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紀四】 起強圍大淵獻,盡重光單閼,凡五年。
臨海王光大元年(丁亥,公元五六七年)
春,正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尚書左僕射袁樞卒。
乙亥,大赦,改元。
辛卯,帝祀南郊。
壬辰,齊上皇還。
己亥,周主耕籍田。
二月,壬寅朔,齊主加元服,大赦。
初,高祖為梁州,用劉師知為中書舍人。師知涉學工文,練習儀體,歷世祖朝,雖位宦不遷,而委任甚重,與揚州刺史安成王頊、尚書僕射到仲舉同受遺詔輔政。師知、仲舉恆居禁中,參決眾事,頊與左右三百人入居尚書省。師知見頊地望權勢為朝野所屬,心忌之,與尚書左丞王暹等謀出頊於外。眾猶豫,未敢先發。東宮通事舍人殷不佞,素以名節自任,又受委東宮,乃馳詣相府,矯敕謂頊曰:「今四方無事,王可還東府經理州務。」
頊將出,中記室毛喜馳入見頊曰:「陳有天下日淺,國禍繼臻,中外危懼。太后深惟至計,令王入省共康庶績。今日之言,必非太后之意。宗社之重,願王三思,須更聞奏,無使奸人得肆其謀。今出外即受制於人,譬如曹爽,願作富家翁,其可得邪!」頊遣喜與領軍將軍吳明徹籌之,明徹曰:「嗣君諒暗,萬機多闕。殿下親實周、邵,當輔安社稷,願留中勿疑。」頊乃稱疾,召劉師知,留之與語,使毛喜先入言於太后。太后曰:「今伯宗幼弱,政事並委二郎。此非我意。」喜又言於帝。帝曰:「此自師知等所為,朕不知也。」喜出,以報頊。頊囚師知,自入見太后及帝,極陳師知之罪,仍自草敕請畫,以師知付廷尉。其夜,於獄中賜死。以到仲舉為金紫光祿大夫。王暹、殷不佞並付治。不佞,不豁之弟也,少有孝行,頊雅重之,故獨得不死,免官而已。王暹伏誅。自是國政盡歸於頊。
右衛將軍會稽韓子高鎮領軍府,在建康諸將中士馬最盛,與仲舉通謀。事未發。毛喜請簡人馬配子高,並賜鐵、炭,使修器甲。頊驚曰:「子高謀反,方欲收執,何為更如是邪?」喜曰:「山陵始畢,邊寇尚多,而子高受委前朝,名為杖順。若收之,恐不時受首,或能為人患。宜推心安誘,使不自疑,伺間圖之,一壯士之力耳。」頊深然之。
仲舉既廢歸私第,心不自安。子郁,尚世祖妹信義長公主,除南康內史,未之官。子高亦自危,求出為衡、廣諸鎮;郁每乘小輿,蒙婦人衣,與子高謀。會前上虞令陸-及子高軍主告其謀反。頊在尚書省,因召文武在位議立皇太子。平旦,仲舉、子高入省,皆執之,並郁送廷尉,下詔,於獄賜死,餘黨一無所問。
辛亥,南豫州刺史余孝頃坐謀反誅。
癸丑,以東揚州刺史始興王伯茂為中衛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伯茂,帝之母弟也,劉師知、韓子高之謀,伯茂皆預之;司徒頊恐扇動中外,故以為中衛,專使之居禁中,與帝游處。
三月,甲午,以尚書右僕射沈欽為侍中、左僕射。
夏,四月,癸丑,齊遣散騎常侍司馬幼之來聘。
湘州刺史華皎聞韓子高死,內不自安,繕甲聚徒,撫循所部,啟求廣州,以卜朝廷之意。司徒頊偽許之,而詔書未出。皎遣使潛引周兵,又自歸於梁,以其子玄響為質。
五月,癸巳,頊以丹楊尹吳明徹為湘州刺史。
甲午,齊以東平王儼為尚書令。司徒頊遣吳明徹帥舟師三萬趣郢州,丙申,遣征南大將軍淳於量帥舟師五萬繼之,又遣冠武將軍楊文通從安成步道出茶陵,巴山太守黃法慧從宜陽出澧陵,共襲華皎,並與江州刺史章昭達、郢州刺史程靈洗合謀進討。六月,壬寅,以司空徐度為車騎將軍,總督建康諸軍,步道趣湘州。
辛亥,周主尊其母叱奴氏為皇太后。
己未,齊封皇弟仁機為西河王,仁約為樂浪王,仁儉為穎川王,仁雅為安樂王,仁直為丹楊王,仁謙為東海王。
華皎使者至長安;梁王亦上書言狀,且乞師;周人議出師應之。司會崔猷曰:「前歲東征,死傷過半。比雖循撫,瘡痍未復。今陳氏保境息民,共敦鄰好,豈可利其土地,納其叛臣,違盟約之信,興無名之師乎!」晉公護不從。閏六月,戊寅,遣襄州總管衛公直督柱國陸通、大將軍田弘、權景宣、元定等將兵助之。
辛巳,齊左丞相咸陽武王斛律金卒,年八十。金長子光為大將軍,次子羨及孫武都並開府儀同三司,出鎮方岳,其餘子孫封侯貴顯者眾甚。門中一皇后,二太子妃,三公主,事齊三世,貴寵無比。自肅宗以來,禮敬尤重,每朝見,常聽乘步挽車至階,或以羊車迎之。然金不以為喜,嘗謂光曰:「我雖不讀書,聞古來外戚鮮有能保其族者。女若有寵,為諸貴所嫉;無寵,為天子所憎。我家直以勳勞致富貴,何必藉女寵也!」
壬午,齊以東平王儼錄尚書事,以左僕射趙彥深為尚書令,數遠為左僕射,中書監徐之才為右僕射。定遠,昭之子也。
秋,七月,戊申,立皇子至澤為太子。
八月,齊以任城王-為太師,馮翊王潤為大司馬,段韶為左丞相,賀拔仁為右丞相,侯莫陳相為太宰,婁睿為太傅,斛律光為太保,韓祖念為大將軍,趙郡王睿為太尉,東平王儼為司徒。
儼有寵於上皇及胡後,時兼京畿大都督,領軍大將軍,領御史中丞。魏朝故事:中丞出,與皇太子分路,王公皆遙駐,車去牛,頓軛於地,以待其過;其或遲違,則前驅以赤棒棒之。自遷-以後,此儀廢絕,上皇欲尊寵儼,命一遵舊制。儼初從北宮出,將上中丞,凡京畿步騎、領軍官屬、中丞威儀、司徒鹵簿,莫不畢從。上皇與胡後張幕於華林園東門外而觀之,遣中使驟馬趣仗。不得入,自言奉敕,赤棒應聲碎其鞍,馬驚,人墜。上皇大笑,以為善,更敕駐車,勞問良久。觀者傾-城。
儼恆在宮中,坐含光殿視事,諸父皆拜之。上皇或時如并州,儼恆居守。每送行,或半路,或至晉陽乃還。器玩服飾,皆與齊主同,所須悉官給。嘗於南宮見新冰早李,還,怒曰:「尊兄已有,我何竟無!」自是齊主或先得新奇,屬官及工人必獲罪。儼性剛決,嘗言於上皇曰:「尊兄懦,何能帥左右!」上皇每稱其才,有廢立意,胡後亦勸之,既而中止。
華皎遣使誘章昭達,昭達執送建康。又誘程靈洗,靈洗斬之。皎以武州居其心腹,遣使旅都督陸子隆,子隆不從;遣兵攻之,不克。巴州刺史戴僧朔等並隸於皎,長沙太守曹慶等,本隸皎下,遂為之用。司徒頊恐上流守宰皆附之,乃曲赦湘、巴二州。九月,乙巳,悉誅皎家屬。
梁以皎為司空,遣其柱國王操將兵二萬會之。周權景宣將水軍,元定將陸軍,衛公直總之,與皎俱下。淳於量軍夏口,直軍魯山,使元定以步騎數千圍郢州。皎軍於白螺,與吳明徹等相持。徐度、楊文通由嶺路襲湘州,盡獲其所留軍士家屬。
皎自巴陵與周、梁水軍順流乘風而下,軍勢甚盛,戰於沌口。量、明徹募軍中小艦,多賞金銀,令先出當西軍大艦受其拍;西軍諸艦發拍皆盡,然後量等以大艦拍之,西軍艦皆碎,沒於中流。西軍又以艦載薪,因風縱火。俄而風轉,自焚,西軍大敗。皎與戴僧朔單舸走,過巴陵,不敢登岸,逕奔江陵;衛公直亦奔江陵。
元定孤軍,進退無路,斫竹開徑,且戰且引。欲趣巴陵,巴陵已為徐度等所據,度等遣使偽與結盟,許縱之還國;定信之,解仗就度,度執之,盡俘其眾,並擒梁大將軍李廣。定憤恚而卒。
皎黨曹慶等四下餘人並伏誅。唯以岳陽太守章昭裕,昭達之弟,桂陽太守曹宣,高祖舊臣,衡陽內史汝陰任忠,嘗有密啟,皆宥之。
吳明徹乘勝攻梁河東,拔之。
周衛公直歸罪於樑柱國殷亮;梁主知非其罪,然不敢違,遂誅之。
周與陳既交惡,周沔州刺史裴寬白襄州總管,請益戍兵,並遷城於羊蹄山以避水。總管兵未至,程靈洗舟師奄至城下。會大雨,水暴漲,靈洗引大艦臨城發拍,擊樓堞皆碎,矢石晝夜攻之三十餘日;陳人登城,寬猶帥眾執短兵拒戰;又二日,乃擒之。
丁巳,齊上皇如晉陽。山東水,饑,殭屍滿道。
冬,十月,甲申,帝享太廟。
十一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丙午,齊大赦。
癸丑,周許穆公宇文貴自突厥還,卒於張掖。
齊上皇還。十二月,周晉公護母卒,詔起,令視事。
齊秘書監祖-,與黃門侍郎劉逖友善-欲求宰相,乃疏趙彥深、元文遙、和士開罪狀,令逖奏之,逖不敢通。彥深等聞之,先詣上皇自陳。上皇大怒,執-,詰之,-因陳士開、文遙、彥深等朋黨、弄權、賣官、鬻獄事。上皇曰:「爾乃誹謗我!」-曰:「臣不敢誹謗,陛下取人女。」上皇曰:「我以其饑饉,收養之耳。」-曰:「何不開倉振給,乃買入後宮乎?」上皇益怒,以刀環築其口,,鞭杖亂下,將撲殺之-呼曰:「陛下勿殺臣,臣為陛下合金丹。」遂得少寬-曰:「陛下有一范增不能用。」上皇又怒曰:「爾自比范增,以我為項羽邪?」-曰:「項羽布衣,帥烏合之眾,五年而成霸業。陛下藉父兄之資,才得至此,臣以為項羽未易可輕。」上皇愈怒,令以土塞其口-且吐且言,乃鞭二百,配甲坊,尋徙光州,敕令牢掌。別駕張奉福曰:「牢者,地牢也。」乃置地牢中,桎梏不離身;夜以蕪菁子為燭,眼為所熏,由是失明。
齊七兵尚書畢義雲為治酷忍,非人理所及,於家尤甚。夜為盜所殺,遺其刀,驗之,其子善昭所佩刀也。有司執善昭,誅之。
臨海王光大二年(戊子,公元五六八年)
春,正月,己亥,安成王頊進位太傅,領司徒,加殊禮。
辛丑,周主祀南郊。
癸亥,齊主使兼散騎常侍鄭大護來聘。
湘東忠肅公徐度卒。
二月,丁卯,周主如武功。
突厥木桿可汗貳於周,更許齊人以昏,留陳公純等數年不返。會大雷風,壞其穹廬,旬日不止。木桿懼,以為天譴,即備禮送其女於周,純等奉之以歸。三月,癸卯,至長安,周主行親迎之禮。甲辰,周大赦。
乙巳,齊以東平王儼為大將軍,南陽王綽為司徒,開府儀同三司徐顯秀為司空,廣寧王孝珩為尚書令。
戊午,周燕文公於謹卒。謹勳高位重,而事上益恭,每朝參,所從不過二三騎。朝廷有大事,多與謹謀之。謹盡忠補益,於功臣中特被親信,禮遇隆重,始終無間;教訓諸子,務存靜退,而子孫蕃衍,率皆顯達。
吳明徹乘勝進攻江陵,引水灌之,梁主出頓紀南以避之。周總管田弘從梁主,副總管高琳與梁僕射王操守江陵三城,晝夜拒戰十旬。梁將馬武、吉徹擊明徹,敗之。明徹退保公安,梁主乃得還。夏,四月,辛巳,周以達奚武為太傅,尉遲迥為太保,齊公憲為大司馬。
齊上皇如晉陽。
齊尚書左僕射徐之才善醫,上皇有疾,之才療之,既愈,中書監和士開欲得次遷,乃出之才為-州刺史。五月,癸卯,以尚書右僕射胡長仁為左僕射,士開為右僕射。長仁,太上皇后之兄也。
庚戌,周主享太廟;庚申,如醴泉宮。
壬戌,齊上皇還。
秋,七月,壬寅,周隨桓公楊忠卒,子堅襲爵。堅為開府儀同三司、小宮伯,晉公護欲引以為腹心。堅以白忠,忠曰:「兩姑之間難為婦,汝其勿往!」堅乃辭之。
丙午,帝享太廟。
戊午,周主還長安。
壬戌,封皇弟伯智為永陽王,伯謀為桂陽王。
八月,齊請和於周,周遣軍司馬陸程等聘於齊;九月,丙申,齊使侍中斛斯文略報之。
冬,十月,癸亥,周主享太廟。
庚午,帝享太廟。
辛巳,齊以廣寧王孝珩錄尚書事,左僕射胡長仁為尚書令,右僕射和士開為左僕射,中書監唐邕為右僕射。
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齊遣兼散騎常侍李諧來聘。
甲辰,周主如岐陽。
周遣開府儀同三司崔彥等聘於齊。
始興王伯茂以安成王頊專政,意甚不平,屢肆惡言。甲寅,以太皇太后令,誣帝,雲與劉師知、華皎等通謀。且曰:「文皇知子之鑒,事等帝堯;傳弟之懷,又符太伯。今可還申曩志,崇立賢君。」遂廢帝為臨海王,以安成王入纂。又下令,黜伯茂為溫麻侯,置諸別館,安成王使盜邀之於道,殺之車中。
齊上皇疾作,驛追徐之才,未至。辛未,疾亟,以後事屬和士開,握其手曰:「勿負我也!」遂殂於士開之手。明日,之才至,復遣還州。
士開秘喪三日不發。黃門侍郎馮子琮問其故,士開曰:「神武、文襄之喪,皆秘不發。今至尊年少,恐王公有貳心者,意欲盡追集於涼風堂,然後與公議之。」士開素忌太尉錄尚書事趙郡王睿及領軍婁定遠,子琮恐其矯遺詔出睿於外,奪定遠禁兵,乃說之曰:「大行先已傳位於今上,群臣富貴者,皆至尊父子之恩,但令在內貴臣一無改易,王公必無異志。世異事殊,豈得與霸朝相比!且公不出宮門已數日,升遐之事,行路皆傳,久而不舉,恐有他變。」士開乃發喪。
丙子,大赦。戊寅,尊太上皇后為皇太后。
侍中尚書左僕射元文遙,以馮子琮,胡太后之妹夫,恐其贊太后干預朝政,與趙郡王睿、和士開謀,出子琮為鄭州刺史。
世祖驕奢淫-,役繁賦重,吏民苦之。甲申,詔:「所在百工細作,悉罷之-下、晉陽、中山宮人、官口之老病者,悉簡放。諸家緣坐在流所者,聽還。」
周梁州恆-獠叛,總管長史南鄭趙文表討之。諸將欲四面進攻,文表曰:「四面攻之,獠無生路,必盡死以拒我,未易可克。今吾示以威恩,為惡者誅之,從善者撫之。善惡既分,破之易矣。」遂以此意遍令軍中。時有從軍熟獠,多與恆-親識,即以實報之。恆-猶豫未決,文表軍已至其境。獠中先有二路,一平一險,有獠帥數人來請為鄉導。文表曰:「此路寬平,不須為導。卿但先行好慰諭子弟,使來降也。」乃遣之。文表謂諸將曰:「獠帥謂吾從寬路而進,必設伏以邀我,當更出其不意。」乃引兵自狹路入,乘高而望,果有伏兵。獠既失計,爭帥眾來降。文表皆慰撫之,仍征其租稅,無敢違者。周人以文表為蓬州刺史。
高宗宣皇帝上之上
臨海王太建元年(己丑,公元五六九年)
春,正月,辛卯朔,周主以齊世祖之喪罷朝會,遣司會李綸吊賻,且會葬。
甲午,安成王即皇帝位,改元,大赦。復太皇太后為皇太后,皇太后為文皇后;立妃柳氏為皇后,世子叔寶為太子;封皇子叔陵為始興王,奉昭烈王祀。乙未,上謁太廟。丁酉,以尚書僕射沈欽為左僕射,度支尚書王勱為右僕射。勱,份之孫也。
辛丑,上祀南郊。
壬寅,封皇子叔英為豫章王,叔堅為長沙王。
戊午,上享太廟。
齊博陵文簡王濟,世祖之母弟也,為定州刺史,語人曰:「次敘當至我矣。」齊主聞之,陰使人就州殺之,葬贈如禮。
二月,乙亥,上耕藉田。甲申,齊葬武成帝於永平陵,廟號世祖。
己丑,齊徙東平王儼為琅邪王。
齊遣侍中叱列長叉聘於周。
齊以司空徐顯秀為太尉,並省尚書令婁定遠為司空。
初,侍中、尚書右僕射和士開,為世祖所親狎,出入臥內,無復期度,遂得幸於胡後。及世祖殂,齊主以士開受顧托,深委任之,威權益盛;與婁定遠及錄尚書事趙彥深、侍中尚書左僕射元文遙、開府儀同三司唐邕、領軍綦連猛、高阿那肱、度支尚書胡長粲俱用事,時號「八貴」。太尉趙郡王睿、大司馬馮翊王潤、安德王延宗與婁定遠、元文遙皆言開齊主,請出士開為外任。會胡太后觴朝貴於前殿,睿面陳士開罪失云:「士開先帝弄臣,城狐社鼠,受納貨賂,穢亂宮掖。臣等義無杜口,冒死陳之。」太后曰:「先帝在時,王等何不言!今欲欺孤寡邪?且飲酒,勿多言!」睿等詞色愈厲。儀同三司安吐根曰:「臣本商胡,得在諸貴行末,既受厚恩,豈敢惜死!不出士開,朝野不定。」太后曰:「異日論之,王等且散!」睿等或投冠於地,或拂衣而起。明日,睿等復詣雲龍門,令文遙入奏之,三返,太后不聽。左丞相段韶使胡長粲傳太后言曰:「梓宮在殯,事太忽忽,欲王等更思之!」睿等遂皆拜謝。長粲覆命,太后曰:「成妹母子家者,兄之力也。」厚賜睿等,罷之。
太后及齊主召問士開,對曰:「先帝於群臣之中,待臣最厚。陛下諒暗始爾,大臣皆有覬覦。今若出臣,正是剪陛下羽翼。宜謂睿等云:『文遙與臣,俱受先帝任用,豈可一去一留!並可用為州,且出納如舊。待過山陵,然後遣之。』睿等謂臣真出,心必喜之。」帝及太后然之,告睿等如其言。乃以土開為-州刺史,文遙為西-州刺吏。葬畢,等睿促士開就路。太后欲留士開過百日,睿不許;數日之內,太后數以為言。有中人知太后密旨者。謂睿曰:「太后意既如此,殿下何宜苦違!」睿曰:「吾受委不輕。今嗣主幼沖,豈可使邪臣在側!不守之以死,何面戴天!」遂更見太后,苦言之。太后令酌酒賜睿,睿正色曰:「今論國家大事,非為卮酒!」言訖,遽出。
士開載美女珠簾詣婁定遠,謝曰:「諸貴欲殺士開,蒙王力,特全其命,用為方伯。今當奉別,謹上二女子、一珠簾。」定遠喜,謂士開曰:「欲還入不?」士開曰:「在內久不自安,今得出,實遂本志,不願更入。但乞王保護,長為大州刺史足矣。」定遠信之。送至門,士開曰:「今當遠出,願得一辭覲二宮。」定遠許之。士開由是得見太后及帝,進說曰:「先帝一旦登遐,臣愧不能自死。觀朝貴意勢,欲以陛下為乾明。臣出之後,必有大變,臣何面目見先帝於地下!」因慟哭。帝、太后皆泣,問:「計安出?」士開曰:「臣已得入,復何所慮,正須數行詔書耳。」於是詔出定遠為青州刺史,責趙郡王-以不臣之罪。
旦日,睿將復入諫,妻子鹹止之,睿曰:「社稷事重,吾寧死事先皇,不忍見朝廷顛沛。」至殿門,又有人謂曰:「殿下勿入,恐有變。」睿曰:「吾上不負天,死亦無恨。」入,見太后,太后復以為言,睿執之彌固。出,至永巷,遇兵,執送華林園雀離佛院,令劉桃枝拉殺之。睿久典朝廷,清正自守,朝野冤惜之。復以士開為侍中、尚書左僕射。定遠歸士開所遺,加以餘珍賂之。
三月,齊王如晉陽。夏,四月,甲子,以并州尚書省為大基聖寺,晉祠為大崇皇寺。乙丑,齊主還。
齊主年少,多嬖寵。武衛將軍高阿那肱,素以諂佞為世祖琢和士開所厚,世祖多令在東宮侍齊主,由是有寵,累遷並省尚書令,封淮陰王。
世祖簡都督二十人,使侍衛東宮,昌黎韓長鸞預焉,齊主獨親愛長鸞。長鸞名鳳,以字行,累遷侍中、領軍,總知內省機密。
宮婢陸令萱者,其夫漢陽駱超,坐謀叛誅,令萱配掖庭,子提婆,亦沒為奴。齊王之在襁褓,令萱保養之。令萱巧黠,善取媚,有寵於胡太后,宮掖之中,獨擅威福,封為郡君,和士開、高阿那肱皆為之養子。齊主以令萱為女侍中。令萱引提婆入侍齊主,朝夕戲狎,累遷至開府儀同三司、虎衛大將軍。宮人穆舍利者,斛律後之從婢也,有寵於齊王;令萱欲附之,乃為之養母,薦為弘德夫人,因令提婆冒姓穆氏。然和士開用事最久,諸幸臣皆依附之,以固其寵。
齊主思祖-,就流囚中除海州刺史-乃遺陸媼弟儀同三司悉達書曰:「趙彥深心腹陰沉,欲行伊、霍事,儀同姊弟豈得平安,何不早用智士邪!」和士開亦以-有膽略,欲引為謀主,乃棄舊怨,虛心待之,與陸媼言於帝曰:「襄、宣、昭三帝之子,皆不得立。今至尊獨在帝位者,祖孝征之力也。人有功,不可不報。孝征心行雖薄,奇略出人,緩急可使。且其人已盲,必無反心。請呼取,問以籌策。」齊王從之,召入,為秘書監,加開府儀同三司。
士開譖尚書令隴東王胡長驕恣,出為齊州刺史。長仁怨憤,謀遣刺客殺士開。事覺,士開與-謀之,-引漢文帝誅薄昭故事,遂遣使就州賜死。
五月,庚戌,周主如醴泉宮。
丁巳,以吏部尚書徐陵為左僕射。
秋,七月,辛卯,皇太子納妃沈氏,吏部尚書君理之女也。辛亥,周主還長安。
八月,庚辰,盜殺周孔城防主,以其地入齊。
九月,辛卯,周遣齊公憲與柱國李穆將兵趣宜陽,築崇德等五城。
歐陽紇在廣州十餘年,威惠著於百越。自華皎之叛,帝心疑之,征為左衛將軍。紇恐懼,其部下多勸之反,遂舉兵攻衡州刺史錢道戢。
帝遣中書侍郎徐儉持節諭旨。紇初見儉,盛仗衛,言辭不恭。儉曰:「呂嘉之事,誠當已遠,將軍獨不見周邊、陳寶應乎!轉禍為福,未為晚也。」紇默然不應,置儉於孤園寺,累旬不得還。紇嘗出見儉,儉謂之曰:「將軍業已舉事,儉須還報天子。儉之性命,雖在將軍,將軍成敗,不在於儉,幸不見留。」紇乃遣儉還。儉,陵之子也。
冬,十月,辛未,詔車騎將軍章昭達討紇。
壬午,上享太廟。
十一月,辛亥,周-文公長孫儉卒。
辛丑,齊以斛律光為太傅,馮翊王潤為太保,琅邪王儼為大司馬。十二月,庚午,以蘭陵王長恭為尚書令。庚辰,以中書監魏收為左僕射。
周齊公憲等周齊宜陽,絕其糧道。
自華皎之亂,與周人絕,至是周遣御正大夫杜杲來聘,請復修舊好。上許之,遣使如周。
臨海王太建二年(庚寅,公元五七零年)
春,正月,乙酉朔,齊改元武平。齊東安王婁睿卒。
丙午,上享太廟。
戊申,齊使兼散騎常侍裴讞之來聘。
齊太傅斛律光,將步騎三萬救宜陽,屢破周軍,築統關、豐華二城以通宜陽糧道而還。周軍追之,光縱擊,又破之,獲其開府儀同三司宇文英、梁景興。二月,己巳,齊以斛律光為右丞相、并州刺史,又以任城王為太師,賀拔錄尚書事。
歐陽紇召陽春太守馮僕至南海,誘與同反。僕遣使告其母洗夫人。夫人曰:「我為忠貞,今經兩世,不能惜汝負國。」遂發兵拒境,帥諸酋長迎章昭達。
昭達倍道兼行,至始興。紇聞昭達奄至,-擾不知所為,出頓-口,多聚沙石,盛以竹籠,置於水柵之外,用遏舟艦。昭達居上流,裝艦造拍,令軍人銜刀潛行水中,以斫籠,篾皆解。因縱大艦隨流突之,紇眾大敗,生擒紇,送之。癸未,斬於建康市。
紇之反也,士人流寓在嶺南者皆惶駭。前著作佐郎蕭引獨恬然,曰:「管幼安、袁曜卿,亦但安坐耳。君子直己以行義,何憂懼乎!」紇平,上征為金部侍郎。引,允之弟也。
馮僕以其母功,封信都侯,遷石龍太守,遣使者持節冊命洗氏為石龍太夫人,賜繡螄苡吐珂崧戇渤狄懷耍給鼓吹一部,並麾幢旌節,其鹵簿一如刺史之儀。
三月,丙申,皇太后章氏殂。
戊戌,齊安定武王賀拔仁卒。
丁未,大赦。
夏,四月,甲寅,周以柱國寶文盛為大宗伯。
周主如醴泉宮。
辛酉,齊以開府儀同三司徐之才尚書左僕射。
戊寅,葬武宣皇后於萬安陵。
閏月,戊申,上謁太廟。
五月,壬午,齊遣使來吊。
六月,乙酉,齊以廣寧王孝珩為司空。
甲辰,齊穆夫人生子恆。齊主時未有男,為之大赦。陸令萱欲恆為太子,恐斛律後恨怒,乃白齊主,使斛律後母養之。
己丑,齊以開府儀同三司唐邕為尚書右僕射。
秋,七月,癸丑,齊立肅宗子彥其為城陽王,彥忠為梁郡王。甲寅,以尚書令蘭陵王長恭為錄尚書事,中領軍和士開為尚書令,賜爵淮陽王。
士開威權日盛,朝士不知廉恥者,或為之假子,與富商大賈同在伯仲之列。嘗有一人士參士開疾,值醫云:「王傷寒極重,他藥無效,應服黃龍湯。」士開有難色。人士曰:「此物甚易服,王不須疑,請為王先嘗之。」一舉而盡。士開感其意,為之強服,遂得愈。
乙卯,周主還長安。
癸酉,劉以華山王凝為太傅。
司空章昭達攻梁,梁主與周總管陸騰拒之。周人於峽口南巖築安蜀城,橫引大索於江上,編葦為橋,以度軍糧。昭達命軍士為長戟,施於樓船上,仰割其索。索斷,糧絕,因縱兵攻安蜀城,下之。
梁主告急於周襄州總管衛公直,直遣大將軍李遷哲將兵救之。遷哲以其所部守江陵外城,自帥騎兵出南門,使步出北門,首尾邀擊陳兵,陳兵多死。夜,陳兵竊於城西以梯登城,登者數百人。遷哲與陸騰力戰拒之,乃退。
昭達又決龍川寧朔堤,引水灌江陵。騰出戰於西堤,昭達兵不利,乃引還。
八月,辛卯,齊主如晉陽。
九月,乙巳,齊立皇子恆為太子。
冬,十月,辛巳朔,日有食之。
齊以廣寧王孝珩為司徒,上洛王思宗為司空。復以梁永嘉王莊為開府儀同三司、梁王,許以興復,竟不果。及齊亡,莊憤邑,卒於。
乙酉,上享太廟。
己丑,齊復威宗謚曰文宣皇帝,廟號顯祖。
丁酉,周鄭恆公達奚武卒。
十二月,丁亥,齊主還。
周大將軍鄭恪將兵平越-,置西寧州。
周、齊爭宜陽,久不決。勳州刺史韋孝寬謂其下曰:「宜陽一城之地,不足損益,兩國爭之,勞師彌年。彼豈無智謀之士,若棄崤東,來圖汾北,我必失地。今宜速於華谷及長秋築城以杜其意。脫其先我,圖之實難。」乃畫地形,且陳其狀。晉公護謂使者曰:「韋公子孫雖多,數不滿百。汾北築城,遣誰過之?」事遂不行。
齊斛律光果出晉州道,於汾北築華谷、龍門二城。光至汾東,與孝寬相見,光曰:「宜陽小城,久勞爭戰。今已捨彼,欲於汾北取償,幸勿怪也。」孝寬曰:「宜陽,彼之要衝,汾北,我之所棄。我棄彼取,其償安在!君輔翼幼主,位望隆重,不撫循百姓而極武窮兵,苟貪尋常之地,塗炭疲弊之民,竊為君不取也!」
光進圍定陽,築南汾城以逼之。周人釋宜陽之圍以救汾北。晉公護問計於齊公憲,憲曰:「兄宜暫出同州以為聲勢,憲請以精兵居前,隨機攻取。」護從之。
臨海王太建三年(辛卯,公元五七一年)
春,正月,癸丑,以尚書右僕射徐陵為左僕射。
丁巳,齊使兼散騎常侍劉環俊來聘。
辛酉,上祀南郊;辛未,祀北郊。
齊斛律光築十三城於西境,馬上以鞭指畫而成,拓地五百里,而未嘗伐功。又與周韋孝寬戰於汾北,破之。齊公憲督諸將東拒齊師。
二月,辛巳,上祀明堂。丁酉,耕藉田。
壬寅,齊以蘭陵王長恭為尉,趙彥深為司空,和士開錄尚書事,徐之才為尚書令,唐邕為左僕射,吏部尚書馮子琮為右僕射,仍攝選。
子琮素諂附士開,至是,自以太后親屬,且典選,頗擅引用人,不復啟稟,由是與士開有隙。
三月,丁丑,大赦。
周齊公憲自龍門渡河,斛律光退保華谷,憲攻拔其新築五城。齊太宰段韶、蘭陵王長恭將兵御周師,攻柏谷城,拔之而還。
夏,四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壬午,齊以琅邪王儼為太保。
壬辰,齊遣使來聘。
周陳公純等取齊宜陽等九城,齊斛律光將步騎五萬赴之。
五月,癸亥,周使納言鄭詡來聘。
周晉公護使中外府參軍郭榮城於姚襄城南、定陽城西,齊段韶引兵襲周師,破之。六月,韶圍定陽城,周汾州刺史楊敷固守不下。韶急攻之,屠其外城。時韶臥病,謂蘭陵王長恭曰:「此城三百重澗,皆無走路;唯慮東直一道耳,賊必從此出,宜簡精兵專守之,此必成擒。」長恭乃令壯士千餘人伏於東南澗口。城中糧盡,齊公憲總兵救之,憚韶,不敢進。敷帥見兵突圍夜走,伏兵擊擒之,盡俘其眾。乙巳,齊取周汾州及姚襄城,唯郭榮所築城獨存。敷,-之族子也。
敷子素,少多才藝,有大志,不拘小節。以其父守節陷齊,未蒙贈謚,上表申理。周主不許,至於再三,帝大怒,命左右斬之。素大言曰:「臣事無道天子,死其分也!」帝壯其言,贈敷大將軍,謚曰忠壯,以素為儀同三司,漸見禮遇。帝命素為詔書,下筆立成,詞義兼美,帝曰:「勉之,勿憂不富貴。」素曰:「但恐富貴來逼臣,臣無心圖富貴也。」
齊斛律光與周師戰於宜陽城下,取周建安等四戍,捕虜千餘人而還。軍未至-,齊主敕使散兵,光以軍士多有功者,未得慰勞,乃密通表,請遣使宣旨,軍仍且進,齊朝發使遲留。軍還,將至紫陌,光乃駐營待使。帝聞光軍已逼,心甚惡之,亟令舍人召光入見,然後宣勞散兵。
齊琅邪王儼以和士開、穆提婆等專橫奢縱,意甚不平。二人相謂曰:「琅邪王眼光奕奕,數步射人,向者暫對,不覺汗出;吾輩見天子奏事尚不然。」由是忌之,乃出儼居北宮,五日一朝,不得無時見太后。
儼之除太保也,餘官悉解,猶帶中丞及京畿。士開等以北城有武庫,欲移儼於外,然後奪其兵權。治書侍御史王子宜,與儼所親開府儀同三司高捨洛、中常侍劉辟強說儼曰:「殿下被疏,正由士開間構,何可出北宮入民間也!」儼謂侍中馮子琮曰:「士開罪重,兒欲殺之,何如?」子琮心欲廢帝而立儼,因勸成之。
儼令子宜表彈士開罪,請付禁推。子琮雜它文書奏之,齊主不審省而可之。儼誑領軍庫狄伏連曰:「奉敕,令領軍收士開。」伏連以告子琮,且請覆奏,子琮曰:「琅邪受敕,何必更奏。」伏連信之,發京畿軍士,伏於神虎門外,並戒門者不聽士開入。秋,七月,庚午旦,士開依常早參,伏連執士開手曰:「今有一大好事。」王子宜授以一函,云:「有敕,令王向台。」因遣軍士護送。儼遣都督馮永洛就台斬之。
儼本意唯殺士開,其黨因逼儼曰:「事既然,不可中止。」儼遂帥京畿軍士三千餘人屯千秋門。帝使劉桃枝將禁兵八十人召儼,桃枝遙拜。儼命反縛,將斬之,禁兵散走。帝又使馮子琮召儼,儼辭曰:「士開昔來實合萬死,謀廢至尊,剃家家發為尼,臣為是矯詔誅之。尊兄若欲殺臣,不敢逃罪。若敕臣,願遣姊姊來迎,臣即入見。」姊姊,謂陸令萱也,儼欲誘出殺之。令萱執刀在帝后,聞之,戰慄。
帝又使韓長鸞召儼,儼將入,劉辟強牽衣諫曰:「若不斬穆提婆母子,殿下無由得入。」廣寧王孝珩、安德王延宗自西來,曰:「何不入?」辟強曰:「兵少。」延宗顧眾而言曰:「孝昭帝殺楊遵彥,止八十人。今有數千,何謂少?」
帝泣啟太后曰:「有緣,復見家家;無緣,永別!」乃急召斛律光,儼亦召之。
光聞儼殺士開,撫掌大笑曰:「龍子所為,固自不似凡人!」入,見帝於永巷。帝帥宿衛者步騎四百,授甲,將出戰,光曰:「小兒輩弄兵,與交手即亂。鄙諺云:『奴見大家心死。』至尊宜自至千秋門,琅邪必不敢動。」帝從之。
光步道,使人走出,曰:「大家來。」儼徒駭散。帝駐馬橋上遙呼之,儼猶立不進,光就謂曰:「天子弟殺一夫,何所苦!」執其手,強引以前,請於帝曰:「琅邪王年少,腸肥腦滿,輕為舉措,稍長自不復然,願寬其罪。」帝拔儼所帶刀環,亂築辮頭,良久,乃釋之。
收庫狄伏連、高捨洛、王子宜、劉辟強、都督翟顯貴,於後園支解,暴之都街。帝欲盡殺儼府文武職吏,光曰:「此皆勳貴子弟,誅之,恐人心不安。」趙彥深亦曰:「《春秋》責帥。」於是罪之各有差。
太后責問儼,儼曰:「馮子琮教兒。」太后怒,遣使就內省以弓弦絞殺子琮,使內參以庫車載屍歸其家。自是太后常置儼於宮中,每食必自嘗之。
八月,己亥,齊主如晉陽。九月,辛亥,齊以任城王-為太宰,馮翊王潤為太師。
己未,齊平原忠武王段韶卒。韶有謀略,得將士死力,出總軍旅,入參幃幄,功高望重,而雅性溫慎,得宰相體。事後母孝,閨門雍肅,齊勳貴之家,無能及者。
齊祖-說陸令萱,出趙彥深為-州刺史。齊主以-為侍中。陸令萱說帝曰:「人稱琅邪王聰明雄勇,當今無敵;觀其相表,殆非人臣。自專殺以來,常懷恐懼,宜早為之計。」幸臣何洪珍等亦請殺之。帝未決,以食輿密迎-,問之,-稱:「周公誅管叔,季友鴆慶父。」帝乃攜儼之晉陽,使右衛大將軍趙元侃誘儼執之,元侃曰:「臣昔事先帝,見先帝愛王。今寧就死,不忍行此。」帝出元侃為豫州刺史。
庚午,帝啟太后曰:「明旦欲與仁威早出獵。」夜四鼓,帝召儼,儼疑之。陸令萱曰:「兄呼,兒何為不去!」儼出,至永巷,劉桃枝反接其手。儼呼曰:「乞見家家、尊兄。」桃枝以袖塞其口,反袍蒙頭負出,至大明宮,鼻血滿面,拉殺之,時年十四,裹之以席,埋於室內。帝使啟太后,太后臨哭,十餘聲,即擁入殿。遺腹四男,皆幽死。
冬,十月,罷京畿府,入領軍。
壬午,周冀公通卒。
甲申,上享太廟。
乙未,周遣右武伯谷會琨等聘於齊。
齊胡太后出入不節,與沙門統曇獻通,諸僧至有戲呼曇獻為太上皇者。齊主聞太后不謹而未之信,後朝太后,見二尼,悅而召之,乃男子也。於是曇獻事亦發,皆伏誅。
己亥,帝自晉陽奉太后還-,至紫陌,遇大風。舍人魏僧伽習風角,奏言:「即時當有暴逆事。」帝詐云「-中有變」,彎弓纏-,馳入南城,遣宦者鄧長-幽太后於北宮,仍敕內外諸親皆不得與胡太后相見。太后或為帝設食,帝亦不敢嘗。
庚戌,齊遣侍中赫連子悅聘於周。
十一月,丁巳,周主如散關。
丙寅,齊以徐州行台廣陵王孝珩錄尚書事;庚午,又以為司徒。癸酉,以斛律光為左丞相。
十二月,己丑,周主還長安。
壬辰,邵陵公章昭達卒。
是歲,梁華皎將如周,過襄陽,說衛公直曰:「梁主既失江南諸郡,民少國貧;朝廷興亡繼絕,理宜資贍,望借數州以資梁國。」直然之,遣使言狀,周主詔以基、平、-三州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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