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愛是個孤女,出生於一個窮牧師家庭。父母由於染上傷寒,在一個月之中相繼去世。幼小的簡寄養在舅父母家裡。舅父裡德先生去世後,簡過了10年受盡歧視和虐待的生活。一次,由於反抗表哥的毆打,簡被關進了紅房子。肉體上的痛苦和心靈上的屈辱和恐懼,使她大病了一場。
舅母把她視作眼中釘,並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離開來,從此,她與舅母的對抗更加公開和堅決了。以後,簡被送進了羅沃德孤兒院。
孤兒院教規嚴厲,生活艱苦,院長是個冷酷的偽君子。簡在孤兒院繼續受到精神和肉體上的摧殘。由於惡劣的生活條件,孤兒院經常有孩子病死。簡畢業後留校任教兩年,這時,她的好友海倫患肺病去世。簡厭倦了孤兒院裡的生活,登廣告謀求家庭教師的職業。
桑恩費爾德莊園的女管家聘用了她。莊園的男主人羅契斯特經常在外旅行,偌大的宅第只有一個不到10歲的女孩阿戴列-瓦朗,羅契斯特是她的保護人,她就是簡的學生。
一天黃昏,簡外出散步,邂逅剛從國外歸來的主人,這是他們第一次見面。以後她發現她的主人是個性格憂鬱、喜怒無常的人,對她的態度時好時壞。整幢房子沉鬱空曠,有時還會聽到一種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笑聲。
一天,簡在睡夢中被這種笑聲驚醒,發現羅契斯待的房間著了火,簡叫醒他並幫助他撲滅了火。
羅契斯特回來後經常舉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布蘭契的漂亮小姐大獻慇勤,簡被召進客廳,卻受到布蘭契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離開客廳。此時,她已經愛上了羅契斯特。其實羅契斯特也已愛上簡,他只是想試探簡對自己的愛情。當他向簡求婚時,簡答應了他。
婚禮前夜,簡在朦朧中看到一個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鏡前披戴她的婚紗。
第二天,當婚禮在教堂悄然進行時,突然有人出證:羅契斯特先生15年前已經結婚。他的妻子原來就是那個被關在三樓密室裡的瘋女人。法律阻礙了他們的愛情,使兩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個淒風苦雨之夜,簡離開了羅契斯特。在尋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簡風餐露宿,沿途乞討,歷盡唇難,最後在澤地房被牧師聖-約翰收留,並在當地一所小學校任教。
不久,簡得知叔父去世並給她留下一筆遺產,同時還發現聖-約翰是她的表兄,簡決定將財產平分。聖-約翰是個狂熱的教徒,打算去印度傳教。他請求簡嫁給他並和他同去印度。簡拒絕了他,決定回到羅契斯特身邊。
她回到桑恩費爾德莊園,那座宅子已成廢墟,瘋女人放火後墜樓身亡,羅契斯特也受傷致殘。簡找到他並和他結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