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島奪命案 第29節
    第二天是星期一。我一早醒來,天上正在淅淅瀝瀝地下雨。這是數周以來的第一場雨,農民們都很高興,但釀酒商們可不這麼認為了。我知道至少有一個釀酒商現在正面臨著比下大雨嚴重得多的問題。

    我一邊穿衣服,一邊聽廣播。天氣預報上說有一個被命名為「賈斯珀」的颶風正在弗吉尼亞海岸之外的海面上,導致北至長島的天氣狀況不穩定。我很高興我今天就要回曼哈頓了。

    我已經有一個多月沒有去我那位於東72街的公寓了,同時我也沒有聽過那邊的電話留言,一方面是因為我自己不想,但更重要的是我不記得輸入的密碼了。

    早上九點,我穿著標名牛仔褲和馬球襯衫下樓去煮咖啡了。我在等貝思,或是她的電話。

    當地的週報放在長餐桌上。我自上週五開始就沒翻過報紙了。當我在頭版看到上週一戈登夫婦的謀殺案時,我並沒有覺得太意外。

    我端起一杯咖啡,坐到後門廊上去看報紙。主要是想看看當地的這位「老記」是如何描述這起雙重謀殺案的。看下來,我發現這位老兄的信息很不確切,而且他本人也夠武斷的,因此他也夠資格去做《時代週刊》或《每日新聞》的壞榜樣。

    我注意到有篇寫托賓的葡萄園的文章,文中引用了托賓的一段話:「我們現在隨時都可以開始採摘葡萄,除非天降暴雨,今年又將是一個葡萄豐收年,而且還是最近十年來最好的收成。」

    看吧,弗雷德裡克,天要下雨了。我真想知道死囚犯的最後的晚餐裡有沒有葡萄酒。

    別想那麼多了,我把當地的週報甩到一邊,拾起愛瑪送給我的禮物,那本《海盜寶藏故事集》。我翻了翻,主要揀一些照片看看,後來又花了一分鐘時間來研究一幅長島的地圖。後來我找到有關奇德上校的章節,隨便翻了翻,看到了一篇奇德最早的贊助人羅伯特-利文斯考先生的證詞。我選讀了其中的一部分:

    聽說奇德將到這一帶來見貝拉蒙特閣下,述者從奧爾巴尼穿過森林抄近路來此地同傳說中的奇德見面,並等候約見伯爵閣下。在抵達波士頓時,奇德告訴他在港口的他那艘單桅帆船上,有四十包金子,還有一些糖,同時還聲稱有八十磅銀條。奇德進而又說他在這兒和紐約之間的海峽中的某地埋了四十磅金子,奇德沒有說出具體的地點,這個秘密除了奇德本人之外就沒人知道了。

    我在腦海中大概估計了一下,四十磅金子大約值三十萬美元。當然這只是財寶的自身價值而已,還沒有加上其作為文物的價值。據愛瑪稱,文物的價值還要向上翻四番。

    我又看了一個小時。我看得越深入,我就愈發堅信故事中的每一個人,從貝拉蒙特勳爵本人到最低級的水手,每個人都是騙子,謊言家。關於寶藏的說法不一,而對於財寶的數目和價值也是眾說紛壇,眾人一致同意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財寶被埋在長島海峽附近的某處岸上。其中普拉姆島不止一次被提到,說實話,有比這更好的藏寶處嗎?據我上次去普拉姆島得知,當時島上沒有港口,所以一些散兵游勇之類的船員是不會上那兒去找食物和水的。由於這裡是白人殖民者的領地,因而也就是印第安人的禁地。但是島上顯然是無人居住的。不過奇德既然能將一筆數目可觀的財寶存放在他不熟識的約翰-嘉丁納處,那他當然也有可能再航行五至六英里穿過海峽將更多的寶物埋藏在普拉姆島上。我現在能理清這一切了,而我現在只想知道,弗雷德裡克-托賓是怎麼弄清這些來龍去脈的?當然,在他宣稱發現寶藏的那一刻他會很樂意地在新聞發佈會上向我們說明這一切的,他會說:「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你要對釀酒和葡萄栽培很懂行,還要有楔而不捨的精神,當然好運氣也是必不可少的。」

    我在後門廊逗留了很久,翻翻書,看看天氣,考慮一下這個兇殺案;同時也在等貝思,到現在她也該到了。

    最後我進屋,走過那些落地窗,進書房去聽留言器上的那七條留言。

    第一條是哈里叔叔留下的。他說他有個朋友要租下此屋,所以他讓我盡快搬走或者掏錢買下這座房子。第二條留言來自偵探沃爾夫中尉,他只講了一句話:「你惹惱我了。」第三就是愛瑪於星期五午夜來問候我的那條留言。第四條是麥克斯於週六上午留下的,他告訴我托賓晚會上會有哪些特別之處,並告訴我他同貝思好好談了一談,最後他要我打個電話繪他。第五條是我那搭檔法納利留的,他說:「嗨,夥計,你錯過良機了。那個晚上真是太棒了。除了美酒佳看,我們還在多爾米娜遇上了四個瑞典遊客,其中兩個是空姐,一個模特,還有一個演員。對了,我還打電話給我們的朋友傑克-羅森了,就是那個在《每日新聞》工作的記者,他將為你從鄉下療傷回到紐約寫篇報道,叫『英雄傷癒歸來』,你覺得怎麼樣?星期一早上給他打個電話,保管你星期二就能見報。這樣一來,在警察廳的那般駱駝們訓你之前就能讀到那則報道了。我對你好吧。星期一給我打個電話,這樣到時候晚上我們可以一起喝一杯。我一定會告訴你那四個瑞典奶的故事。再見!」

    我微徽一笑,四個瑞典女人,我的天!第六則留言是貝思的,她星期天早上打電話來問我星期六晚上失蹤到哪裡去了,並問我什麼時候見面。第七則留言又是貝思的,她於星期天下午打電話來說已收到我的留言,並說她在星期一上午來我家。

    臨近中午時分,門鈴響了。看到貝思站在門口,我一點也不覺得意外,我對她說:「進來吧。」

    她把傘留在門廊上,走了進來。今天她穿了一套赭色的手工縫製的西服。

    我覺得應該告訴她我是一個人在家,於是我對她說:「就我一個人。」

    她說:「我知道。」

    我們被此凝望了很久。於是我猜到她接下來要說什麼了,我不願意聽,但她還是講了:「今天早上愛瑪-懷特斯通的一名僱員在愛瑪的住所發現了她的屍體。這顯然是一起謀殺案。」

    我什麼也沒說,我又能說什麼呢?我只是呆正在那兒。

    貝思挽住我的胳膊,把我帶到客廳的長沙發前,對我說:「你坐下。」於是我坐了下來。

    她在我身邊坐下,並握起我的手,說:「我不知道你現在在想些什麼,不過我知道你曾非常喜歡她……」

    我點點頭。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二次不做那個發佈壞消息的人,我是被告知又一個我所關愛的人被謀殺了。這聽起來多麼不真實,我都無法相信。我對貝思說:「我昨天一直都和她在一起,直到晚上十點。」

    貝思告訴我:「我們現在還不能確定她的遇害時間。屍體是在床上發現的……很顯然她是被地板上的一個壁爐撥火棒猛擊頭部致死的。現場沒有強行闖入的痕跡,後門沒上鎖。」

    我點點頭。他很可能沒有還過她家的鑰匙,而且她也未曾想過要換把鎖。更重要的是,他知道床邊有根撥火棒。

    貝思繼續說:「現場有人室搶劫的跡象。錢包被掏空了,現金沒有了,珠寶盒也空了,諸如此類的等等。」

    我深深地吸了口氣,什麼都沒說。

    貝思繼而告訴我:「同時,墨菲夫婦也死了,顯然也是被謀殺的。」

    「我的天。」

    貝思說:「每個小時都有一名南侯德鎮的警察在墨菲住的那條街上巡邏,主要也是在關心他家的房子。但是……,他們什麼都沒看見。今天早上八點,換崗的警察發現墨菲家的草坪上放著一份報紙,而九點鐘時報紙還在那兒。而這個警官知道墨菲夫婦早上起得早,而且每天都早早地將報紙拿進去;面今天很反常,所以——」她問我:「你想聽我講下去嗎?」

    「請說吧。」

    「好吧,所以他就給他們家打電話,然後又去敲他們的前門,都沒人答應。於是他轉到房子後面,發現朝南的後門沒上鎖,他進了屋,發現墨菲夫婦死在床上。兩人都是受了明顯的頭部外傷致死的;凶器是一根帶血跡撬棒,就扔在地板上。」貝思補充道:「房子也被搜查過了。由於街上有警察,所以我們認為罪犯是從海灣上過來的。」

    我點點頭。

    貝思繼續說道:「現在你可以想像得到南侯德鎮的警察局是處在怎樣一片騷亂之中,整個北約克郡不久也將如此。在這個小地方,即使一年內只發生一起兇殺案,也是很了不得了。」

    於是我想到了麥克斯,他就喜歡一切都很安詳平和。

    貝思又說:「我郡警方現在組織了一個特別工作組,他們的思路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專門打家劫舍,並殺害其中的居民。」她又加了幾句:「但是我認為殺害戈登夫婦的兇手很可能從他們家偷走了墨菲家的房門鑰匙,所以墨菲家沒有被兇手破門面人,而後門也禾上鎖。這說明一切都是有預謀的。」

    我點點頭。托賓早就想到了他可能要在某個階段幹掉墨菲夫婦,所以他早就將鑰匙弄到手了。當初貝思說在戈登家沒有找到墨菲家的鑰匙時,我們就應該提高警惕了。我又一次低估了對手。我對貝思說:「我們早就該料想到這一手了。」

    她點點頭:「是的。至於愛瑪-懷特斯通,她要麼忘了鎖門,要麼兇手有她家的鑰匙。他們肯定認識。」

    我望著貝思,我們都知道談論的是誰。她說:「按照你的建議,我從星期天早上就將弗雷德裡克-托賓置於監視之下,一整天都是如此,然而過了午夜,幾位上司命令我從午夜至早晨八點取消對他的監視,他們的理由是開銷太大了。所以過了午夜,托賓基本上就不受限制了。」

    我沒做出反應。

    她說:「想要監視他都會碰到重重阻力,而惟一的理由就是他不是個疑犯。我沒有掌握他的任何證據,所以也就無法獲得監視他的許可證。」

    我聽著貝思的話,腦海中卻不斷地浮現出愛瑪的影子,在我家中,在我們游泳的海灣中,在歷史社的晚會上,在她被謀殺的那間臥室裡……要是當時我在她那兒過夜,情況會變得怎樣?兇手是如何得知她當時是孤身一人的?我突然意識到,要是當時我躺在她身邊的話,托賓很可能會把我也一同殺掉的。

    貝思說:「順便提一句,我在晚會上見過托賓,他的確很有魅力。但他太滑頭了……我是說,他身上有著鮮為人知的另一面;在他的笑容後面隱藏著一絲令人不快的東西。」

    我想起了托賓和愛瑪在草坪上談話的情景。那時候他就已經下決心要殺她了。我現在想知道,他殺她是不是要封住她的口,還是只想說:「我操你,柯裡。因為你是個聰明人,你猜到了是我殺害了戈登夫婦,你甚至還同我的前任女友做愛。我操你!」

    貝思說:「我覺得自己愧對墨菲夫婦。」

    我強迫自己把思路轉到墨菲夫婦身上去,他們是正派人,也是對社會有用的公民,但不幸的是,他們近兩年來對隔壁那戶人家的事情知道得太多了。我說:「我曾在星期三帶了一張托賓的照片去給墨菲夫婦看,他們認出他就是那個開白色跑車的人。托賓有輛白色『保時捷』。」我向她講了一下我對墨菲夫婦的短暫拜訪。

    貝思點點頭,說:「我知道了。」

    我說:「兇手就是弗雷德裡克-托賓。」

    她沒做回答。

    我說:「是他殺死了戈登夫婦、墨菲夫婦、甚至還可能包括普拉姆島的那名獸醫,還有愛瑪-懷特斯通,或者還有別的什麼人。」說完後,我又加了一句:「我可能帶了很多主觀感情色彩。」

    我起身,說了一句:「我要出去呼吸點新鮮空氣。」於是我出了後門,站在門廊上,雨下得更大了,灰濛濛的雨從灰濛濛的天上落下,又墜人那灰濛濛的海中。有風從南邊的海灣上刮過來。

    愛瑪。愛瑪。

    我現在仍在震驚之中,並拒絕承認愛瑪之死,憤怒之火已在心底慢慢燃起。越想到托賓用鐵火鉗砸她的腦袋,我就越想用鐵火鉗砸托賓的腦袋。

    就像許多同案情有緊密聯繫的警察一樣,我真想憑自己的能力和才智來擺平這個案子。但警察不是治安維持者,而治安維持者也不是警察。從另一方面來說,有時候你得忘記自己的警察身份,而要握緊自己手中的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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