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古以來,這個鎮子把狗當做不吉利的動物,忌諱它,討厭它。有這樣一個傳說:犬就是「死神的御使」。一隻狗被某人家飼養,這家若死了人,這只飼養的狗就一定被當做殉葬品,這是這個鎮上形成的習慣。然而,狗是具有那樣可愛性格的動物。愛撫狗這是人類更古老的習慣。這個鎮上,也只有飼養主家有人死了,才會給狗帶來無可奈何的命運。這個鎮上深情的人顧忌餵養這種動物,只好忍耐著飼養貓或白兔。對自己的紅運有信心的人,反而飼養兩三隻,彷彿誇耀著他們家庭幸福的象徵,連死神也沒有靠近窺視的縫隙,被鎮上的人讚賞說:他們養那麼多隻狗都……這家頗感得意。
相信狗是「死神的御使」的原因是很單純的。狗用令人毛骨悚然的吠聲,來表現它憑嗅覺所感到的不安。彌留之際的病人越接近死亡,無疑就越會發出一種異樣的臭味兒。特別是患熱病的人,就可怕得更加厲害了。屍臭就更不用說了。臨死前後也難怪狗要吠吼不止。再說遇上一個人的死,這種臭味一度滲入鼻子,第二次再遇上,比前次更覺難以忍受,這是很自然的。鎮上的人是不是知道這種情況呢。他們一度在某死人家裡看見狗,就像遇見惡魔般地害怕,決定要把它殺掉。雖然不知道從前,是誰說出「死神的御使」這句話,不過兇猛的熱病一流行,鎮上的狗群就會吠叫起來,使鎮上本來的恐怖景象更增加了昏暗。
村頭有個狗墳。墳塚上放置著一尊狗的石像,那似乎是向村社臨時借來的獅子狗石像。充當犧牲品的狗都葬在這裡。而且滑稽的事是,鎮上的人竟然在狗墳前祈求保佑病體康復,他們合十並供奉香花。
可是,與大都會相距八公里多的這個市鎮,直至二三十年前膨脹了起來,眼看著變成一片工廠地帶,許多外地人都遷到這裡來,狗數當然也增加了。把狗當做死神的這種信仰和權威也都喪失了。不過,死了人的人家,則依然默守著讓狗殉葬的舊習。有時候為了這種事,舊居民和新來者之間還發生過衝突。讓倒霉的狗活下去,總之是件可怕的事,這是這個鎮上的人們自古以來的想法。總之參拜「狗墳」的人也是源源不斷的。
二
「待天黑再燒才好呢。讓家屬看見真受不了。」傍晚,橋上一個納涼的客人眺望著火葬場的煙雲說。
「可是,某個大都會的火葬場也是亮著電燈點火的嘛。」
「可能是心理作用的緣故,真臭啊!」
聽見這些對話的納涼客,都望了望煙雲。
「是誰死了呢?」
「不知道。」
「要是給郵購,狗准挨殺吧。」
「多虧現今人都變成傻瓜,狗也就能輕鬆地活著。死一兩個人,有的狗連『汪』都不叫一聲。你說像這樣的狗沒必要殺嗎?」
不一會兒,母親牽著一個剛剃了頭的腦袋蠻大的五六歲的男孩過橋來了。母親回家比往常晚,孩子到工廠接她來了。
過橋的半道上,孩子說:
「媽媽,我總覺得嗅到了一股香味兒。」這男孩縮縮小鼻子,把燒屍的臭味深深地吸滿了一口。把腳步停了一會兒。
疲憊的母親沒有理會他,使勁地拽著他的手,催促他快快走。
三
「今天某某有葬事,據說那家人覺得狗怪可憐的,想拜託鄰居悄悄地將狗存放在親戚那兒。」
「哎喲。」
「可是被人發現了。於是,正是爭執著交不交出狗來的時候,關鍵的狗逃跑了。真荒謬啊。」
方纔那位母親聽了,臉上微微地露出了憂鬱的神色……她和孩子回家,吃過晚飯,洗了澡,清爽地在家門口納涼。她和丈夫以及腦袋碩大的孩子一家三口,住在每天去上班的公司的簡陋住房裡。這說話的對方,是個鄰居姑娘。
數棟並排的簡陋住房前面,從這頭到那頭的屋簷下,鋪著長長的一道紅磚廊道,已經顯得有點發黑。蝙蝠無序地飛來飛去。
男孩握住母親的雙手,把自己的腳放在母親雙腿之間,昂首挺胸,將體重托在母親的手上,左右地蕩悠著身子。不一會兒,停止了搖晃,又把那個大腦袋向後仰,與身體形成直角,眺望著傍晚通紅的天空,眺望方才走過來的橋的上游的河邊蘆葦,眺望小橋、橋畔隨著微風搖曳的垂柳,以及在傍晚的天空下格外顯眼的高高的鐘樓。由於把頭彎得太厲害,血液不流通,視野驀地彷彿變得模糊了。他把自己全身的重量委於母親的雙手上,茫然地失去了自己。
「真荒謬呀。前些時候有個女工跳河了吧,這種時候工廠的狗應該怎麼處理,誰都不吭聲。不吭聲是理所當然的。」
「可是……」
母親本想抗爭的瞬間,忽然聽到丈夫的叫喊聲:
「是個大畜生!」話音剛落,同時有個白東西像子彈似的從門口跳了出來,與母親碰了個滿杯。
「啊!」母親不由得把胳膊縮了回來,這當兒抓住她手指的孩子吧嗒一聲摔倒在地上,腦袋沉重地撞在磚地上,哭不出聲來。
狗飛跑過橋,衝著白色的街道魔鬼似的逃掉了。這就是剛剛成為問題的那隻狗。
(葉渭渠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