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們一起成長 正文 第七章 剛認識韓旭的時候
    不知不覺地冬天就來了,雖說我們都是從小在海邊混大的孩子,但也受不了這個季節海風摧殘。每天我們都把自己包成大粽子,即使漏兩個眼,還得戴著防風眼鏡。路上看見六班幾個女生只穿著一件秋季校服,透過衣領還可以看見裡面那件薄薄的毛衣。我和文瑤看的牙齒直哆嗦,大眼瞪小眼,不解地問:「她們在幹嗎?」小草說:「這都不懂,女為悅己者容嘛。」我看著穿的跟愛斯基摩人似的小草,說,那你怎麼穿的跟狗熊似的。小草看了她們一眼,用她那笨笨的大手套往下拉了拉帽子,「咱不行,沒修煉到那程度。」

    學校已經了撤消了中午午休的規定,所以上午上完課以後,距離下午上課還有三四個小時。那個時候,小草已經換了同桌。一個長得很漂亮的女孩,名字叫娃娃。娃娃真的長著和洋娃娃的一樣大眼睛,睫毛長的好像都能夠到星星。而且性和很溫和,從來不輕易發火。而楚河每天逗她,每天跟她要指甲刀,把她給煩的啊,說你能不煩我嗎?然後轉過來看著小草說:「你真的能確定他的性別嗎?」小草意味深長地看了楚河一眼,說:「我不確定!」

    有時候能看見小草和楚河去爬學校前面的那座山,但他們從來不單獨去,總是拉上娃娃和小草以前的同桌,明顯的做賊心虛嘛,也不怕被燈泡給閃著。

    我和路然還是那個人樣子,而我也習慣了每天跟他吵完架之後,仍然不被影響地把他那些毒舌的話當成兩根黃瓜就著饅頭吃下去。

    我一直覺得,這個世界,如果有和愛情,親情等同的東西,那就是友情。因為這個世界上,總會有幾個角落,可以承載你所有的悲和喜。總有那麼幾個人,把你的快樂是為自己的快樂。我承認有的時候我是一個特矯情的人,小草說我上來那一陣總是說一些酸不拉嘰的話,不把人弄哭不罷休。但是我還是想說,朋友是那個打你一巴掌,你卻感覺不到疼的人。那些巴掌,飽含著讓你覺醒的感情。我在文瑤那「挨過很多巴掌」,但每一次我都得到了下次不可以再犯的教訓。我和小草的友誼是從1991年,我們出生的那一年就開始了的,小時候我們打過無數次架,她臉上有一道疤就是我上幼兒園的時候給她留下的,因為這個,好多天我們都沒有說話。有一天,我媽一出門就看見小草蹲在我家門口,說,小草,怎麼不進去啊。我聽了以為她要來告狀,就倚在門後面,心裡特忐忑。小草說阿姨,我來找思嘉上學去呢。我聽了,馬上跑了出去。小草看見我,朝我開心地笑了。我看著她臉上那道還沒有好的疤,內疚的低下了頭。小草過來拉我的手,說,走,上學去吧。我哇一聲哭了。我媽看著我這樣,說傻孩子,哭啥,趕快去上學啊。我們倆高高興興的牽著手上學去了,路上我塞給小草一塊巧克力,那是我兩天前小姨給我買的,我一直沒捨得吃。

    撇開我那兩萬兩黃金不說,就是那幾個可以稱兄道弟的兄弟也夠我劉思嘉死而無憾了。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的話,我肯定馬上貸款,雇飛機把我的兄弟都接一塊,一起大喝一頓,再吼一首《好漢歌》。

    剛上初中的時候,我裝的一老實孩子,上課的時候總是本本分分地坐著。前面一個男生轉過來問我:「你叫什麼啊?」我看他頭髮很長,樣子很痞的樣子,低著頭說:「劉思嘉」。就再也沒有說話。

    「你家是哪的啊?」我想我那個時候真夠矜持的,愣是裝作沒聽見。他笑了,挺尷尬的裝過頭去。我聽見他小聲的和同桌笑著說,還挺內向的。我同桌說:「他叫韓旭,聽說他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就在他們班一個女生家裡過過夜。後來才知道,只不過是那個女生過生日,請了一大幫同學,男的女的都有,就是沒有請我的同桌。一開始的時候,英語作業特別多。韓旭不願意寫作業,總是跟我能不能少寫幾遍。我不好意思拒絕,每次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後來漸漸的熟了,就覺得他不是一個很討厭的人。也不知道是不是他把那頭個性的「秀髮」頭髮剃成平頭,等他再跟我說少寫作業的時候,我都是說,滾一邊去,敢少你試試。每次和路然吵架,處於冷戰的時候,上課總和韓旭傳紙條,把路然大罵特罵。

    有一次中午的時候和韓旭去爬山,不知道怎麼被英語老師看見了,第二天去交作業的時候,英語老師看著我,不懷好意的問,昨天中午幹嘛去了。我們英語老師是大學剛畢業的,總覺得和她亦師亦友,沒事也能扯上幾句。我都沒經過大腦思考,說,沒去哪啊。「好吧,那說說和韓旭什麼關係吧。」我這才知道,原來您拐了這麼多彎,就為了這件事啊。我說老師,您拐的可真夠遠的。我們倆絕對是朋友,好朋友。

    「那上課時候那小紙條是怎麼回事,各科老師可是都跟我說過這個事。」雖然除了上班主任的課以外,我和韓旭都是風雨不誤,加班加點地傳紙條,但我不知道我上課傳紙條竟然是六科老師都睜隻眼閉只眼的事。我突然覺得自己特傻,覺得自己小心翼翼遞紙條,怕老師發現的時候,老師看了那一幕,肯定覺得是特搞笑。

    也許我們總是會做一些現在想起覺得搞笑的事,甚至傻的自己都無地自容了。五歲的時候,偷了媽媽20快錢,買了巧克力,然後跑到離村子很遠的地方偷偷的和小草分著吃。傻得把剩下的錢放在最前面的口袋裡,回家以後,我媽一眼就看見布兜裡的錢和嘴上的黑乎乎的巧克力,問:「錢哪來的/?」我竟然很誠實的說:「我沒有偷。」我媽當場拿起菜刀追著我說:「哪只手偷的,伸出來,我給你剁了。」我嚇得滿屋跑,我媽滿屋追。後來我再也沒有偷過東西。

    可就算是那些尷尬的點滴也填補了我們的童年的回憶。沒有它們,我們又怎麼會知道什麼是善良,什麼是邪惡,什麼事情是超乎道德的,什麼事情是為了維護一些小小的自尊可以得過且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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