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莊天樂,起床啦!」
「拜託,八點都不到。」
「上班!」
「我屬於自由職業者,上班時間自定!」
「陪我上班!」
「方小梅同學,請你下一次注意形象,不要隨隨便便闖進男生的臥室!」
「莊天樂同學,我們屬於戀人加同居關係,我都不怕你吃我,你倒是怕起我來了。」
「人家是第一次。」
「你還想幾次呀?!還是說你要和別的女生同居一下呀!」
「額……」
2009年11月11日光棍?哥不光棍好多年了。雨
從方小梅知道我的住址之後,她強烈要求我和她住在一起:兩個人租的都是兩室一廳的房子,另一間房間明顯是浪費,和什麼過不去也別和錢過不去。而且她一個女生住本來就不安全,我是她男朋友理所當然要承擔起保護她的責任。
一直覺得自己不算是個新潮的男生,別人的流行我多半是要慢個一拍、半拍,四年下來衣服沒買幾件、鞋子還是大一進來時候的幾雙,唯一可以拿出來證明的可能我是忠實的傑倫粉絲,可到現在傑倫真人我沒見過,演唱會要不是有錢沒票,要不就是有票沒錢的悲劇。
可現在一套不算貴的西裝,一隻不算貴的手錶,一個不算真的皮包,似模似樣說自己是個上班族別人看我一樣也認了。
放眼那麼多同學,大學結婚的我是第一個,還沒畢業就同居的我算不上第一也是排得上號的人物——你也別說我得意,這事情放在哪個男人身上還不在背地裡得意一回呀。
「想什麼呢?」方小梅準時發現我心不在焉了。
「沒,我就是……就是覺得幸福。」在光棍節千萬不要大聲說自己幸福,指不定路上就有個喝著奶茶的單身漢,一氣之下整杯扔過來。不過我也確實是幸福的一個,至少不用再這樣的節日裡在去KTV唱《單身情歌》。
「得了吧,你要是幸福還要躲債一樣窩在上海?」
「那……那不是問題沒解決麼!」我尷尬地看著身邊的方小梅,平時的時候我都會選擇我那輛公司配發的電瓶車帶著她上班,她喜歡跨坐在那後面,然後臉貼著我的背,自言自語地說著關於我們還有我們的將來。今天因為是下雨,所以我選擇了步行。
我們的住捨離方小梅上班的地方不遠,她被一家報社錄用做了文字編輯的工作。這當然不是她的初衷,她也就比我晚幾天來了上海,只是之前沒有工作經驗讓她在找工作上遇到了一些難題。最後她無可奈何選擇了文字編輯這個比較細緻和需要一定文學功底的工作,工資不高,但是對於她來說已經綽綽有餘了。
雨打在傘上,濺散向地面,這是匆忙的上海早晨少有的片刻寧靜。冷空氣來得突然,本來還穿著襯衫的秋天一下子進入了裹著厚重羽絨衣的冬天,加上連天下雨的原因,確實是個讓人頭疼的日子。
「你說這雨要下多久呀?」方小梅很喜歡黏著我,她說我雖然是個徹頭徹尾的小男人,可唯一讓她感到有安全感的就是我的胸膛了。
「那你是希望不要下雨還是繼續呢?」
「額,我也不知道哦。其實我也不是特別討厭它啦,只是我知道你不喜歡下雨天所以希望它早點過去,可是我又覺得只有下雨天你才會那樣把我保護的嚴實,寧可自己淋雨也不讓我沾濕,心底就……」
「傻瓜,幹嘛老是把我放在你的前面呀?」
「因為……你是男人我是女人呀。」
「現在都21世紀了,以前你不是最喜歡講男女平等麼?」
「那時候是女孩,現在是女人了呀。我不知道其他的人是怎麼想的,我只知道我在現在的年齡應該有個理由為我愛的男人全心全意的付出。女人就是這樣,說什麼女權說什麼平等,可你要真平等了,那男人幹嘛去。」
「呵呵,那我不是很榮幸。」
「真給你點陽光你就燦爛呀?!」小梅二話不說,直接手指掐住我的胳膊一個「480°」,這是家法,習慣了。
「小梅,說真的,你就這麼確定我來了上海?」
「直覺。」
「我不信。」
「我的男人不在上海等我,難道還飛到北京、哈爾濱去呀。笨,我知道你就是逃也會在我在意的城市裡奮鬥的。」
「真這麼瞭解我?」
「我們認識十年了,我愛了你七年,你說呢!」方小梅雙手一叉腰,一副我就是知道的理所當然。
「呵呵,所以我就說我幸福嘛。老天爺沒給我一帆風順的人生,卻給了我別樣的七年感情,還有個傻傻得等我七年的女人。」
「樂子,我們說好了,再也沒有什麼能把我們分開了。」
「嗯,在你不放手之前我一定不會再放手了。」
報社的那幾個中年婦女都已經認識我了,上來就是「小樂,又送小梅上班呀。」「小樂,如果你不是有女朋友我一定讓我女兒和你處對像」「小樂……」
方小梅說我就是女人緣好,還是老少通吃的那種。幸好她不是一個小氣的女人,要不然吃醋那還得了。
我就說我是最幸福的一個,不僅僅是因為終於在上海站穩了腳,這個城市有我愛而且愛我的女人。
什麼是知足,有情飲水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