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的愛情冒險 第一章
    讀者眼中的女作家,似乎全都該是一個模樣;她們不能長得太「安全」,身材最好是瘦瘦長長,不然嬌小玲瓏也好;全身上下一定得要充滿一種叫做「氣質」的東西,舉手投足間有無可掩蓋的書卷氣。然後,在與讀者交流時,最好帶點欲言又止的神秘氣息,好引起讀者更大的好奇心!千萬不要相信讀者在信中所言:無論你是圓是扁,我們是因你的才華而愛你,勇敢的走出來吧!一旦你信以為真,你就死定了!因為曾有一暢銷文藝作家在成名多時後,千呼萬喚之下,怯生生的在封底印上自己的玉照——瞧瞧他人怎麼說來著?直接一點的呼喊:老天!她這副尊容也敢見人?惡毒一點的便是:哎!出版社大作善心,發門神照讓人避邪啊?……從此以後,那位作家不堪忍受這種尖酸冷語,即刻消失……等等!別以為她尋短或封筆了!別擔心,她只是改了筆名!而且,死不肯再受讀者甜言蜜語所惑!

    縱觀小說前輩們種種慘痛的經驗之談,原穎人在步入小說界後,決心小心翼翼的保護自己。收到來信欣喜若狂無妨,但絕不在被興奮沖昏頭時做出會讓自己遺憾一生的決定!

    她醜嗎?不不不!她很美!但絕對不適合曝光!否則她的書本銷路也會亮黃燈。

    亮黃燈代表「不一定」會影響銷路!但因為她並不十分符合讀者大人們的期望,於是乎,連編輯眾將官也不敢輕易讓她曝光。因為似乎還沒有那一個讀者認為作家應當長得艷光四射如模特兒。作家可以長得安全,可以生活邋遢,可以神秘作怪,但就是不能美得過火,什麼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的……偏偏,她——原穎人,筆名「原茵」的流行小說作家就是這副德行。

    全世界的觀念都差不了多少!美艷的女人一旦在工作上表現出色,大都會引起多方面的質疑。「胸大無腦」是男人給女人的侮辱;「美麗等於花瓶」是女人對女人的荼毒!連女人自己都爭相貶損了,可別還無知的大聲疾呼:為何女人永遠無法與男人平等?問問自己吧!原穎人記得,她第一次投稿「權威」出版社時,主編決定替她出書,一約見,即不客氣的問她:是否找了別人代筆?沒有人相信美艷的女人會痛下苦功去認真做某一件事,尤其寫作這條路異常寂寞——一檯燈、一書桌、一枝筆、一疊稿、一個人——是的,一個人!主編有什麼理由去相信她會安份筆耕而不利用天賦去更有發展的行業工作?長得安全又孤僻的人只得認命,因為耐不住寂寞也得耐,別無發展嘛!

    當下,原穎人肯定了「權威」出版社不是她伸展大志的地方,那「安全」的女主編根本不會相信她有寫作的能耐與以此為事業的決心;所以,她拿回稿子改投「青春」出版社。人總是吃一次虧、學一次乖!這次,她不再刻意修飾,土裡土氣、不施脂粉的走進青春出版社,也順利的看到自己多年的心願實現了!

    筆名「原茵」的女作家在萬家爭鳴中成了新作家之中的一個。雄心萬丈的立誓要爭出自己頭上一片天,而且絕不會做出有損自己前途的事!

    也合該她排對了時機;在外國翻譯小說搶灘進攻、掠奪台灣小說市場四、五年後,由早先的如火如荼,到後來的疲乏,然後著作權法實行,抑制了翻譯小說的肆虐;卻也因外來小說的刺激,適時的激起了有志者創作的決心。幸運的是,讀者群漸漸厭倦了外來的東西,支持本土的創作,才使得這股文藝小說潮奠定了根基!而她也才得以順利出書。三年下來,還算略有小成。

    在百家爭鳴的戰國時代中,想要出名,就得有個人風格;早期的瓊瑤女士之所以轟動是因為她有豐富的詩詞涵養,雖然常常悲得亂七八糟,可是她出名了!原穎人為自己設定的路線是溫馨又浪漫的,絕不輕易製造愛恨誤會之類的東西,只是在生活中體會生命,反省自身,並且珍惜身旁的事物;就因為有別於其它眾多轟轟烈烈的大作,她的作品像是一股清流;因此,她成名了!在一年前光榮晉身「青春」出版社主力作家之林。

    當作家是很麻煩的一件事,真的!她絕不願受讀者所影響,變成他們期望的那種人,但她卻又為自己設定了一個作者該有的形象——

    一個作者應當文靜優雅。

    一個作者應該深居簡出。

    一個作者應該坐在高級咖啡廳沉思一下午,面前攤開一疊稿紙,托首遙想夢幻事物。

    一個作者應該隨時背起行囊天涯海角流浪,望盡世間滄桑,抖落一身哀愁……

    一個作者……

    她給自己的「應該」條款至少有二十條!可是拿起金算盤撥撥打打,她發現當作家之所以會餓死不是因為稿費少,而是作家「應該」的浪漫導致揮霍無度而入不敷出以致餓死!作家難為,因為無聊的想改變自己以符合他人心目中的形象。

    天性是無可奈何的!誰教她唯一符合作家條件的便是敏感又神經質的特色,總覺得不像作家會對不起誰似的!她怕人批評,怕死了人家認為她破壞作家的形象。

    搬到台北已經二年了!是為了交稿方便,也為了遠離催她結婚的父母親友。租下了二房二廳的小公寓,一租就是二年,也當起二房東來了!雖然手頭寬裕,但她的錢想用來環遊世界,能省則省!二年下來,來來又去去的室友好幾任,直到半年前搬來了一個叫做蕭諾的女人,就一直沒再變動了!原穎人心想蕭諾至少會住到她想嫁人為止。對於這個新室友,甫住入之初,很奇怪的,居然與她相同天天足不出戶,常常看到她房門下方透出的燈光亮到天大白,三餐完全不正常,也常是半夜出來泡麵,二人對看一眼又各自回房。一陣子的晨昏不分,又一陣子的大吃大喝,出門玩到三更半夜,捧一大堆半山高的小說漫書回來啃!咦……這症狀……與她太像了!

    她向來很尊重別人的隱私權的,絕口不問他人的職業與其它,可是為了一解她心中的疑惑,她問了!然後蕭諾很直接的丟給她一個答案:她是文藝小說作家,筆名「練華」是也。

    哇!哇!哇!練華耶!那個晚她一年出道,卻成了「青春」出版社大紅人的練華!主力作家中的頭號排名人物!當時原穎人腦中想到的只有讀者來信中常提及的:我很喜歡你的小說,但練華的更棒,我支持你們!所以她決定討厭這個女人!同行相忌吧!可是決定歸決定,與蕭諾相處半年下來,還找不到足以讓她挑剔的特色來討厭,這使得她不知該怎麼辦才好了!

    蕭諾是個很特別的女人,她也完全不符合讀者對她的期望。照理說,她的路線屬於活潑、俏皮,兼帶一點大女人主義;強烈的個人特色自然擁有一大批「心有慼慼焉」的擁護群、死忠的忠實讀者。在未見到她本人之前,原穎人每每在拜讀她的小說之後,心想她必是個毒舌派——又幽默又風趣的人種;連長相也不忍太苛責的認為她應該長得很安全,是個大頑童型的女人,健康又活躍!

    但她偏偏不是!

    蕭諾是個外表斯文秀氣的女子,嬌嬌小小的身材,典型的平板,像個永遠的學生似的。又加上睡衣休閒服外出服一式相同的樣款,反正,每次一出門,人家都當她是在學學生,一個清秀、乾淨,但不花心思打扮的女人。

    這個形象恰恰正好是讀者大人們認為原穎人「必須」有的型;因為她寫的小說中,女主角向來溫雅單純又善良。所以她不敢昭告世人她原穎人長得一副故事中壞女人的模樣!看來美艷成熟,衣著雖不致於太考究,但卻也無法學得來蕭諾的「三分之一」衣著——她穿來定會不倫不類!身材又太惹火,種種尋常女人夢寐以求的條件卻幾乎讓她忍不住要掬一把眼淚!作家是不能太艷麗的!

    至於個性方面,那個蕭諾倒是一反文靜的外表所顯示出的乖巧雅致,事實上那女人可以說是無情的,這令原穎人心中不免有些毛毛的。

    有一次,在某個秋末的黃昏時分,她們二人連袂去超市採購了一星期的乾糧,準備在未來數日中好好的爬格子不問世事,閉關修煉去也。二人把走路當畢生唯一的運動方式,沿著人行道走回家。途中,就見一隻半大不小的野狗在瑟瑟冷風中縮在一排自行車的夾縫中,以棄兒般的目光對每一個行人乞憐。

    老實說,這種犬類在台北市捉狗大隊捉不勝捉之中,仍有數不盡的漏洞之犬,橫行於各個死巷縫隙中與人類爭地盤,佔地為王。在現實社會中,人人在自顧不暇之餘,誰會有多餘的心思對他們投以注目的一瞥?沒有踹上一腳就算他們走運了!可是她們是「作家」喲!常常在小說中寫著女主角如何的保護可憐野狗來表示愛心與悲天憫人情懷,那麼她們就必須比別人更有愛心才行。但,學女主角抱野狗回家?不不不!她那來的心思照顧?到時別弄得一屋子跳蚤、所有人染上傳染病才好!但,她至少可以表示一下愛心嘛!弄一根香腸給它吃如何?還來不及行動,就見蕭諾放下手中的東西,跳在小狗面前!當時原穎人慚愧不已,心想自己只是為了形象在敷衍愛心而已,而蕭諾才算是真正的作家!

    不料,那女人一手叉腰,一手指著小狗,冷言道:

    「有點骨氣行不行?你是只野狗,不是家犬,天生合該要自力更生!自由自在的代價是你要自己找食物!怎麼?當乞丐呀!好吃懶做的東西!不管是人是狗,餓死一個少一個,還不快去找營生!再待著,我馬上打電話找捉狗大隊來!你幫人類看過門嗎?好手好腳的敢向人類乞食!丟不丟臉呀?……」

    一番斥責,也不知道那隻狗聽不聽得懂,反正那狗到後來像是夾著尾巴逃走!換作原穎人也會受不了的逃走,而那狗看來又有些慚愧才讓她訝異!

    所以說,這個矛盾又奇特的蕭諾是深不可測又可怕的。對狗如此,對乞食的人類也相同。好手好腳的人來當乞丐她會上前去對那人做即席演講,講到那人落荒而逃!至於肢體殘缺的,她也不會給錢,她會打電話到相關的社會福利單位,請求協助。通常,會見到那票乞丐在頃刻間消失!原來不是真的窮,是有集團在幕後操空的!

    蕭諾是冷血的,但又不能說她不善良,只是她的作為容易招人議論。

    她們二人筆風不同,個性與外表也不同,唯一相同的是趕稿時沒日沒夜,對環遊世界有一種嚮往。再一點不同的,是原穎人想嫁人,而蕭諾的腦中只有「獨身」兩字。

    是的,二十六歲的她想嫁人了!

    如果她想在三十歲結婚,就該在二十六歲開始談戀愛,所以她才會開始著急!一個作家該怎麼談戀愛?什麼樣的人才會是適合她的對象?

    愛情成了她職業中的一種冒險,因為她是作家,在筆下談情說愛賺生活費,那麼,天天紙上談兵的人是否該在實際演練上比他人更得心應手?

    她想,她的「作家應該條款」又多了一條了!

    轉載自:熾天使書城 KUO掃瞄 追夢校正

    「度假?」蕭諾從小說本子中抬頭,揚眉表示她的不解;往上抬的臉蛋完全表現出求知學生的清純狀!不知情的人必會當她天真又善良,列為稀有動物來保護著。但這動作只是她詢問時的表情,當她趕完稿的半個月之內,她幾乎學起懶貓,一動也不動,天天盯著小說漫畫看,想與她說話也得排她看完段落的空檔,否則她不會理人。

    原穎人忙不迭的點頭,身形幾乎算是諂媚的半趴在沙發外沿,雙手扶著扶手,只差沒吐舌大叫兩聲:汪汪!否則還真像一隻等主人臨幸的狗。

    「是呀,是呀!你昨天已交稿了,而我打算四月份才開稿,只要五月底前來得及出書就行了!這麼算來,這個月算是我們的休養假期,我們去度假培養靈感,連主編也不會多說一個字的!作家找靈感,天經地義嘛!」

    「培養靈感?」蕭諾睨著她,揚起一邊的嘴角,表示她的譏諷又要出現了!「當個業餘者你大可培養一百年的靈感,愛寫不寫都餓不死人!但我們?醒醒吧!小姐,我們這種專職的人差別只在寫多寫少而已!直到那天你拿起筆,卻連一個字也掰不出來時,就代表——你——完——了!」

    這是血淋淋的事實,所以蕭諾嘲弄有理。當你有一個構思時,一旦開了稿,心中必須想的是如何將故事發展到十一萬字,並且讓十一萬字嚼起來豐富有味;而不是天天大叫著:靈感在那裡?這麼虛無縹緲的東西,即使浮上心頭也是稍縱即逝,永不回頭。靠它?等死還差不多!

    「說吧!你大小姐有何企圖?坦白從寬,說謊從嚴!」蕭諾收起小說,盤起雙腿,一副洗耳恭聽的模樣。

    「我是認為你已經很久沒有背起行囊到處走了,我也是。所以,我打算咱們一起到墾丁去玩半個月如何?三月份不是旺季,所以他們的度假小木屋很便宜,租半個月又打八折,開拓視野對作品內容的精彩度有很大幫助……」

    「你更年期到了嗎?」

    「蕭諾!」

    「由單身貴族期轉為想結婚那一期。」

    這蕭諾不是簡單的角色!原穎人歎氣道:

    「如果期中有艷遇我會很感激,但沒有也無妨呀!只不過,我想充實一下自己。每當寫了三本書之後,我都會有貧乏的感覺,才會產生找伴侶的心思。女人總要嫁人的,即使沒那姻緣,總也要談幾場戀愛來現身說法!寫小說的人卻沒談過戀愛,不笑掉人家大牙才怪!而且,死守在角落,那來的機會接觸他人?更別談白馬或黑馬王子了!等天上掉下來呀?」

    蕭諾想了下——

    「你對自己目前的名氣不滿意嗎?還是沒有安全感而想找一張飯票來保障終身?」

    「拜託!我們談的是度假,不要再對我做心理分析!麻煩你大人高抬貴手,運用在你筆下主角就行了,別找上我。我相信我還可以寫個十年,而且我又沒揮霍的習慣,老了後也餓不死。你到底要不要去?」

    大抵一般作者在自己書中充當上帝,作威作福久了,也對他人產生好奇,想將人由裡到外掃瞄個透徹。不必苛責蕭諾,她自己也差不多,也因為差不多,才益加不能忍受他人將自己當白老鼠來觀察。

    聳聳肩,蕭諾問道:

    「什麼時候去?多少錢?」

    「三月中旬,十天後,至於價錢,我再確定一下,明天告訴你。」她充滿期待的看著蕭諾。

    「可以。等我看完這一堆小說漫畫大概也能成行了。」蕭諾又抓回她那本小說,不再言語,代表談話結束。

    這就是蕭諾!乾淨俐落,並且不會熱情的去與人熱絡,完全與她書中所寫給人的印象不同。

    可別以為她看小說漫畫太不務正業,這些可算是她們寫作人的必做功課!若沒有看看他人寫得如何,怎麼能力求自己改進?暢銷的書有其暢銷的原因。寫得差的作品要拿來警惕自己別走相同的路;或許在別人的作品中還能找到激發自己的新想法。所以,看一堆小山似的小說是必要的。有時候連自己的小說也要反覆細看數十遍,不是自戀,而是要診斷其不足處。既然人必須向前進,作品的水準就不能在原地踏步。

    所以蕭諾此時正在做這麼「重要」的功課,她怎麼敢不要命的再去打擾?通常看到蕭諾這麼認真,原穎人心中也會有些恐慌與不甘心。她總希望有一天,她會是「青春」出版社的大紅人,而不要老是排名在蕭諾後面。這樣想不知道會不會太小人了?真的!她從不知道蕭諾會怎麼想,也從不見她自滿過。

    訕訕的拿了皮包,決定去找朋友談天!蕭諾是她的同事、敵人、室友,但不是好友,所以,找好友去也!

    繡芙蓉2004年1月7日更新製作

    人類是很奇怪的,總是認為他人的東西比較好。像原穎人的同窗兼好友黃耘春就崇拜練華崇拜得半死!反而對原穎人的作品有諸多批評;而且這批評還是來自知道原穎人即是「原茵」之後。之前不知情時,還四處介紹親友說「原茵」的作品不錯,有前途;現在沒有批評得一文不值就該偷笑了!也不知是什麼道理,反正朋友拿她來糟蹋踐踏似乎也只能認命!誰教她自小到大好事壞事糗事沒一件逃過黃耘春的視線?!想崇拜也崇拜不起來。要是黃耘春知道與她同住的那個冷淡女子即是大名頂頂的練華,不知會有什麼驚人的反應?!原穎人不是故意不說,但基於道德,她不願四處宣揚練華與她同住的事。一如原穎人也有一些喜愛原茵作品的朋友,但她也從不讓她那些朋友知道原茵與她室友的事。

    有人崇拜的感覺當然好,但若造成騷擾就難受了!在真實世界中,她們也只是凡人,要吃喝拉撒,弄得自己出名到寸步難行又何必?何況她寫書三年,早已過了為一封鼓勵的來信而尖叫大笑的日子。讀者的批評或讚揚已不再是支撐寫作動力的全部糧食。別懷疑!讀者與作者同樣癡傻,作者可以因讀者的讚揚而成為沒日沒夜寫作的瘋子,至於對作家有諸多幻想的讀者則是傻子,誰也沒佔到便宜,真是冤孽呀……

    黃耘春是個咖啡屋的老闆——之一;由七個志同道合的女生合夥開了家三十坪大小的咖啡屋,包辦了老闆兼打雜的工作,各司所長;而她接掌了出納兼會計。小店成立兩年來居然還做得小有盈餘!目前在西區又開了家分店,人力分散之餘,倒也有錢在尖峰人潮時間請工讀生幫忙,因此她此時才能端著一壺咖啡,排了個靠窗的角落與原穎人閒磕牙起來。

    「大作家,兩個月不見,敢問孵出了幾本大作?來點馬路消息如何?」兩年來她已非常明白,這女人只有在稿子脫手後才會四處找人吸收一些人氣,然後等她又手癢時必又會六親不認的縮在小公寓中日月不管的趕稿!

    原穎人瞪著一雙明眸,做茶壺狀的指著好友的鼻子,佯怒道:「本人的精心力作,你這個大膽刁民居然將它形容成隨便混飯吃的東西,該當何罪?!」

    「得了!要阿諛諂媚,有你那些死忠讀者還不夠呀!不過,不是我愛說,你上月出的那本小說實在沒什麼看頭!比不上練華那本新書。你就不知道,來這邊的人只要提起小說,唯有練華二字。」

    「你別想要我替你拿練華的簽名了!」原穎人咬牙切齒的磨出這些陰森森的字。

    「哎呀!大作家,忠言逆耳嘛!你自己本身也擁有不少讀者,何必與我一般見識!如果你能順手替我要張照片就更好了!要親筆簽名的哦!」當下見風轉舵,黃耘春圓圓的臉蛋堆起福德正神般的笑意。

    「有機會的話。」為了怕她希望幻滅,原穎人向來沒有認真去做好友交代的事。多丟臉!去向另一個作家要簽名照?她自己這個作家的臉將置於何地?

    突然,黃耘春的腳在桌上踢了她一下。

    「做什麼?」

    「靠門那一桌的那個男人一直在看你,我保證打從你進來後,他一直沒把眼光移開。」黃耘春小聲的對她使眼色。

    這是身為女人的驕傲。也許有些女子在表面做懊惱無聊狀的同時,內心會被虛榮心吹得飄飄欲仙!可是,那不是她。原穎人自知長得有些媚,看來很好勾搭的樣子,也就因為如此,打十四歲開始就吸引了一些不入流的人種來搭訕。在那些人的眼中,她容易上手,可以玩一玩、逗一逗,而絕不會有人認真的待她。有了這項認知,她更應該目不斜視、端莊自重,否則只消她斜眼一瞄,保證人家立即當她拋媚眼,到時可真是百口莫辯了!

    真不知是什麼道理!她全身包得連蚊子都會給悶死般的緊密,怎麼還會有不肖變態男盯上她呢?

    是的,她想戀愛,但絕不是在隨便的情況下、隨便的天雷勾動地火!全世界有二十五億男人,全台灣有一千萬男人,她不必太著急,更無需因一個無聊的盯視而在心中想得亂七八糟!她是作家,要端莊、要有氣質、要特別,尤其挑對象更要找一如自己筆下寫出的情景,才不會讓讀者們幻滅!這條款是……唔!作家的面子問題。

    「喂!看一眼嘛!長得挺正點的。」黃耘春又踢了她一腳。

    原穎人卻故意將右側的秀髮垂落到胸前成簾幕,阻隔一切可能的注視。會對一個陌生女人行注目禮的男人會是什麼好東西?不是色鬼就是登徒子!

    「穎人!我這間小店的客人都挺有水準的,那俊男也許是某一棟辦公大樓的白領上班族,全身上下都是雅痞的味道。相信我,這麼好看的男人很少見的,交來當男友會很風光。」

    原穎人不為所動的改了話題:

    「你要,你自個兒接收去。對了,我十天後要去墾丁玩半個月;你上回說過小木屋的經理提到三月份木屋打八折的事,還算不算數?」

    「咦!你自己一個人去?」

    「和我室友,蕭諾。」

    黃耘春懷疑的看她。

    「我記得你與她並不太熟,連她在做什麼工作你都不知道,不要到時被賣了還不知道!我說你那室友像個冷面殺手,只一張臉乖巧狀的騙人。」

    這就是黃耘春對蕭諾的批評;所以睿智如原穎人者矢口不提那女子正是練華,黃姑娘心中烙著光圈的天神是也。看她對朋友多好,怕朋友承受不起幻滅的打擊!

    「以貌取人是不對的!蕭諾有她的好處。」否則她也不會成為青春出版社最紅的作家!原穎人心中歎了數聲,這是她胸口永遠的痛。「先說好,我的預算不多,只付打八析的租金,可以嗎?」

    「可以!可以!反正木屋空在那裡也是沒得賺,明天我回電給你,隨時可以成行了。大作家居然向我這個小生意人哭窮!嘖!」

    由黃耘春的性格上可以很明白的瞭解到為何她會狂迷練華的小說。愛笑、愛湊熱鬧,又直腸子,加上一點點刻薄不饒人,正是蕭諾筆下常見的人物,聲氣相投,也難怪會對上了!相形之下,她原茵的小說溫溫的、淡淡的,女主角一律甜美清秀、靈氣出塵、規規矩短,哪吸引得了那些喜歡重味道的小說人口?只能說,她的讀者不在這範圍裡了。

    初春的午後時光會讓人慵懶得一動也不想動;而文字工作這個自由業讓她可以在閒暇時放慢生活步調。不明就裡的門外人看了,就會稱之為作家的悠閒浪漫;絕對不會有人相信,當她們趕起稿來絕對比施法的女巫更駭人!披頭散髮之外,偶爾還會哀號數聲,甚至不能忍受任何細微的聲音。鬧鐘的滴答聲會像催命鈴,蚊子的嗡嗡聲是造成大腦斷層的哀鳴曲,收音機裡傳出的歌聲聽來如喪考批……在這種瀕臨精神崩潰的邊緣,若還有人相信作家會點一盞藍色燈光,手捧一杯清茗,托腮凝望窗外星光,衣服任微風飄起拂動,唇色上揚,偶爾靈思乍現,在綠色稿紙上寫下美麗的愛情故事,優雅的揮灑生命,度過愉快的時光……哇哈哈……原穎人與所有的小說作家會先笑掉十副大牙!

    真美好的構想!但凡世間一切美好的事物多為虛幻,可不是?

    陷入發呆狀態,是作家的專利絕活!一般人稱作家發呆的蠢狀為「凝思」,呆滯的表情在別人添加染料的眼中便是帶著美麗與哀愁……此刻,原穎人不知不覺地陷入「凝思」中,想著公寓的水電費要交了,馬桶會堵塞,回頭得買通樂,堆了一星期的衣服要記得洗,否則明天沒衣服穿了……

    「呀!走了!」

    黃耘春離開了好幾次,都是因客人要結帳;此時又坐回來,口氣不勝惋惜,也順帶喚回了原穎人的「凝思」。

    「什麼?」她只知道自己又解決了一壺咖啡。

    「那個俊男呀!原本一直在看你的那個,剛剛結帳走了。我不小心瞄了他的皮夾一眼,哇!有四、五張金卡與好幾家高級俱樂部的會員證。一定是主管級的人物了……」

    「才看『一眼』就看到那麼多,你的眼睛裝了X光嗎?」原穎人伸了伸懶腰,發現自己竟在此消磨掉了三個小時,是可以回家了!「順便告訴你,現今世上樸實人種不多了,尤其是上班族。別看他們衣冠筆挺,皮夾內會員卡、什麼卡一大堆,多得是打腫臉硬充胖子的人,我是單純善良的鄉下姑娘,不會亂做富貴美夢。」

    「虧你還是個製造美夢的人!」

    「美夢要做,現實也要過,唔,結帳!」

    某方面而言,她與蕭諾還真是像!這也是為何她會找蕭諾一起去度假,而不是找黃耘春的原因了。

    步出小咖啡店,望了望天色,決定上超市買火鍋料煮什錦面;她與蕭諾都像一輩子沒吃過正餐似的,連月來一直都吃泡麵度日,也該好好補一下了!旋身磚向超市的方向,不意瞥到一個西裝革履的身影,倚在對街一輛拉風跑車旁,有些邪氣的目光正透過太陽眼鏡投射到她身上。是在看她沒錯!當他們的視線銜接上時,那男子擱在車頂的手向她揚了揚,唇角勾出好看的弧度,是個長相挺端正的人,但態度太不正經!原穎人沒有多看他一眼,轉身離去。他先生盡可當他的阻街男,她可不陪他當伴遊女郎!她可是個作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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