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星期幾?」
護士回答道:「你先告訴我你的姓名,我再告訴你今天星期幾?」
基思覺得這是公平交易,於是他說:「基思-蘭德裡。」
她微微一笑。「今天星期二。你星期天晚上——實際上是星期一早晨來的。」
基思望著窗外的太陽。「現在是上午還是下午?」
「輪到我問了。美國總統是誰?」
基思告訴了她,又補充道:「他是個討人喜歡的人。上星期我與他聊過天。」
她皺皺眉。
基思意識到這不是她想從一個腦外傷病人那裡聽到的話,故而又說:「只是開個玩笑。」
她點點頭。
他想坐起來,但她把手按在他肩上,「躺著別動,蘭德裡先生。」
當她在他床前來回走動時,他端詳了她一番,她三十五歲左右,體態豐滿,面容和藹,但他估計,她經驗豐富;如果他不安分,她就會變得嚴厲起來。他問她:「現在幾點鐘?」
「上午八點十五分。你已經昏迷大約三十六個小時了。」
「噢……」他感到有點朦朧,腦袋和身體有些疼痛,可除此之外,他認為自己沒有什麼問題。他試圖記清楚發生了什麼,記起了一部分,但卻像是一件打破了的瓷器,得把碎片拼起來。
護士問他:「你的住址?」
他做了回答,接著她繼續問他這類問題。此刻,他看到她正在根據他的回答在一張紙上做記號。他想去回憶發生了什麼,可她老是問個沒完。最後,他記起了他昏迷前最後一兩分鐘的事。他把手伸進被窩,摸摸自己的褲襠。他說:「我沒事。」
「你沒事。你的脈搏、呼吸、體溫、血壓都正常,反應良好……」
「很好。我可以出院了。」他又坐起來,而她再次用手按住他的肩膀。
「躺下,蘭德裡先生,不然我得叫護理員來了。」
「那好吧。什麼時候可以出院?」
「醫生簽字同意才行。神經科大夫正在查房。」
「好。我的東西在哪兒?」
「在那只壁櫥裡。」
「這台電話通嗎?」
「不通。你要我把它接通嗎?」
「是的,請接通。」他問她,「你知道我發生了什麼事嗎?」
她沒有立即回答,然後說:「我知道你遭到襲擊了。」
「對了。我跟女朋友在一起。你知道她的情況嗎?」
「不知道,只看到你的壁櫥裡有幾件女人衣服。」她說,「一輛警方救護車把你送來,警察把你身邊的所有東西都列了清單,並帶了來。如果你想知道,等會兒我與你一起清點一下。」
「不,我只需要我的皮夾。你能拿給我嗎?」
「等一下。」
他想了一會兒,問她:「警方要審訊我嗎?」
「是的,警方要求我們在你醒來能答話時通知他們。」
「好吧。但今天不行。」
「我們看情況。」
「我的診斷是什麼?」
「嗯……情況良好。」
「他們給我做過CAT掃瞄嗎?」
「做過。你有細微骨折,有些內部腫脹……我應該讓醫生跟你談這些。」
他向她進一步詢問,但她不願意說出具體的病情,只是籠統地描述了他的傷勢——身體中部、右肩、左前臂和頭部外傷,無內出血,幾處挫傷、撕裂,等等。他得出結論:如果他能站起來穿衣服,他就可以出院。
他問她:「我這是在什麼地方,確切地說?」
「盧卡斯縣醫院,托萊多郊區。」
他暗自點了點頭。他是在當地政府手中,這包括地方警察;他們把他當做受害者或逃犯,或兩者都是。
她對他說:「我要問醫生你是否可以吃固體食物。你想吃早飯嗎?」
他需要吃,可現在該假裝有病,假裝虛弱。事實上,他是感到虛弱,但除了頭痛外還不算太差。他說道:「我只想睡覺。」
「好吧。等一下我請神經科醫生過來。」
「很好。但我現在需要睡一會兒。」
她走了,基思坐起來,等到某個時候,警方會叫醫院簽一張「可以監禁」的證明,他會被轉送到監獄病房或類似的場所。他不知道自己的法律地位,也不完全清楚自己的病情,但他不能為滿足其他人而弄清或者澄清這些問題,他沒有時間可以浪費。儘管頭暈眼花,但他明白自己必須離開這兒,去斯潘塞城找安妮。
他拉掉身上的兩根靜脈滴管,靜脈針口流出血來。床架上有紗布和橡皮膏,他很快包紮好針口。他把雙腿移到床邊,慢慢站了起來。他的雙膝軟弱無力,但他努力支撐著身體,在房間內試著走了幾步。
旁邊的病床上是位老人,基思見他睡得正香,基思拉上兩張床外面的隔簾,這樣可以部分擋住門外人的視線。他能看到左邊不遠處的護士值班室。
基思打開壁櫥,看到他的手提箱和短途旅行包塞在裡面,還有他的公文箱和一隻大塑料袋,裡面裝滿了各種男女衣服和化妝用品。他拉出手提箱,脫下住院服,很快穿上了他那套藍色的意大利真絲西裝。
在那只警方用來歸放零散物件的塑料袋內,他找到了他星期天穿的牛仔褲、襯衫和風衣,但找不到他的皮夾和汽車牌照。顯然,這些東西在當地警方手中。在塑料袋的底部,他看到了棕白兩色的玩具熊。他拿著它瞧了一會兒,然後把它扔回袋裡。
基思打開公文箱;自安妮打開它後一直沒鎖上過,毫無疑問,警方打開檢查過,但所有看得見的東西似乎都是無害的。他按了一下箱子的假底,它彈開來。他掀起假底,看到他的護照仍在裡面,還有各種面值的幾百元錢也都在,他把錢放進上衣口袋,然後將除了公文箱之外的所有東西統統塞回壁櫥去,關上門。基思拎起公文箱迅速而果斷地走進過道,左右掃視,發現電梯在右邊。他徑直走向一部開著門的電梯,與醫護人員一起進去,下降至底樓門廳。
在門廳裡,他看到一名穿制服的警察坐在椅子上讀一本雜誌;他對面有一個穿西裝的男人,基思估計是名偵探。
基思走出門,見一輛出租車正有人下來。他上了這輛車的後座,對司機說:「請去機場。」
司機將車駛上機場公路。基思注意到,現在來去都還是高峰時間,但他們離開托萊多開得還算快,路邊的商業帶白天看上去是另一個樣子。他看到了右邊的雪佛蘭車行,卻看不到他的雪佛蘭車。再過去,在公路對面,他看見了韋斯特威汽車旅館的招牌。
他弄不明白巴克斯特是怎樣找到他們的,可他猜想,搜尋進行得十分仔細,以致終於發現了他留下的僅有的兩條線索:機場與保安人員的談話,導致地區搜尋,最終找到了韋斯特威汽車旅館,儘管它的招牌被弄暗了,美國決不是一個極權國家,但它比基思曾經到過的任何極權國家都擁有多得多的警察,擁有更先進的設備、更大的機動性和財力。然而,僅僅在機場時的壞運氣卻如此迅速而徹底地改變了那個晚上的結局。
基思知道,如果這件事想得太多,如果讓憤怒和內疚佔據心頭,那麼他將無法完成他必須做的事,他把此事拋到腦後,考慮著下一步的行動。他不想再做許多次嘗試,如果要做的話。但他需要的是再做一次。
出租車到達機場,司機問:「在哪兒停車?」
「就停在那邊靠近美國航空公司招牌的地方。」
司機把車停在候機樓前,說道:「請付十二元七角五分。」
基思給他一張二十元的鈔票,拿了找頭,付了小費。
他走進候機樓,轉個圈子,從二十英尺外的另一扇門出來。他站在路沿上,看了看手錶,完全裝成一個實業家剛下早班飛機的樣子。以前他到過這機場許多次,熟悉內情。他不理睬排成長隊的出租車,而對行李搬運員說:「這裡有人願意跑長途嗎?」
「有。你上哪兒?」
「萊馬。」
「行。」這行李員向停在坡道對面停車場內的一輛改裝的小貨車做了個手勢,問基思,「行李呢?」
「沒有。」小貨車停下,基思給行李員兩元錢。一個瘦瘦的、二十歲左右的小伙子跳下車,問道:「你上哪兒?」
「萊馬。多少錢?」
「嗯……我算算……大約兩小時,所用汽油,再加回程……五十元不算多吧?」
「聽起來還可以。」基思打開乘客門上車,司機也上了車,車子開動。開出機場後,小伙子伸出手說:「我叫查克。」
基思同他握了握手。「約翰。」
「認識你很高興。」
「這車不錯。」
「是嗎?是我自己改裝的。」查克向基思詳細介紹了改裝這輛新型道奇車的情況,查克目前失業,他在機場靠削減固定的出租車價格拉生意,以此掙錢來維持昂貴的給車身鍍鉻的習慣。查克結束他的自我介紹後,車已到75號州際公路上,向南行駛。
基思剛想催查克開快些,因為他已經遲了,但查克已將貨車加速到每小時七十五英里。查克見他看著計速器笑了,說道:「75號公路,我開七十五英里。幸虧我們不在106號公路上。」他又說,「喂,如果你感到太快,告訴我一聲。」
「正好。」
「是嗎?好。我有最好的反警裝置——就在這裡。」他拍拍儀表板上的雷達探測器。「讓他們見鬼去吧。」
「對。」
他又加速到八十英里,問道:「你從哪兒來?」
「紐約。」
「是嗎?你喜歡紐約?」
「那地方還不錯。」
「我從來沒去過。」
基思感到一陣頭痛,他的胃也翻騰起來。他不知道這是因為乘車,還是挨打的緣故。也許是因為查克。
查克瞥了他一眼說:「我不想打聽你個人的私事,可看起來有人把你打得夠嗆。」
基思沒有照過鏡子,反正照不照都一樣,但他還是拉下了汽車擋風玻璃上方的遮陽板,上面有面化妝用的小鏡子,周圍有粉紅色的小燈,他照了照自己。他的左太陽穴又青又紫,稍稍有點腫;右眼下有一個傷口,塗上了碘酒,但沒有縫線。他看上去臉色蒼白,眼睛周圍有黑圈。
「你遭到行兇搶劫了吧?」
「不,發生了車禍。」
「天哪!嗨,你到這裡出差?」
「不錯。」
「沒帶行李?」
「沒帶。今晚就回去。」
「我說呢。你要我等你嗎?等候費每小時五塊錢。」
「說不定。」
「想聽收音機?還是音帶?」
「收音機。」
查克打開收音機,是個劇烈搖滾樂電台。
基思按了掃瞄鈕,一連串電台隨之而來,每個台停留大約十秒鐘。後來基思鎖定托萊多的一個新聞台,聽國際新聞;這節目使他和查克差不多同樣感興趣。最後,電台報告當地新聞。
新聞播音員說:「州警察局今晨宣佈,他們打算審訊基思-蘭德裡,斯潘塞城綁架案的嫌疑犯。蘭德裡,斯潘塞城人,目前在盧卡斯縣醫院內,因在機場公路一家汽車旅館內遭一名或數名不明身份者的攻擊而頭部受傷,在斯潘塞城警方指控蘭德裡綁架安妮-巴克斯特——斯潘塞城警長之妻以後,他成了星期日晚上和星期一清晨全州的搜捕對象。在汽車旅館內並未發現巴克斯特太太,而斯潘塞城警方已通知州警察局說巴克斯特太太安然無恙,現已與她的家人團聚。根據官方消息,調查將繼續進行,當局希望查明攻擊者身份,再決定對蘭德裡指控何種罪名。」
基思又按一下按鈕,換了一家「西部鄉村音樂」台。
查克說:「有點意思,是吧?」
「什麼?」
「綁架案,他們發現那傢伙就在機場附近。」查克開始議論起這件案子來了。「他們好像把所有的材料都弄到電台、電視上播放。我在想,媽的,如果那是我的女朋友什麼的,警察們準保不會那麼雞飛狗跳,可你要曉得,這次是為了一名警察。那女人好像是個良家婦女,還有兩個孩子,丈夫是個警長,所以,不管怎樣,他們得找到她……又說他們從來沒找到她,真是怪事。但州警察到了這家旅館,好像是個按鐘點收費的那種地方,就找到了綁架她的那個傢伙,他被打得半死,可沒人知道那女人哪裡去了——當警察到那旅館時,住宿的人都早跑光了,因為他們本來就不是那兒的人,唯一的見證人是個旅館經理什麼的,警察又不說他談了些什麼情況。我看這是兩個男人之間的事,蘭德裡和另一個傢伙,他們爭吵著誰先和她睡覺,其中一個狠揍了另一個,然後帶著他老婆出走了,而且他們都是白人。你能相信這些鬼話嗎?」
「鬼話連篇。」
「你說得對。現在他們又說這個妻子與家人團聚了。州警察說,這個丈夫,警長,現在……在什麼之中……?」
「震驚?」
「嗯,是,不過……隱居。對,隱居之中。避風頭,你知道嗎?」
「噢。」
「你覺得怎麼樣?兩個男人,對吧?那就說明問題了。警察說他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真是不可思議。見鬼,他們一定逮住了去旅館開房間的傢伙,他們也逮住了狠揍他的那個傢伙。他們知道是怎麼回事,但不肯洩漏秘密。他們有時會那樣做的。不過,這裡有點怪。那女人是怎樣脫身的?你知道我的想法嗎?丈夫付了贖金,警察們不想說有個警察付了贖金。對吧?」
「有可能。」
「我真該當警察,喂,你想喝咖啡嗎?前面有個停車點。」
哦,他想喝咖啡,他想吃東西,還想刮掉三天來長出的鬍子茬,刷刷牙,洗個澡,但他卻說:「不,我有急事。」
「好吧。」
他們出發後大約半小時,基思看到了15號國道的出口,方向往西,他說道:「我們從這裡轉彎出去吧。」
「這裡?」
「我必須到一家律師事務所去取些文件。」
「好……在哪裡?」
「說不準。我會給你指路。如果時間長,我會多忖你幾塊錢。」
「沒問題。」
他們在15號國道上往西行駛。基思指引查克東拐西彎開過許多條道路。基思估計,萬一以後小伙子被人查問,他也回憶不起這些路來。
查克說:「你把這些路都背出來了,是嗎?」
「那當然。」
「是哪個城鎮?」
「是個農場。律師住在農場。」
「好的。」
他們開上22號縣級公路。當他們臨近他的農場時,基思發覺有點不對頭。建築物的空中輪廓不對頭——沒有房屋了。
基思站在燒焦了的廢墟前面——這地方曾經是他的家、他父親的家、他祖父的家。
查克說:「天哪……你認為人都逃出來了嗎?」
基思沒有回答,他看看建築物,然後望望無邊無際的玉米地、深藍色的天空及遠處的林木線。
查克問:「現在你想幹什麼?」
他想幹的是坐在地上,看著這房屋,一直到太陽下山。然而,他必須干的卻是別的事。
從他走出醫院到現在才過了一個小時多一點。醫護人員不會馬上發現他走了,而當他們發現後,先是院內尋找,一陣忙亂,最後才會通知托萊多地區警方。基思估計,在通知州警察之前會有一段時間差;在有人想到要通知斯潘塞城警方之前,時間差會更長,而斯潘塞城警方,毫無疑問,並不以快速反應而聞名,他們要找他的第一個地方仍然是這裡。他跳回小貨車上。
查克坐進方向盤後的駕駛座。「上哪兒?」
「斯潘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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