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爾索是阿爾及爾一家法國公司的職員,他接到離阿爾及爾80公里的一個養老院發來的電報說他母親死了。他請假到了養老院,糊里糊塗地看著別人安葬了他的母親,他只覺得很累,不想在封棺前再看一眼母親的遺容,也不知道他母親到底多大歲數。
下葬的第二天是星期六,不上班。莫爾索到海濱浴場去游泳,碰到了從前的女同事瑪麗,兩人一起游泳後,晚上又看了一場滑稽電影,然後留瑪麗過了夜。
莫爾索的生活十分單調無聊,於是他和同事去追趕一輛卡車取樂。他有個鄰居叫雷蒙,被情婦的弟弟痛揍,想讓莫爾索代筆寫封信把她臭罵一頓。莫爾索答應了,其實他對於做不做雷蒙的朋友是無所謂的。
瑪麗到星期六又來和他一起游泳,還問他到底愛不愛她,他覺得這種話毫無意義。雷蒙和情歸打架,驚動了警察,雷蒙要莫爾索到警察局去為他作證,莫爾索也覺得無所謂,反正照雷蒙要求的意思去說好了。
老闆要莫爾索到巴黎的分號去工作,莫爾索覺得在哪裡生活都一樣。晚上瑪麗來問他願不願意和她結婚,他說這個問題毫無意思,她要結婚就結婚好了,這畢竟不是什麼嚴肅的大事。
莫爾索為雷蒙作證之後,雷蒙情婦的弟弟帶了一群阿拉伯人來報復,在海濱和他們打了一架。雷蒙被刺傷了胳膊,把手槍交給莫爾索,莫爾索不知道應不應該開槍。後來他被太陽光曬得頭昏眼花,感到天旋地轉,恍惚之中向刺傷雷蒙的的阿拉伯人開了5槍。
莫爾索因為殺人被捕,又不願按照法官的意思向上帝懺悔,於是案子拖了11個月。他逐漸習慣了監獄的生活,時間對他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最後,檢察官指控他在母親死後不但不哭,還和女朋友去看滑稽電影,亂搞男女關係;為了逃避責任,還作為靠女人生活的雷蒙的同謀從犯去蓄意殺人,因而沒有一點人性,是一個人面獸心的動物,是一個妖魔。法庭據此判處莫爾索死刑。他自己並不感到後悔,只是對檢察宮這樣纏住他不放感到驚訝。
莫爾索拒絕向神父懺悔,他覺得20歲死和70歲死沒有什麼區別,像神父這樣活著也等於一個死人。但是別人的死活也好,母親的慈愛也好,對他都沒有什麼意思了,有一股氣息會把生活的歲月吹得一乾二淨。臨刑前莫爾索閃過願意重新生活的念頭,但他仍然覺得現在也是幸福的,想到受刑時會有很多人來看,來咒罵他,他感到自己並不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