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 第十七章  「夢想家」與「實行家」
    就這樣,我開始當一個「職業作家」。

    我的書,都在《皇冠》出版社出版,每一本的銷路都還不錯。鑫濤給我15%的版稅,我驚奇的發現,我每個月都有相當好的收入,足以應付我的房租,阿可的薪水,以及我和兒子的食衣住行。這真是個奇跡!

    一九六五年,母親也去新加坡了,小妹搬來和我同住。小妹那時已從一女中保送到台大物理系,是台大的高材生。我的小妹,真是個奇才,我父母在我身上找不到的希望,都可以在小妹身上找到。此時的小妹,情竇初開,和同班同學「阿飛」正在戀愛,幸好父母都在新加坡,鞭長莫及。我給了他們兩個最大的支持,讓他們順利的相愛下去,小妹真是幸運。如果母親在台北,我相信,以母親對小妹的愛,她一定又會像母貓叨小貓般惶惶不安,不見得會讓他們如此自由。(「阿飛」也是台大高材生,非常優秀,可是,在我母親眼中,任何人追小妹,可能都不夠資格!)

    我們那棟日式小屋,終於被師大收回,沒多久,就拆除了。日式房子逐漸成為過去,台北街頭,新建的公寓及高樓大廈一棟棟的聳立起來。一天,鑫濤來我家付版稅給我。付完之後,他看著我說:「現在,你應該分期付款,去買一棟公寓,總不能一輩子租房子住,太沒安全感了!」

    我嚇了一跳。買房子?買屬於自己的房子?我最奢侈的夢中才有這樣的夢。「我怎麼買得起?」我驚愕的說:「房子好貴呀!」

    「就在這附近,正在蓋一批四樓公寓,你不妨去看一看!至於買得起或買不起,我想你不用擔心,你的版稅足以支付頭期款!以後的款子,你可以寫新書,你源源不斷的寫,稿費和版稅就會源源不斷的來!」

    「這個道理我懂,」我憂愁的說:「可是,寫作這行業和別的工作不同,我不一定能夠源源不斷的寫呀!」

    「哦,你能!你當然能!」他毫不猶豫的說:「我看了你最近的作品,我敢肯定,你的寫作生命還在開始階段,你最大的財富,是你的年輕!我保證,你會有源源不斷的作品問世!」

    他保證?他保證我可以寫下去?世界上怎有像他這樣的人呢?他像火車頭裡的煤,燃燒著,催促著火車頭往前開。我不開都不行呢!於是,房子訂下來了。我開始寫我的新小說《船》。過了幾天,鑫濤又對我興沖沖的說:

    「你的《六個夢》,賣給中央電影公司拍電影,如何?他們出的版權費不高,但是,對於你,這是另一種意義,許多不看小說的人,他們看電影!」

    「好還是不好呢?」我不解的問。「電影失去了文字的魅力,會不會讓小說走樣呢?」「走樣是一定走樣的!」鑫濤說,他熱愛電影,雖然他的工作忙得不得了,他仍然經常往電影院跑。「電影是另一種藝術,它會把屬於平面的書籍變成立體,你可以看到你筆下的每個人物活起來,生動的、真實的演出你給他們的生命!這是太大的刺激,如果我是你,我會把每本書交給他們拍電影!」

    他的興奮立即傳染到我身上,我賣了《六個夢》。中影選了《追尋》和《啞妻》兩篇,拍成兩部電影。電影推出那天,戲院門口水洩不通。我坐在電影院內,看到婉君和三兄弟糾纏不清的愛,自己深受感動。這才瞭解,鑫濤說「筆下人物活過來」的滋味。從此,我就迷上了把小說搬上銀幕,幾乎每一部著作,都改編成了電影。

    寫到這裡,我不能不寫一寫我和鑫濤。

    鑫濤這人,在基本上,和我的個性大不相同。我是一個標準的「夢想家」,整天生活在「雲裡霧裡」。我編織小說,編織故事,自己也生活在小說和故事裡。我永遠帶著一份浪漫的情懷,去看我周圍的事與物。我美化一切我能美化的東西,更美化感情。無論親情、友情、愛情……我全部加以美化,而且很迷信我所美化的感情。所以,我這個人是很不實際的、浪漫的、幻想的、熱情的。有時甚至是天真的,不成熟的。

    鑫濤,他是個標準的「實行家」。他也有很多的夢想,他會把這些夢想一個個去實現!他很努力的工作,用很多心思去計劃如何突破,如何進步,如何改善。他就像一堆燃燒的煤,是原動力。他不能忍受「停止」或「後退」。他永遠在前進,每個未來,每種事業,對他都是挑戰,他就一個勁兒的往前衝、沖、衝!在沖的時候,他偶爾會碰頭,碰了頭也沒關係,他轉個方向再衝、沖、衝!反正,非衝到他的目的地不可!他這樣一個人,居然會遇到我這樣一個人!

    他和我,建立了一個最好的合作關係。我忽然有個驚奇的發現:我儘管生活在雲裡霧裡夢裡幻裡,身邊卻有個人,常把我這些雲呀霧呀夢呀幻呀……統統接收,再一件件的把它變成「真實」。這簡直像變魔術。我筆下的人物會「活過來」,我夢想的書會「出版」,我除了「寫作」可以不管「家務」,我還能住我自己的「房子」,聽電視裡的歌星演唱我所寫的「歌」……這實在奇異極了。

    鑫濤,他成為我生活中相當重要的一個人。他是我的「出版人」,也是我的「經紀人」,他是我的「讀者」,也是我的「評審」,他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老闆」,他是我小說的「支持者」,也是我夢想的「實現者」……我們開始受彼此的影響。我變得倚賴他,信任他,順從他。他變得也會做夢,也會糊里糊塗起來,當我在雲霧裡的時候,他也會陪我鑽進去,去體會我的境界:

    「我是一片雲,天空是我家,

    朝迎旭日昇,暮送夕陽下!

    我是一片雲,自在又瀟灑,

    身隨魂夢飛,來去無牽掛!」

    我的境界不太實際,他跟著我鑽進去,居然也會像雲一樣飄起來。我把他帶進我的每一本小說,讓他接觸我筆下的人物,而每個我筆下的人物,總有一部分是「我」。他對我認識得越多,就越加迷糊起來,他不知道像我這樣一個人,這樣帶著滿腦子的夢幻,完全不懂人情世故的人,怎麼活過了二十多年的歲月!「在這世界上,像你這種人,老早就應該絕種了!」他說,然後就悚然一驚的說:「不行不行!如果你絕種了,我怎麼辦?」

    當他說「我怎麼辦」的時候,我有些驚怔了。二十七八歲的我已不再年輕,在感情的道路上,什麼大風大浪都闖過了,什麼甜酸苦辣都嘗過了,什麼悲歡離合都挨過了。我對愛情的訊息並不陌生。我驀然間心驚肉跳,再也不能讓自己掉進這樣的苦海裡去!再也不要沉沒,再也不要掙扎,再也不要矛盾和痛苦,再也不要!我想迴避,想逃,想躲,想跑開……但是,這種醒覺已經來得太遲,當我們彼此都發現情況不妙時,我們已經深深陷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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