏志昌舉了雙手,示意要馬蘭莎接過去,馬蘭莎卻搖搖頭道:「放在地上,再去拿車子上的!」

    夏志昌道:「你還要多少?」

    「有多少都拿出來!」

    夏志昌歎了口氣道:「你不覺得太貪心了嗎,在你們可蘭經典裡有教訓說,貪婪的人,到手的珍珠也會變成石塊的,你莫非忘記了。」

    馬蘭莎臉色一變道:「少廢話,你懂得什麼可蘭經!」

    夏志昌道:「我雖是在喇嘛寺裡長大,但是我並不信喇嘛教,所以我對每一種經典都看過一點,可蘭經是你們回教的聖典,也是你們的真神阿拉頒給你們的寶貴的教訓,要你們虔誠、勇敢、正直、誠實、友愛、謙虛,可是這些教訓你都違背了,你不怕真神對你懲罰嗎?」

    馬蘭莎被說得臉色鐵青,心中十分恐懼,色厲內荏的叫道:「少廢話,快把珠寶拿出來!」

    夏志昌攤開左掌道:「依我說,你把這些拿去就算了,因為這是我答應給你們的,也是你們原先所要求的,至於其餘的部份,則是你們貪心強取的了,貪婪強求的人,不得神祐,必遭天懲。」

    馬蘭莎惱羞成怒地把槍管朝前一戳,砰的一聲,槍口噴出了火花。那是她在無法控制之下,觸發了扳機。

    槍聲使每個人都為之一驚,可是倒下去的卻不是夏志昌而是馬蘭莎自己。

    她是雙手掩著臉而自己滾倒在地的,當槍聲響時,夏志昌手中的珠寶像是受了一股巨大的衝擊力量,由他的手掌上飛濺起來,打在她的臉上。

    那股力量太強了。許多的珍珠寶石都嵌進了她的臉上。這些珠寶如果鑲成飾物,戴在頭上,固然能增加美麗,但嵌在臉上,卻不好看了。

    馬蘭莎雙手捧著臉,倒在地上痛苦狂吼,她的兩個妹妹連忙奔過來,看見馬蘭莎滿臉的鮮血,在手指縫裡還不斷有血流出來,一時慌了手腳,再看看夏志昌卻安然無事站在那兒,胸前的衣服上有一個焦孔。

    那是由槍彈所造成的,可是卻沒有血跡,好像那一槍根本沒使他受傷,一時不由得呆了。

    孫小琴也怔住了,望著夏士昌,似乎難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呆了半天,她才過來道:「你是不是受了傷了?」

    夏志昌搖搖頭道:「沒有!不過很痛就是了,我沒想到這麼一支小小的玩意兒,會有這麼大的力量!」

    「什麼,你沒有受傷,槍子兒打在身上,連衣服都給穿破了,你會沒有受傷,別是槍彈穿透了身體。」

    夏志昌道:「怎麼可能呢?這是手槍,在二十丈外就打不傷人了,沒有那麼大的威力的。」

    「可是你是在兩寸不到的距離下中槍的。」

    夏士昌一笑道:「子彈離開槍口的時候,力量並不是最大的,我雖然沒有玩過槍,卻懂得一些槍的性能,像這種手槍,威力最強該是兩丈到五丈的距離。」

    他一面說,一面在衣服的破洞處用手指挖弄了一陣,終於挖出了一顆變了形的彈頭道:「這不是嗎?還差一層布就會碰到皮膚了,幸虧我運氣得快,不然的話,雖不至於傷到那裡,但是肋骨卻會撞斷了。」

    孫小琴幾乎難以相信的道:「你說這一槍連你的衣服都沒有穿透,你穿的是什麼寶衣?」

    夏志昌笑笑道:「那倒不是什麼寶衣,只是一件背心而已,是老師父送給我的,他說這背心叫金絲甲,是用頭髮加上金絲編起來的,一共有十層,但不過才幾分厚,據說是任何刀劍都刺不透,可是今天一試,也不怎麼樣,那顆子彈就差一點穿了過去。」

    孫小琴這才吁了一口氣道:「能夠擋住槍彈的衣服你還說不怎麼樣,滿袋的珍珠寶石,,你看作石頭子兒,我真不知道你是什麼樣的怪人。」

    夏志昌只聳聳肩道:「我也不知道,我在喇嘛寺裡長大,那裡全是喇嘛,連一面鏡子都沒有,因此我也不知道自己是長得什麼樣子。」

    孫小琴忍不住笑了,她覺得很有意思,她的一生中,從沒見過這樣一個男人。她是在山寨的強盜窩裡長大的,那兒的男人都是粗野的,開口就是髒話,從沒有正正經經的說過一句話。

    她也見過一些市集上的男人,有些認識她,戰戰兢兢,把她當作毒蛇,有些不認識她的,則又浮言浪語,口齒輕薄,老是想佔她的便宜。

    所以她的心目中,對男人沒有一點好印象,但是眼前的這個男人雖是才見面,卻使她感到與眾不同。

    因此她的聲音也變為輕柔了,笑笑道:「夏………夏志昌,你是叫這個名字吧!」

    「是的,孫姑娘。」

    孫小琴道:「我搭你的車子到都蘭去行嗎?」

    夏志昌道:「自然可以。不過,孫姑娘,我可要把話說在前面……」

    孫小琴立刻道:「你放心,我絕不會對你的珠寶動心思,我只是要脫離這個地方。」

    「姑娘誤會了,我不是怕姑娘動我的珠寶,老實說,我根本沒將這些玩意兒放在心上,姑娘如果喜歡,我可以把這些珠寶完全送給你。」

    他倒是絕不做作,說著就把手中的袋子丟給了孫小琴,她接住了,倒是真有點愕然:「你真送給我?」

    「當然了!連袋子都交給你了,還有什麼不放心的,只可惜我身邊只這麼多了,否則我會多送你一點。」

    「……車子上不是還有好幾包嗎?」

    夏志昌笑笑道:「那是騙人的,這東西到底不是種稻田里的米糧,那會有這麼多,車上兩袋子裝的是糧食,不信你可以打開來看,我的珠寶就是這些。」

    「就是這些也夠多了,你別打開袋子了,我相信就是,夏志昌,你只有這一袋,給了我,你自己呢?」

    「我?我不要這玩意兒。」

    「你不要,你知道它值多少錢?」

    「我不知道,可是我不稀罕它,我認為銀子一定要自己賺來的,花得才心安。」

    「好!好志氣,可是你又為什麼要送給我呢?」

    「我很喜歡你。」

    孫小琴不禁臉上一熱,可是她看看夏志昌臉上的神情,卻又沒有一絲綺情的成份,才知道夏志昌口中所說的喜歡,不是她所想的那種意思。

    果然夏志昌道:「一個姑娘家能夠認清是非,棄暗投明,努力向上,使我很佩服,所以我願意送給你。」

    孫小琴的眉毛跳了一跳,傲然的道:「謝謝你的好意,不過我也不要你的珠寶。雖然它很值錢,但是我也不喜歡要人家的東西,我喜歡自己賺自己花。」

    說著把珠寶袋子又丟了回來。

    夏志昌不在乎的接了往胸前一揣,笑道:「好!孫姑娘,你跟我的性情一樣,我們可以交個朋友。你要到都蘭去?」

    孫小琴道:「我要回到內地去,都蘭只是我一個臨時落腳的地方,那兒有我開的一間小店舖。」

    「你還在都蘭開店?」

    「怎麼,你不相信,我哥哥做強盜,我可不是,我開的那間藥材鋪可是規規矩矩的做生意。」

    「不!我相信!既然你有生計,倒是不必跟我一起走了,等我走了,你在後面慢慢的上路。」

    「為什麼?還是怕我劫你的珠寶?」

    「孫姑娘,你是在說笑話了,我怎麼會有那種心思,剛才我已經把珠寶全送給你了,是你自己不要。」

    「那為什麼不肯讓我搭你的便車走呢?這兒去都蘭還有好長的一段路呢!卻很少有車子,大青嶺上雖然有馬匹,我卻不想要他們的。」

    夏志昌道:「跟我走在一起太危險,不知道是什麼人跟我過不去,一路上都想要我的命。」

    「誰叫你帶了這麼多的珠寶,隨便的亮相呢?財帛動人心,自然會引得人眼紅了。」

    夏志昌道:「不是的!不是為珠寶,我剛離開塔拉爾宮時,沒人知道我身上帶了珠寶,可是有個姓王的胖子就上來假意地搭訕,想暗算我。」

    「王胖子?鐵手無情王為仁!西南道上有名的殺手,他跟你有什麼過節?」

    夏志昌道:「我根本不認識他,怎麼會有過節呢?他倒是像為等著我似的,看見了我,連生意都不做了,匆匆的結束了生意跟著我。」

    孫小琴道:「王胖子真正的生意是殺人,……他綴上了你,一定是有人出價要除掉你,難怪他這幾年,每年這時候要跑來一趟,以販賣雜貨作掩護,原來是為了要對付你,你結了什麼大仇家?」

    「我不知道,我要到西寧才能問清楚我的身世。可是到西寧的這一段路上,一定不會太平。」

    孫小琴點點頭道:「難怪我哥哥要親自出來對付你了,那一定是王胖子唆使的,三個小時前,他帶了兩個手下來到大青嶺找我哥哥,我就知道沒好事,看來你的身份一定很重要。」

    「哦!我的身份很重要?」

    「是的!王胖子的代價很高,能夠請得動他的人,必然是大財主,而他狙殺的對象,也一定是很有地位的人,他既然找上你,你必然不是個等閒人物了。」

    夏志昌摸摸頭道:「那我可不清楚,我從小就被送進了塔拉爾宮,由珠瑪師父撫育長大,我所知道的是在西寧有個叔叔,我要找他去。」

    孫小琴想了一下道:「我還是要跟你一起走,如果再有人敢對你不利時,我也可以幫你一把,我手上的這支槍很有點威力呢!」

    夏志昌看了她一眼,笑笑道:「你只要不怕危險,我自然是萬分歡迎的,我們是不是這就走?」

    孫小琴點點頭道:「不錯!立刻走,立刻離開這個賊窩,永遠也別再回來了。」

    另外兩個女郎已經扶起了馬蘭莎,她們似乎已經知道了夏士昌的厲害,不敢再逞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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