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負如來不負卿 作品相關 (六十二)亂愛惡果
    當他從激情和衝動中清醒過來時,才知道自己已經犯下了大錯。看著水晶身下點點落紅,他既驚喜又痛苦。他恨自己的一時衝動,他也恨自己的下流無恥,他用卑鄙的方式奪走了水晶純潔的貞操。

    悔恨之餘,他又擔心起自己的行為會給水晶造成更大的傷害,他不能破壞水晶和自己哥哥的婚姻。雖然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哥哥是個什麼樣的男人,他能不能給水晶幸福還是一個未知之數,但他絕不能讓水晶蒙羞。

    他把石興剛從沙發上抱扶起來,脫去他全身的衣物,精赤條條地放在水晶身側,然後用一張華美的床單把兩人的身子一起裹住了。

    他吻了吻水晶的嘴唇和額頭。他知道,這是他最後和她的親近了。他久久地看著水晶微皺的眉頭,知道自己的衝動給她造成了身體上的痛楚,她在沉醉的夢中也感受到了。他疼惜地用手輕輕地抹平她的眉頭。

    石興剛在旁邊自己動了一下,嘴裡哼了一聲。

    石興勇知道石興剛的酒勁逐漸在消失,他不能再逗留了。他再次吻了吻水晶的嘴唇,然後關了燈,讓一切都隱藏在黑暗中。他走了出去,回身把門關上了。

    在以後的日子,他沒看出石興剛和水晶的異樣,他們平靜地過著屬於他們自己的婚姻生活。他心裡落下了那塊大石頭。但是,他的心裡又產生了新的痛苦,他無法平靜地看著他們出雙入對,他忘不了水晶在他懷中、在他身下的溫軟和甜美,他覺得自己都快要崩潰了。他搬出了石家,住到了單位上的單人宿舍。

    他以為,離開了石家,他的心就會平靜,但他最終發現,他還是錯了,他看不到她的身影,聽不到她的聲音,看不到她溫柔的笑容,他的心更感空洞和痛楚。

    他渴望看到她。他只能找借口回家,看一看她的身影,聽一聽她的聲音。他借此暫撫著自己心中的渴望。

    後來,他看出了水心和石興剛不尋常的關係,他為水晶擔憂。

    再後來,水晶和石興剛離婚了。他的心不由更加失落和恐慌,因為他知道,她一旦離開了石家,他就很難再見到她了。

    這樣煎熬了幾個月後,水心居然找到他,要和他結婚。他想都沒想,就答應了。因為他知道,他又有機會見到水晶了。並且,水心在相貌上和水晶有很多的相似之處,在他的夫妻生活中,他完全把水心當作了水晶。在他的心目中,水心也只是水晶的替代品罷了。

    他以為,他這輩子就這樣過下去了。他已經很滿足了。因為,能經常看一看自己深愛的女人,身邊還陪著一個漂亮的替代品,這日子還有什麼不好的呢?雖然水心的脾氣不好,常常給他臉色看,但他卻仍能逆來順受,保持著這種生活平穩地過下去。

    可是,事情突然發生了轉折。首先是石興剛說出點點不是他的兒子,讓他有了驚喜的發現;然後就是水心知道了這件事,懷疑他和水晶有不正當關係,進而大鬧,更甚的是為了報復,叫人把孩子給弄走了。

    他自己受一點委屈算不了什麼,但如果有人想要傷害水晶和他們的兒子,他就絕對不能答應,他願意用生命去護衛他們。

    但是,他沒想到,他會親手把水心給殺了。他沒有想殺她,可他還是殺了。當水心真的死了,他卻感受到了心痛。

    他這才明白過來,水心並不是十惡不赦、罪大惡極的人,她只是一個任性的女人,她需要愛,她需要更多人的愛,她只是一個需要糖果的小女孩而已。但她更多的時候得到的是別人異樣的眼光,還有把她和她的姐姐比較之後的冷落。她總是活在姐姐水晶的背後,活在她的陰影下。她是一個活得悲哀,活得辛酸的女人,她是一個可憐的女人。

    其實,她和他都是一樣的人,都是卑微低賤的人,是不被別人放在心上的人,是這個世界上可有可無的人。他們本應該是相互理解,相互扶持,相互慰藉的一對卑微的人兒,可是他們竟然以這樣一種慘烈的方式結束了他們之間的緣分。

    他想,隨著水心的死去,他的一切都將消失。水晶,點點都會從他的生命裡消失。他會成為他們的恥辱,會成為他們人生中一段不光彩的歷史。

    不,他不要這樣。他不能讓水晶和點點蒙羞。他要採取措施,彌補這一切。他要用自己的鮮血去贖罪,去償還他所欠下的一切的孽債。

    點點還在那個周義的手裡,他從水心的話語中找到了這個線索。但他已經沒有時間親自去把他接回來了,因為水心死了,他若是丟下這一切直接去找點點,恐怕還沒到目的地,就被警察抓住了。那是他無法忍受的,他不想再成為一個殺人的兇手站在被告席上被審判,他不能讓水晶和點點看到這一幕。

    他思索良久,站起身來,走到書房。書房名為書房,其實根本沒幾本書,只是有一台電腦而已。他翻了幾個抽屜,找到一支筆,幾張紙。

    他坐在書桌前,提起筆,想了寫,寫了劃,劃了再寫,過了兩個小時,他終於寫了兩頁紙。他再找了找抽屜,居然找到了一個貼著郵票的信封。他把兩頁紙,鄭重地折成方塊,放進信封,封好了,放進衣袋。

    做完這一切,天已經亮了。他走出了書房。經過客廳,他看了一眼血泊中的水心。血液已經凝固,水心的眼睛已經變成一種磣人的死灰色。

    他伸手開門出去,卻一眼看到自己手臂上的血口子,血口子很長,血已經凝固,但看上去仍很嚇人。

    他重新關上門。走到臥室,找出急救箱裡的繃帶把傷口裹了,再找出一件長袖的襯衣換了,把信封重新放好了,才又開門出去。

    他直接走到離家不遠處的郵局,把信封投進了郵局門口的郵箱。然後他走過馬路,坐在街邊的花壇邊,打了一個很重要的電話。再走進一個小飯店,點了一碗牛肉麵,好好地享受了這頓美味的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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