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文化
宋朝是個群星匯粹的年代,寇准、包拯、歐陽修、范仲淹、王安石、蘇東坡、沈括、岳飛、朱熹、李清照、辛棄疾、文天祥等等一大批在中國乃至世界史中光彩奪目的人物。宋朝因為極其重視文教,學術文化的成就極高,中國文化至此更趨精深成熟,所以更方面的人才也就不斷的湧現了。明人宋濂謂:「自秦以下,文莫盛於宋。」唐宋八大家,宋朝佔了六位,除「三蘇」蘇洵、蘇軾、蘇轍外、還有王安石、曾鞏、歐陽修。宋四大書法家:蘇東坡、黃庭堅、米芾、蔡襄。理學家北宋二程:程頤、程顥。南宋東南三賢:朱熹、張拭、呂祖謙。南宋四大家:陸游、楊萬里、范成大、尤袤。重要的是宋朝許多名人文化大家,都是出身貧苦。范仲淹、歐陽修都是單身家庭出身,自幼貧寒。范仲淹一歲時父親就去世了,母親謝氏帶著尚在襁褓中的仲淹改嫁朱姓的人家。范仲淹從小生活極其艱苦,喝粥度日苦讀。歐陽修年少時家裡買不起筆紙,他母親用蘆稈畫地教他識字。最終兩人都通過自己的努力,成為文化大家,朝廷重臣,國之棟樑。范仲淹、歐陽修或許命運相近,兩人成為真正的朋友。王安石、蘇洵、蘇軾、曾鞏都是歐陽修培養扶植起來的文化大家。蘇軾又培養了著名的蘇門四學士:黃庭堅、秦觀、晁補之、張耒。陸游是曾鞏的學生,陸游、辛棄疾是好朋友,他們在一起的交往聚會組成了文化沙龍、文學俱樂部。宋朝民間湧現了許多的文學社體,總之宋朝是文化人的天堂。
宋四大書法家:蘇東坡、黃庭堅、米芾、蔡襄。宋代湧現許多著名畫家主要有范寬、郭熙、趙佶、李唐、馬遠、夏圭、張擇端等。最能代表中國畫最高藝術水平的就是宋代山水畫的博大與意境!宋代山水畫家人才輩出,各有專長和創造,北宋李成的塞林平遠,范寬的崇山峻嶺和雪景,許道寧的林木野水,郭熙描繪四時朝暮、風雨明晦的細微變化,惠崇、趙令穰的抒情小景,米芾、米友仁父子的雲山墨戲,李唐、馬遠、夏圭高度剪裁而富有詩意的山水反映了山水畫藝術的不斷變革和發展,與劉松年共稱南宋四家。
宋朝是一個詩歌的國度。宋朝詩歌是一個巨大的寶庫。裡面有各個方面的知識財富。但這個寶庫,我們認知開發的極少。宋朝的詩歌是唐朝詩歌的延續、再發展與突破。宋朝的詩人更廣泛、詩篇更豐富。詩歌的種類、形式在宋朝達到豐富。宋詩創作數量空前豐盛。北京大學正在編纂《全宋詩》,據初步統計所收作者不下九千人,為《全唐詩》的四倍。《全宋詞》輯錄,共收詞人一千三百餘家,詞章近兩萬首。孔凡禮《全宋詞補輯》,又增收詞人百家,詞作四百多篇。
宋代多高產詩人,陸游自謂「六十年間萬首詩」。陸游現留存詩篇九千三百多首。楊萬里寫過兩萬多首。但現在只留存的一小部分。南宋四大家之一的尤袤留下的詩篇就更少了。那麼多偉大的詩人寫了那麼多首詩歌,我們更多的人只能有機會讀到他們幾首詩,可以說連皮毛都沒接觸,別說體會他們的精骨了。宋詩反映社會視野較前有所拓展,切入生活力度有所深化。宋與唐的時代氣象與氛圍不同,詩家又勇於創新,因而形成與「唐音」殊異的「宋調」。宋詞作為新興的合樂詩體,既可傳誦於文士案頭,又能流播於樂人歌喉,強化了它的娛樂性和傳播力,擁有眾多接受群體。
宋是中國文明的第二次浪潮。不僅使神韻文明向絕對化發展,還使平民文化發展起來。戲藝,有滑稽劇、雜技、傀儡戲、皮影戲、說話、雜劇等等。其中雜技就有上百種。宋人小資情節嚴重,宋詞中抒發的感情大多都是抒發那種淺斟低唱的閒情逸趣。宋詞體現了宋朝穩定的政治局勢、繁榮豐富優越的社會生活。娼妓業的興盛起源於宋代城市經濟的高度繁榮。宋代的娛樂業則分得更明確,大致分為了「官妓」、「聲妓」、「藝妓」、「商妓」四類。宋代的「妓」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妓」。大部分可以買藝不買身。她們大多數相當於現代的文藝工作者。她們一般都是才貌雙全的,有的人對琴、棋、歌、詩、書、畫、等有很深造詣的,有的可以稱上是那個方面的藝術家了。「官妓」是最為人們仰慕。她們不只是相貌出眾,還非常有才華的。她們品貌、學識、才智和藝術趣味都非常出眾超群。現在的演員明星、或從事文藝工作的女人都難以比上她們,因為以前的紅樓女子是從小培養、不斷的熏陶出來的,而現在的一些演藝界女士,長得漂亮點只上兩年學就有可能成為明星……可以說一個宋代的名妓,要比現代的女明星強不少。
茶文化是在宋代時才達到藝術的境界。宋朝的茶不是現在意義上的茶,而是茶飲料。有的要加糖,有的要加鹽,要加各種作料的茶。這是有無數種喝法的茶飲料與茶文化,遺憾的是像宋朝大多數的工藝、文化一樣沒有遺留到現在。宋時已有各種花瓣茶流行叫賣。宋還有斗茶之風。蔡襄在《茶錄》中介紹建安斗茶,特別推重當地所產的一種半發酵的白茶。宋人用各種漂亮的、精緻的瓷碗的飲茶,其中兔毫盞、天目碗等都是當時有名的茶具。民間根據兔毫盞色澤的微妙不同又分稱「金兔毫」、「銀兔毫」。宋代茶盞分黑釉、醬釉、青釉、青白釉四種。「輕裘駿馬成都花,冰甌雪碗建溪茶。」「矮紙斜行閒做草,晴窗細乳戲分茶。」「雞唱三聲天欲明,安排飯碗與茶瓶」「道旁草屋兩三家,見客擂麻旋點茶」。宋朝的詩歌裡就時常滲透著茶文化。「七物甘香雜蕊茶,浮花泛綠亂於霞。啜之始覺君恩重,休作尋常一等誇。」北宋著名現實主義詩人梅堯臣,也寫出這麼悠閒具有小資情節品味的品茶詩。宋徽宗《大觀茶論》二十篇文章介紹茶文化。宋代茶文化是精英文化、大眾文化的綜合體現,是雅俗共有的文化。
玉文化是在宋時開始流向民間的。由於宋徽宗對玉器的過分喜愛。導致玉器在宋代空前發展,世俗化傾向的玉雕空前發達。宋的玉器玩味大增,禮性大減。宋代出現了玉雕市場和專門販賣玉器的商舖。市民成為玉器的玩賞者、擁有者。佩帶玉器受到廣大的市民階層及文人墨客所追捧流行。除玉雕之外,宋的木雕、竹刻、漆器、銅器、金銀器、牙角器、碑帖、印章、及筆墨紙硯等等都有極高的造詣。這些都表明宋的文化藝術的高超深厚。
宋朝官職制度的特點
一、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加強
宋朝政治體制的主要特點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加強,體現在職官制度上,有五大特點,即中央集權、皇帝集權、百官權力分散、重文輕武和軍事上內重外輕。宋朝的政治體制演變,以元豐(宋神宗年號)改制為界限,改制前與後各為一階段,南宋又為一大階段。
(一)中樞機構的演變
宋朝中樞機構為「二府制」,即設中書和樞密院兩個機構「對持文武二柄,號為二府」。二府制的特點就是文武分權。
宋朝的「中書」,與唐朝的「中書門下」性質相同,是宰相辦公的地方。中書之外,尚書、門下兩省名號雖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機構。
宋初,沿襲唐朝後期制度,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簡稱「同平章事」)為宰相,而以參知政事為副相。從尚書丞。郎到三師皆可加此等銜為宰相或副相。尚書令、侍中、中書令等三省長官,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
元豐改制,以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行侍中事,為首相;以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行中書令事,為次相。名義上恢復三省,實際上趨於一省,次相以兼中書侍郎因請旨而更接近皇帝。副相,包括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和尚書左、右丞。徽宗時,一度將首相改為太宰,次相為少宰。
南宋初年,以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門下侍郎。中書侍郎並改為參知政事為副相,廢尚書左、右丞官。從宰相官稱來看,三省已並為一省。孝宗時,索性將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改為左、右丞相,參知政事未變(左。右丞相,唐玄宗時為尚書省長官,宋為中書的長官)。
宋朝還有一些特殊宰相官稱。蔡京權勢最盛時曾任「太師總領三省事」,文彥博、呂公著曾以元老任「平章軍國重事」和「同平章軍國重事」。南宋韓侂胄當權時,曾任「平章軍國事」。他不用軍國「重」事稱號,因為加上「重」字測權力受限制,只能過問重事;用「同」則權力不專1。蔡、韓的稱號都是權臣耍弄權術的一種伎倆,並非宋朝常制。樞密院的由來,也不一般。唐朝有左、右內樞密使,向由宦官擔任。唐朝後期的樞密院是在三省之外復有一省,內樞密使是在宰相之外復有宰相,是正常國家機構之外的多餘機構,是君主專制制度下宦官擅權的產物。唐末朱溫在奪取政權之前,把掌握朝廷實權的宦官殺掉,改用文士為樞密使;同時使樞密使由全面掌權改變為專管軍事。宋朝繼承了五代的制度,也設立了專管武事的樞密院這一機構和樞密使這一職官。二府制下樞密使的設置,分了宰相的權,形成文武分權;同時又侵奪了原來專管軍事的兵部的權力,宋朝樞密院長官自稱「本兵」。
樞密院長官的官稱,宋初為樞密使和樞密副使,或稱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簽書(署)和同簽書樞密院事。元豐改制,專用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等官稱。改制時,曾討論樞密院機構是否繼續存在,有人建議把權力合併於兵部。神宗強調祖制,他說:「祖宗不以兵柄歸有司,故專命官統之,互相維制,何可廢也?」2因而元豐改制時唯獨把樞密院這一機構保留了下來。宋朝的樞密使、知樞密院事照例用文人充任,副職有時用武人,充分體現了重文輕武的政制特點。
宋朝有「宰執」這一提法,是宰相和執政的合稱。宰指宰相,只限於同平章事、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和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以及南宋的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和左、右丞相等首相和次相。副相包括參知政事,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與樞密院正副長官,合稱「執政」。
宋初,中書和樞密院對掌文武二柄,權力不能合在一起,因此無宰相兼樞密使的情況。後來因用兵西夏,宰相與樞密院長官不相通氣,對軍事指揮不利,於是在慶歷年間一度由宰相兼樞密使。西夏用兵結束,又恢復原狀,兼職沒有形成制度。到了南宋,一些權臣如秦檜、史彌遠、賈似道等都曾以宰相兼任樞密使,但還不是定制。寧宗以後,宰相兼樞密使才成為定制。宰相不能兼樞密使,是防止大臣權重威脅皇權。後來權臣兼任兩職,確實曾使皇權受到影響。
(二)中央行政機構的演變
唐朝後期,正常行政機構、職官之外另設機構、派官掌管的現象已很普遍。宋朝開國,太祖用趙普為相時以及太宗時期都沒有做整齊劃一、較大幅度的調整。因而宋初制度很亂,例如,兵部之外有樞密院侵奪了兵部的職權,並升為中樞機構;唐朝吏部、兵部分別主管文武官員的銓選,此時另設審官東院管文銓,審官西院管武選;戶部尚書、侍郎職權,已由三司使(五代時並戶部、鹽鐵、度支為三司,其長官為三司使)取代,被稱為「計相」,其權位僅次於二府,在六部之上;禮部之外有禮儀院;刑部之外有審刑院。元豐改制,一律恢復唐朝前期制度,以《大唐六典》為準,權歸六部。除樞密院保留外,其他機構、職官一律廢除。從此,結束了唐末到宋初官制上的混亂狀態。
(三)台諫制度的演變
宋朝的御史台;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與唐相同。照例不除御史大夫,而以御史中丞為台長。元豐改制前沿襲唐制,御史大夫為加官,改制時取消此制。宋朝規定,宰相親戚和由宰相推薦任用的官吏不得為台長,以避免宰相與台長勾結為禍。實際上宰執仍能控制御史台,並利用為工具以打擊政敵(宋朝習慣,御史中丞彈劾宰相,宰相必須辭職,由副相升任宰相,御史中丞則得以進身為執政)。
宋朝的諫官制度,元豐改制前沿襲唐制,左、右省雖有諫官存在(左、右諫議大夫,左、右司諫——由補缺改,左、右正言——由拾遺改),但「非特旨供職亦不任諫淨」。另有「諫院」,命別官知諫院。元豐改制,廢諫院,恢復諫官職權,以左、右諫議大夫為諫長,仍隸左、右省。
門下省的給事中和中書省的中書舍人,地位比較重要。給事中正四品,品位在左諫議大夫(從四品)之上。分管門下後省,執行門下省的封駁權。中書舍人級別也比右諫議大夫高,分管中書後省,對皇帝任命官吏所下的「詞頭」,若認為不當,可以封還。因此在宋朝,侍中、中書令不置,門下傳郎、中書侍郎又為宰相或執政,給事中和中書舍人遂成為兩省的實際負責人。
(四)軍事制度的演變
宋朝軍事制度的特點之一是兵權由幾個機構分管,各部門權力分散,權力集中於皇帝。宋朝負責管理軍事有關事務的有四個部門。樞密院負責軍令、調動和高級軍官的任免;「三衙」統率禁軍;兵部負責後勤事務和管理地方的廂軍;吏部負責武官銓選(武選唐朝歸兵部管,宋朝元豐改制前由審官西院管,改制後權歸吏部)。
宋朝實行募兵制,士兵的來源有多種。其中一種,就是每逢有饑荒,從饑民中招募士兵,補本城。宋朝政府對從饑民中招募士兵的辦法很得意,說是「天下獷悍失職之徒,皆為良民之衛」,也就是說把社會上的可能反抗者變為鎮壓者,一舉兩得。宋朝還有個從後周時代遺留下來的傳統,就是從地方廂軍中選拔出強壯者充實到中央禁軍。這種作法被稱作「強幹弱枝」,也是宋朝軍事制度的一個特點。
另外,宋太祖趙匡胤「懲藩鎮之弊,分遣禁旅戍守邊城,立更戍法,使(士兵)往來道路,以習勤苦,均勞逸。故將不得專其兵,兵不至於驕墮」3。這種辦法可收到「兵不知將,將不知兵」的效果,免去將官專權的威脅,但對作戰十分不利。神宗即位知其弊,才廢除了這種辦法4。
南宋初,允許將領募兵,於是有了岳家軍、韓家軍的出現。這觸犯了宋王朝的大忌諱,有成為私人武裝的危險。因而南宋有收回張俊、韓世忠、岳飛三大將兵權的舉動。岳飛有大功於國,卻被以「莫須有」的罪名而殺害。
「三衙」,即侍衛親軍殿前司、侍衛親軍馬軍司和侍衛親軍步軍司,是中央統率禁軍的三個機構。除殿前司單獨有最高級的軍事職官都點檢、副都檢點(後不置)外,各衙的長官是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和都虞候。禁軍分佈在各地駐防。統率軍隊的率臣,有都總管、總管、副總管(初名部署,後避英宗諱改稱總管)等軍事職官。宋朝制度,軍事正印官,一律由文官兼任,武人只能充當副職。
廂軍的長官亦稱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但廂軍均是老弱,無戰鬥力,兵士地位甚為低下,有如「給役」(只是一種「聽差」)。
南宋置御營司,自收三大將兵權後,諸軍皆冠以「御前」二字,其將領為都統制、統制、副統制和統領。
(五)地方官制的特點
宋朝的地方行政區劃,基本上是兩級制,即府、州、軍、監為一級,縣為一級。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知XX事」,高級官吏則稱「判XX事」。以州為標準單位,多稱「知X州軍州事」。知州照例兼廂軍正印職。除知州外,每州設「通判」一人,其地位類似隋朝通守。州一級發出文件,必須通判簽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牽掣一下知州的權力。
縣一級的官吏,主要有知縣、縣丞、主簿和縣尉。知縣由中央派出的官吏擔任,也是一種差遣。
府州軍監以上的大區稱「路」。路一級的機構和職官,有監司和帥司。監司包括:「漕司(即轉運司,長官稱轉運使),負責一路的財賦和監察;憲司(即提點刑獄司,長官稱提點刑獄公事),負責一路刑獄;倉司(即提舉常平司,長官稱提舉常平公事)負責一路的倉儲。憲司和倉司也有監察責任,因而路一級可視為監察區。帥司,即安撫司(經略安撫司),長官為安撫使。安撫使照例兼任禁軍軍區的馬步軍都總管等軍事職官,同時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因此,安撫使下設有管軍的幕職官和管地方事務的曹掾官。安撫使兼禁軍首領又兼地方長官,權限較寬。為防止安撫使權力過重造成危害,因而安撫使要受路一級監司的監察,同時要受到下屬的「走馬承受」的監視,「走馬承受」可直接向朝廷匯報安撫使的情況。由於路一級的軍、政、財、監四權分散,無統轄各權的職官,因而宋朝地方行政區劃和官員始終沒有正式形成三級制。
宋朝的節度使、觀察使,名存而實廢,兩使下的幕職官、曹掾官與唐代不同,僅是閒差。
宋朝很重視總結前朝政制利弊,並加以改革和調整,以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去掉一些舊隱患,又生長出一些新弊端,影響著宋王朝國力的發展。
二、優待士大夫的特殊制度
「重文輕武」是宋朝職官制度的一個顯著特點,優待士大夫的某些特殊制度更充分地體現了這一點。
(一)取得入仕資格的途徑
「入仕」(即開始作官)資格的取得,有三個主要途徑,即科舉(包括進士、諸科及武舉為常選)、制舉(特舉)和蔭補。
1.廣泛吸收士人的「特奏名」制度。
宋朝制度,禮部貢舉設進士及諸科。諸科包括九經、五經、開元禮、三史、三禮、三傳、學究、明經、明法等科。鄉貢,「諸州判官試進士,錄事參軍試諸科,不通經義,則別選官考核,而判官監之」。合格者「第其甲乙」,監官、試官署名其下,然後舉送。禮部試後有廷試(殿試)。禮部舉年份初無規定,英宗時「詔禮部三歲一貢舉」。宋朝科舉制度更加嚴密。宋太祖廢除「公薦」,以避免請托。「公薦」是唐代陋習,影響科舉的公正程度。宋朝加強了考試的管理:現任官應進士舉有鎖廳試,驗證身份和德行。應舉之人,要「什伍相保,不許有大逆人緦麻以上親,及諸不孝、不梯、隱匿工商異類、僧道歸俗之徒」5。試卷有彌封制度,糊名,使考官不知舉子姓名;有謄錄製度,將試卷重新抄寫一過,以免考官認得舉子筆跡,上下其手。考官與舉子有姻親、師生關係,有迴避制度。宋太宗時,對達官子弟中禮部貢舉者要複試。
宋朝科舉等第最初只分甲乙,後來進士分三甲。考第之制分五等,上二等為一甲,賜進士及第;三等為二甲,賜進士出身;四、五等為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中進士舉者才能稱「進士」。凡「及第即命以官」,不須經吏部試,此點與唐制不同。
宋朝有允許「附試」的「特奏名」制度。凡士人「貢於鄉而屢絀於禮部,或廷試所不錄者」,遇皇帝「親策士則籍其名以奏,逕許附試,故曰『特奏名』」。例如鹹平三年(1000年),親試陳堯咨等八百四十人,特奏名者九百餘人,共一千七百餘人6。
宋朝科舉考試,制度日趨嚴密,不受門第影響,較少請托,錄取名額又較多,向社會各階層士子開放,因而擴大了宋朝的統治基礎。
2.允許士人自薦的「制舉」制度。
「制舉」又稱制科,習稱大科或賢良。制科非常選,必待皇帝下詔才舉行。具體科目和舉罷時間均不固定,屢有變動。應試人的資格,初無限制,現任官員和一般士人均可應考,並准自薦。後限制逐漸增多,自薦改為要公卿推薦;布衣要經過地方官審查;御試前又加「閣試」(試場在秘閣,及格為「過閣」)。御試即殿試,內容要求更嚴(試策一道,三千字以上,當日完成),考試成績分五等,上二等向來不授人,第三等與進士科第一名相當。有官人均升轉或蒙拔擢。制科非常選,但它給士人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入仕機會。
3.照顧高級官吏子弟的蔭補制度。
宋朝對官吏子弟的照顧,另有蔭補制度,蔭補的範圍比前朝擴大。高級官吏,文臣自太師至開府儀同三司,可蔭子、孫、期親、大功以下及異姓親,而且可以蔭及門客;武臣自樞密使至觀察使、通侍大夫,可蔭子、孫、期親、大功以下及異姓親。遇國家大禮,臣僚亦可蔭補。一般官吏可蔭及子孫,宰相、執政則可蔭「本宗、異姓、門客、醫人各一人」7。高級官吏致仕,「曾任宰相及現任三少、使相:(蔭)三人」8,曾任尚書、侍郎等官以上也可蔭一人。大臣病故,據所留遺表也可蔭補,「曾任宰相及見任三少、使相」9,可多至五人。由於官吏蔭補機會多,名額擴大,最高記錄曾達到同時蔭補子弟四千人,致使孤寒之士十年不得一任。宋朝優待大臣的這些作法,對鞏固統治階級隊伍固然有一定益處,但也是促成宋代官吏冗濫的原因之一。
(二)「職」,宋朝官僚士大夫的特殊職稱
元豐改制以前,一般官吏多有三個頭銜,即官、職和差遣。「官以寓祿秩、敘位著,職以待文學之選,而別為差遣以治內外之事。」十唐前期的職事官,到唐後期已變成官吏品階的標誌,宋初沿襲了這種情況。官吏的實際職務,要看所分派的差遣。《宋史·職官志》講,「故仕人以登台閣、升禁從為顯宦,而不以官之迅速為榮滯;以差遣要劇為貴途,而不以階、勳、爵邑有無為輕重」⑾。例如真宗朝寇准曾為虞部郎中、樞密直學士,判吏部東銓。郎中是官,直學士是職,判吏部東銓是差遣,才是實際職責。元豐改制,定階官以寄祿(文散官有二十四階;武散官有五十二階。五品以上為大夫,六品以下為郎。凡進士、諸科及武舉等科舉出身者為有出身,此外為無出身),將知、判等差遣變為職事。
宋朝的職名甚多,分若乾等級。就以「學士」名號來說,按其性質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學士為翰林學士、知制浩與翰林侍讀學士。
學士院,即翰林學士院。其職務為「掌制、誥、詔、令撰述之事」。其職官為翰林學士、知制誥。長官為「翰林學士承旨」。「承旨,不常置,以學士久次者為之。凡他官人院未除學士,謂之直院;學士俱缺,他官暫行院中文書,謂之權直。自國初至元豐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實,多所釐正,獨學士院承唐舊典不改」⑿宋朝有專門給皇帝講讀經文的經筵官,也稱講讀官。講讀官有翰林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侍讀、侍講。「元豐改制,廢除翰林侍讀、侍講學士不置,但以為兼官。然必侍從以上,乃得兼之,其秩卑資淺則為說書」⒀。程頤(北宋)、朱熹(南宋),均曾任崇政殿說書。
知製法,原為差遣,即起草詔令文書、是中書舍人的本職。唐代開元以後,設翰林學士加知制誥銜,負責起草「內命」詔令文書,稱「內制」;中書舍人只負責起草「外命」詔令文書,稱「外制」,於是有內外兩制,簡稱「兩制」。宋代翰林學士人院前須經考試合格始得任命,入院例加「知製法」銜。中書合人不帶「知制誥」銜,入學士院者免試。元豐改制前,宋朝政府中許多職務必須由兩制或兩制以上官員充任。因此,是否具有「兩制」資格遂成為文職官員陞遷的重要依據。「知制誥」也演變成一種職名。
第二類學士為館。殿學士。
宋初沿襲唐制,設三館。三館長官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史館長官)與集賢院(殿)大學士為宰相兼職。元豐改制,昭文館、集賢院不置,史館併入秘書省,於是取消了宰相三館兼職的職名。秘閣,是三館藏書的皇家圖書館。館、院專任職官直館、直院稱「館職」,以他官兼任則稱「貼職」。內外職事官帶貼職,稱「帶職」,免去所帶職名則稱「落職」。元豐改制「罷直館、直院之名,獨以直秘閣為貼職」,而且不須考試。
宋朝最高級職名為觀文殿大學士、觀文殷學士,資政殿大學士、資政殿學士及端明殿學士。「學士之職,資望極峻,無吏守。無職掌,惟出入待從備顧問而已」。⒁觀文殿大學士須曾任宰相,觀文殿學士亦「非曾任執政者弗除」。⒂資政殿大學士、學士也是宰相、執政的榮譽職名。端明殿(後改延康殿)學士五代已有,元豐以後「以現執政為之」。⒃
第三類學士為閣學士。
宋朝有一種特殊的閣學士職名,簡稱「閣職」。有學士、直學士、待制和直閣四級。宋朝制度,每一位皇帝去世後,必敕建一閣,以奉藏先帝遺留的文物。例如龍圖閣,就奉藏著「太宗御書、御制文集及典籍、圖畫、寶瑞之物,及宗正寺所進書籍、世譜」。⒄其後,又建有天章閣、寶文閣、顯謨閣、徽猷閣、敷文閣及南宋的煥章、華文、寶謨、寶章、顯文等閣。
諸閣學士之外,尚有一樞密直學士(後改述古殿直學士),亦是貼職,其班位在龍圖閣直學士之上。
宋朝官員對職名很重視。入館閣者,必須是進士出身,「一經此職,遂為名流」。凡有職名的官員,可享有一些特殊待遇。實際上,授予館閣職稱是宋王朝籠絡士大夫的一種重要手段。
(三)請郡及宮觀祠祿官制度
宋朝對宰執等高級官吏有一種特殊優待辦法,就是「請郡」制度。宰相因任職過繁或與同僚政見牴觸,可以請求出任外藩,叫做「請郡」。如以節度使帶宰相原銜出任,為「使相」。
宮觀祠祿官,為宋朝特有的職官制度。宋朝皇帝崇尚道教,於京城內外建立許多宮觀。在京者為京詞,在外者為外祠。宋真宗命首相王旦充玉清昭應宮使,為宰相兼宮觀使的開始。隨後,外戚、宗室和宰執罷官留京師,多任宮觀官。疲老不任事而又未致仕的官員也多任此職。於是形成制度:凡大臣罷現任,令管理道教宮觀以示優禮,無職事,但借名「以食其祿」,稱為「祠祿」。先時,任宮觀使者員額絕少。熙寧時,王安石執政,為安排反對變法者,規定宮觀官不限名額,知州資序以上官即可派遣,並規定了任宮觀祠祿官按不同級別應得的俸給和任期⒅。
此制施行以來,員額不斷擴大。政和年間,祠祿官近百員。欽宗靖康元年曾下詔罷去一批宮觀官,渡江以後,宮觀不復置,只保留醴泉觀使、萬壽宮使及佑神觀使三種宮觀使。紹興時,士大夫流離失所,朝廷無官缺安置,於是許「承務郎以上權差宮觀一次」;又有選入(幕職、州等低級文職官員的合稱)眾多,無官缺可補,也破格給予岳廟祠祿⒆。宋朝還有一種傳統,凡年六十以上(南宋為年及七十),不能理事的知州資序官員應自己陳請罷現任,為宮觀。非自陳而朝廷特差宮觀者,則屬於黜降;但吏部仍可按「自陳宮觀」處理,以示優禮。
對官僚士大夫的種種優待,其實質是什麼?北宋名臣文彥博揭示得最清楚。他說:「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也。」⒇應當說,宋王朝的這些舉措,確實激勵了士大夫「以天下為己任」的報國之心,有一定的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