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您總是說沒人瞭解您,
但這世上不可能有誰是真正瞭解另一個人的,
有時候甚至連瞭解自己都很困難。
我呢,身為您的孩子好歹也這麼多年了,多少是有點瞭解您的。
比如說,您沒有您以為的重男輕女。
重男輕女是一種風氣,他也重視男孩,相當地跟得上流行。
鏡頭拉回我家爸爸還在台北打拼時吧。他的孩子出生時,他大多都不在場;或許在場,但也是匆匆來去,留給妻子獨自去面對長上的責難與生男的壓力。
在鄉下,生男孩是很必要的,而且一個還不夠,最好兩個三個的,長大好共同承擔家計,輪流替父母養老。
絕大多數鄉下的人都認為生女孩是在替別人養媳婦,養大之後又沒能幫家裡什麼忙就要嫁人了,簡直是賠本生意。所以有些家裡女娃兒多的,給出一個兩個是很正常的事。
其實母愛是無庸置疑的,但是有時候由不得一個母親去決定自己小孩的命運,她太恐懼了,不敢去面對長上的責難,因為那個年代一直生女是很羞恥、很沒用的錯事。所以一旦有人決定要把新生的女娃兒送出去給人養,她是不敢說聲不的,搞不好還要連聲附議:「好啊好啊!我也是這麼想的說,婆婆這麼決定真是太好了!」
我們家的老四,聽說差一點成為我們家失聯的人口,其實先前也不是沒生過女兒的,只不過等啊等的,居然又給「弄」出一片「瓦」,真是罪不可赦!
火大了,拒絕再替別人養媳婦,送人!
老四一出生就長得秀麗可愛,有許多人上門探看詢問,「驗貨」過的人都說好。不只是想找童養媳的人來看哦,還有一些不孕症的、社會地位不錯的夫婦也頻頻來洽詢。那時當媽媽的惟一能幫自己小孩做的就是挑一個好人家托付,以期讓她有舒適豐裕與備受寵愛的新人生。
這個時候,爸爸出場了。您知道,最重要的人物總是在最關鍵的時候大喊「刀下留人」的出現。
這個千里迢迢趕回來的父親斷然拒絕所有已成定案的決議。
他才不管家裡經濟狀況有多糟!
他才不管長上的臉色有多綠!
反正只要是他的東西,他一樣也不給出去。誰敢覬覦就先問問他的拳頭!
這其實是件懸案,關於他不肯把女兒給人的更正理由。他堅持他的女兒絕不給人,到底是面子問題還是父愛深濃?
父親真的是個太愛面子的人了,他的自尊心又比別人強一百倍,所以這輩子老是執著在一些事情上硬撐。我們都相信就算明天大家都會餓死,他也不會讓自己的孩子叫別人爸爸媽媽的。他承受不起「你只會生,沒能力養」的閒話。就算把女兒送人這件事並不罕見,親族裡就有好幾樁呢,他也不肯妥協在這種「很尋常」的氛圍裡。從這一點來看,他實在跟不上流行。
在當年,他那種堅持簡直是不可思議。一個大男人固執是正常,講話大聲有份量也沒有錯,可是絕不會有人拿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來與父母爭執的。所以他的同輩們都覺得這火爆浪子真是什麼事都要跟他母親鬧,不是什麼大事嘛,對不?
女兒給人,當媽的頂多哭哭啼啼兩天就沒事了,沒見過當爸爸的鬧這種事,通常當爸爸的都在一邊納涼兼罵老婆沒用亂生。他這樣丟不丟臉呀?這就不怕人家說閒話嗎?不怕沒面子嗎?
疑點在這裡,女兒給人,他認為沒面子,為了不給人,跟家人吵,吵到人盡皆知,也是沒面子,他就不在乎嗎?這行止真教人玩味啊。
重男輕女是一種風氣,他也重視男孩,相當地跟得上流行。可是那不表示他便不愛女孩了,只是不好意思說。那個年代的父母從不對孩子說愛,這,他也很跟得上時代。
於是所有的關愛便化為粗率的辭令回應眾人:
「為什麼要送人?我能生就能養,瞧不起我呀?!」
「這麼可愛的女娃,我要自己養,以後聘金才多呢。」
「哼,當人養女的都會被虐待,有錢有什麼用?有錢人就不會打小孩嗎?」
「自己生的小孩,長大不認識親生父母像什麼話!」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女兒沒給成,家裡也沒因為多一個女兒而集體餓死、父親也沒被瓜分走自己堅決獨享的「爸爸權」。
事件在火藥味中落幕。
當我們看著卡通「尋母三千里」時,心裡不免有點遺憾,瞄向老四的眼光有點哀怨。她害我們沒有人可以尋找,只能無聊地待在家裡。
「你要是給別人養,我們就可以去找你了耶。」有一個這麼說。
「笨蛋!」這是老爸的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