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悲劇 第三卷 第17章
    這一特大兇殺案的審判,令人多麼激動,而又充滿了多少鬥爭!布魯克哈特和卡奇曼向貝爾納普和傑夫森表示,他們一致認為:傑夫森的方案「也許是唯一可行的方案」,但是對格裡菲思家應該盡量少提為好。

    於是,貝爾納普和傑夫森兩位先生,馬上印發了開庭前的聲明,從它的基調可以看出:他們相信克萊德無罪,實際上把他說成是一個飽受誹謗和完全被人誤解的青年人。克萊德本人對待奧爾登小姐的意圖和行為,同梅森所介紹的相比,豈不是粲然黑白分明。他們在字裡行間還暗示說地方檢察官極不正當,急於要求最高法院專門開庭,很可能具有一種政治的而不是純粹合法的目的。不然,為什麼要這樣急巴巴呢?特別是現在,全縣的選舉迫在眉睫?是不是某一個人物,或是某一個集團企圖利用這次審判的結果,來實現自己的政治野心?貝爾納普和傑夫森兩位先生但願事實並非如此。

    可是,不管某一個人物,或是某一個集團的這些計劃、偏見和政治目的如何,本案的辯護律師決不聽任象克萊德這麼一個無辜的青年落入圈套——對此,被告一方的律師將準備予以揭露——就被急急匆匆送上電椅,僅僅是為了共和黨在十一月間選舉中獲勝。為了揭發對本案所作出的這些荒唐而又虛假的結論,被告一方就必須有相當長的時間進行準備工作。因此,他們有必要就地方檢察官請求州長召開最高法院專門開庭一事,向奧爾巴尼1正式提出抗議。舉行特別庭根本沒有必要,因為,對這類案子定期開庭審判,應該是在一月份,而為本案準備材料就需要有更多時間——

    1奧爾巴尼系紐約州政府所在地。

    可是,這個強有力的、哪怕是為時已晚的答覆聲明,各報代表雖然都洗耳恭聽過了,梅森卻極端蔑視被告一方辯護律師就政治陰謀方面所作出的「輕率」說法,以及相信克萊德無罪的說法。「作為本縣全體居民的代表,我有什麼理由急急匆匆把這個人打發到哪一個地方去,或是指控他犯有哪怕是只有一條罪狀,如果說壓根兒不存在的話?難道說罪證本身還不夠充分說明他確實殺害了這個姑娘嗎?他有沒有說過一句話,或是做過一件事,來澄清本案中一些可疑的情況?沒有!反正只有緘默或是撒謊。只要這些可疑情況還沒有被這些非常有能耐的辯護律師先生們駁倒,我還是照樣堅定不移地繼續幹下去。現在我手頭已掌握全部必要的證據,就可以給這個年輕的犯人定罪。如果說延期到一月份,他們知道,那時我將要卸任了,所有這一切證據我自己是非常熟悉的,但是新接替的人勢必重新研究一番,這就不得不使本縣耗費更大的一筆開支。因為,我為本案召集到的這些證人,目前都在這裡,要他們到布裡奇伯格來很容易,根本用不著本縣花什麼大錢。可是,到了一月份,或是二月份,誰知道這些人會在哪兒呢?特別是被告一方辯護人會費盡心機,讓他們作鳥獸散。不,先生!這我決不同意。不過,從現在起,要是在最近十天以內,乃至於兩周以內,他們對我所歸結出的罪狀只要能提得出來哪怕有幾項是不確實的,本人也非常樂意奉陪他們一塊去見庭長。要是他們能向庭長提出他們已掌握的任何證據、或是希望能有的任何證據,或是從遠處找到了一些知情的見證人,能證明這個小子無罪——啊,那就敢情好。我將樂意請求庭長給予他們充分時間(若庭長認為合適),甚至還可以將開庭審訊時間推遲到本人卸職以後也行。不過,要是我還在這裡任職的時候開庭,正如我真心誠意希望的那樣,那末,我就要竭盡綿薄提起公訴。這並不是我要謀求任何公職,而是因為現在我還是地方檢察官,當然責無旁貸。至於本人參政的問題,哦,難道說貝爾納普先生就沒有參政了嗎?他上次就是跟本人競選過的。據我聽說,這次他還要參加競選。」

    於是,梅森就動身去奧爾巴尼,敦促州長注意到目前迫切需要最高法院迅即開一次特別庭,以便對克萊德起訴。州長聽了梅森和貝爾納普雙方辯論,決定接受梅森的意見,理由是:准予開一次特別庭與有必要推遲審理本案的開庭日期,兩者並不衝突。因為,被告一方的律師迄今為止提出的理由,好像怎麼也不能說明:開一次特別庭也許就有礙於他們獲得為審理本案所必需的充裕時間。再說,研究分析這類辯論,原是最高法院專門指派的法官份內之事——而並不是他這個州長的事。因此,就下令最高法院開一次特別庭,由第十一司法區法官弗雷德裡克-奧伯沃澤擔任庭長。於是,梅森去見庭長,要求確定大陪審團開會的日期,以便對克萊德起訴——結果就定在八月五日開會。

    隨後,大陪審團開會了,對梅森來說,作出對克萊德起訴的決定,原是一點兒困難都沒有的。

    在這以後,貝爾納普和傑夫森只好去見民主黨人奧伯沃澤(此人全賴前任州長幫助,才能任命為法官),申請變更審判地點,理由是:要在卡塔拉基縣居民中找出十二個人來——他們雖受梅森公開和不公開的言論影響,但是對克萊德卻並不早已極端敵視,也不事前相信他犯了罪——那真是不可想像的事。這就意味著,在被告一方的律師還沒有向陪審團發言以前,克萊德事實上早就給定罪了。

    「可是,你們到底想要上哪兒去審理呢?」這個相當公正的奧伯沃澤法官開口問道。「這類材料到處都給登出來了。」

    「不過,法官先生閣下,這一罪行一直是被該地方檢察官那麼孜孜不倦地加以誇大了——」(來自梅森方面的冗長而又熾烈的反駁)。

    「但不管怎麼說,我們還是堅決認為,」貝爾納普接下去說。「公眾早已受到過度刺激和欺騙了。現在,您找不出十二個人來公正審判這個人了。」

    「多荒唐!」梅森怒沖沖地大聲叫嚷。「簡直是胡扯淡!要知道各報刊他們自己採訪、刊登的證據材料,就比我還要多得多哩。如果說現在已經產生了什麼偏見的話,那也正是公眾從本案裡發現的一些事實所引起的。不過,我堅信,這兒偏見也並不見得比別地更加激烈吧。再說,絕大多數的證人就在這兒,要是本案移至一個邊遠的縣份審判,本縣就勢必負擔很大的一筆費用,這是本縣開支不了的,而且事實證明也是毫無必要的。」

    奧伯沃澤法官,此人嚴肅認真,恪守道德,行動遲緩,辦事精細,處理一切問題,喜歡墨守陳規,這時,他傾向於贊同梅森的意見。在隨後的五天裡,他對這個問題只是不緊不慢地考慮了一下。五天以後,他就決定拒絕被告一方提出變更審判地點的要求。倘若他作出的決定錯了,反正還有受理上訴的法院,被告一方儘管可以到那兒告去吧。既然現在他已確定十月十五日為開庭審理的日期(在此以前,據他判斷,被告一方辯護律師是有充裕的時間,可以為本案進行準備的),他打算前往藍山湖畔自己的別墅去消磨殘夏。如有什麼特別複雜或是當地解決不了的法律糾紛,不管是檢察官,還是被告一方的辯護律師,都可以上那兒去找他,他將親自聽取他們雙方的意見。

    不過,本案既有貝爾納普和傑夫森兩位先生插手,梅森覺得自己最好還得加一把勁,使克萊德定罪一事盡可能做到萬無一失。他害怕那個年輕的傑夫森,並不亞於他害怕貝爾納普,因此,他便帶上伯頓-伯利、尼爾-紐科姆又一次來到了萊柯格斯。在那裡,拋開別的不談,他至少發現以下幾點:(一)克萊德購買照相機的地點;(二)在大比騰湖之行前三天,他對佩頓太太說過,他想把照相機帶在身邊,又說他還得買幾個膠卷;(三)有一個名叫奧林-肖特的雜貨鋪掌櫃跟克萊德很熟,但在四個月以前,克萊德為了一個工人老婆懷孕的事向他求教過——還有(這是肖特作為最大的一項秘密對終於發現了他的伯頓-伯利私下講的),他向克萊德推薦過一位住在格洛弗斯維爾附近名叫格倫的醫生;(四)他們找到了這位格倫醫生,還給格倫醫生看過克萊德和羅伯達的照片,格倫能認出來的是羅伯達,但不是克萊德。格倫還講到羅伯達來找他時的情緒,以及她所說的那些話——這些話無論如何不會暗示出克萊德或是她本人有罪,因此,梅森決定最好暫時不去提它了。

    最後還有(五),經過積極努力,那個把帽子賣給克萊德的尤蒂卡帽商也出場了。因為伯頓-伯利在尤蒂卡接受記者訪問後,伯利的照片就跟克萊德的照片一塊上報——這個帽商碰巧看見了,還記得克萊德這個人,就馬上跟梅森取得了聯繫。結果,帽商的證詞,先是按照格式用打字機打好,又由本人宣過誓,就讓梅森帶走了。

    此外,那個搭乘天鵝號汽船時注意過克萊德的鄉下姑娘也給梅森寫信說:她記得當時他戴了一頂草帽,還記得他是在沙隆上了岸的。這段證詞充分證實了天鵝號船長的話,使梅森感到真是造物主或是命運之神在冥冥之中保佑了他。最後,他覺得,在所有發現中就數這一條最最重要:住在賓夕法尼亞州貝德福德的一位女士給他寫信說,從七月三日至十日這一周裡,她跟她丈夫正在大比騰東岸,亦即湖的南端帳篷裡露宿。七月八日下午約莫六點鐘光景,他們正在湖上划船時,她突然聽到一陣尖叫聲——聽起來像是一個婦女或是姑娘在大聲驚呼救命——是那麼悲切切、淒慘慘。這一呼喊聲很微弱,彷彿是打從小島後頭傳過來的。這個小島位於他們正在釣魚的湖灣的西南面。

    有關上述這一消息,以及照相機、膠卷、克萊德在堪薩斯城犯罪等材料,現在梅森打算絕對保持緘默,直到臨近開庭審訊的日期,或是在開庭審訊的過程中,當被告一方的辯護律師怎麼也沒法反駁或是自圓其說時,這才亮出來。

    至於貝爾納普和傑夫森,他們簡直想不出其實還有那麼多的事可做的。他們只是抓住克萊德一到草湖就回心轉意這一點,訓練他怎樣矢口否認,以及怎樣解釋兩頂帽子和那隻手提箱的問題。不錯,還有扔在克蘭斯頓家別墅附近第四號湖裡的那套衣服,但因為有一個看來是偶爾才釣釣魚的人,在那兒用擬餌鉤拖釣了很久,不知怎的把那套衣服勾撈上來,又經過洗燙,現在就掛在貝爾納普與傑夫森事務所上了鎖的壁櫥裡。此外,還有沉入大比騰湖底的那架照相機,派人潛入湖底去找,可始終沒有找到——這一情況讓傑夫森得出一個結論,認為:那照相機想必已經落入梅森手裡了。因此,他決定在開庭的時候,只要一有合適機會,就得搶先提到這架照相機。至於說克萊德拿照相機(即便是在無意之中)砸了她,嗯,這件事,至少在當時,他們決定讓他否認說自己沒有砸過——儘管羅伯達的屍體在比爾茨重新挖出來以後,即便在那時,還是發現她臉部傷痕跟照相機的大小形狀確實在某種程度上是相符的。

    貝爾納普和傑夫森一開頭對克萊德作為見證人一事就表示非常懷疑。他在說明這一切經過情形時,能不能說得那麼直率、那麼誠懇有力,足以使任何一個陪審團確實相信他並不是存心砸她呢?因為,陪審團信不信他的話,關鍵全在這兒,至於有沒有傷痕,反正無所謂。要是陪審團並不相信他是無意之中砸了她,那末,當然羅,就會判他犯了殺人罪。

    他們就這樣準備等著不久即將開庭審訊,同時趕緊設法搜集有關克萊德過去品行端正的證明或是見證材料。不過,他們碰到了很大阻力:他在萊柯格斯時表面上佯裝模範青年,暗底裡卻是另一個樣子。他在堪薩斯城原是學生意開始,最後卻以那麼一件醜聞告終。

    不管貝爾納普、傑夫森也好,還是檢察官也好,他們都覺得,有一件事最最麻煩也沒有了,那就是:自從克萊德關進監獄以來,一直到現在為止,他自己家裡或是他伯父家裡,連一個人都沒有出頭露面,來給他說話撐腰。而且,他本人從來沒有對人——除了對貝爾納普和傑夫森以外——說過他父母是在哪裡。可是,貝爾納普和傑夫森就不時提到過:倘要真的想把克萊德說得好歹像個樣子,不是少不了由他的父母,或是至少由他的任何一個兄弟姐妹出面,替他說上一兩句好話嗎?要不然,會給人很壞的印象,也許克萊德是個賤民、窩囊廢,從小就在外漂泊流浪,所以嘛,凡是認得他的人,如今都故意躲著他哩。

    因此,他們同達拉-布魯克哈特磋商時,便問到克萊德的父母,知道在萊柯格斯的格裡菲思家堅決反對,不讓本家族西部分支中任何一個成員拋頭露面。據布魯克哈特解釋,在這兩家的社會地位之間,有著一道不可逾越的深溝,這一點若被人們利用,萊柯格斯的格裡菲思家自然不會樂意。再說,克萊德的父母一旦被黃色報刊注意到或是發現了,有誰能擔保不會被他們大肆渲染呢。據布魯克哈特對貝爾納普說,塞繆爾-格裡菲思父子倆都關照過,只要克萊德不反對,最好還是讓他的一些近親留在幕後。事實上,他們對克萊德經濟上的幫助,也許——至少在某種程度上——就取決於這一點。

    克萊德對格裡菲思家的這一願望完全表示同意。雖然人們跟他充分交談過之後,或是聽他說起過因曾經出了事給母親很大打擊而感到非常難過,沒有一個人會對他和母親之間固有的這種骨肉之情產生一丁點兒的懷疑。其實,說透了,目前他對母親的態度是既害怕,又羞愧,兩者兼而有之,真不知道她老人家會怎樣看待他眼前的困境——以及怎樣看待如果不說是他在上流社會的失敗,至少也是他的道德墮落問題。貝爾納普和傑夫森杜撰的那一套所謂他回心轉意的說法,她老人家肯相信嗎?就是撇開那個不談,只要想一想:她路遠迢迢地來到這兒,透過這些鐵柵欄瞅著簡直無地自容的兒子——而他不得不天天跟她見面,天天跟她說話!瞧她那雙明亮的、多疑的、痛苦的眼睛啊!還有,她也會對他的無辜發生懷疑啊!因為他感到,即使貝爾納普和傑夫森為他辯護設計了那麼多的方案,可他們還有點兒懷疑!他是不是真的在無意之中砸了她一下。其實,他們並不是真的相信,說不定還會告訴了她。那時,他那虔誠的、敬畏上帝、嫉惡如仇的母親,會比他們更加相信他嗎?

    他們再一次問他,該不該通知他母親,有什麼意見時,他回答說,他認為他暫時還不想跟他母親見面——這種見面不會有什麼好處,只會使雙方都感到痛苦罷了。

    他暗自琢磨,看來他這一切遭遇,幸虧一個字也還沒有傳到丹佛他父母那兒。由於他們宗教信仰和道德觀念非常特別,凡是世俗的、墮落的報刊,一概不准進入他們的家門和傳道館。而萊柯格斯的格裡菲思家,也一點兒都不想通知他們。

    不過,有一天晚上(大約貝爾納普和傑夫森正在非常認真地討論克萊德父母該不該出面,真不知道究竟該怎麼辦的時候),愛思德(她在克萊德到萊柯格斯後不久結了婚,目下住在丹佛東南區)碰巧看到《落基山新聞》上——正是在布裡奇伯格的大陪審團決定應對克萊德提起公訴以後刊登的一條新聞報道:

    謀殺女工的年輕兇犯受起訴

    (紐約州布裡奇伯格八月六日訊)由本州州長斯托德巴克指定受理克萊德-格裡菲思一案的特別大陪審團,今天確認起訴書中控告克萊德犯有謀殺罪。克萊德-格裡菲思是紐約州萊柯格斯領子製造業殷富廠商格裡菲思的侄子,最近被指控,說他於七月八日在艾迪隆達克斯山脈大比騰湖上殺害了紐約州比爾茨的羅伯達-奧爾登小姐。

    起訴書宣讀以後,被告格裡菲思不顧幾乎無法辯駁的證據,仍然堅稱:這一嫌疑罪行乃是在無意之中所造成。被告由他的辯護律師、來自本市的阿爾文-貝爾納普和魯本-傑夫森陪同,被傳訊至最高法院法官奧伯沃澤面前,但仍申辯自己無罪。克萊德當即還押,預定十月十五日開庭再審。

    青年格裡菲思,今年才二十二歲,被捕前系萊柯格斯上流社會裡受人尊敬的一成員。據悉,他將他的那位當女工的情人砸昏後,隨即拋至湖中令她溺死。格裡菲思曾玷污過她,後來為了一位富家少女,才準備將前者拋棄。本案辯護律師系由其萊柯格斯富翁伯父所延聘。克萊德的伯父迄今為止,仍然保持超然態度。但據此間人士證實,除了伯父以外,親屬中竟無人出庭為其辯護。

    愛思德馬上急匆匆來到了自己娘家。儘管這條新聞報道說得已經非常準確清楚,她還不肯相信它指的就是克萊德。它提到的地名、人名,也還是非常有力,很難駁倒——萊柯格斯的富翁格裡菲思,以及本人親屬均未到場。

    她搭乘了電車,盡可能快點趕到比爾德威爾街那個名叫《希望之星》的寄宿舍兼傳道館——它並不見得比往昔在堪薩斯城的那一個強多少。因為,這裡雖有好幾個房間可供出租,客人住一宿只繳美元兩角五分(這想必對全家人生活也夠開支了),但工作挺繁雜,其實並沒有多大進項。另外,弗蘭克和朱麗婭兩人,對她們周圍這種單調沉悶的環境早已膩味透頂,急於想脫身出來,把傳道館工作這副重擔留給她們的父母去挑。朱麗婭今年十九歲,在市中心一家餐館當出納;弗蘭克快滿十七歲了,不久前才在一家水果蔬菜代銷店找到了工作。事實上,白天家裡僅僅有一個孩子——小拉塞爾,就是愛思德的私生子,現在才三、四歲,他的外公外婆出於謹慎小心起見,推托說是在堪薩斯城領養的一個孤兒。這孩子頭髮烏黑,有些地方酷似克萊德。即使年紀還很小,他如同當年的克萊德那樣,這裡已在給他灌輸的,正是克萊德小時候最反感的那些基本的真理了。

    愛思德如今已是個極其收斂和含蓄的已婚婦女了。她進來時,格裡菲思太太正在忙活:擦地板、撣灰塵、拾掇床鋪。可是,一見女兒兩頰煞白,突然在這當兒風風火火地趕來,便示意她進空房間去。縱然多年來格裡菲思太太飽經憂患,對類似突發事故多少習以為常了,這時她還是萬分驚愕,放下了手裡活兒,眼裡馬上閃現出愁雲慘霧。莫非又是什麼新的不幸消息嗎?因為,愛思德那雙黯淡無光的灰眼睛和她的舉止神態清清楚楚地預示著災難臨頭了。接著,她隨手打開一張報紙,心焦火燎地看了母親一眼,就指著那段新聞報道。於是,格裡菲思太太使開始看了起來。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謀殺女工的年輕兇犯受起訴

    「案犯被告發於七月八日在艾迪隆達克斯

    山脈大比騰湖上殺害羅伯達-奧爾登小姐。」

    「確認起訴書中控告克萊德犯有謀殺罪。」

    「不顧鐵證如山,他仍堅決申辯自己無罪。」

    「案犯還押候審,預定十月十五日開庭。」

    「他那當女工的情人被砸昏後隨即溺死。」

    「他的親屬中竟無人出庭為其辯護。」

    她的眼睛、她的腦子,就這樣很自然地抓住了這最最重要的幾行字。接著很快又看了一遍。

    「克萊德-格裡菲思,紐約州萊柯格斯領子製造業殷富廠商的侄子。」

    克萊德——她的兒子!不過在最近——哦,不,是在一個多月以前——(她和阿薩一直就有點兒擔心,因為他沒有——)七月八日!現在已經是八月十一日了!那就是說——是的!可是不,那決不是她的兒子!不可能!克萊德是把他的情人——一個姑娘殺害了的兇犯!他可不是那號人啊!他給她寫過信,說自己如何有長進,主管一個很大的部門,前途未可限量。不過隻字不提什麼姑娘不姑娘的事。可是,現在啊!還有在堪薩斯城的時候那個小女孩呀。仁慈的上帝啊!而萊柯格斯的格裡菲思,他丈夫的哥哥——明明知道這件事,可就是不寫信來!當然羅,他覺得這是奇恥大辱,被人唾棄。要不然是漠不關心。可是,不,他畢竟請了兩位辯護律師。不過,這有多可怕!阿薩啊!她的其他幾個孩子啊!報刊上會怎麼說呢!這座傳道館啊!看來他們非得放棄不可,到別的城市去。不過,孩子他到底有罪,還是無罪?在還沒有對他作出判斷或是周密考慮以前,她非要把這個問題鬧明白不可。這份報上說他申辯自己無罪。啊,堪薩斯城那家可惡的、鄙俗的漂亮的大酒店啊!還有那些壞小子——克萊德的同伴們啊!在這兩年裡,他到處漂泊流浪,不給父母來信,連自己名字都改成哈里-台納特啊。淨幹了些什麼呢?又學到了些什麼呢?

    她沉吟不語,滿懷極度痛苦和恐怖。即使她長年累月在勸人信仰上帝給人以啟示和安慰的真理,信仰上帝仁慈和拯救,殊不知此時此刻,這一信仰卻也顯得十分無能為力。她的孩子啊!她的克萊德!關押在監獄裡,犯有謀殺罪!她非打電報去不可!她非寫信去不可!也許她還得去一趟。不過,上哪兒去尋摸這筆盤纏呢?她到了那兒以後,又該怎麼辦呢?怎麼才會有膽量——有信心——能頂得住這一切啊。還有,不論是阿薩也好,弗蘭克也好,還是朱麗婭也好,萬萬不可讓他們知道。阿薩,他的那股子信心固然堅定,但多少被憂患耗損了,他的眼力很差,還有他的身體也日益虛弱。再說,弗蘭克和朱麗婭剛剛踏上人生的道路,難道說他們一定要背上這個包袱?打上這麼一個標記嗎?

    仁慈的上帝啊!難道說她的不幸永遠是沒完沒了的嗎?

    她側轉身來,她的那一雙因幹活太多、變粗了的大手在微微顫抖,捏在手裡的報紙也在抖抖索索。愛思德佇立在她身旁。她知道母親不得不忍受這一切痛苦,所以,這些天來,她是特別同情母親。本來母親有時看起來就那麼勞累,而現在卻又受到這麼大的一個打擊!可她知道,全家就數母親最最堅強——是這麼堅毅不屈,雙肩寬闊,無所畏懼——她百折不撓,始終如一,是一個名副其實的靈魂的舵手。

    「媽媽,我簡直不相信這是克萊德呀,」愛思德敢於說出來的,也僅僅是這麼一句話。「這是不可能的,是吧?」

    不料,格裡菲思太太兩眼直勾勾地還在瞅著報上這條不祥的標題。隨後,很快她的那雙灰藍色眼睛把那個房間掃了一眼。她的那張大臉盤,由於極端緊張和極端痛苦而顯得特別蒼白。她這個有罪的、迷途的,當然是不幸的兒子,那麼癡心妄想往上爬——如今死亡威脅著他。他因為犯了殺人罪,將被送上電椅!他殺了一個人——一個可憐的女工。報上就是這麼說的。

    「噓!」她低聲耳語道,意味深長地把一個手指按在自己嘴唇上。「不管怎麼說,暫時還不能讓他(指阿薩)知道。我們還得先打個電報去,或是寫封信去。他們的回信也許可以寄到你那兒。我把錢給你。可現在我還得先坐著歇一會兒。我覺得身上有點兒不對勁。那我就坐在這兒吧。把《聖經》給我。」

    梳妝台上有一本基甸國際1所贈送的《聖經》。格裡菲思太太坐在一張普通的鐵床床沿上,打開《聖經》,本能地翻到《詩篇》第三、第四篇——

    1基甸國際,又譯「基甸社」,1899年成立於美國,專門到旅館、醫院等處放置《聖經》。

    「耶和華啊,我的敵人何其加增。」

    「顯我為義的上帝啊,我呼籲的時候,求你應允我。」

    隨後,她默默地、甚至顯然很安詳地讀了第六、第八、第十、第十三、第二十三、第九十一等篇,愛思德卻滿懷默默無言的驚愕和悲痛佇立在一旁。

    「啊,媽媽,這我簡直不能相信。啊,這太可怕了!」

    然而,格裡菲思太太還在繼續讀下去,好像她可以將這一切置之不理,依然躲到一個寂然無聲的地方,在那裡,凡夫俗子的罪惡至少暫時不會影響到她。最後,她終於平靜地把書合上,站了起來,繼續說:

    「現在,我們還得想一想該說些什麼,這封電報由誰來發給布裡奇伯格——當然,我這是說發給克萊德的,」她又找補著說,望了一眼報紙,然後又插了一句《聖經》上的話——「上帝啊,你必以威嚴秉公義應允我們!」1「要不然,也許就發給那兩位辯護律師——他們的尊姓大名就在這兒。我怕打電報給阿薩的哥哥,就是怕他會回電給阿薩。(她接著說:「耶和華啊,你是我的力量,是我的盾牌。我心裡依靠你。」2)不過,要是我們打給那個法官或是那兩位辯護律師轉交,我想,人家是會交給他看的,你說是嗎?不過,依我看,最好還是直接打給克萊德。(「他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3)僅僅是說他的事我已從報上看到了,但我還是相信他,我還是愛他的,不過,他得把全部真相告訴我,也說說我們該怎麼辦。依我看,要是他需要錢,我們就得想一想,該怎麼尋摸去呢。(「他使我的靈瑰甦醒。」4)」——

    1詳見《聖經-舊約-詩篇》

    2同上,第28篇第6節。

    3同上,第23篇第2節。

    4同上,第23篇第3節。

    這時,她儘管心裡突然呈現片刻安謐,卻又開始在來回搓她那雙粗大的手。「啊,這不可能是真的。啊,天哪,不!畢竟他是我的兒子呀。我們全都愛他,全都相信他。這一點我們非說不呵。上帝會拯救他。要警覺,要祈禱。切莫失去信心。在上帝的佑護下,你心裡將會感到安寧。」

    她早已不能控制自己,所以連她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在她身旁的愛思德說:「是的,媽媽!啊,當然囉!是的,我會寫信、打電報去的,我知道他準定會收到的。」不過,這時她也正在自言自語道:「我的天哪!我的天哪!被指控有殺人罪——還能有比這更倒霉的事情嗎!不過,當然羅,這不可能是真的。這不可能是真的!要是他能聽到就好了!」(她想到了自己的丈夫。)「而且是在拉塞爾出了事情以後。是在克萊德在堪薩斯城出了事以後。可憐的媽媽。她吃的苦頭真是太多啦。」

    過了一會兒,她們倆避開正在隔壁房間幫著拾掇的阿薩,一塊來到了下面傳道館大廳,那兒一片沉寂,四壁掛滿了宣揚上帝仁慈、智慧和永恆正義的招貼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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