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瀟瀟。
道路上的行人已經很少了,平安老店外卻有三騎急馳而來。
馬快,人的動作更快。
馬蹄未停,三個人已縱身下馬,釘於般釘在地上,下盤穩如泰山。
他們的下盤本來就應該穩。
一個人若是練了二三十年的腿上功夫,下盤再不穩,那才是怪事。
南拳北腿。
大河兩岸的英雄豪傑們,練腿功的也不知有多少,能比得上他們的卻很少。他們姓譚。
也許他們並不是北派譚腿的嫡系,可是他們自己要這麼說,就沒有人敢懷疑,也沒有人否認。
拼了十三年命,經過了大小兩百多次浴血苦戰,“譚門三霸天”確實已在江湖中穩穩站住了腳,想推倒他們的人,大多數已被他們一腳踢死。
平安老店是個客棧,也是家酒鋪。
窗外夜雨如絲,窗內昏燈如豆。
譚老大譚天龍第一個闖進去,隨手掀起了頭上的斗笠,就看見了一口棺材。秋雨秋風令人愁。
在這種天氣裡,如果沒有急事,誰也不會連夜趕路的。
譚家兄弟更不會。
現在他們部已是家資巨萬的豪富,譚老三譚天豹新娶的一位愛妾非但美貌如花,據說還有內媚。
若沒有急事,就算用鞭子抽他,他也懶得從床上爬起來的。
什麼事如此急?
這是他們兄弟的秘密,其實也不能算是秘密,譚門三霸天做的是什麼買賣,早已是公開的秘密。
只不過十萬兩銀子以下的買賣,他們是絕不會插手的。
現在看他們趕路趕得這麼急,這趟買賣當然不小。
要出去做買賣的人,不管是做什麼買賣,就算做的是沒本錢的買賣,出門撞見棺材,總不是件很吉利的事。
譚老大剛皺起眉,譚老二譚天虎的拳頭已重重捶在櫃台上。
櫃台立刻被打裂,掌櫃的膽子也幾乎被打裂了。
譚天虎瞪著他,厲聲道:“這裡是酒店?還是棺材鋪?”
掌櫃的一面抹汗,一面陪笑,道:“小店只賣酒,不賣棺材。”
譚天虎道:“酒店裡怎能會有棺材?”
掌柏的道:“那是這位客官帶來的,而且一定要帶到屋裡來。”
譚天虎道:“為什麼?”
掌櫃的道:“因為這位客官一定要棺材裡的朋友陪他喝酒。”
“這位客官”是個年輕人,落拓的年輕人,酒總是難免喝得大多。
現在他又在對著棺材舉杯,道:“這杯酒輪到我了,我喝。”
他果然一口氣就喝干了杯中的酒,喝得真快。
棺材是嶄新的,他的衣衫卻已破舊,他做的事看來雖然有點瘋,可是他的人看來卻長得很不錯,只不過眼睛裡通常都帶著說不出的絕望之色,仿佛對世上所有的事都已不在乎。——除了這口棺材外,對世上所有的事都已不在乎。
“這位客官”當然就是王風。
譚家兄弟裡,火氣最大,拳頭也最大的,就是老二譚天虎。
他第一個走過去,拍了拍擺在桌上的棺材,道:“這是你帶來的?”
王風點點頭。
譚天虎道:“這裡面有什麼?”
王風道:“有個朋友。”
譚天虎道:“是死朋友?還是活朋友?”
王風道:“只要是朋友,死活都一樣是朋友。”
譚天虎道:“死人也會喝酒?”
王風笑了笑,又向棺材舉杯,道:“這杯酒輪到你了,代替你喝。”
他一口又喝了一杯。
譚天虎大笑,回頭看著他的兄弟,指著王風道:“原來這小子是個酒鬼。”譚天龍沉著臉,道:“叫他快把棺材搬出去,叫他的人也滾出去。”
譚天虎道:“小子,你聽見沒有?”
王風道:“聽見什麼?”
譚天虎冷冷道:“大爺們叫你把棺材搬出去。”
王風道:“搬不得。”
譚天虎道:“為什麼?”
王風道:“外面在下雨,我不能讓我的朋友淋雨。”
譚天虎看著他,又回頭看看譚老大,故意問道:“這人是瘋子,你看怎麼辦?”譚天龍道:“踢出去。”
譚天虎道:“踢瘋子不犯法。”
譚天龍道:“踢‘死’人更不犯法。”
譚天虎道:“好,那我就先踢死人,再踢瘋子。”
話沒有說完,他腳已踢出。
這棺材就是鐵鑄的,他也能把它一腳踢出去。
他有把握。
這一腳雖然是隨隨便便踢出來的,至少也有三五百斤力氣。
誰知他一腳剛踢出,棺材就不見了,這閃電般的一腳竟踢了個空。
明明擺在他面前桌上的棺材,忽然間就飛到另外一張桌上去了。
棺材自己當然不會飛。
王風連人帶椅子也都已跟著棺材飛了過去,淡淡道:“我這朋友活著的時候一向只喜歡踢人,從來也沒有被人踢過,死了也一定不喜歡被人踢的。”
譚家兄弟總算全部都看了出來,這小子既不是真瘋,也沒有真醉。
就連一直懶洋洋斜倚在櫃台旁站著的譚天豹,腰桿都已挺直。
王風道:“你先踢瘋子,再踢死人,行不行?”
譚天虎道:“行!”
這個字說出口,譚天豹也箭一般跳過來,兄弟兩人同時一腳踢出,一個踢王風的右耳,一個踢他左肋下軟肋間。
北派譚腿一向是武林中最實在的功夫,講究的不在招式花俏,而在快。
這兄弟兩人的腿不但快,而且准確,踢的部位更好,簡直令人無法閃避。王風根本連一點閃避的意思都沒有。
也不知是因為他明知無法閃避,還是胸有成竹,他連動都沒有動。
就在這時,已響起了一陣慘呼,其中仿佛還帶著骨頭碎裂的聲音。
雖然只有一聲慘呼,卻是兩個人同時發出來的。
譚天虎,譚天豹兄弟,一腿剛踢出,就同時倒了下去,倒下去後,就再也站不起來。兩個人兩條腿的膝蓋關節處都已碎裂。
被踢的人骨頭還是好好的,踢的人骨頭反而碎了。
譚天龍怔住,眼睛裡充滿了驚嚇與恐懼。
他根本沒看見王風出手。
王風自己也怔住。
他的確沒有出過手,雖然他已有了對付這兄弟兩人的法子。
拼命的法子。
可是他還沒有施展出來,這兄弟兩人就已經倒了下去。
他們的骨頭怎麼會忽然碎裂?是被誰打碎的?
沒有人知道,就正如沒有人知道鐵恨怎麼會突然暴死。
難道這又是魔法?
是誰使出來的魔法?
王風不願想,也不敢想,掌心中已有了冷汗。
譚天龍吃驚的看著他,哼聲道:“這是什麼功夫?”
王風道:“不知道。”
譚天龍道:“出手的不是你?”
王風搖頭。
譚天龍道:“不是你是誰?”
王風道:“也許根本不是人。”
譚天龍突然怒吼,身子凌空撲起,雙腿連環踢出。
這已不是正宗的譚腿,威力卻遠比譚腿更大,正是他縱橫江湖的成名絕技。誰知他身子剛撲起,就聽見“嚓,嚓”兩聲響,接著一聲慘呼。
他倒下去時,兩條腿的膝蓋關節處也已碎裂。
王風還是動也不動的坐在那裡,眼睛裡仿佛也有了恐懼之色。
一聲慘嚎聲過後,屋子裡就變得墳墓般靜寂。
譚家兄弟一倒下去,非但沒有掙扎翻滾,連聲音都沒有了。
櫃台後的老掌櫃,已嚇得面無人色。
王風忽然抬起頭,看著他,忽然問道:“你看見了什麼?”
老掌櫃的勉強在笑,笑得卻比哭還難看,道:“我什麼都沒看見。”
王風冷笑。
老掌櫃道:“像大爺這種功夫,我連做夢都沒有看見過。”
王風道:“我說過,出手的不是我。”
老掌櫃的也忍不住問道:“不是你,又是誰?”
王風忽然彎了腰,從地上拿起塊小小的石頭。
石頭竟是血紅色的,紅得可怕。
王風道:“你看這是什麼?”
老掌櫃迷著眼看了半天,道:“好像是塊石頭,紅石頭。”
王風道:“這樣的石頭,地上一定還有三塊。”
老掌櫃道:“哦?”
王風道:“四塊石頭,打斷了四條腿。”
老掌櫃的赫然道:“這麼樣一塊小石頭,也能打斷人的腿?”
王風道:“你不信?”
老掌櫃道:“我……我……”
王風歎了口氣,道:“這種事我本來也不信,卻偏偏讓我湊巧看見了。”老掌櫃說道:“這……這是武功?還是魔法?”
王風歎道:“我也不知道。”
老掌櫃道:“這是誰打出來的?”
王風道:“我本來懷疑是你。”
老掌櫃嚇了一跳,說道:“不是我,絕不是。”
王風苦笑道:“現在我也知道不是了,石頭是從窗子外面打進來的。”
他剛才看見窗外有血光一閃,譚天龍就已慘呼著倒下去。
然後他就看見這塊石頭滾落在地上,滾到他腳下。
他撿起來時,石頭仿佛還在發燙,仿佛還帶著說不出的血腥氣。
死寂中忽然響起一聲呻吟。
譚天龍呻吟著,一只手在動,好像想伸手到懷裡去拿東西。
只可惜他已連這點力氣都沒有,但是一雙眼睛卻總算張開了,正在看著王風,目光中充滿了求助與乞憐之色。
王風竟替他去拿了出來。
他貼身的衣袋裡,有個小小的錦囊。
王風道:“你要的就是這個?”
譚天龍掙扎著,說了一句話,聲音已細如游絲,王風只聽出了兩個字。
“給你。”
“為什麼要給我?”王風不懂。
但他還是忍不住打開了錦囊,裡面竟是雙比龍眼還大的珍珠。
雖然這不是顆避毒珠,也不是夜明珠,卻無疑也是價值連城之物。
王風皺眉道:“你為什麼要將這麼珍貴的東西送給我?”
譚天龍喘息著,已連一個字都說不出。
王風道:“你是不是想要我去替你做一件事?”
譚天龍看著他,眼睛裡的表情誰也看不出是什麼意思,忽然抬起一根手指,指著對面的窗戶。
窗外的屋簷下掛著個鳥籠。
空的鳥籠。
王風卻已明白他的意思,大聲道:“鸚鵡?你是不是想要告訴我鸚鵡的秘密?”無論他想說的是什麼,都已永遠是個秘密了。
他已斷了氣。
他的兄弟更早已斷了氣,這塊小小的紅石頭,不但打斷了他們的腿,也奪去了他們的命。
一塊小紅石,一顆明珠。
這塊小小的紅石頭上,究竟有什麼魔力?竟能一下子奪去人的魂魄?
這顆明珠究竟是從哪裡來的?莫非也是太平王遺失的那批珠寶中這一?
“鸚鵡”這兩個字,究竟有什麼秘密?譚天龍臨死前,說的豈非也正是這兩個字?王風抬起頭,看著那老掌櫃,忽然問道:“外面那鳥籠是你的?”
老掌櫃點點頭。
王風道:“裡面本來養的是什麼烏?”
老掌櫃道:“是只鸚鵡。”
這回答雖然本就在王風意料之中,可是他聽了還是覺得胃裡很不舒服。
老掌櫃看著窗外的鳥籠,眼睛裡的表情忽然也變得很奇怪,過了很久,才歎了口氣,道:“那本來是只鸚鵡,又活潑,又可愛,只要看見過它的人,都想不到它忽然會死。”王風道:“它是怎麼死的?”
老掌櫃道:“它死得很奇怪,看來就好像是被嚇死的。”
王風道:“嚇死的?”
老掌櫃道:“那天晚上,我本來已睡了,忽然聽見它在叫,就好像……就好像一個人在害怕時發出的那種驚呼一樣。”他的臉也已因恐懼而扭曲:“等到我趕出來時,它已經死了,死得好慘。”
王風道:“那是什麼時候的事?”
老掌櫃道:“我記得很清楚,那天晚上是七月初一。”他又解釋道:“因為那天正好是開鬼門關的日子,晚上我還祭過鬼神,還喝了點酒。”
王風沉默。
七月初一,開鬼門的日子,血鸚鵡是否也是在這一天降臨到人間的?
老掌櫃又在用那種奇怪的眼神看著他,緩緩道:“我知道你心裡在想什麼。”王風道:“哦?”
老掌櫃道:“鬼門關開了,冤魂野鬼都出來了,到了人間……”
他的眼皮在皺,說道:“你心裡一定在想,我的小魔神,也是被鬼嚇死的。”王風道:“小魔神?你那只鸚鵡,叫小魔神?”
老掌櫃道:“嗯!”
王風詫異道:“你為什麼會替它取這種名字?”
老掌櫃又問道:“這名字不好?”
王風道:“我只不過奇怪……”
老掌櫃忽又打斷了他的話,道:“其實這名字也不是我取的,是她……她把鸚鵡送給我的時候,鸚鵡就已經有了這名字。”
王風道:“她是什麼人?”
老掌櫃目光遙視著窗外,過了很久,才緩緩道:“我這一輩子,都是在規規矩矩的做人,可是我也會荒唐過一次。”他衰老疲倦的臉上,忽然露出極激動的紅暈,眼睛裡也發出了光:“就只這一次,我就把我平生的積蓄都花光了,可是我一直都認為很值得。”這並不是王風要問的,但是王風並不想打斷他的話。
這段荒唐的經驗,一定也是段很奇特的經歷。
夜雨秋燈,能聽到一個老人敘說這種事,豈非也很有趣?
老掌櫃道:“也實在是個了不起的女人,有時可愛得要命,有時又可怕得要命,那一夜中,她雖然連碰都不讓我碰她,可是我得到的刺激與滿足,卻是別人做夢都想不到的。”王風忍不住道:“所以你寧願將一生的積蓄都送給她?”
老掌櫃道:“我一點都不後悔。”他的臉也在發光:“如果老天還讓我能再活十年,再讓我存那麼多錢,我一定還會再到她那裡去一次。”
王風道:“她那裡究竟是什麼地方?”
老掌櫃道:“你聽見也許會覺得很可笑,那裡只不過是個妓院。”
王風沒有笑。
他了解這怪老人的心情。
一個人辛苦奮斗了多年,所得到的卻只不過是個油垢的櫃台,兒張油垢的桌子,那麼他臨老時為什麼不能去荒唐一次?
一個人做的事,只要不損傷別人,只要他自己認為值得,就是正確的。
這種感覺王風不但了解,而且尊重。
所以老人義接著說了下去:“雖然她只不過是個妓女,是個婊子,但我卻隨時都願意跪在地上,去舔她的腳。”
王風已開始動了好奇心,忍不住問道:“那妓院叫什麼名字?”
老掌櫃道:“叫鸚鵡樓。”
王風的心跳了:“她叫什麼名字?”
老掌櫃道:“她叫血奴。”
——血奴就是血鸚鵡的奴才,血奴一出現,血鸚鵡也很快就會出現了。
血奴在鸚鵡樓,鸚鵡樓在哪裡?
“鸚鵡樓在哪裡?”
“就在前面那條巷子裡。”
“是哪扇門?”
“紅門,”被問路的人指點得很詳細:“巷子裡只有那扇紅門。”
鮮紅的門,紅如血。
應門的是個小姑娘,穿著套紅衣裳的小姑娘,一雙眸子卻黑如點漆。
她正在上上下下的打量著王風。
王風的裝束,顯然與經常到她們這裡來的那些人不大相同。
王風還帶著口棺材。
到這裡來的人,只有帶金銀珠寶的,沒有帶棺材的。
小姑娘縱然不太勢利,至少總有點驚訝:“你是不是敲錯了門?”
王風道:“沒有。”
小姑娘道:“你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
王風道:“是鸚鵡樓。”
小姑娘道:“你找誰?”
王風道:“血奴。”
小姑娘又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遍:“你認得她?”
王風道:“不認得。”
小姑娘板起臉,“不認得的客人,她從來不見。”
王風道:“你只要告訴她找是誰,她一定會見。”
小姑娘道:“你是誰?”
王風道:“我也是只鸚鵡,血鸚鵡。”
門又關起。
這裡是個妓院,門戶卻比衙門還緊。
王風並沒有一腳踢開門闖進去,有時候他很能沉得住氣。
他知道現在就是應該沉住氣的時候。
他等得並不太久,門又開了,這次應門的不是小姑娘,是個老太婆。
老太婆也穿著一身紅衣裳,也正上上下下的打量著他,對這個落拓的年輕人,她顯然不大滿意。
她一定想不通眼睛一向長在頭頂上的血奴姑娘為什麼要見他?
王風道:“現在我是不是可以進去?”
老太婆在笑,皮笑肉不笑:“這裡是妓院,只要是活人,都可以進來。”她沉下臉,接著道:“可是死人我們就恕不招待。”
王風笑了。
開始笑的時候,他已一腳踢開門,用一雙手托著棺材走進去。
有時候他很沉不住氣。
他知道現在已經不必再沉住氣,因為他想見的人,已經答應要見他。
他知道“血鸚鵡”這三個字,已經有了效力。
穿紅衣裳的老太婆看著他闖進來,連一個屁都沒有放。
無論誰能夠用一雙手托住一口棺材走進來,她部只有看著。
無論誰在妓院裡混了四十年,都一定很識相。
王風道:“你知道我我的是誰?”
老太婆不想點頭,卻不敢不點頭。
王風道:“好,你帶路。”
正午。
在妓院裡,正午還是早上,大多數人都剛剛才起床。
不管多好看的女人,剛起床的時候,都不會太好看的。
不管哪種女人,如果自己知道自己樣子不太好看,通常都不會讓人看見。讓不讓別人看見是一回事,是不是去看別人,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帶著棺材來逛妓院的人畢竟不是時常都能看得到的。
王風知道,有很多的眼睛都在偷偷地在看他。
他不在乎。
穿過回廊,走過花徑,來到一座小樓,樓簷下掛著十七八個鳥籠。
只有鳥籠,沒有鳥。
鳥籠裡本來養的都是些什麼鳥?
是不是鸚鵡?
鳥籠空了,鸚鵡呢?
是不是全都死了?是不是也全部死在七月初一的那一天晚上?
王風道:“是叫我上去還是請我上去?”
老太婆道:“請!”
小摟上的門是虛掩著的。
王風用一只手托著棺材,一只手推開門,就走進了個奇怪的地刀。
他到過很多地方。
人世間各式各樣,奇奇怪怪的地方,他大都見識過。他知道這世上有些地方美麗得像天堂,也有些地方可怕得像地獄。
這地方很美,裡面每樣東西部很美,可是看起來卻像是個地獄。
美麗的地獄。
他第一眼看見的是幅圖畫,畫在對面牆壁上的一幅圖畫。
五丈寬的牆壁上,畫滿了妖魔。
各式各樣的妖魔,有的半人半犬;有的非人非犬;有的形式是人,卻不是人:有的形狀是大,卻偏偏有顆人心。
五丈寬牆,畫的也許並沒有十萬妖魔,卻有只鸚鵡。
血鸚鵡。
妖魔們手裡都有柄彎刀,刀鋒上都在滴著血,滴成了這只血鸚鵡。
血鸚鵡剛開始飛,飛向一個戴著紫金白玉冠的年輕人。
一個很英俊,很溫和的年輕人。
妖魔們卻在向他膜拜,就像是最忠實的臣子在膜拜帝王。
難道“他”就是魔中之魔?
難道這個看起來最像是人的年輕人,就是魔王?
血鸚鵡也有它的臣子。
十三只美麗的怪鳥,圍繞著它,飛翔在它左右,有孔雀的翎,有蝙蝠的翅,有燕子的輕盈,又有蜜蜂的毒針。
——這就是血奴?
王風看呆了。
屋子裡還有硬底皮靴,有帶著刺的飛鞭,有三丈寬的大床,床頂上掛著鉤子。這些王風居然完全沒有注意,他的希望都已貫注在這幅畫上。
——圖畫上的地方,難道就是奇濃嘉嘉普,畫的就是那一天?
——那就是諸魔的世界,沒有頭上的青天,也沒有腳下的大地,只有風和霧,寒冷和火焰。
——那一天就是魔王的十萬歲壽誕,九天十地間的諸魔都到了,都刺破中指滴出了一滴魔血,化成了一只血鸚鵡。
王風看得實在太出神,甚至連屋子裡有人走進來,他都沒有發覺。
幸好他總算聽見了她的聲音。
嬌美嫵媚的聲音,帶著銀鈴般的笑。
那全然絕不像血奴飛翔時帶出來的鈴聲。
“你喜歡這幅畫?”她帶著笑問。
王風忽然回頭,就看見了一個他這一生從未見過的女人。
從未見過的美麗,也從未見過的怪異。
她並不是赤裸著的。
她還穿著一半衣裳——既不是上面一半,也不是下面一半。
她右邊半身衣裳,穿得很整齊,左邊半身卻是赤裸的。
她在耳上戴著珠環,有半邊臉上抹著脂粉,發上還有珠翠滿頭。
只有右邊。
她的左半身看來就像是個初生的嬰兒。
王風怔注。
怔了很久,他才能再回頭去看壁上的圖畫,畫上的血奴。
這次他看得更仔細。
他終於發現畫上的血奴也是這樣的——半邊的翅是編蟈,半邊的翅是兀鷹,半邊的羽毛是孔雀,半邊的羽毛是鳳凰。
“血奴。”王風終於明白:“你一定就是血奴。”
她笑了。
她的笑容溫柔如春風,美麗如春花,又像是春水般流動變幻不定。
她的瞳孔深處,卻冷如春冰。
“你不是鸚鵡,更不是血鸚鵡。”她還在笑:“你是個人。”
王風道:“你看錯了。”
血奴道:“你不是人?”
王風道:“如果你是血奴,我為什麼不能是血鸚鵡?”
血奴道:“你一定不是。”
工風道:“為什麼?”
血奴道:“因為我認得血鸚鵡。”
王風道:“你見過它?”
血奴道:“當然見過。”
王風道:“它也給了你三個願望?”
血奴道:“它沒有。”
王風道:“為什麼?”
血奴道:“因為我是血奴。”
王風也笑了。
他開始笑的時候,才注意到她的腰肢是多麼柔軟纖細,她的腿是多麼修長結實。血奴並不想避開他的目光,反而迎上去,道:“你看中了我?”
王風在歎氣。
他不能不承認這個女人實在值得一個男人付出他畢生的積蓄。
他又想起了那個坐在油膩櫃台後的老人。
血奴道:“你既然知道找是什麼人,就應該知道我很貴。”
王風也承認:“我看得出。”
血奴道:“你帶來了什麼?”
王風道:“你也應該看得出。”
他帶來的是口棺材。
血奴又笑了:“來找我的人,好像是沒有用棺材裝銀子的,你倒是第一個。”王風道:“我也不是。”
血奴道:“不是?”
王風道:“這口棺村裡,連一分銀子都沒有。”
血奴道:“棺村裡有什麼?”
王風道:“有個人。”
血奴道:“死人?”
王風道:“不知道。”
血奴道:“你自己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王風道,“我只知道他是我的朋友,是死是活部不重要,所以我就忘了。”血奴嫣然,道:“你至少還應該知道一件事。”
王風道:“什麼事?”
血奴道:“今天晚上,是你留下?還是他?”
王風道:“這有分別?”
血奴道:“有一點。”她笑得更甜:“只要是活人,就得忖錢,死人我免費。”王風道:“如是個已經快死了的人呢?”
血奴想了想,道:“如果你已經快死了,我可以考慮半價。”
王風道:“不能免費?”
血奴道:“不能。”
王風歎了口氣,道:“這麼樣看來,好像只有他留下,我出去。”
他說走就走。
血奴卻又攔住了他:“你想到哪裡去?”
王風道:“在外面等。”
血奴道:“現在還沒有到晚上,你又何必急著出去?”
王風看著她赤裸著的半邊身子歎了口氣,道:“因為我若不出去,我身上就有樣東西出去了。”
血奴眨眨眼,道:“什麼東西?”
王風道:“也不是什麼太好的東西,只不過是顆寶珠而已。”
如果你是個男人,如果你到了妓院,看見了個能讓你動心的女人。
如果讓她知道了你身上有顆珠子,如果這顆珠子也是能讓她動心的。那麼你如果還想保留這顆珠子,你就一定是個豬。
王風的人沒有出去,他的珠子飛了出去。
飛得很快。
晶瑩圓潤的明珠,世上有沒有女孩子不喜歡的?
沒有。
血奴用面根春蔥般的纖纖玉指,拈起了明珠,眼睛裡就發出了光。
美麗的珠兒,和她的眼波正相配。
王風靜靜的站在她身旁,看著她臉上的表情,仿佛想看看她,是不是會有什麼特別的反應。血奴終於輕輕歎了口氣,道:“我看不出,真的看不出。”
王風立刻問道:“你看不出這顆珠子的來歷?”
血奴道:“看不出你這樣的人,身上居然有這樣的寶珠。”
王風笑笑道:“我本來就沒有,這是偷來的。”
血奴嫣然道:“偷來的更好,我最喜歡偷來的東西。”
王風道:“為什麼?”
血奴道:“因為偷來的東西,通常都是好東西。”
王風也笑了。
他不能不承認這句話很有點道理。
血奴用赤裸的半邊身子依偎著他,柔聲道:“現在你已經可以留下來了。”王風道:“我的朋友呢?”
血奴道:“如果你想要他留下來,我也不在乎。”
王風道:“屋子裡擺著口棺材,你在不在乎?”
血奴道:“只要有人肯送我這樣的珠子,不管他是死是活,我都讓他覺得滿意。”王風看著她,忽然發覺那老掌櫃的確沒有說謊,這女孩子實在又可愛,又可怕。今天晚上,在這奇怪的屋子裡,他是不是也會遭遇到同樣能令他畢生難忘的經歷?他不敢想。他怕自己心跳得太快。
硬底的皮靴,擺在一個精致的,雕花的木架上。
“這是干什麼的?”
“這是用來踩人的。”
帶刺的皮鞭,掛在皮靴旁。
“這是用來抽人的。”
床頂上掛著發亮的銀鉤,王風卻不敢問這是干什麼的了。
血奴在笑,笑得又溫柔,又甜蜜:“有很多男人都喜歡脫光躺在地上,讓我用皮靴踢他們,踩他們,用鞭子抽他們。”她看著王風:“你呢?”
王風道:“我只喜歡踢人。”
血奴的眼睛裡又發出了光:“只要你真的喜歡,我也可以讓你踢,讓你踩,讓你用鞭子抽我。”
王風的心已經跳得很快。
他忽然發現她簡直就是個妖怪,雖然可怕得要命,卻偏偏又能激起男人心裡一種最野蠻,最原始的欲望。
王風道:“你為什麼要在牆上畫這些可怕的圖畫?”
“因為我喜歡要人害怕。”她吃吃的笑著,說:“害怕也是種刺激,常常會刺激得男人們發狂。”
王風道:“這些妖魔在於什麼?”
血奴道:“在慶賀魔王的壽誕。”她伸手指著那溫文英俊的年輕人:“這個人,就是魔王。”
王風道:“魔王為什麼這麼好看?”
血奴道:“對女人們來說,本來就只有最好看的男人才配做魔王。”她的眼波欲醉,身子貼得更緊,嘎聲說道:“今天晚上,你就是我的魔王。”
王風心跳得更快,趕緊又問道:“這只鸚鵡怎麼會是紅的?”
血奴道:“因為它本就是用魔血滴成的,圍繞在它旁邊的十三只怪鳥,就是它的奴才,叫做血奴。”
王風道:“你為什麼也叫血奴?”
血奴道:“因為,我一直都很想做它的奴隸,可是今天晚上……”她用力握住王風的臂,指甲都已刺入他的肉裡:“今天晚上,我只想做你的奴隸。”
王風覺得很疼,卻又覺得有種說不出的刺激,他甚至已開始覺得興奮。
他並不是塊死木頭,可是現在卻一定要勉強控制自己。
血奴說道:“十萬神魔,十萬滴魔血,滴成這只血鸚鵡,卻只用了九萬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這十三只血奴。”
王風道:“還有十三滴呢?”
血奴道:“最後剩下的十三滴,都結成了石頭。”
王風聳然道:“石頭?什麼樣的石頭?”
血奴道:“血紅的石頭,在一瞬間就可以奪走人的魂魄。”她臉上發著光,顯得更美麗,美得邪惡而妖異:“我真希望我就是血奴,甚至讓我變成塊石頭,我都心甘情願。”王風道:“為什麼?”
血奴幽然他說道:“因為那樣,我就可以接近魔王了,就可以使他踢我,踩我,用鞭了抽我。”
她的喘息急促,奶頭已漸漸發硬。
她的指甲幾乎已刺出了王風的血,喘息著道:“現在你就是我的魔王,隨便你用什麼法子糟蹋我折磨我,我都願意。”
王風的喉嚨已開始發干,哽聲道:“我還想讓你看樣東西。”
血奴道:“看什麼?”
王風道:“你說的石頭是不是這一種?”
他拿出了那塊小小的紅石。
血奴的臉色驟然變了,就像是忽然被人用力抽了一鞭子。
帶刺的鞭子。
“這不是石頭,這就是魔血……”她瘋狂般嘶喊,忽然一把奪過王風手裡的紅石,一口吞了下去。
“這是魔血,喝過魔血的人,就可以看見魔王了……”
她又在瘋狂般大笑,美麗的臉上忽然起了種無法描述的變化。
她的臉忽然變成種令人作嘔的慘綠色,柔軟的嘴唇開始扭曲,溫柔的眼波中露出獰惡的表情。
她的雙腿和雙手關節忽然向外扭曲,結實修長的腿張開了,露出了……
她在用力捏弄自己的奶頭,“來,快來,用力……”
王風已完全嚇呆,連呼吸都已停頓,幾乎忍不住要嘔吐。
他沒有吐。
她卻吐了出來,吐出一種濃綠色的,帶著惡臭的稠汁。
可是她的臉忽又變得溫柔而美麗,呻吟著道:“不要,我痛……”
呻吟般的聲音忽又變成厲吼,她的臉也突又變得可怕而獰惡。
這兩種表情不斷的在她臉上交替變幻著,喉嚨裡有時呻吟,有時低沉。
那絕不是同一個人能具有的表情,也絕不是同一個人能發得出的聲音。
然後她忽然跳起來,她的臉突然扭轉,幾乎扭到背後。
她的背對著王風,臉也對著王風,嘴裡的濃汁還在不停往外流。
屋子裡竟然充滿惡臭,就像忽然變成了個地獄。
王風的手腳已冰涼,一步步住後退。
她已沖過來,張開雙手,橫擋住了門:“你是什麼人?”
王風用力控制著自己道,“我叫王風。”
她突然大笑,笑聲獰惡可怖:“你騙我,你想騙我。”她笑得比瘋子更瘋狂:“你叫王重生,你是個不要命的小雜種。”
濃汁又噴了出來,噴在王風身上。
她忽又躺下去,用力揉著自己的奶房和陰阜,將那顆珠子塞了進去,她的身子不停的向上迎合聳動。
“這女人是我的,你快滾,快滾!”
王風用力握緊雙拳,道:“應該滾的是你,你才是個不要臉的老雜種。”他忽然不怕了。他聽見過妖魔附身的傳說,他覺得憐憫而惡心,卻已不再恐懼。他一定要將這妖魔從這女人身上趕出去。
她已暴怒,忽然抓住床腳。
堅固的大床祉她輕輕一拉就破裂了,她抓住床腳,用力往王風身上打下去。她的力氣大得可怕。
王風卻已從她身旁滑過去,掠過對面的牆壁,立刻發現圖畫上的血鸚鵡身邊的十三只怪鳥,竟已赫然少了一只。
她已沖過去追打。
王風忽然大聲道:“現在我已知道你是誰了,你是血奴。”
她的手一震。
王風立刻又接著道:“我見過你的主人,我還有它的兩個願望,我可以要你死,要你化作飛灰,萬劫不復。”
她手裡的木棍落下。
王風冷冷道:“所以我勸你還是最好快滾,滾回奇濃嘉嘉普去。”
她又倒下去,厲聲狂吼:“你這小雜種,你要強搶我的女人,還要管我們的閒事,就算我饒了你,魔王也不會饒你的。”
吼聲越來越輕,越來越遠。
血奴扭曲的面目和四肢立刻恢復正常,但是她的人卻已完全虛脫。
她的鼻尖在流著汗,全身都在流著汗,瞳孔已因興奮後的虛脫而擴散。
她還在不停的呻吟喘息,然後她臉上就忽然露出種甜蜜而滿足的微笑。
王風奔出去嘔吐。
等他吐完了,她還躺在那裡笑,心裡仿佛充滿了一種神秘而邪惡的滿足。再看牆上的圖畫,圍繞在血鸚鵡身旁的怪鳥,已經又變成十三只。
王風長長吐出口氣,冷汗早已濕透衣裳。
她在看著他,不停的低語道:“你真好,你真好……”
——剛才不是我。
這旬話王風既不敢說,也不忍說。
屋子裡所有的一切部已被砸得稀爛,只有牆上那幅畫仍是鮮明的。
她另一半胴體上的衣服也已松脫,一樣東西從兩腿間滾了出來。
剛才她塞進去的,本是他送給她的明珠,但是現在卻已赫然變成了塊石頭。一塊鮮紅的魔石,赫然正是她剛才吞下肚子裡的那一塊。
明珠呢?
是不是又回到了奇濃嘉嘉普,回到魔王的手裡?
夜。安靜的初秋之夜。
剛才小樓上的響動,別的人竟好像連一點都不驚異。
這種事竟好像是時常都會發生的。難道這種事並不是第一次發生,這裡的人都已見慣不奇?
血奴卻好像根本不知道發生過什麼事。
現在她也變得很安靜,靜靜的躺在王風為她鋪起的床褥上,靜靜的看著他,忽然道:“你真是個可怕的人。”
王風道:“哦。”
血奴道:“因為你會變,剛才就好像忽然變了,變成個妖魔。”她的聲音裡並沒有怨恨,只有滿足:“剛才你就好像把我活生生的撕開來,血淋淋的吞下去。”王風苦笑。
他只有苦笑。
剛才那件神秘邪惡而可怕的事,究竟是為了什麼才會發生的?
是不是因為那塊魔血滴成的紅石?
他雖然親眼看見,可是現在他連自己都幾乎無法相信,當然更無法解釋。血奴忽然問:“你送我的那顆珠子呢?”
王風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他找了很久都沒有找到——明珠神秘失蹤,魔石卻又出現了。
這種事又有誰能解釋?
血奴輕輕歎了口氣,說道:“沒關系,就算你又拿回去了,也沒有關系。”她輕撫著王風:“像你這樣的男人,本就用不著花錢找女人。”
王風沒有回答。
他在看著那口棺材。
經過剛才那種事之後,這口棺材居然還完整無缺。難道妖魔都畏懼棺材中的這個人?血奴道:“現在我才知道你給我的那塊石頭是什麼了。”
王風立刻問:“那是什麼?”
血奴的眼波又帶醉,輕輕道:“是春藥,一定是春藥。”
王風笑了,苦笑。
那塊妖異而邪惡的魔石,現在又回到他懷裡,他發誓以後絕下再輕易拿出來。但他卻忍不住試探著道:“可是你剛才卻說那是魔血滴成的魔石。”
血奴承認:“剛才我的確那麼想,因為魔王和血鸚鵡的故事,實在把我迷住了。”王風道:“這故事是誰告訴你的?”
血奴道:“就是在牆上畫這幅畫的人。”
王風道:“這個人是誰?”
血奴道:“他姓郭,是個古裡古怪的老頭子。”
王風眼睛裡立刻發出光:“他叫郭繁!”
血奴搖搖頭,道:“可是我聽說他有個兄弟叫郭繁,曾經真的見過血鸚鵡。”她又顯得有點興奮:“聽說血鸚鵡每隔七年出現一次,現在又到了它出現的時候。”王風道:“所以你就叫自己做血奴,在這裡等它出現。”
血奴也承認,道:“我說過,這故事真的叫人著迷。”
王風道:“你真的相信?”
血奴又問:“你呢?”
王風道:“我……我不知道。”
他本來是絕不相信的,可是現在卻已完全迷惑。
這世上本就有很多神秘怪異的事,是人力無法解釋的,也是人力無法做得到的。再親眼看到剛才發生的那些事之後,他已不能不信。
一陣風吹過,空鳥籠在窗外搖晃。
血奴道:“那裡面養的本來全都是鸚鵡,因為血鸚鵡也是鸚鵡,我總認為它一定會在那鸚鵡最多的地方出現。”
王風道:“只可惜它們全都死了。”
血奴輕輕歎息,道:“死得很可憐。”
王風道:“是不是在七月初一那天晚上死的?”
血奴點頭,忽又叫道:“你怎麼知道?”
王風苦笑道:“我知道很多事,尤其是些不該知道的事。”
血奴看著他,道:“你是不是也知道血鸚鵡會在這裡出現,所以才到這裡來?”王風道:“不是。”
血奴道:“你是為了什麼來的?”
王風道:“為了我這朋友。”他看著那口棺材,黯然道:“他也死得很慘,他這一生中,只希望死後能葬在故鄉。”
血奴道:“所以你就護送他的屍身回去安葬?”
王風道:“他的朋友不多,我正好沒有別的事做。”
血奴又歎了口氣,道:“能交到你這麼樣的朋友,實在是他的運氣。”
王風看著她,忽然又覺得她本是個心地很善良的女孩子。
她的怪異和邪惡,也許只不過被環境所迫,是為吸引那些可惡的男人,故意裝出來的。邪惡豈非本就是人類最原始的一種誘惑。
王風忽然道:“你能不能為我做件事?”
血奴道:“你說。”
王風道:“把牆壁上這幅畫毀掉,就算一時毀不掉,先刷層白粉上去也行。”血奴道:“為什麼?”
王風道:“因為……因為我不喜歡。”
血奴看著他,道:“我若聽你的話,你是不是就肯留在這裡?”
王風道:“我……我至少可以多陪你一段日子。”
血奴忽然跳起來,道:“我們現在就去街上買白粉。”
王風道:“你躺著,我去。”他摸著她的臉,道:“你可以安心睡覺,有我的朋友在這裡陪你,就算魔鬼都絕不敢來驚擾你的。”
血奴道:“你為什麼要這麼說?”
王風笑了笑,道:“因為我這朋友活著時是強人,死了也一定是個強鬼。”血奴身子一縮道:“他會不會來找我?”
王風道:“絕不會。”他微笑著:“因為他是我的朋友,你也是。”
血奴也笑了,柔聲道:“那麼就算他忽然從棺村裡跳出來,我也不怕了。”夜未深。
華燈初上時,鸚鵡樓就開始熱鬧起來。
庭院中燈火如星,照著滿園花樹,花樹間綠女紅男清歌曼舞,看來也像是幅圖畫。這幅圖畫當然和小樓裡牆壁上的圖畫是絕不相同的,這是幅美麗的圖畫,充滿了歡愉。可是圖畫裡的這些人的心裡,又有幾個人沒有妖魔的欲望?
王風大步走過去。
他心裡忽然覺得很煩,大步走入了一個六角亭,拿起了一罐酒一口氣喝了半罐,遠遠的把罐於摔出,砸得粉碎。
在亭子裡喝酒的紅男綠女們都嚇呆了。
王風大笑,忽然出手,抓住了一個人的衣襟,道:“你陪我去。”
這人衣著光鮮,看來好像是個很成功的生意人,吃吃道,“去干什麼?”王風道:“去買白粉。”
這人道:“白粉?”
王風道:“就是刷牆用的那種白粉。”
這人當然不想去,擁抱著美女喝酒,顯然比買白粉愉快得多。
只可惜他不去也不行,因為王風已將他整個人都拎了起來。
六角亭裡有八個人。六個是女的,很年輕也很美的女孩子——就算是不太年輕,至少看起來不老;就算不太美,至少都有某種吸引力。
除了被王風拎起來的這個人,另外一個兩鬢斑白,雖然在狂歡痛飲的時候,他的眼睛裡並沒有愉快的表情。
對他來說,好像到這種地方來並不是種娛樂,只不過是件不得不做的事。他的朋友被人欺負,他也沒有覺得憤怒,更沒有驚惶失色。
別人無論發生了什麼事,對他好像都沒有絲毫影響。不管什麼人部一樣。他只不過淡淡的說了句:“白粉很容易買,你快回來,我們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