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太匆匆 第一章
    舞會是徐業平為方克梅開的,為了慶祝方克梅滿二十歲的生日。韓青原來並不準備參加這舞會的,只因為這一向他都比較落寞。自從離開屏東家鄉,考進文化大學,轉眼間,大一、大二都從指縫間流逝。被羨慕、被稱道、被重視的大學生活,並沒有給韓青留下任何值得驕傲的事跡,更談不上絲毫的成就感。所學非所願,念了一大堆書,選了一大堆課程,只感到乏味。文化大學真正吸引他的,不是那些課程,反而是華岡的雲、華岡的樹、華岡天主教堂後的小徑、華岡到陳氏墓園去的那片蘆葦地,以及被他和徐業平、方克梅、吳天威等取名叫「世外桃源」的小山谷。  

    沒考上大學以前,自己曾經拚了命擠這道窄門,在南部讀完高中,第一次考大學就失敗了。於是,他拎了一個手提袋,帶了幾件換洗衣服,身上有去打工賺來的一千六百元新台幣,告別父母,就到台北來「打天下」了。火車進了台北站,跟著人潮下車,跟著人潮走出台北車站。茫茫然尚不知該往何方駐足,抬頭一看,就見到火車站對面「建國補習班」的大招牌,供應食宿,包你考中大學!算算鈔票,正好傾囊所有。明天的事明天再管。於是,直接過馬路,從車站大門就走進了補習班大門。  

    苦讀一年,家裡每月寄給他一千元零用,實在不夠做什麼。每星期最奢侈的事,是去小美吃他一大碗紅豆麥芽刨冰。不過,第二次考試,終於考上了。取進文化大學「勞工關係系」,填志願表時不知道它是什麼,填上再說。進了大學不知道它是什麼,念了再說!兩年下來,每天和會計、統計、經濟、民法概要、憲法、現代工商管理……等打交道,頭有斗大,興致低沉。從小,總覺得自己有那麼點文學、藝術和音樂的細胞,卻在大學的課程裡磨蝕殆盡。於是,交女朋友吧!進大學的最大好處,你可以放膽追女孩子,沒有人會指責你「還太小」。大一、大二,兩年時光,捲進他生活裡的女孩實在不少。這與徐業平有很大關係。徐業平,原來考進文大俄文系,念了一年,沒有俄文教授聽得懂他的俄文,一氣就轉系,轉進了全台灣僅有的這一系——勞工關係系。於是,韓青認識了徐業平。兩人曾一塊兒讀書,一塊兒罵教授,一塊兒追女孩子。可是,當徐業平和輔大英文系的方克梅已進入情況之後,韓青的心仍然在遊蕩著,這期間,以他那半成熟的年輕的胸懷,以他那稍稍自許的文學才華,以他那青春的飄浮的感情,以他對異性的半驚半喜半憂半懼的情懷,他曾在日記上片片斷斷的寫下一些「詩句」:  

    翩翩的越過這道成長的虛線  

    填滿了間斷的虛點——充實  

    那圓弧永遠是缺口的原因  

    你未走完那一世紀一周匝  

    把句點塗滿只得到一個讀號  

    什麼意義也沒有——只有  

    瞪著兩眼看浮雲天狗  

    大二那年,認識了一個女孩,綽號叫寶貝,確實讓他困擾過好一陣子,也為她寫下了斷簡殘篇:  

    懷著寂靜的心 踏入那夢織的溫柔星星雖不再閃爍  

    猶留下你的倩影以及 翦燭西窗 數著碎落的夢她是風  

    她是雨  她是雷風吹落夢想 雨打碎感思雷敲醒一個獨自翦燭西窗的    

    過旅  

    這就是他的大一和大二,那些「不識少年愁滋味,為賦新詞強說愁」的日子。寶貝,一個女孩,一個是星星,是風,是雨,是雷……最後,卻化為一縷輕煙,從他生命裡不留什麼痕跡,輕輕輕輕飄過的女孩。可是,大三的上學期,在方克梅過生日前的那段日子中,他還在憑弔著這份虛虛渺渺的、不成型的感情,還陷在他自己給自己織成的一個網裡。寶貝已成過去。而他,還那麼不習慣什麼叫「過去」。他有點憂愁,就為了想憂愁而憂愁,有點失意,就為了想失意而失意。並不真的為了寶貝,不真的為了那些曾點綴過他生命的任何女孩。只為了——年輕。話說回頭,那天是方克梅的生日。  

    方克梅和徐業平是去坪林吃烤肉時認識的。徐業平什麼都優秀,除了唸書以外。他會彈吉他,會唱歌,會跳舞,會打橋牌,會說笑話,會追女孩子。方克梅念輔仁大學夜間部,英語系。是那種任何人一見就會喜歡的女孩,活潑、大方,圓圓的臉龐,亮晶晶的眼睛,一六五的標準身材。由於家境富有,嬌生慣養下,她皮膚白嫩細膩,光潔雅致。最可貴的,她彈一手好鋼琴,還能把流行歌曲及任何古典小曲,用搖滾或爵士的方法彈奏出來。往往,方克梅的鋼琴,徐業平的吉他,韓青和吳天威的歌——他們會唱活了天地,唱活了青春。  

    事情的開始是這樣的。方克梅和徐業平戀愛了。愛得一塌糊塗,愛得天翻地覆,愛得死去活來。在他們自己的幸福中,他們也關懷著身邊的兩個好友,吳天威沒什麼關係,吳天威比較成熟穩重有城府,在女孩間打打游擊就滿意了。韓青卻不同了,他是那麼孤傲,那麼自負,又有顆那麼熱情的心。當徐業平給方克梅籌備舞會時,韓青就宣稱了:  

    「我沒有舞伴,我不來!」  

    「什麼話?」徐業平叫著說:「你不來咱們就絕交!不給我面子沒關係,不給方克梅面子……。」  

    「別吵,別吵!」方克梅笑吟吟的看著韓青,咬著嘴唇沉思了好久好久。忽然說:「韓青,我們班上有個女同學,跟你很相配。也很文學、很熱情、很……」她形容不出來,用一句話下了總結:「很有味道就對了。我把她介紹給你當舞伴,那麼,你就有舞伴了,怎麼樣?」  

    「很好,」韓青同意。「她長得如何?別弄個母夜叉來整我冤枉……」「唉唉唉!」方克梅連聲歎氣。「真是狗咬呂洞賓,不想認識就算了!」「想想想!」韓青也連聲回答,對於別人開舞會,自己去勞什子「西窗」翦什麼燭的情形實在有些害怕。「她叫什麼名字?」「袁嘉佩。」方克梅輕鬆的說了出來,絕沒有想到,這個名字後來竟改變了韓青整個的世界。「這樣吧,」她想了想。「你寫張條子給她,表示想認識她,我轉交給她比較好說話。袁嘉佩不是那種隨隨便便可以約出來的女孩子!」  

    「我寫條子給她?我又不認識她,怎麼寫?」韓青瞪著方克梅,心裡還在懷疑,這方克梅是不是在設什麼陷阱,來開他的玩笑。他轉向徐業平:「你見過這女孩嗎?」  

    「唉唉唉,」方克梅又「唉」起來了,這是她的口頭語。「我怎麼敢讓業平見到袁嘉佩,到時候他去追袁嘉佩了,我豈不是自找苦吃!」說得像真的一樣。韓青怦然心動了。徐業平拍著他的肩膀,笑著說:「寫吧!說寫就寫,寫張條子對你是太簡單了!」  

    好!大丈夫說寫就寫,這有什麼難!他提起筆來,就寫了一張便箋:「袁嘉佩: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裡聽到你的名字,不知道為什麼  

    很想認識你。這樣寫條子是太唐突了些,所幸「唐突」代  

    表的並非「荒唐」。任何事都該有個開始,是嗎?  

    韓青,一九七七、十、廿、午後三:五五分」  

    然後,就是舞會那晚了。  

    韓青不該緊張的,這不是他第一次交女朋友了,他也從不認為交女朋友是件很困難的事。但,這晚,他卻莫名其妙的緊張起來。去舞會前,他刻意梳洗過,穿了自己最喜歡的一件藍襯衫,一條深藍色西裝褲,打了條深藍色的領帶,攬鏡自視,除了沒有一張「成熟而長大的臉」之外,都還好。他一再梳好他那不太聽話的頭髮,心裡輕輕咒詛了自己一句:又不是去相親!假若不為了失去寶貝……,是的,寶貝,在去赴約前的一剎那,他心裡想的還是那個輕煙輕霧的女孩——  

    寶貝。  

    舞會是借了市政系學生所租的一間獨棟洋房,那洋房有著大大的客廳。那晚十分熱鬧,來參加的男男女女大約有二三十對。全是大學生,淡江、銘傳、東吳、輔仁、文大……各校的同學全有。七點三十分,舞會就開始了,方克梅穿了件純白的洋裝,襟上別了朵紫色蘭花,又高貴,又漂亮。徐業平也穿上了他那一百零一套西裝,是他考進大學父母送的禮物,灰色的。他們是很出色的一對,在大廳裡舞了又舞,旋轉了又旋轉。七時四十分。袁嘉佩沒出現。  

    七點五十分。袁嘉佩沒出現。  

    八點正。袁嘉佩沒出現。  

    大廳裡人越來越多了,韓青卻越來越氣悶了。他走到窗邊,點燃一支煙,無聊的吐著煙霧,抽煙是在補習班裡學來的,從此就戒不掉了。他吐著煙霧,不去想那個袁嘉佩,開始去想他生命裡的一些女孩——奇怪,他生命中一直沒缺過女孩子,除寶貝以外,還有別人,只是,他居然都沒有特別珍惜過任何一個人。就算對寶貝,他也是可有可無的,不是嗎?小說家筆下驚天地、泣鬼神的愛情都是杜撰,都是虛構,都是些胡說八道,偏偏就有些傻瓜讀者會去相信那些鬼話!  

    八點十分。方克梅忽然帶了一個女孩子,站在他面前了。  

    「韓青!」方克梅笑著說:「袁嘉佩來了!」  

    他一驚,挺直背脊,定睛看去,他接觸了一對溫溫柔柔的大眼睛一張白白淨淨的臉龐,和一個恬恬淡淡的微笑。「對不起,我來晚了。」她說。「本來想不來了,怕方克梅生氣。」哦?只怕方…克梅生氣?當然,你韓某人只是個無名小卒呢!他來不及答話,方克梅已經翩然離去,把那個身材嬌小、纖瘦、文雅、而高貴的女孩留給了他。是的,纖瘦,文雅,高貴,秀麗……一時間,好多好多類似的文字都在他腦子裡堆砌起來了,而令他驚愕的,是這些文字加起來,仍然描寫不出她給他的第一個印象。他慌忙伸出手去跟她握了握手,很懊惱於自己一手心都是汗。  

    「不管怎樣,我還是謝謝你來了。」他說,熄滅了煙蒂。「願意跳舞嗎?」他簡單明瞭的問,跳舞可以緩和人與人間的陌生感。「很願意。」他們滑進了舞池,開始跳舞。他這才發現,她居然穿著條牛仔褲,一件米色帶碎花的襯衫,那麼隨便,完全不像參加舞會的樣子。不管怎樣,她並沒有重視這舞會,不管怎樣,她並沒有重視那張紙條!不管怎樣,她對這種「介紹遊戲」完全不感興趣。但是,不管怎樣,當他盯著她的眼睛發現她正毫不掩飾的,仔仔細細的打量著他時,他居然有「震動」的感覺!不是蓋的。不是蓋的。接下來,他們居然談起話來了。大概是她那種不在乎,不認真的態度刺傷了他,更可能,是她那亭勻的身材,姣好的面貌(感謝方克梅,沒有弄個母夜叉來捉弄他)帶給他的意外之喜,他竟然覺得非在這個女孩面前「坦白」一點,非要讓她真正認識他一點不可!「你相不相信,」他說:「我現在雖然和你在跳舞,我心裡想的是另外一個女孩?」多妙的談話!是想「語不驚人死不休」嗎?他說出口就後悔了,世界上有這麼笨拙的人,這麼幼稚的人,這麼虛榮的人,這麼不成熟的人——他的名字叫韓青!  

    她正色看他,收起了笑容,他看不到她那細細的白牙齒了。她表情鄭重而溫柔,她眼睛裡閃著幽柔的光芒,深深的望進他眼睛深處去。「你相不相信,」她一本正經的接口:「我現在雖然和你在跳舞,我心裡想的也是另外一個男孩?」  

    他瞪著她,他猜,自己的表情一定很傻很驢。  

    「我不相信。」他說,很肯定的。  

    「你該相信。」她點著頭。  

    「為什麼?」他搖著頭。  

    「我不會為了一個把我名字都寫錯的男孩來赴約會,除非我正對另外一個男孩不滿意。」  

    「哦?」他睜大了眼睛,「我寫錯了你的名字?你不叫袁嘉佩?」「是袁嘉佩,斜玉旁的佩,不是人字旁的佩。可見,你對我一無所知。」該死,他想,真的寫錯了。他凝視她,凝視著凝視著,突然間,他們同時笑了起來。她的笑那麼溫和那麼瀟灑那麼動人,使他的心立刻像鼓滿風的帆,充滿生氣活力和衝勁了。  

    「對不起。」他說,又接了句:「謝謝你。」  

    「什麼對不起?什麼謝謝你?」她追問。「對不起的,是我把你的名字寫錯了。謝謝你的,是你對另外一個男孩不滿意。」她挑起了眉毛,瞅著他,好驚異又好稀奇的。然後,她大笑了,笑得坦率、純真、而快活。  

    「你是個很有點古怪的男孩子,」她笑著說:「我想,我不會後悔來這一趟了。」接下來,談話就像一群往水裡游的魚,那麼流流暢暢的開始了。那個晚上,他們談了好多好多話,好像兩個早該認識而沒有認識的朋友,都急於彌補這之間的空隙似的。他告訴了她,他是個來自屏東萬巒鄉的鄉下孩子。她告訴他,她出自名門,祖父是個大將軍,父親也才從軍中退休,開了家玩具公司,她是道地的軍人子弟,湖北籍。  

    「想不到吧?」她揚著眉毛,笑語如珠的說:「我家的家教嚴肅,從小好像就在受軍事訓練,家裡連談天說笑都不能隨便,可是,就出了我這樣一個任性的、不按牌理出牌的女兒。」  

    他盯著她。想不到吧?一南一北,來自兩個世界的人,居然會在一個刻意安排的環境下邂逅?  

    「告訴我一些你的事,」她忽然說:「那個女孩怎樣了?」  

    「什麼女孩?」他怔著。  

    「你心裡想著的女孩子呀!」  

    「哦!」他恍然,睜大眼睛「她呀!」  

    「她怎麼呢?」她追問。愛追根究底的女孩子!  

    「她不算什麼。」他搖搖頭。  

    「真有她嗎?」她懷疑的。  

    「真有她。」他點點頭,很認真:「還不止一個,有好多個!」「哇塞!真鮮!」她舐舐舌頭。「嘖嘖,有那麼多女朋友,你的感覺如何?」「亂煩的!」她笑了,為他的吹牛而笑了。他也笑了,為她的笑而笑了。然後,時間是如飛般消逝,整個晚上像是一眨眼而已。方克梅、吳天威、徐業平每次從他們身邊滑過,都會對他眨眼睛做鬼臉。他的心喜悅著,從來沒有這樣喜悅過。以前的那些女友,都不算什麼了,真的不算什麼了!有一瞬間,他覺得自己像踩在雲霧裡,那種新鮮感,那種從內心深處綻放出的渴望,快活,彷彿——他以前都白活了。雖然,面前這女孩,他才第一次遇見!那晚,他們還談過些什麼,他都不記得了。連方克梅是什麼時候切生日蛋糕的,他也不記得了。徐業平唱了好多歌,又彈吉他,反正,他都記不得了。只記得最後,是他送她回家的。她住在三張犁,距離她家還有一條巷子,她就不許他再送了。她說:「如果讓我媽看到這麼晚,我被男孩子送回家,準把我罵到明天天亮。」「哦,」他一怔。「大學二年級了,還不准交男朋友嗎?」  

    「准。但是,要由他們先挑選。不過,」她瞅著他:「你也不能算是我的『男朋友』呢!」  

    他點點頭。「給我時間。目前,你也不能算是我的女朋友。不過,沒關係,我也會給你時間。」「哦!」她驚愕的揚著眉。「你這人真……真夠狂的!夠怪的!再見!」她想跑。「等一等!」他喊:「告訴我你的電話號碼。」  

    她猶豫了片刻。「好!」她眼裡閃著一絲狡黠:「我告訴你,可是,我只說一次,不說第二次。如果說了你記不住,我就不再說了。」  

    「可以。」他回答,集中了所有的注意力,他知道她真的只會說一次。「聽好了!」她說,然後,她飛快的報了一個數字,速度快得像連發機關鎗,而且越報越低,最後一個數字已輕得像耳語。她說:「七七四一三五六八八。」  

    說完,她不等他再問,就像閃電一般,轉入巷子,飛快的消失了身影。他呆站在路燈下,像傻子似的背誦著那數目字,一面背誦,一面從口袋裡掏出原子筆,在手臂的皮膚上寫下那個號碼。寫完了,他轉身往回走,自信沒有記錯任何一個字。他吹著口哨,心情輕快。明早第一件事,打個電話向她問好,也顯示顯示自己的記憶力。他走著走著,口哨吹著吹著,忽然,他覺得有點怪異,越想就越怪異,停在另一盞路燈下,他捲起衣袖去看那號碼:「七七四一三五六八八。」  

    他呆住,不吹口哨了,數一數,整整八個號碼。再數一遍,還是八個號碼。老天!全台北市的電話,都是七個數目字,何來八位數!他大歎一聲,靠在電桿木上。那個聰明的、調皮的、狡黠的、靈慧的女孩子啊!他還是被她捉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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