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島奪命案 第27節
    中午時分,我到了懷特斯通花店把那只夜壺帶給愛瑪。我沒吃早飯,於是我就約愛瑪共進午餐,可愛瑪卻推說太忙了走不開。在花鄉,週五總是個繁忙的日子——各類的晚會、宴會等都要用花,更別提那三個葬禮了,那可是無法事先預訂的。而且愛瑪有一份托賓葡萄園的長期訂單,每個週末都向他們的餐廳和客廳提供鮮花。當然囉,明天晚上還有弗雷德裡克的盛大晚會呢。我問:「他付賬了嗎?」

    「沒有。那就是為什麼我公開向他提出抗議的原因。我只收現金或信用卡,不收支票,而且我已經取消了他的房子的訂單要求。」

    她說這話的神情讓人感覺她要取消的不只是那些訂單。我問她:「要我替你帶份三明治嗎?」

    「不,謝謝。我得回去工作了。」

    「那麼,明天見!」

    我離開了花店,在大街上逛了一會兒。不知怎的我和愛瑪的關係起了點化學反應,她明顯地冷落我。女人就是有本事來冷落你,而你即將融化她們的時候,她們的冰點又降低了。這是兩個人玩的遊戲,而玩的人又太多了,所以我乾脆棄權。

    我在一家熟食店買了份三明治和一聽啤酒,然後開著吉普車來到了湯姆和未迪在巖礁上買的那塊地。我坐在岩石上用了午餐。「奇德陡崖」,真是令人難以置信。現在我可以確信無疑地說,44106818這個人所盡知的號碼肯定是為巖礁上這片已被嚴重侵蝕的藏寶點而設的:四十四步或四十四度,十步或十度;不管怎樣,你總能選定一個藏寶點來玩這套數字遊戲。我想對戈登夫婦說:「你倆幹得不錯。不過你們要是早點把這個秘密告訴我,你們也許就能逃過一劫了。」

    這時,一隻鳥兒在什麼地方嘰喳而鳴,像是與我遙相呼應。

    我站在岩石上拿起望遠鏡眺望著南方,我的視線掃過了農場和葡萄園,直到我的視線遇見那可怕的托賓塔高高聳立在乎坦的冰川平原上,那也是那一帶最高的建築了,也是弗雷德裡克莊園主的性代替物。我大罵了一句:「去你的!」

    我決意要遠離這一切了——遠離我的電話、房子、貝思、麥克斯、愛瑪、聯邦調查局、中央情報局、我的那些上司們,甚至還有那群我在城裡結識的小奶們。當我的視線越過了桑德而看到辛辛那提的時候,我突發奇想要去福克斯伍德著名的賭場走一道。

    我從巖礁上下來,開著吉普車來到東方港輪渡口。今天桑德的天氣真是不錯,渡口也是十分寧靜安詳。一個多小時以後,我和我的吉普車已經位於辛辛那提的新倫敦了。

    我驅車來到福克斯伍德,這家向著四周延展的賭場兼旅館位於一個不知名的地方,事實上,它是在邁沙恩塔提克的佩科特人部落的領地上,那是一個「去你的白人,我們扯乎了」的地方。我登記了一下,又買了點洗漱用品,就到了我自己的房間。我把牙刷之類的東西一放,就下樓到那幽暗的賭場去碰運氣了。在玩21點的時候我的運氣很好,可是當我跟吃角子老虎機斗的時候就只能打個乎手;在雙骰子賭博中甚至輸了一點,不過在輪盤賭中又贏了點回來。到晚上八點,我總共才輸了三千美元。我玩得可是夠盡興的!

    我盡量設身處地去想弗雷德裡克-托賓的境遇:懷擁嬌娃,每個週末都要來這兒輸個萬把美元;雖說有座盛產葡萄酒的莊園,但產量不如從前。我的世界眼看著就要倒塌了,但我還是要賭,而且還要更加變本加厲,因為我很快就能得手一大筆錢了,它不在這座賭場裡,而是一大筆被埋藏了三百多年的錢;我知道它在哪兒,它現在離我那麼近,一想到這兒我就心馳神往。當我乘船經過普拉姆島的時候,我簡直就看到了它埋在那兒。但如果沒有湯姆和朱迪-戈登,我就無法弄到這筆錢。我已將秘密告訴了他們並將他們納為我的同夥了。而我,弗雷德裡克-托賓,沒有看錯人。在我見過的所有普拉姆島的科學家、僱員和工人中,只有湯姆和朱迪才是理想的合作夥伴:他們年輕、聰明、可靠,又有這方面的天分,而最重要的是,我已察覺到他們崇尚優越的生活。

    我猜想戈登夫婦來這兒不久就被托賓收買了,這點從他們來此地不到四個月就從靠近渡口的內陸房子搬到了現在的水上房子就可以看出端倪。那肯定是托賓的主意,那艘賽艇也不例外。

    很顯然,弗雷德裡克-托賓曾主動尋求與普拉姆島的聯繫,他也曾排除過幾個候選人的可能性。據我所知,他以前曾與另外一個普拉姆島的工作人員關係密切,但後來不知哪兒出了差錯,那人(或幾個人)死掉了。我得去查查普拉姆島在過去兩三年裡的意外死亡事件。

    我突然意識到我對弗雷德裡克-托賓懷有一種令人費解的成見。我真心希望兇手就是托賓,而不是愛瑪,或是麥克斯,或是卓納,我甚至希望兇手不是史蒂文斯。弗雷德裡克-托賓,你真該下油鍋!

    儘管我也設法向其他人身上去尋找兇手的痕跡,可是繞來繞去,我還是回到了托賓身上。貝思儘管沒有明講保羅-史蒂文斯就是兇手,但我想從同樣的條件下,他對托賓更像個殺手。我對托賓的印象太受愛瑪的影響了。我的腦海中不斷地想像著他和愛瑪在床上的情景。我真拿自己沒辦法,這種感覺我有十年沒體驗過了。

    我不想草率地將托賓定罪,但我決定繼續假定他為兇手,然後一直偵察下去,看最終是否能將他定罪。

    至於保羅-史蒂文斯,他也很可能與此脫不了干係,但如果托賓將史蒂文斯收為同夥的話,那他又要戈登夫婦何用?不過,如果說史蒂文斯不熟知計劃內情的話,他是否也有可能知道一點其中的內幕呢?他是不是像只劫掠成性的兀鷲,伺機搶得一部分別人經過漫長而艱辛的勞動後所得的成果?或者說這個案子是他一手操作的,根本不關別人的事?我當然能證明史蒂文斯確有重大嫌疑:他熟悉普拉姆島的環境,又有機會,又有槍,而且每天都能接觸到兩個受害者;更重要的是,他是在策劃了一個陰謀後又將其同夥殺害滅口的那種人。要是我走運的話,我能將托賓和史蒂文斯兩人都送上電椅。

    唉,要是這案子是別人幹的呢?

    我想像著在戈登夫婦腦袋開花之前發生的一切。我覺得戈登夫婦和弗雷德裡克的日子過得太好了。錢花得太多了,而且對於他們的冒險探寶感到太自信太狂妄了。

    他們為所謂的「發現寶藏」所做的基礎工作是極為小心謹慎的。有趣的是,他們不把寶藏重新埋到托賓在海濱的地產上,而是直接與當地的「奇德陡崖」的傳聞掛鉤。當然,他們事後會向全世界宣稱在經過多方查證以後才確信寶藏就埋在那塊地上,而且他們也會承認當初隱瞞了可憐的瑪格麗特-威利,而後者肯定會因賣地而後悔地捶胸頓足,然後認為這一定是達太1對她的懲罰。戈登夫婦想必也會送她一塊寶石做個安慰獎。

    1達太: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

    我經常會在謀殺案的調查中找到最簡單的謀殺動機:那就是貪婪。弗雷德裡克從來不懂得與他人分享;而這次即使他想與人共享寶藏,我也懷疑那寶藏的錢是否足夠還他的賭債並挽救他的葡萄酒廠。他至多能分到寶藏的一半,而政府,不管是州立政府還是聯邦政府肯定要得到那一半的一半。所以即使寶藏價值一千萬美元,弗雷德裡克至多能得到二百五十萬美元。這對弗雷德裡克莊園主來說還不夠他揮霍的。如果說他另有一個合夥人,而且還活著,譬如說保羅-史蒂文斯,那托賓無疑就得將戈登夫婦除掉了。

    但我仍存有幾個疑問:假設戈登夫婦已在普拉姆島上找到了寶藏,那麼他們遇害那天是否將財寶都帶了回來?寶物是否被放在夫婦倆從實驗室帶回來的那隻小冰箱裡?但原來盛寶物的那只箱子在哪兒?財寶應該放在什麼箱子裡再重新埋下去,而後被「找到」才能滿足那群好管閒事的考古學家和代表們的好奇心並經得起他們的推敲?

    當我在考慮這個案子的時候,我都忘了面前的輪盤賭。我發現輪盤賭挺適合那些心事重重的賭客的,因為它根本用不著你動腦筋;就像雙骰子賭博一樣,純粹是靠運氣。但是擲骰子可以控制輸錢的速度,從而你可以在一個獨臂強盜面前張著嘴巴、神情緊張、目光呆滯地度過一個晚上,而輸的錢也不至於太多。但是在輪盤賭中情況就大不相同了,在十美元的賭桌上,賭台管理員和賭徒們一樣性急,這樣你很快就會輸得很慘。

    我從桌上起身,從我的信用卡中繼續支了一筆錢,然後走向氣氛更為友好的撲克牌桌。噢,忘了我的工作吧!我在牌桌上運氣還不錯,到了午夜,我又回到了輸二千美元的地步。而且當時我都快餓死了,於是我從一個女招待那兒買了杯啤酒和一份三明治,繼續打牌到凌晨一點,我還是輸二千美元。

    我走到一個吧檯,開始改喝威士忌。我又看了一會兒重播的新聞,發現裡面根本沒有再提戈登一案。

    我再次把這個案子從頭到尾想了一遍,從麥克斯來找我直到現在為止。當我想到這些時,我又回想起我的愛情生活,我的工作,以及其它一切,這使我又面臨這樣一個問題:下一站我該去哪兒?

    現在已經是凌晨兩點了,我身上比來這兒之前少了二千美元。不過雖說我是一個人,但並不感到孤獨,我似乎有點兒麻木了。人們以為我在肉體上已有四分之三殘廢了,在精神上則百分之百有障礙,而我也似乎總為自己感到悲哀。我又回到輪盤賭上:我在愛情上觸了礁,在賭桌上總該行好運了吧!

    到凌晨三點,我又輸了一千美元。於是我就上床睡覺了。

    星期六早晨我是帶著那種「我在哪兒?」的茫然醒來的。有時候躺在我身邊的女人會告訴我身在何鄉,但今天我的枕邊沒有人。不一會兒,我的頭腦清醒了,也知道自己是在哪兒了;而且我也想起了自己大敗於邁沙思塔提克的佩科特人之手了。或者換句話說,我那班美國土著兄弟們已經在經濟上向我提出挑戰了。

    我沖了個澡,穿好衣服,放好牙刷,在賭場吃了早飯,就出發了。

    出了門,我發現今天又是一個美麗的夏末之日,或者說是秋日。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小陽春。我開著吉普車往南朝新倫敦開去。

    在該鎮的北郊,我在一處加油站停下來問路。十五分鐘後我已經行駛在裡奇菲爾德路上了,這是一條建立在大片土地上的裝有新英格蘭護牆楔形板的城郊街道,規劃相當整齊。這兒應該算上城鄉交界處。我覺得住在這兒真用不著有朋友。這兒的房子都是中等大小,汽車也是中等價位,所以我斷定住在這兒的都是中產階級。

    我在十七號停了下來,房子離公路大約有一百英尺,那是一座裝有護牆楔形板的並帶有典型的科德角式的白房子。最近的鄰屋離這兒也有一段距離。我下了車,沿著門前的小路走進去,並按晌了門鈴。

    我在等人開門的同時環顧了一下周圍環境。車道上沒有停放著車,四周也沒散亂著孩子們的玩具,所以我下了斷言,史蒂文斯先生可能沒有結婚,或者說結了婚沒有孩子,或者說結了婚,而且孩子都大了,或者說他把孩子都吃掉了。該如何來演繹推斷這個呢?

    同時我還注意到,這個地方實在是太乾淨了。看來屋主是個具有法西斯式潔癖的人。

    沒人來開門。於是我就走到緊連房子的車庫去,透過窗戶我看到裡面也沒車。於是我轉到屋後的草坪上,草坪伸向不遠處的一片樹林。草坪上有個石板做的露台,上面有燒烤架和一些草坪傢俱。

    我走到後門,從窗口望進去,裡面是一間整潔的鄉下廚房。

    我也曾想到過繪他來個快捷的人屋搜查,說不定還要同他開個玩笑,譬如說將他的護照偷走。可是當我粗粗地查看了一下房子的周圍情況後,我才發現所有的窗戶上都貼著「小心玻璃」的膠條,右手邊的屋簷下還有個電視監視攝像儀在做一百八十度的掃瞄。看來這房屋主人還真有兩下子。

    我回到門前我的吉普車裡,撥通了史蒂文斯家中的電話,一個男聲語音提示從話筒中傳出來,給我提供了下列選擇:他家的傳真號碼,電子信箱地址,他的尋呼機號碼,他的郵政信箱地址,他辦公室的電話、傳真號碼、電子信箱地址,最後還有一次在兩聲響之後的電話留言的機會。自從我上次站在一台安全套自動售貨機以來我就沒有面臨過那麼多的選擇了。我在電話通訊錄中找到了史蒂文斯的尋呼號碼,並讓他回電到我的移動電話上。一分鐘後,電話鈴聲響了,我接了:「你好,我是新倫敦自來水公司。」

    「我是保羅-史蒂文斯,你剛才打我的尋呼了?」

    「是的,先生。裡奇菲爾德路上你家門口的路段發生水管爆裂,我們要在你的地下室鋪設一根管道以免大水回溢。」

    「我吧,我現在已經在車上了。二十分鐘後就能趕到。」

    「那太好了。」我掛了電話並開始守株待兔。

    我萬萬沒想到大約五分鐘後,而不是二十分鐘後,一輛灰色的福特開進了車道,保羅-史蒂文斯從裡面探出頭來。他身穿黑色的便裝,外套一件褐色的風衣。

    我也從吉普車裡出來並迎著他走過去,我們在門前的草坪上相遇了。他說:「真見鬼,你來這兒做什麼?」這居然就是他對我的熱烈歡迎。

    「開車來兜兜風,並順道來看望你。」

    「從我的地盤上滾出去!」

    我的天!我可不曾料到我會聽見這等下流的歡迎詞。我說:「我實在是很不喜歡這種交談方式。」

    「你他媽的!你一直在設法破壞我的這半個早晨——」

    「嗨!夥計!」

    「我操你!柯裡!快從這兒滾開!」

    眼前這個史蒂文斯同我在普拉姆島看到的那個真是大相逕庭,後者雖說也不太友好,可還算是懂禮數;當然,當時他也不得不表現得文明點。而現在,他已經在自己的窩裡了,而上頭又投入管,所以當然會這麼放肆了。我說:「保羅,你得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緒——」

    「你耳朵聾了?我已經說過了,快給我滾出去!順便說一句,你他媽的笨蛋,這兒的水管從來沒出過問題。好了,現在馬上給我滾!」

    「好吧。但是我得先通知我的搭檔貝思-彭羅斯,她在房子後面。」我開始朝房子走去。

    「你他媽的給我進車子去。我親自去找她。」他開始轉身朝房子走去,一會兒後又從肩頭轉過頭來對我說:「我會去告你們兩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告訴你,我沒有從車上下來就開槍,你們算是很走運了!」

    我開始轉身向吉普車走去,過了一會兒我側頭望見他朝車庫後面拐彎。

    於是我全速跑過了草坪,穿過車道,在他行將轉身到後院的那一刻趕上了他。他聽到聲音,猛一轉身就要伸手拿槍,可惜為時已太晚。我用手緊握住他的下巴,他發出「嗅鳴」一聲怪叫,並企圖斜伸出手臂和腿向後反彈,他那模樣實在是滑稽得很。

    我把可憐的保羅按倒在地,他已經毫無知覺了。於是我在他身邊跪下,從他的風衣口袋裡搜出了那把週六下午特別攜帶的小槍——直徑為六點五毫米的伯萊塔。我清空了子彈膛,並把那幾發子彈都放進了自己的口袋,然後我又把彈膛掏空,把子彈盒放回去,並把槍放回他的口袋。

    我還翻了翻他的錢包,裡面有一些現金,幾張信用卡、駕照、醫療卡,一張普拉姆島的身份證,一份辛辛那提地區的持槍證,他有三枝槍:一枝伯萊塔,一枝點四五口徑柯爾特左輪手槍,還有一枝點三五七大口徑槍。錢包裡沒有照片,沒有電話號碼,沒有名片,沒有鑰匙,也沒有安全套和彩票,總之,他錢包裡沒什麼讓我感興趣的東西。不過,要不是我將他擊昏在地並檢查了他的錢包的話,我還不知道他擁有兩枝大口徑的槍。

    我把錢包放回了原處,並耐心地等待著他從地上跳起來為自己可恥的行徑道歉。但他只是躺在那兒,腦袋傻乎乎地從這邊滾到那邊;而且他的嘴裡時不時地發出一些含糊不清的聲音。他身上沒出血,但被我打到的那個部位已經開始出現紅斑了,而且過一會兒它將變藍,最後將化為一道可笑的紫色。

    後來,我走到一個捲起來的花園用的澆水軟管前,開了水龍頭,並向史蒂文斯身上噴射。這看來還挺管用的,不一會兒他就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渾身飛濺著水珠,似乎一時也站不穩。

    我問:「你找到我的搭檔了嗎?」

    他看上去一片茫然,這使我想起了今天早上我起來時那種極度的無所適從的感覺。說真的,我還有些同情他呢。

    我說:「這水不錯。我的天,我以前怎麼就沒想到過這一點呢?嗨,保羅!是誰殺害了湯姆和朱迪?」

    「去你的!」

    我再次朝他臉上噴水,他用手摀住了臉。

    我扔掉水管,走近了問他:「誰殺害了我的兩個朋友?」

    他正在用風衣的一角擦臉,突然間他似乎想起了什麼,便把右手伸進夾克衫,掏出來一隻小手槍,他叫道:「你這個強盜,把手放在頭上?」

    「好吧,」我把手放到頭上,看來這樣才能令他感覺好一點。

    現在他正在擦下巴,而且看得出來那兒疼得厲害。他似乎已經慢慢想起自己被我耍了,而且還被我用水龍頭淋了個透。他的怒火中燒。他對我說:「把夾克衫脫下來。」

    我脫了下來,這時那枝放不當班時用的點三八左輪手槍的腋下槍套就露出來了。

    「把夾克衫放到地上,並慢慢地解下手槍套,把它扔到地上。」

    我一一照辦。

    他問:「身上別處有沒有帶武器?」

    「沒有,先生。」

    「把你的褲腿拉上去!」

    我也照做了,同時也讓他放心我腳踝處沒帶手槍套。

    他又說:「轉過身去,把襯衣脫了。」

    我還是照辦了,他發現我的腰背部也沒帶手槍套。

    「轉回身來。」

    我轉回身和他面對面地對峙著。

    「把手放在腦後。」

    於是我把手放到腦後。

    「離你的槍遠一點兒。」

    我往前跨了一步。

    「跪下!」於是我跪下。

    他於是罵開了:「你他媽的混蛋!你以為自己是誰啊?敢跑到我這兒來撒野,並侵犯了我的隱私權和公民權!」他看來是真被激怒了,並用了大堆的褻續神明的話。

    在我們這一行幾乎存在著一個公理,即罪犯們都紛紛聲明自己的清白,而無辜的人們被激怒後反倒會發出各種法律上的恐嚇!看來我們的史蒂文斯先生很快就要被歸人無辜者之列了。我於是任由他發洩了一會兒。

    最後,我瞅準一個空檔,問道:「好吧,那你至少有點感覺吧,到底是誰下的手?」

    「即便我知道,也不會告訴你丫挺的自作聰明的狗崽子的!」

    「知道他們遇害的原因嗎?」

    「嗨!他媽的你別來審問我!閉嘴!媽的!」

    「你的意思是我不能指望你的幫助了?」

    「閉嘴!」他想了一會兒,說:「你這個大笨蛋!我本來可以以非法侵入罪向你開槍的。你又打了我,你會後悔的!好吧,我會剝光了你的衣服,把你扔到樹林裡去。」他的怒氣再次上來了,而且他對如何報復我顯出極為興奮和積極的神情。

    我的腳因長時間跪著而變得麻木,於是我便站了起來。

    史蒂文斯扯著嗓門喊道:「跪下!跪下!」

    我朝他走過去,他把槍直指著我的下身並扣動了扳機。儘管我知道他手上拿的是把空槍,我還是忍不住眨了一下眼睛。

    他很快意識到自己犯了傻事,竟然想用把空槍將我的睪丸射下來;他呆呆地盯著那支伯萊塔手槍看。

    這回我用了一記左鉤拳,因為我不想使他那本已受傷的右下巴雪上加霜。我希望當他下次醒來時會感激我。

    不管怎樣,他都向後仰身倒在草地上。

    我能想像得出當他醒來後一定會感到很傻,很尷尬,也很丟人;連我都有些替他感到難受。不,大概不是難受。不管怎樣,在兩次將他擊昏以後他是不會主動向我提供什麼信息的;所以我想哄他說出真相是不可能的了,既然如此,我要想個辦法折磨他自然是不在話下,儘管他也很想整整我。

    我重新放好了手槍和槍套,穿好了夾克杉。當然,像我這麼愛開玩笑的人在臨走前是絕對不會忘了將史蒂文斯的兩隻鞍子的鞋帶綁在一起的。

    我回到吉普車上,驅車離開了。我希望在史蒂文斯醒來報警之前我就已經溜之大吉了。

    我一邊駕著車,一邊想著保羅-史蒂文斯這個人。我想他已瀕臨崩潰的邊緣。他究竟是不是兇手?看上去倒不像,我覺得他有什麼地方不對勁。我敢肯定他一定知道點什麼,但他又不肯將他知道的東西告訴任何人。這意昧著他可能在庇護什麼人,或者說在向某人敲詐,或者說他想伺機在這件事上撈點油水。但現在至少可以確定,史蒂文斯是一個充滿敵意的證人。

    於是我沒有搭新倫敦的渡船回長島,在那兒我很可能會遇到一系列麻煩,我還沒忘了自己剛剛在康涅狄格州製造的那場混亂。我選擇了一條向西的偏僻小路,一路上風景如畫、微風輕拂著幾處平原,而我也一路跟著電台哼著小調。

    突然,我感到自己的右手疼得厲害,左手也似乎僵硬了,我這才發現自己的右手關節有些紅腫。老天!「我老了!」我伸展了一下兩隻手,噢,疼!

    此時,我的移動電話響了,我沒去接聽。我開始進入紐約州的領地。如果我在這兒碰到警察的話,我戲弄起他們來一定會更加得心應手的。

    我駛過了許多人去長島時必經的斯羅格斯的內克橋出口處,過了一會兒,又過了懷特斯通橋。我想,這橋要是叫「愛瑪-懷特斯通橋」就更確切了。於是我唱道:「我在戀愛,我在戀愛!我愛上了一位出眾的女孩!」唉,我真喜歡這些多情的流行小調。

    過了橋,我向東行駛在公園大路上,現在我又回到了長島的北約克。這種走法其實繞了很多彎路,但我必須得躲開輪渡,再說我也實在想不出來保羅-史蒂文斯在被我擊倒兩次於自家後院以後會採取什麼報復措施。更別提當他好不容易站起身想走時卻被綁在一起的鞋帶絆了個「狗啃泥」的情景了。

    然而,我猜他不會報警的。可能他不想以非法侵人或騷擾罪報警,而這也是很有可能的。保羅隱瞞了這一局的較量,是因為他期待著在下一局中扳回局面。而現在我面臨著這樣一個問題:下次他會選一個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時間和地點。沿用體育術語來打個比方,如果你要採取強迫方式的話,你就得準備好不時地接到幾個嚇唬人的頭球。

    到晚上七點,我已經回到北約克了。我算了一下,這次行程共計三百多英里。可是我還是不想回家,於是我來到老城酒館小酌一番。那兒有個名叫艾登的吧檯侍應生是我以前認識的。我問他:「你以前見過弗雷德裡克-托賓嗎?」

    他答道:「我曾在他舉辦的一次晚宴中做過吧檯服務生,但我同他講過的話加起來不足五個字。」

    「關於他有什麼傳聞嗎?」

    艾登聳了聳肩,說:「我不知道。因為關於他的傳聞實在是太多了。」

    「比如說?」

    「嗯,有人說他是個同性戀,也有人說他終日在女人堆裡廝混,也有人說他已經破產,而且幾乎欠所有人錢;有人說他很吝嗇,也有人說他從不拿錢當回事。你也是知道的,像他那樣一個人來到這裡,白手起家並創下一番家業,自然會引起人們的各種議論和猜測了。他曾得罪過一些人,不過他也一定對某些人很好。你知道嗎?他同官方與警察的關係都很好。」

    「我知道。」我問他:「他家住哪兒?」

    「噢,他在南侯德的『發現者登陸處』旁有所住宅。你知道在哪兒嗎?」

    「不知道。」

    艾登告訴我該怎麼走,然後又加了一句:「你不會錯過它的。那房子可真大。」

    「對。噢!我想起有人曾告訴我,這兒埋著海盜的寶藏。」

    艾登笑了,「對,我父親說他小時候地面滿是人家挖的坑。不過要是真有人發現了什麼寶貝的話,他肯定不會講的。」

    「沒錯。可是為什麼找到寶藏要同美國政府分呢?」

    「開玩笑?!不然怎麼辦?」

    「你聽說過拿騷的那起雙重謀殺案嗎?」

    他說:「我個人認為,他們偷了點很危險的東西,而政府和警方卻在大肆造謠說有什麼病毒了、疫苗了!他們到底想說什麼?是世界末日到了嗎?不!他們嘴上卻說,『不要怕,這不會傷害到你的!』去他媽的,全是胡扯!」

    「沒錯。」我覺得中央情報局、聯邦調查局和政府通常的做法是,要想散佈什麼謠言之前,先會去找吧檯待應生、理髮師或的土司機試行一番。麗當我想證實一件事的時候,我也會去問吧檯夥計或是理髮師,而且這種方法通常都行之有效。

    艾登說:「嗨!瘋牛病與經前綜合症有什麼不同?」

    「什麼?」

    「其實根本沒什麼區別!」他把抹布往吧檯上一甩,笑著問我:「懂了嗎?」

    「懂了。」於是我起身離開了老城酒館,整裝向一個名叫「發現者登陸處」的地方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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