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醜陋的人——這麼說未免太失禮。不過,惟其醜陋;才成為詩人。詩人曾經這樣對我說。
我討厭相片,難得想到照相。僅在四五年前與情人合拍過一張訂婚紀念相。對我來說,她是我所珍愛的情人。因為在這一生中,我沒有信心還能不能找到這樣一位女子。緣此,至今這張相片成了我的一個美好的紀念。
可是,去年一雜誌社的人來說要刊登我的照片。我從一張和情人、情人的姐姐三人的合影剪下我的像,給雜誌社寄去了。最近,一家報社的記者又來要我的相片。我有點遲疑,最後還是把我和情人的合影剪下一半,交給記者了。我叮囑用畢務必歸還,可最終卻沒有歸還給我。嘿,也就算了。
雖說就算了,可看見剩下的另一半、情人獨自的部分相片,我實在感到意外。這就是那位姑娘嗎?……我聲明一下,這張相片上的情人的確可愛,美極了。雖然她當年年方17,並且在談戀愛,可是,我看見分開以後留在我手裡的她那部分的相片,就驀地覺得:什麼呀,她原來竟是這樣一個乏味兒的姑娘嗎?過去我一直看做是一張最美的相片的啊!——長年的夢頓時索然寡味地驚醒了。我珍愛的寶物全毀了。
這樣一來……詩人更加壓低嗓門兒說。
倘使她在報上看到刊登的我的照片,也一定會這樣想道:同這樣一個男人談過戀愛,縱令是短暫的,自己也是暗自悔恨的吧。——至此,一切都宣告完結了。
然而,我想:假使報上將兩人的合影原封不動地刊登出來,她會不會從某處飛回我的身邊,嘴裡念叨:啊,他真是……
(葉渭渠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