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夜裡,加文還是兩手空空回來,毫無所得。他對新奧爾良已經厭倦了。他已經買好星期一午後晚班的機票,如果她不再來電話,他也就無需繼續扮演偵探了。
他找不到她,這不是他的過錯。街車司機都在這個城市裡迷路。沃伊爾斯不到中午就會高聲叫喊,查問他上哪兒去了。他已經盡了他的全力。
他躺倒在床上,只穿了一條拳擊短褲。他翻看一本雜誌,任憑電視機開著。快要11點了。他準備等到12點,然後就睡覺。
十一點整電話響了。他摁了一下按鍵,遙控關掉電視。「喂。」
是她來的電話。「是我,加文。」
「你還活著。」
「差一點活不成。」
他坐在床沿。「怎麼回事?」
「他們今天看見我了,他們的一個打手胖墩,在法國區的大街上追趕我。」
「可是你逃脫了。」
「對了。一個小奇跡,不過我還是逃脫了。」
「你瞧,達比。我買好了明天下午的機票。我明天就走,我認為你必須跟我一起走。」
「去哪兒?」
「去華盛頓。去我家。去隨便什麼地方。離開你現在待的地方。」
「去了以後又怎麼樣?」
「是啊,你得活下去,這是一條。我會要求我們的局長保證你的安全。我們會想辦法的。」
「你怎麼會認為我們從這裡飛得出去?」
「因為我們會有三名聯邦調查局的探員保護你,因為我不是個愚蠢透頂的傻瓜蛋。你瞧,達比,告訴我你想在什麼地方馬上跟我見面,我可以在15分鐘內帶上三個探員和你在一起。他們都有槍,不會害怕你的胖墩和他的那幫人。我們今晚把你帶出本市,明天帶你上華盛頓。我保證你明天直接和我上司,尊敬的F-登頓-沃伊爾斯見面,然後我們再考慮下一步。」
「我以為聯邦調查局沒有過問這件事。」
「它沒有過問,但它可以過問。」
「那麼三個探員從何而來呢?」
「我有朋友。」
她想了想,她的語氣突然堅強起來:「你的旅館後面有一個叫做河濱步廊的地方。那是一個購物區,有飯館,有……」
「我下午在那兒待了兩小時。」
「好。第二層上有一家服裝店,叫做『法國人愛好』。」
「我看到過。」
「明天中午,我要你站在店門口,等五分鐘。」
「算了吧,達比。到明天中午你就活不成了。別再搞這套貓捉老鼠的把戲了。」
「照我說的做,加文。我們沒見過面,我不知道你是什麼樣子。你要穿一件黑襯衫,隨便什麼樣子的,戴一項紅色棒球帽子。」
「我上哪兒去搞這麼些玩意兒呢?」
「你去搞就是了。」
「好,好,我一定搞到手。」
「你在門口站五分鐘左右,拿一份折起來的報紙。五分鐘後走進店裡去,上右後面的角落,那裡有一個架子,都是狩獵上裝,你稍微翻看一下。」
「你穿什麼衣服呢?」
「你別管我怎麼樣。」
「好的。接下去我們怎麼辦呢?」
「你和我,只有你和我兩個人,一同離開這個城市。我不要讓任何別的人知道這件事。你明白嗎?」
「不,我不明白。我可以安排安全措施。」
「不,加文。由我作主,好吧。沒有別人。別再提你的三個探員了。同意嗎?」
「同意。你認為我們該怎麼離開此地呢?」
「我也有個計劃。」
「我不歡喜你的這些計劃,達比。這些暴徒都在緊跟著你,你現在把我捲到這中間去,這不是我所想要的。我的辦法要安全得多。你也安全,我也安全。」
「那麼中午你上那兒去嗎,去不去?」
他站在床邊,說話時閉上眼睛。「是的,我要去。希望你也做到。」
「我明天和你會面,加文。」
「我希望看見你,親愛的。」
她走了。他掛斷電話,沿床頭來回走了幾遭,然後便走進浴室,把門關上,再開淋浴龍頭。
他在淋浴的時候咒罵她足有十分鐘,然後出來,擦乾身體。
他開了房門。房間裡是黑的。黑的?他讓燈光都開著的,這是怎麼回事?他朝梳妝台邊上的開關走去。
第一拳打爛了他的喉頭。這是從側面,從靠牆的方向,打得不偏不倚。他慘叫一聲,跪下一條腿,第二拳好像一把利斧砍砸在頭蓋骨的底部,加文立即喪命。
卡邁爾開亮一盞電燈,把這具滾圓的屍體扛上肩頭,再把它橫放在床上。他開了電視,把音量開到最大,然後拉開了他的運動袋,拿出一支0.25口徑的自動手槍,把它對準加文-維爾希克的右太陽穴。他用兩個枕頭蓋住手槍和頭部,扣動扳機。接下來他把一個枕頭放在死者的頭下面,另一個枕頭扔在地上,小心地把死者右手的指頭圍住手槍捲曲起來,手槍和頭部相距12英吋。
他從床底下取出錄音器,把電線直接插進牆裡。他撳了一個按鍵,立即聽見她的講話。他關掉電視機。
他想,明天警察會花幾分鐘時間在房間裡看一圈,宣佈這又是一次自殺。他們會照章辦事,提出幾個他們自己無法回答的問題,不過總歸是那麼幾個。因為他是一個聯邦調查局的重要律師,一兩天內要舉行屍體剖驗,大概到星期二,一個檢驗官會突然發現,這不是自殺。
到星期二:姑娘已經死了;而他已經到達馬那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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