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年輕人來到教堂,接受了神甫象徵性的沐浴,表示洗淨過去所有不端行為,然後開始在神壇前徹夜不眠地祈禱和思考著自己的職責。
第二天清晨,他回到城堡,父母和一群人在那裡等待著他。一位年長的騎士走過來,幫助他穿上盔甲,佩戴好寶劍。他單膝跪在地上,城堡領主用劍面重重地拍了他一下,朗聲宣佈,他已經成為一名騎士,已經具有了騎士和使用武器的本領。他激動地跳起身,人們向他表示著祝賀。
中世紀時的歐洲出現了一個特殊的階層,他們以服騎兵軍役為條件,獲得國王或大領主的封地。他們是參加鎮壓農民起義,或國王、大領主掠奪戰爭的級別最高的戰鬥人員,是以馬代步馳騁於沙場的貴族。他們,就是騎士階層。
當時,出身於貴族家庭是成為騎士的重要條件,同時騎士還必須從小經受訓練,到領主家充當侍從學文習武,向女主人學習禮儀,21歲時方能被正式授予騎士稱號。
授職的儀式逐漸地複雜化,舉行這樣的儀式花費很大,這筆開支是由受封的騎士的家庭來負擔的。如果他的家庭無法給自己的後代提供爵位和土地,那麼他只能終身當侍從。獲得稱號的年輕騎士常常通過馬上比武,顯示自己無愧於騎士這一光榮稱號。
馬上比武是模擬戰鬥的娛樂活動。騎士用平頭的長矛和鈍劍對打。比武場上,鮮艷的旗幟迎風招展,衣著華麗的貴族男女在一旁唱彩助威。比武者並不想傷害對方的,但是比武有如實戰,發生意外事件在所難免,但重傷卻不常見。教會人士曾試圖廢除馬上比武,可大多數人認為,如果騎士不通過馬上比武為實戰做準備,那麼在戰場上是無法表現出色的。
在那個尚武任俠的年代裡,無論是文字記載還是口頭傳說中的著名英雄都是騎士,像羅蘭、亞瑟王、蘭斯洛特和黑太子愛德華等。
騎士在擁有馬匹、重武器以及駕馭馬匹和使用重武器方面確實有著優勢。勢力大的騎士,還擁有高牆與深溝環繞的城堡,統治著附近的農村。中世紀早期,國王和中央政府幾乎沒有了實權,權力旁落到最出名的騎士手中。他們甚至目無法紀,妄自尊大,肆意發動戰爭。
一個裝備優良的騎士要備有:一匹能征善戰的駿馬、一匹供婦女出遠門騎的乘馬和一匹運載騎士本人武器、裝備的馭馬。其中戰馬還有專名,被視為騎士的朋友。
騎士的盔甲在不同時期不完全相同。在比較早的年代裡,騎士身上所穿的布料或皮革長袍又長又重,遮蓋著身體的大部分,外面再穿上由鐵環連結編成的網狀鎧甲,脖子上有兜帽保護,頭戴鋼盔,有時還帶有保護鼻子的金屬罩。在稍後一個時期,鎧甲由硬的金屬片製成;頭盔帶有厚的面甲,可放下把臉遮住。
騎士的武器有盾牌、長矛和劍等。盾牌是用皮革包裹、邊緣繞以金屬的輕木質板。盾面或有騎士自己的徽章,也有的畫上飛龍、大熊或獅子等野獸作為標誌,稱為「盾形紋章」。騎士在戰鬥時,挺矛策馬全速前進,刺向敵方。當長矛被折斷或從騎士馬上墜落後,他們才使用手中的寶劍。也有力氣大的騎士會使用戰斧、狼牙棒和鐵球等。
騎士間的戰鬥並不像人們所想像的那麼可怕。
許多戰鬥是小規模的,常常只有幾百人參戰,幾個小時便結束。他們更感興趣活捉對方,而不是將對手殺死。因為俘虜一個敵人就可以索取一份贖金。贖金的多少按俘虜的地位和家產而確定。俘虜地位越高,家產越多,騎士的所得自然就越豐厚。當然,普通的騎士也並不總是以這種態度來對待戰爭。這也許是因為他們從戰爭中獲得的東西太少了。騎士無論是參加馬上比武還是進行實戰,都要遵守某些成文規則和慣例。如:一個騎士不能對另一個毫無戒備的騎士發起攻擊,而必須讓對方做好戰鬥前的準備。搞突然襲擊,對真正的騎士來說,是一種可鄙的行為。另外,當一名騎士俘虜了另一名騎士後,必須將俘虜待如上賓。
騎士為什麼要這麼注重這些法規和慣例呢?這大半是事關彼此之間的切身利益的原因。今天雖然俘虜了別人,也許明天自己也會成為別人的俘虜,所以雙方都要為自己留下後路。
除了交戰的慣例外,騎士制度還包括了許多其他內容。基督教會教導騎士應該遵守基督教的戒律。如:「騎士應該幫助窮人,保護教堂、婦女和所有無防衛能力的人」,等等。雖然,並不是所有騎士都遵守這些準則,理想的騎士和現實中的騎士差別很大,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情況還是有變化。1350年時的騎士就比1050年時的騎士,更有禮貌和文明得多。基督教會和貴婦人努力促使一個魯莽、好鬥的騎士變為有教養,懂禮貌的騎士,並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騎士制度盛行於11世紀至14世紀。這時期也出現了反映騎士生活理想的文學作品。主要體裁分抒情詩和敘事詩,表現了騎士為了愛情、榮譽和功業而戰的精神。騎士文學對後世歐洲詩歌和小說的形成有著較大的影響。
到了1500年,騎士作為戰鬥人員已經被備有火器射擊武器的僱傭軍取代,騎士階層走向了衰亡。
但是騎士精神和騎士制度並沒有完全消失。而騎士制度的觀念——彬彬有禮、舉止端莊——仍是當今西方世界重要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