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泥人兒,也有三分土性,所以說身為冬令花魁的梅,自然也有其脾性。
無慾無求,少妄少思,彷若瑩白的雪那般不沾染天地顏色,獨攬著最初的單純無垢……
一切,只因為懶。
如果一件事情打實心眼去做,需花十分力氣,而取巧速成,卻只用三分力氣,那他二話不說,鐵定以三分力氣去完成它,壓根兒不理會取巧的結果是不甚完美的成品。
管它的,反正是完成了嘛。
所以說,梅一向不覺得任何交付到她手上的工作有什麼天大地大的了不得。
此刻,他端坐「觀凡池」一角,考慮要出現在哪一年,才能讓他更加順利去完成工作。
「都說三歲定終生,可我又不可能盯他到成人,確定他沒當成土匪頭再回來,那少不得要花上我數十年時間……」他啟口輕喃著。
「想要取巧,可也不易哪……」
修長玉指掐了又掐,想了又想,目光定在目標主二十歲到三十歲那一段歲月。伸手止住了波紋滑動,不禁端詳起池中映出的男子面孔。輕哼著:
「剛才看你老年一副惡霸凶煞樣,沒料到年輕時倒也人模人樣,一點也瞧不出是殺人如麻的極惡之人。
那麼,這個人是出了什麼事,致使他成為一名亂世禍害、草莽惡徒?、向來輕薄短小的好奇心揚起,致使梅投身一縱,決定從男子的二十來歲生命裡進入,開啟他任務的第一步。
對糟老頭子沒啥惹興致,三歲幼童掛著兩串鼻涕又嫌失了美感,索性折衷,就從他年華正盛時期進入吧,至少表相好看一些,任務執行起來也就沒那麼無趣。
隨著身形彷若輕煙的投入人間煙火裡,梅決定化為女身。身隨念轉,就見原本纖若細柳的身形開始有若幹起伏——胸部微隆,纖腰更見約束,轉瞬間已是個豆蔻少女的婉約身段。唯一沒變的是他向來清艷的粉白面,以及額上那朵白梅印記。
翩落於白雪皚皚的寒冬臘月,迎面而來的刺骨寒風,讓已成為「她」的梅舒心的吁了口氣。
她鍾愛冬天。這是屬於它的季節。
很好,接下來就是找她的任務主了。
落點相當準確;若沒有失誤的話,她此刻應該正站在常孤雪的地盤上,也就是土匪窩「孤寨」。
「待我算來。」也不急著找人,她再次掐指以確定,反正時間多得很,她有一百年。
她降落在常孤雪二十四歲這一年。土匪窩「孤寨」剛佔山為王,在「焚天峰」落草為寇半年——「難怪寨子看來寒酸得緊,想是百廢待舉,萬般不缺,就缺待宰的肥羊送上門來。」
很不錯,切人的時機剛好。橫豎是沒了反悔的機會,也只能這麼想了。
去叫一個已經殺人如麻的屠夫改過向善雖不是不可能,但總是吃力了些,也已然折損了太多無辜的生命;而,阻止一名尚未大開殺戒的人去當屠夫,至少簡單得多,感覺上也比較有成就感。
放眼望去,「孤寨」建構在易守難攻的地形上,確是防人圍剿的好地點。數百間木屋、草屋散落在較平坦的地勢上,目前共住了四、五百口人。這些人裡有魁武的莽漢、有莊稼漢、有落拓失意的軍人……各有其來處,匯聚出南腔北調的大雜燴。但他們投身來此的原因只有一個——想在亂世裡生存下去。在被欺凌與欺凌人之間,選擇生存選擇欺凌人。
而,身為領袖的常孤雪無疑的提供了保證。
他夠狠,斷不容人欺凌到他頭上。
他夠強,可保他們不被消滅、不被饑寒煎熬。
即使跟著他所必須付出的是沾來滿手血腥,但那又如何?命如薄絮的世道,只有求生與求死,再沒其它容許滋生道德或惻隱之心的空間。
「多灰暗的氣氛,真是不舒服。」忍不住揮了揮手,生平第一次親近人類,就覺得滿心不適,被那沉鬱得教人窒息的悲涼弄得轉身想走人。
真不曉得怎會有人眷戀凡塵、耽溺輪迴,好好的神仙不當,硬是牽念人世。難道就為了嗅聞這種烏煙瘴氣嗎?
振了下雙袖,梅輕飄飄的向上飛躍至梅枝上安坐,聞到了些許人氣往她這方向過來,她立即隱身,好奇著人類的模樣。
往樹林這邊走來的是一男二女,看來是生活較為寬裕一些的人,因為梅在他們身上找不到補釘。
「阿爹,您瞧瞧剛才那是什麼話!劉昆竟然要求寨主娶他女兒,不擺明了投奔來咱寨子,就是要充老大嗎?真不曉得他哪來的臉皮!」青衣少女忿忿不平的叫著。
被青衣少女喚作父親的人,名叫鍾南山,是寨子裡德高望重的老者,大伙都叫他一聲鍾叔,因為他是山寨大王身邊唯一算得上親人的人。地位超然,管理著寨子裡上上下下的內務,安分守己,也從不仗勢欺人,算是在這一群逞勇鬥剽的悍漢子中少見的溫吞人物。
他開口道:
「萍兒,咱們寨主年少英勇,劉昆既然率了五十人來投靠,自然會想爭取高一些的地位,直接成為寨主的岳父不就是最好的方法嗎?
「但是……但是……孤雪大哥怎麼可以答應嘛!他有那麼多女人了,一旦他娶了某一人,不是太不公平了嗎?」
「是啊!我們可吞不下這一口氣。」青衣少女旁邊站著個豐滿的褐衣少女,雖是稚嫩的臉,但身材可是惹火得足以燎原。她叫喬小艷,寨主的女人之一。
鍾南山看著兩張不服氣的小臉,頓時覺得頭痛起來。
「寨主自有他的考量,你們就別嘀咕了。反正以他的性子,壓根兒不可能獨對哪一個女子好,你們有何好擔心的?」
「是啊,孤雪大哥確實是太冷淡了。」語氣中滿是閨怨。
「你有啥好擔心的?橫豎寨主怎麼也不會冷落你、棄你於不顧。倒是我們,認知道將來會如何?」喬小艷哼著。她們都是因為局勢,不得不尋求強壯羽翼來依附的女子;一旦有了依附,日子也算衣暖食足了後,免不了又要憂慮起茫茫不可知的未來。渴求一個足以保障終身的名份,卻又知道名份這東西不會平白落在沒有背景、靠山的女人身上。如今能是領權人物的枕邊人之一,已是大大的榮幸。
只服侍一人,並且被保障了安全,絕對比任何男人欺凌狎玩,卻以朝不保夕的日子好。
這是亂世,無可奈何而想生存下來的人,沒有顧念道德、哀悼貞烈的餘地。只不過,一旦生命被保障了,接下來不免想索求更多更多的福祉……
「放心吧,總會有出路的。我看林義對你有些意思,必明兒也許我該向寨主提一下——」鍾南山沒能說完,已被喬小艷驚恐的打斷。
「鍾叔!那個林義已經四十了!何況身邊還拖著五個稚齡的小孩,人家才不要!」相較之下,年少英挺的寨主是多好的依歸呀。
「小艷,當人後娘總好過一輩子沒名沒份吧?你們都該明白,一旦寨子更加強盛後,來委身的女人只會更多而不會減少,到時你們如何比得過?一個有權有勢的男人會終生吃香,但一個再美的女人,過了三十就乏人問津了,你們切莫太執著才好。」鍾南山這話同時也是說給閨女聽。每個女人莫不希望自己的漢子是群中之首,但一個真正的群中之首,又怎會只屬於一個女人?何況是平庸無奇的女人?
「阿爹,我們才十五、六歲呢!」鍾萍跺腳抗議。對十六歲的她而言,壓根兒認為三十歲是等一輩子之後才會走到眼前來的數字。花朵兒才下綻放,哪遙想得到落紅的飄零欷歐?
「對呀,鍾叔何必這般嚇我們。」喬小艷也埋怨道。
「反正我們想請阿爹阻止常大哥去娶劉昆他女兒啦,您一定要跟他提哦!」
「我哪能左右寨主的想法?」鍾南山頭疼地道。
「不管!您一定要提。若說全寨子裡常大哥還有聽得進話的人,就屬您了。」
「那是因為你爹爹我從不多話,也不逾矩。現在,我還是打算遵份守紀做事,你就別在我這把老骨頭上磨蹭了。我還有事得做,先走了。」
「爹!阿爹——」少女不依,追了上去。
「鍾叔,您走慢些啊——」一男二女,快步離開樹林,幽靜的林子內,復又只聞寒風逗弄白梅的沙沙輕響,枝椏兀自晃著晃著,抖落了幾瓣梅花,也讓梅順勢翩然落地,伸了個懶腰——時候也不早了,找人去吧。
☆ ☆ ☆
身為一個土匪頭,應該有怎樣的標準配備?
首先,他要有殺人不眨眼的狠厲。
再來,他要有蠻霸之氣以服匪眾。
接著,他有很多女人、很多下屬、很多武器與馬。
然後,刀裡來、血裡去,燒殺擄掠,隨時有殺人與被殺的心理準備。
他似乎應該有一把大鬍子,應該有一副高壯的身軀,一雙嗜血的眼,一張擅長獰笑的嘴,再加上滿身滿手掛著搶來的珠寶,展示著向自己的戰利品。
梅坐在窗台上,對著數尺外的那個男子品頭論足:左手拿羊皮卷、右手拿梅枝,核對著古往今來的土匪異同處。這個常孤雪,是有一把大鬍子長在他陰沉冷厲的面孔上,也又高又壯,否則恐怕舞不動他身後那片牆上掛著的大刀、鐵棍等武器。眼神陰闃,嘴巴……看不太清楚,跳過;沒有珠寶在身上招搖……也許是「營運」不順所致。
吸引梅目光的,是一道自左臉頰筆直劃至右耳後的長疤痕。她幾乎可想見他曾經多麼驚險的在一把致使利器裡撿回自己小命。如果刀子再往下一寸,砍得更用力些,十成十是得人頭落地了。
那道傷痕是怎麼來的?由顏色判斷,應有十來年以上了。會不會是因為容貌被毀,致使他性情大變,種下了日後成為大惡人的因?
此時的常孤雪正在跟一名巨漢談話,那人叫伏勇,聲如洪鐘,身形巨大得都要頂到屋樑了。高大的常孤雪都小了他快一個頭身。
伏勇是「孤寨」裡的二把手,地位僅次於常孤雪。力大如牛,脾氣直衝,常讓下屬感到畏懼,但也因他藏不住情緒的性格,令居上們者安心重用。雖不免有被莽撞壞事的時候,但這種人並不容易背叛首領。就算哪天心起異念,也會馬上被消滅,沒什麼威脅感。
「那個死賊禿劉昆,帶了一群老兵殘將來白食還不夠,居然妄想要當你的老丈人,好爬到你頭上撒野!你剛才幹嘛阻止我?乾脆讓我的九環刀劈他個身首分家,省得被他一長串渾帳話氣死!」
話題正繞在劉昆欲嫁女的事件上。休說常孤雪的女人們群們忿忿不平了,連全寨子裡的人都覺得那劉昆欺人太甚。
「喂!把頭兒,你倒是說句話呀!」
「有什麼好說的?」常孤雪終於開了金口。
梅立即飄近他,想聽清楚他的聲音。
怎麼會有香味?常孤雪眉頭微擰,目光掃到窗外那一樹正盛放的梅花,奇怪著梅花幽淡的香味幾時濃烈了起來,讓屋內的人得以輕易嗅聞到?
「劉昆那廝值得大伙如此介懷嗎?決定權在我身上,即使是娶他女兒,難道就由著他在寨內橫行?何況我尚未點頭允他。」
嗯……聲音沉沉的、沙沙的,想來是個不常高談闊論的人,語氣裡沒什麼感情,淡薄得很。不錯,挺適合冬天的調性,莫怪他房外那樹梅花開得特別好,夠冷嘍。
梅落坐在剛才常孤雪坐著的位子上,繼續聽他們聊。
「想那劉秀,既無美貌又驕縱,你身邊的女人隨便一個都強過她!真不知她哪來的臉認為她有當寨主夫人的本錢?!」伏勇嗤道。
「別再提那些不重要的事了。說說你下山查探到什麼吧。」顯而易見,常孤雪已經受夠了那些話題,不希望別人再抓著地討論。
「哦,那個呀!下個月初七,康州的大糧商有一批價值百萬兩的糧草要運往開城,進貢給洪達的軍隊。」伏勇搔了下頭,接著報第二筆:「還有,天朝的相國告病返鄉,聽說光是運珠寶金銀就要雇三十個挑夫、三百名保鏢,並分成五路運送,怕出了個萬一。市井傳說他要往益州投靠目前武力最強盛的莫囚龍。他們運財寶的路線離我們遠了點,如果我們打算劫他個幾車,至少也要到柳州候著,就看老大你想不想辛苦奔馳十天了。」
世道混亂,想要做沒本生意,自然從鹽商、糧商,或高官身上去搾油水了。
天下會亂,通常來自所有的財富已集中在少數人手中,並苛待那些飢寒交迫的農民、老百姓。飢寒交迫的群眾忍到極限,終究要反的。於是那些搜刮了天下財富於一身的高官、巨富們,莫不著急的找靠山以保自己安逸富足的未來。
對「孤寨」這個甫成立一年的小寨子來說,建立威望是何等重要的事。常孤雪眼中閃過嗜血的光芒。
「我何止要劫他幾車,那些金銀財寶是我孤寨的,一車也不能少。」
伏勇咋舌!
「可……可是把頭兒,他們有三百名保鏢,全是武功高強的壯漢。想我們寨子裡,扣除老弱婦孺,也不過剩下三、四百個漢子可用,而漢子裡,又得刪去文書生、只會拿鋤具的農人,勉強剩下二百多個壯漢,咱們出草時,撥百來人守住山寨又免不了,到時只剩一百人可用了。」
常孤雪面頰抽搐了下,立即下令:
「你馬上去把所有漢子集合起來,一炷香之後,我親自帶他們練功強身,十日後挑選可用之人。至於不濟事卻又吃白食的漢子,全給我搬到後山去住,負責耕田種菜以供給整個山寨的吃食。」
「呀……是,我馬上去辦!」伏勇一楞,立即轉身出去傳令。
屋內,只剩下常孤雪,以及隱了身的梅。她坐在椅子上享受寒冬的冷風陣陣拂面而來,覺得自己全身都活絡了起來。真舒服呀……
不過她的舒適沒能維持太久,因為常孤雪似乎準備坐回自己專屬的位子上——也就是梅正坐得舒坦的地方。
她只好在他尊臀落下之前飄開。
斜眼瞄他,在心底組織著對這男人的印象。老實說,她對人類的認識既有限又貧乏。當她仍只是一棵梅樹時,便是生長在荒蕪人跡的深山絕嶺,後來修成正果,成了小花精,依然遠離塵囂,潛心修行,直到位列仙班至今,對人類仍沒產生半點興致。
所以突然有了常孤雪這個任務,她一時之間不大能分辨出他的行為在人類眼中究竟是多惡劣或多善良,她沒有標準可以衡量。
基本上他是個惡人沒錯吧?否則季節司神不會撂下這種「惡人變好人」的任務,活似它會是怎樣了不得的艱巨使命。別人出題出得那麼得意洋洋,倘若她完全輕忽以對,未免太不給面子了,所以她也只好加減慎重看待了。
什麼叫惡人呢?殺人者就叫惡人嗎?那他們人類吃肉吃魚吃遍天下萬物不也叫造孽嗎?更別說砍樹造屋、燒柴,以及恣意攀摘花香,不給花樹有繁衍下去的機會了。
砍一棵樹與殺一個人的罪過不該是相同的嗎?
但天神們、以及人類似乎自有一套偏私的標準。反正殺殺殺,殺盡天下萬物無妨,就是別殺自己同類就行啦,就叫沒罪啦。真令人百思不解與不平哪。
那這常孤雪就可憐啦!
瞧瞧他二十四歲以前的事跡:十歲那年重傷了長期虐待他的主人張三;十二歲欲搶他食物的乞丐李四推落湖,使其溺斃;十五歲那年跟了殺人狂王二麻子,又是另一段辛酸史,養成殺人不眨眼的冷血個性;十九歲,夥同其他不堪受虐的師兄弟弒師成功。自此以後,獨行天下,做起無本生意至今……
結算下來,常孤雪共重傷了五百多人,殺害了一百來人,搶劫則不計其數。
這可能算得上是可怕的數字吧?否則寨子裡的人不會對他這般又敬又畏。可是比起日後將會斷送在他手上的性命而言,這些數字簡直是不夠看。
要怎麼去改變他的心性呢?讓他在殺人前會不安與遲疑,並厭惡那種行為……
「稟報寨主,大伙都聚在一起了,」房外一名小羅嘍揚聲叫著。
「知道了。」常孤雪丟下手中的炭,將寫了一半的羊皮卷收回櫃子上,矯健的身形往門口走去——「哎唷!」
什麼聲音?
常孤雪止住欲跨出門檻的步伐,疑惑的側轉面孔巡視空蕩蕩的屋內,確定仍是沒人。但……
下意識的伸手撫向右肩頭,想確定剛才自己的肩膀是否曾與某個物品擦撞……在眨眼間……似有若無的……然後彷彿有什麼輕渺的聲音在耳畔掠過……
有嗎?沒有嗎?
再望了一眼依然空寂的寢房,無暇多想,邁開大步走了出去。
在屋內一角,跌得七葷八素的梅仍用力要甩開飛繞在她眼前的星星月亮太陽以及烏鴉,久久找不回足以支撐自己起身的力氣。
天哪……莫怪她要下凡前,眾花精們皆囑咐她千萬要小心,原來竟有如此凶險。再來個幾次,她全身骨頭想不散成一地都難。
人界哦!真是危險的地方,她切切要小心為上。
哎……唷……
☆ ☆ ☆
決定了,治標先治本,梅認為與其苦口婆心照三餐外加消夜的巴著常孤雪嘮叨「做人要向善」、「殺人要三思」、「為善最樂」之類的勸詞,還不如飛入他的記憶中,去糾正這個人的行為舉止較可能得到成效。
這種行為依稀彷彿有點投機,但那又如何?最重要的是可以完成任務就成啦。別人想一步一腳印的達成任務是別人的事,對梅而言,有捷徑可走,又何必硬是走遠路來表現自己堅毅不拔的心志?她又沒那麼閒。
所以嘍!梅一點也不會心虛於自己的取巧。
那麼……該從常孤雪幾歲下手呢?她的落腳點既然是踩在他二十四歲這一年,便因著修法者共同的戒律:不得跨越未來,只能從落腳點往前回溯。也就是說,她可以任意來去他二十四年之前的歲月啦!
也好,反正她對年華老去的面孔沒興趣。
嗯……他臉上那道疤很令人好奇呢。掐指算了算,他那道疤從幼年時就有了,好像是六歲吧。
「是什麼情況讓他得到一道那麼可怕的傷口呢?也許他性情大變就是從那時候開始的。」
也不囉嗦,立即施法泅溯向十八年前,找童年的常孤雪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