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達瓜達的那天晚上,我既高興又好奇,簡直到了忘形的地步。繼後的一個星期裡,更是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對於美國精神分析學的最新發展,我確實各方面都得學習;無論是開大會,還是與同行的交談,都富有教益。可我也渴望見見紐約城,然而他們卻拼命阻撓,讓人心頭好不難過。他們整天悶在暖氣過熱的賓館、配有空調的餐廳、莊嚴的辦公室和豪華的套間裡,要擺脫他們,談何容易。每天晚飯後,每當他們把我送回賓館,我便匆匆穿過大廳,從另一扇門溜出去;我每天天一亮就起床,在上午開會之前外出漫步一番。可在這偷偷外出的自由時光裡,我沒有多大收獲。我意識到在美國,孤獨感也無法排遣。為此,離開紐約時,我感到惴惴不安。芝加哥、聖路易、新奧爾良、費城,然後又回到紐約,再去波士頓、蒙特利爾:一次美妙的旅行。可是他們還得為我想方設法,使我不虛此行,有所收益。同行們確也給我提供了一些當地人的地址,這些人都會很高興向我展示他們的城市。可盡是些醫生、教授、作家,我表示懷疑。
無論怎麼說,芝加哥這一站一開始就砸了。我在那兒只呆了兩天,兩位年邁的太太早早地在機場等候著我,然後她們領我去和另一些老太婆們吃午餐,整個白天裡緊緊纏著我不放。作完報告後,我又由兩位呆板的先生一左一右陪著吃螫蝦。這種煩惱是如此折騰人,以致我一回到旅館,便徑直上樓睡覺了。
翌日清晨,我被氣醒了。“不能這樣下去了。”我暗自拿定了主意。我拿起電話:“我心裡過意不去,請原諒,可我患了感冒,不得不臥床。”緊接著,我歡天喜地地跳下床。可到了街上,我馬上失望了。天氣酷冷,腳邊是有軌電車的鐵軌,頭上是架空鐵道,我感到徹底迷失了方向,即使再走幾個小時也是白搭。我茫無目標,沒有任何去處。我打開了記事本:劉易斯-布洛甘,作家。也許總比一無所依強。我又撥通了電話。我對這個布洛甘說我是本森夫婦的朋友,他們肯定已經寫信告訴他我來訪的消息。好,他說要在下午2時到達我所在的旅館的大廳。“還是我去接您吧。”我說,然後放下電話。我討厭我住的這家旅館,討厭它的去污粉味和美元味,能乘出租汽車去一個明確的地方,去看看某個人,我感到高興。
出租汽車越過了一座座橋梁、一道道鐵軌,穿過了一個個貨棧,駛過了一條條盡是意大利商店的街道,最後停在一條小徑的一角。小徑散發著焚燒的紙味,彌漫著濕潤的泥土芬芳,也透溢著一股貧窮的氣味。司機指了指一堵架著個木陽台的磚牆:“就在這兒。”我沿著一排柵欄走去。左側有一家小酒館,掛著燈火熄滅的紅字招牌:斯希爾茨;右側貼著一張碩大的廣告畫,畫上畫著一個理想的美國家庭,合家笑盈盈地嗅著一盤麥片粥。一座木樓梯下,放著一個垃圾桶,正冒著熱氣。我登上樓梯。在陽台上,我發現了一扇玻璃門,遮著一塊黃顏色的簾子:肯定就在裡邊。可突然間,我感到惶恐不安。富有總是包含公開的成分,然而一種貧困的生活,卻是隱秘的。我感到去敲這扇玻璃門似乎有失禮貌。我一時拿不定主意,望著這一堵堵磚牆,靠牆搭著千篇一律的樓梯和灰不溜秋的陽台;透過層頂,我瞥見了一個巨大的圓柱形的東西,呈紅、白顏色:原來是只大儲氣罐;腳下有一塊四方形的土地,光禿禿的,中間長著一棵黑黝黝的樹,還有一架藍色風翼的小風車。一列火車在遠處駛過,陽台直晃。我叩響了門,看見走出一位相當年輕、高大的男子,他上身穿著一件皮夾克,繃得直挺挺的,他驚奇地打量了我一番。
“您真找到我的住處了?”
“我看是的。”
黃顏色的廚房裡,正中擺著一只黑爐子,正呼呼地在燒;鋪著地漆布的地面上堆滿了舊報紙。我發現裡邊沒有冰箱。布洛甘茫然地招了招手,指著那堆紙張說:“我正在整理。”
“我希望沒有打擾您。”
“噢,不。”他一副尷尬的神態,筆直地站立在我的面前,“您為什麼不願讓我去旅館接您呢?”
“那是個可怖的地方。”
布洛甘的嘴上終於顯出了微笑:“那可是芝加哥最美的旅館。”
“問題就在這裡。地毯、鮮花、旅客、音樂,一切都太過分了。”
布洛甘唇邊的微笑悄悄爬上了他的雙眸:
“請往這邊走。”
首先映入我眼簾的是墨西哥毯子和一幅梵-高的《椅子》,然後是書、電唱機和打字機。這間房子不像是冒牌藝術家的寓所,也不像是美國人理想的典型住家。生活在此,該很愜意吧。我激動地說:
“在您這裡感到挺舒服的。”
“您覺得?”布洛甘用目光掃視著四壁。“這兒不大。”又是一陣沉默,接著他急促地說:“您不願意把大衣脫了嗎?來杯咖啡怎麼樣?我有些法國唱片,您喜歡聽嗎?聽夏爾-特萊納的?”
無疑是因為那只呼呼在燒的大爐子或因為被2月冰冷的太陽染成金色的布簾上那棵瑟瑟戰栗的黑樹的影子,我遂起了一個念頭:“要是坐在墨西哥毯子上度過這個白天倒是挺美妙的。”可是我給布洛甘打電話是為了參觀芝加哥。我狠了狠心說:
“我想看看芝加哥城,我明天早上就要走了。”
“芝加哥大著呢。”
“領我看看其中的一角吧。”
他摸了摸皮夾克,聲音不安地說:“我有必要換一下裝嗎?”
“想到哪裡去了!我就討厭穿得筆挺筆挺的!”
他激烈地辯解道:
“我這一輩子從未穿過硬領的衣服……”
我們的微笑第一次相遇了,可他似乎還沒有放下心來:
“您不想看看屠宰場吧?”
“不。咱們到街上去隨便走走。”
街巷很多,一條條都很相似,兩旁盡是破舊的木屋和一塊塊極力想模仿郊區小園子的空地。我們也游覽了幾條大街,街道筆直,死氣沉沉,到處都是冷颼颼的。布洛甘不安地觸摸著雙耳:“這耳朵已經硬邦邦的了,就要凍成兩截了。”
我對他頓起憐憫之心。“我們到哪家酒吧去暖暖身子吧。”
我們倆走進了一家酒吧。布洛甘要了姜汁酒,我點了美國威士忌。當我們走出門外時,天還是那麼冷。我們又進了另一家酒吧,開始閒聊起來。他曾在登陸戰後在阿登省的一個軍營裡呆過幾個月,於是就法國、戰爭、占領時期和巴黎向我問了一大堆問題。我也向他提問。他對有人聽他說話似乎感到十分幸福,可要講述自己的情況卻又感到不好意思。開始時,他遲疑不決地一句句往外掏,可很快滔滔不絕地向我道來,話中傾注著幾分熱情,我每聽到一句話就仿佛感到領受了一份禮物。他出生在芝加哥城南一家食品雜貨店主的家庭,父親是個普普通通的芬蘭人,母親是個匈牙利的猶太人。在大危機時期,他正好二十歲,經常躲進貨車的車廂在美國到處闖蕩。他當過小販,洗過餐具,做過跑堂,還干過按摩,當過挖土工、泥瓦匠、售貨員,迫不得已時也干過偷雞摸狗的事。在亞利桑那州那家他洗過餐具的偏僻的驛站裡,他寫了一個短篇小說,被一家左派雜志發表了。於是他又寫了另一些小說。自他第一部長篇小說成功之後,他一直靠一家出版商給他發的一筆年金維持生活。
“我很想讀一讀這部書。”我說。
“下一部將更好。”
“可這一部已經寫成了。”
布洛甘一副困惑的神色審視著我:“您真的想讀?”
“對,真的。”
他站起身,向廳堂深處的電話機走去。三分鍾後他回到桌上說道:“那部書將在今天晚飯前送到您的旅館。”
“噢!謝謝!”我熱烈地說。
他一舉一動都富有活力,因此而觸動了我。正是他這種自然的姿態馬上贏得了我對他的好感。他不知道那些客套話,那些禮節、禮貌。他那些親切的舉動完全是自然的流露,仿佛是柔情的創新。首先,我為與這位有血有肉的傳統的美國典型——自立的左派作家相遇感到欣喜。現在,我感興趣的是布洛甘,通過他的敘述,可以感覺到他並不認為對生活擁有任何權利,然而他向來具有強烈的生活欲望。這種交織著謙遜和熱望的脾性真惹我喜歡。
“您是怎麼冒出寫作念頭的?”我問道。
“我生就喜歡那種印成鉛字的紙頭,我還是個孩子時,就用剪報貼在日記本上,搞了一種報紙。”
“可能還有別的原因吧?”
他思索片刻:“我熟悉許許多多不同的人:我渴望給每個人展示其他人的真實面目。人們撒謊何其多。”他沉默了一會兒。“二十歲時,我終於明白了大家都對我撒謊,這使我極為憤怒,我以為正是因為這一原因我才開始寫作並繼續寫下去……”
“您還一直氣憤嗎?”
“或多或少有點兒。”他有所保留地微微一笑。
“您不搞政治嗎?”我問。
“我做些細微的小事。”
簡言之,他與羅貝爾和亨利的處境相差無幾,然而他異常鎮靜,泰然處之。寫作,在電台發表講話,偶爾在群眾集會上譴責某些流弊,這著實使他滿足。有人已經跟我說過:這兒的知識分子可以安心地生活,因為他們深知自己絕對無能為力。
“您有作家朋友嗎?”
“噢!沒有!”他激動地說。接著微微一笑:“我有些朋友,他們見我只在打字機前坐坐就可以賺到錢,便都動手搞起寫作來,可沒有成為作家。”
“他們賺到錢了嗎?”
他朗聲大笑起來:“有一位一個月內就打了整整五百頁,他肯定花了一大筆錢才將它印成書,他妻子禁止他再干這等營生,於是他又操起了扒手的行當。”
“那是個好行當嗎?”我問道。
“要看人。在芝加哥,這一行競爭很激烈。”
“您認識許多扒手?”
他一副稍帶挪揄的神態看了看我說:“半打兒吧。”
“那盜賊呢?”
布洛甘的神情變得嚴肅起來:“所有的盜賊都是混賬。”
他開始滔滔不絕地跟我講起了最近這些年來盜賊們干的那些破壞罷工的勾當,接著又對我講述了許多關於警察、政界和商界的關系的趣事。他講得很快,我聽他說話有些困難,可這仍像愛德華、羅賓遜的電影一般引人入勝。他突然打住話頭:
“您不餓嗎?”
“餓。現在經您一提醒,我餓極了。”我說,繼又快樂地補充道:“您知道的趣事真多。”
“噢!要是我不了解,我就瞎編。”他說,“為了有興趣看您聽人說話。”
已經8點多了,時間流逝得真快。布洛甘領我到了一家意大利餐館吃晚餐。我一邊吃著意大利餡餅,一邊捉摸著在他身邊我為何感覺如此舒服。我對他毫不了解,然而他對我來說一點兒也不陌生。這也許是因為他生活貧困,但卻無憂無慮的緣故吧。矯揉造作、附庸風雅、扭扭捏捏,這只會造成距離。每當布洛甘拉開或拉上穿在那件破舊的羊毛套衫外面的皮夾克,我便感覺到身邊這一具身軀的冷與熱,這是一具活生生的軀體,他的存在給人以信任感。他從來都是親手擦拭自己的皮鞋:只要看看他的這雙鞋子,就可對他的個人生活有所了解。當我們走出意大利餡餅餐館時,他挽起我的胳膊,怕我在結了薄冰的地面上滑倒。頃刻間,我感到他的熱情是多麼親切。
“哎!我總得領您看看芝加哥的幾個地方吧。”他對我說。
我們坐進了一家雜耍歌舞表演廳,看著一些女人伴著音樂脫去衣服,繼又在一個黑人小舞廳裡聽了爵士樂,然後來到一家像是夜晚收容所似的酒吧喝了酒。布洛甘什麼人都認識:表演廳那位手腕上刺了花紋的鋼琴手,舞廳那位黑人小號手,酒吧裡的流浪漢、黑人和老妓女。他邀請他們跟我們同坐一桌,逗他們說話,滿臉幸福的神情凝望著我,因為他看得出我玩兒得很開心。當我倆又來到街上時,我激動地說:
“我感謝您使我度過了美利堅之行最好的一個夜晚。”
“我還有許多別的東西想讓你開開眼界!”布洛甘說。
黑夜結束了,黎明就要來臨,芝加哥城就要永遠離去,然而空架鐵道的鐵軌遮住了我們眼前那個已經開始侵蝕藍天的圓點。布洛甘挽著我的手臂。黑黑的橋拱在我們身前身後無限地延伸,人們仿佛感到它們已經將整個地球團團圍住,我們將這樣永久地走下去。我說:
“一天,太短暫了。我得再來。”
“再來吧。”布洛甘說,接著聲音急促地補充道:“我不願去想從今再也見不到您的面。”
我們繼續默默地行走,一直來到出租汽車站。當他把臉湊近我的臉龐時,我禁不住把頭往邊上一扭,可我嘴上感覺到了他的呼吸。
幾個小時後,在列車上,我一邊盡量集中精力去讀布洛甘的小說,一邊暗暗責備自己:“我都這麼大年紀了,真荒唐!”可是,我的嘴巴仍然那麼狂熱,猶如一位未婚的處女。我從來只是和跟我睡過覺的男人接吻。當我回味著這一僅僅是個影子的熱吻時,我似乎感到就要激起大腦深處那熾熱的愛的回憶。“我一定要再來。”我打定了主意,暗暗對自己說。可我緊接著想到:“這又有何用?我們還得再次分離,到了那一次,我就再也沒有勇氣說‘我一定要再來了’。不,還是立即斷絕親近為好。”
我並沒有惋惜芝加哥之行。我很快明白了毫無結果的友情和分離時微不足道的痛苦正是旅行樂趣的組成部分。我干干脆脆,把討厭的人一概排斥在外,只接觸讓我高興的朋友。大家整個下午在一起漫步,整個晚上在一起喝酒、交談,然後便各奔東西,一生再也不能相見,對此誰也不感到惋惜。生活是多麼輕松!沒有憾事,沒有義務,我的一舉一動都無關緊要,誰也不求我幫助出主意,我也無拘無束,任自己為所欲為。在新奧爾良,我在一家院子裡暢懷痛飲代基裡酒,過後,一出門便乘上了飛機飛往佛羅裡達。在林奇堡,我租了一輛小車,整整八天裡,我駕車在弗吉尼亞州的紅土地上到處兜風。回到紐約後,在整個逗留期間,我幾乎沒有闔眼睡覺,我四處游逛,見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戴維斯夫婦建議我陪他們去哈特福德,兩個小時後我便跟他們坐上了小車:能在一幢美麗的鄉村別墅度過幾個小時,這是多麼意想不到的美事啊!這是一間十分漂亮的木屋,潔白的顏色油光閃亮,到處開著小巧玲瓏的窗戶。默利婭姆是搞雕塑的,女兒在學跳舞,兒子在寫一些誰也讀不懂的詩篇。詩人三十多歲,長著一張娃娃臉、兩只憂傷的大眼睛和一只迷人的鼻子。第一天晚上,南希一邊向我傾訴她內心的憂傷,一邊玩著幫我穿上了一件寬松的墨西歌禮服,把我的頭發松開,披撒在肩頭。“您為什麼不總是這樣梳妝?”菲利普對我說:“好像您是故意要變老似的。”他拉著我跳舞,一直跳到深夜。為了讓他高興,繼後的幾天裡,我繼續打扮得像個年輕女子。我完全理解他為何向我獻殷勤。我來自巴黎,而且我的年紀和他少年時期心目中的默利婭姆一般大。不管怎麼說,我還是感動了。他為我組織舞會,邀請我參加雞尾酒會,用吉他給我彈奏十分美妙的牧童曲,領著我漫游古老的清教徒村寨。在我啟程的前夕,我們等別人走後,繼續留在起居室裡,一邊飲著威士忌酒,一邊聽著唱片。他以遺憾的聲調對我說:
“我在紐約沒有更好地了解您,多麼遺憾啊!我該多麼高興在紐約城裡和您一起出門漫步!”
“還會見面的。”我說,“再過十天我又要回到紐約,您到時也許會在那兒吧。”
“我不管怎樣都可以去那兒。給我打電話。”他神情嚴肅地望著我說。
我們又一起聽了幾張唱片,接著他陪我穿過客廳,把我一直送到我房間門口。我把手伸給他,沒料到他低聲問道:“您不願意擁抱我嗎?”
他把我摟到懷裡,我們臉貼著臉,一時沖動得全身整個兒一動不動。忽然,我們聽到了輕輕的腳步聲,連忙松開了身子。默利婭姆詭秘地一笑,看了看我們。
“安娜一大早就要走,不要讓她熬得太遲了。”她聲音微妙地說。
“我這就去睡覺。”我說。
我並沒有上床。我站立在敞開的窗前,呼吸著夜間的氣息,然而這黑夜聞不到任何芳香,仿佛月亮已經凍結了鮮花的芬芳。默利婭姆就在隔壁的房間睡覺或者尚沒有入睡。我知道菲利普不會再來了。偶爾,我好像聽到了一聲腳步,可那只是風刮樹枝的聲響。
加拿大沒有什麼意思。當我重新回到紐約時,心裡感到十分幸福,馬上就想到了:“我要給菲利普打電話。”當天我就受到了邀請,請我去參加一個雞尾酒會,可以與我結識的一大部分朋友再次相聚。從窗前望去,我瞥見了一大片摩天大樓,可是所有這一切再也滿足不了我。我下樓來到旅館的酒吧,在藍黑色的燈光中,一位鋼琴手正在低聲彈奏著靡靡之音,一對對男女在竊竊私語,酒吧招待踮著腳尖來回走動。我要了一杯馬提尼酒,點起了一支煙,心髒在怦怦地小聲跳動。我就要做的那一切並不是十分理智的。與菲利普一起度過八天時光之後,要與他分離,內心肯定會陡添一絲淡淡的哀愁,不管怎麼說總是難免的,況且我已經感到憂傷。再過八天,皇後橋、中央公園、華盛頓廣場、東河,我就再也看不到了。不過總的說來,我寧願深深地懷念某人,而不樂意為那些石塊傷心,這在我看來似乎要好受些。我呷了一口馬提尼酒。一個星期的時間,要有新的發現,要享受毫無結果的樂趣,這點時間實在太短暫了。我再也不想當個游客在紐約城到處游逛,我必須在這座城市裡實實在在地生活,只有這樣,它才會有可能成為我的城市,我也才有可能在這座城市留下我的某些東西。我必須有個暫時屬於我的男人挽著我的胳膊漫步街頭。我舉杯一飲而盡。在這次旅行期間,只有一個男人挽過我的胳膊。時值寒冬,我踩著薄冰踉蹌而行,可在他的身旁,我感到溫暖。他說:“再來吧。我不願去想從今再也見不到您的面。”可是我不會再去,我的胳膊將又緊緊地摟著另一個人的手臂。一時我感到有罪,感到是對他的背叛。可是,這談不上什麼背叛。我徹夜難眠,渴望得到的是菲利普,我對他還會充滿欲望,而他也正在等待著我的電話。我站起身,走進了電話間,要通了哈特福德。
“我要菲利普-戴維斯先生。”
“我去找他。”
我的心驀然猛烈地跳動起來。片刻前,我還是那麼隨心所欲地占有著菲利普,喚他來到紐約,讓他睡在我的床上。但是,他是為自己而獨立地生活著,此刻,從屬於他的是我。在這個狹窄的牢籠裡,我孤立無援。
“喂?”
“菲利普嗎?我是安娜。”
“安娜!聽到您的聲音是多麼愉快!”
他慢騰騰他講著一口純正的法語,那聲調突然顯得那麼冷酷。
“我是在紐約打電話。”
“我知道,親愛的安娜,自從您離開我們之後,哈特福德是多麼使人厭倦!您旅行愉快嗎?”
他的聲音是多麼貼近!這聲音掠過了我的臉龐,可是他突然那麼遙遠。我的手緊捏著黑色的硬質膠話筒,濕乎乎的。我語無倫次地說道:“我多麼想跟您談談我的旅行。您說過讓我與您聯系。您能在我離開紐約前來一趟嗎?”
“您什麼時候走?”
“周六。”
“噢!”他說道,“噢,那麼急就走!”出現了短暫的沉默。“這個星期六,我要到科德角的朋友家裡去,我答應過的。”
“多遺憾啊!”
“是的,是遺憾!您不能推遲行期?”
“不能。您不能推遲去看朋友?”
“不行,不可能!”他聲音沮喪地說。
“那麼,我們就今年夏天在巴黎見。”我客氣而又樂呵呵地說,“夏天已經不那麼遙遠了。”
“我多麼遺憾!”
“我也一樣。再見了,菲利普。今年夏天見。”
“再見,親愛的安娜。不要把我忘了。”
我放下了汗涔涔的電話聽筒。我又恢復了平靜,肋骨下留下了一片空虛。我來到了威爾遜家。客人很多,有人把一杯酒塞到我的手中,人們向我微笑,叫喊著我的名字,扯著我的胳膊、肩膀,右邊有人請我,左邊又有人請,我在記事本上記下了一個個約會,然而那片空虛仍然留在我的胸間。肉體的失望,我能承擔,可這片空虛,我實在難以承受。他們向我微笑,跟我說話,我也跟著微笑,說話,整整一個星期裡,我們還得再微笑,再說話,然而他們中間沒有一個人會念著我,我也決不會懷念他們。這是個真實存在的國度,我也是個活生生的人,可是我卻將空空地離去,留不下我的一絲痕跡,帶不走這兒的任何東西。在扮笑臉的當兒,我猛然生起一個念頭:“我去芝加哥怎麼樣?”當天晚上我就可給布洛甘去電話,告訴他:“我來了。”若他不再渴望見到我,那他會明言相告的。但這又有何妨?遭受兩次拒絕,並不會比被人拒絕一次更糟糕。在再次假扮笑臉的間歇,我憤然自問,得不到菲利普,就要投入布洛甘懷抱,這種發情母畜似的作風算什麼東西?實際上,跟布洛甘睡覺這一念頭對我並無多大吸引力,我猜想他在床上准是個笨樣;再說,連我自己也不肯定與他再次見面會帶來什麼樂趣。我僅僅與他度過一個下午的時光,有可能經受更為痛苦的失望。毫無疑問,這是個愚蠢的念頭。我渴望走動,尋找刺激,這僅僅是為了掩飾自己的窘迫。人們往往就這樣干起了真正的蠢事。我決定留在紐約,繼續記下了一個個約會。要參加那麼多展覽會、音樂會、晚宴、晚會,一個星期時間將會很快度過。當我置身於街頭時,格萊默西廣場的大鍾敲響了午夜的鍾聲。不管怎麼說,打電話已經太遲了。不,還不算遲,在芝加哥還是9點鍾,布洛甘准在他的房間讀書或寫作。我止步站在一家雜貨店燈火閃爍的櫥窗前。“我不願去想從此再也見不到您的面。”我走進了小店,在櫃台換了零錢,要通了芝加哥。
“劉易斯-布洛甘嗎?我是安娜-迪布勒伊。”
沒有任何回音。“我是安娜-迪布勒伊。您聽清了嗎?”
“我聽得很清楚。”他聲音歡快,但結結巴巴,用不成句子的法語一個音節一個音節地說道:“您好,安娜,您好嗎?”
這聲音不如菲利普的那麼貼近,然而布洛甘顯得似乎不那麼遙遠。
“我這個星期可以來芝加哥過三四天。”我說,“您覺得怎麼樣?”
“眼下芝加哥天氣很美。”
“可我來是為了見您。您有時間嗎?”
“我有的是時間。”他打趣地說道,“我的時間全都屬於我自己。”
我猶豫了片刻。這太容易了:一個沒說不行,一個說行,可倆人都那麼漫不經心。要想退卻,為時已晚。我說:“那我明晨乘頭班機到。給我預訂個房間,不要在芝加哥那家最好的旅館。我們在什麼地方碰面?”
“我去機場接您。”
“一言為定。明天見。”
一陣沉默。我終於又聽到了三個月前對我說過的那個聲音:“再來吧。”這聲音又在說:
“安娜!我與您再次見面多麼幸福!”
“我也一樣幸福。明天見。”
這是他的聲音,這確確實實是我記憶中的他,他沒有把我忘卻,在他的身旁,我將像冬日裡一樣感到溫暖。突然,我為菲利普回答“不行”而感到高興。一切都將十分簡單。在燈光柔和的酒吧交談片刻之後,他就會對我說:“到我家去休息吧。”我們將緊挨著坐在墨西哥毯子上,我將乖乖地聽著夏爾-特萊納的唱片,布洛甘會把我摟到他的懷裡。這肯定談不上多麼了不起的一夜,但他會因此而感到幸福,我對此深信不疑,這也就使我滿足了。我上床睡覺,想到有一位男子正等待著我,要把我緊緊地貼在他的心間,我心裡是多麼激動。
他沒有等著我,大廳裡空無一人。“一開始就不順利,”我邊想邊在一把椅子上坐了下來。我明顯感到慌亂,憂慮不安地責備自己處事不慎。“我到底要不要給布洛甘打電話?”我獨自玩兒開了這個游戲,貿然投入了一樁魯莽的事中,能否有結果,不再取決於我。我所能做的一件事,就是乖乖地跟隨著這鍾盤上那指針的運動,可是那指針卻不往前移動。這種被動的境況令我感到害怕,我極力安慰著自己。不管怎樣,如果這事沒有好的結果,那我可以找到借口明天就回到紐約去。無論如何,一個星期後事情就會徹底了結:我將又平平安安地過我的日子,寬大為懷地向我那些或迷人或荒唐的往事微笑。不安的心情平靜了下來。我細細察看所有安全門,保證不會遇到任何不測,然後打開了提包,尋找記事本上布洛甘的電話號碼。我抬起頭,發現他就站在我的面前,正沖著我淡淡地微笑。我驚駭不安,以為是在世界的彼端遇見了他的幽靈。“怎麼樣?好嗎?”他用那糟得可怕的法語問道。我站起身子。他比他的照片上顯得更瘦削些,可兩只眼睛更加炯炯有神。“還好。”
他一直掛著微笑,把嘴巴湊到我的唇間。當著眾人的面親吻,我感到很不自在,這一吻在布洛甘的下巴上留下了一個紅紅的嘴印。“看您臉上被弄得紅紅的。”我說道,隨手用我的手絹給他擦拭紅印,並補充道:“我9點鍾就到了。”
“噢!”他以責備的口吻說道,仿佛是沖著我來的:“他們在電話上告訴我頭班機10點著陸。”
“他們搞錯了。”
“他們從來就不會錯。”
“反正已在這兒了。”
“您是在這兒了。”他退讓著。他坐了下來,我也跟著坐下。9點20分。他推遲了二十分鍾,也提前了四十分鍾。他身著一套漂亮的法蘭絨西服,系著潔白的領帶。我隱隱約約地看到他站立在鏡子前,惴惴不安地一心想為我打扮得體面些,笨拙地照著鏡子,用既得意又困惑的目光詢問著鏡中的身影。他焦慮不安地直盯著掛鍾,而我心裡已經暗暗地等待著他!我朝他莞爾一笑:
“我們可不要一個上午都呆在這裡。”
“不。”他說道。他思索了片刻說:“我們去動物園,您願意嗎?”
“去動物園?”
“離這兒很近。”
“我們去那兒干什麼?”
“我們去看動物,它們也可以看我們。”
“我來這兒可不是讓你們那些動物看的。”我站起身。“咱們還是去一個安靜的地方,我們可以喝杯咖啡,吃點三明治,就我們倆,您望著我,我看著您吧。”
他也站了起來:“這是個主意。”
我們倆坐進了一輛老式小汽車,車子載著我們向市中心駛去。布洛甘把我的旅行包放在膝上,一直沒有吭聲,我重又感到不安起來:“要與這位陌生人一起度過四天,這太漫長了;可要相互了解,這四天時間又太短暫了。”我說:“得先去我的旅館,把行李放下。”
他神態尷尬地笑了笑。
“您是給我預訂了一個房間吧?”
他仍然掛著那自感有罪的苦笑,可聲音中卻隱含著某種挑釁的成分:“沒有!”
“怎麼!我不是在電話裡請您訂的嗎?”
“您說的那些話,我連一半也沒有聽懂。”他滔滔不絕地說,“您的英語比去年冬天還更糟糕,講得又快,像打機關槍似的。可這沒有什麼關系。我們把這只包放在行李寄存處。您在這兒等著我。”當我們在民航局前下車時,他這樣對我說道。他推開了一扇轉門,我滿腹狐疑地用目光尾隨著他。忘了訂房間,這到底是疏忽還是狡猾?他說不定跟我一樣明白,今晚我將在他的床上度過。可一想到晚上我們有可能激不起真正的欲望,我不禁感到驚慌。我早就發過誓,若沒有欲望,今生今世決不犯傻上一個男人的床。等布洛甘一回來,我便焦躁不安地說:
“無論如何要給哪家旅館打個電話。我夜裡沒有睡覺,我想先瞇一會兒,洗個澡。”
“在芝加哥,要找到一間客房很難。”他說。
“那就更應該馬上去找。”
他本該開口說:“就來我家好了。”可是他什麼也沒有說。他領我去的一家咖啡店一點也不像是我想象中的親切而又溫暖的酒吧,而像是車站的餐廳。我們緊接著走進一家酒吧,可這地方也儼然一間候車室。我們就這樣眼巴巴地等待著度過白天?我們在等待著什麼呢?
“來杯威士忌?”
“好。”
“要煙嗎?”
“謝謝。”
“我去放張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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