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尾年 高中卷 章節【32】
    男人是世界上很奇怪的生物,說他們是狼群,因為大多數被女性稱之為「烏合之眾」的一幫人會趨之若鶩;說他們是獅子,因為很多男人知道最好的防守就是進攻;說他們是狐狸,是在讚賞一個男人的智慧和生存能力。那蛇或者蠍子呢?

    前者是天生冷血的動物,後者代表著最大的孤獨和內斂。

    2004年9月1日開學了晴

    日子說來過,你最多意會而不可言傳,是它的無定向,也從來不在任何人的指尖縫裡多浪費一些些的時候。

    軍訓,無非是紀東磊有了「三光」這個綽號,羅偉傑拴上了「小黑」的雅稱,至於我……拙劣到要死的兩次中暑,第一次發現一個暑假我在家裡毫無建樹,卻把身體交給了上帝是多麼可悲的一件事情。

    什麼時候開始,我的臉上也掛上了冷漠呢?驕傲固然可以讓你獨立於一個班級,但往往會讓你淪為孤立的一方——尤幸,我這樣的小丑行徑只持續了短短的一段時間。

    心終究是不甘心了,固執地認為自己的起點高於別人,驕傲成了自大。邪惡的念頭從進來的第一天就開始在我的腦海中盤旋——我注定不是一個完美的人,僅僅三步當著兩步走,想在這大波逐流的眾多人裡脫穎而出罷了。現在正在挫折的低谷叫囂著「命運是成功者的老婆」。

    奮鬥?!

    好像畫了一個大大的圈,一開始的初衷:男人再失敗只要不選擇死,哪裡跌倒了哪裡站起來,哪怕在卑微地崛起,也可以驕傲了吧。

    「天樂,打球去!」我不是一個習慣在思考的時候被打擾人,尤其是在寫日記的時候——這是和鴨子分手之後養成的,沒想到慢慢成了自己的習慣,然後一直跟著自己。

    鴨子,你不在,可是有些東西因為你一直都存在。

    不過眼前的男人的微笑,我承認除了零意外,紀東磊是第二個你無法感覺到任何殺傷力的男生——內斂又不深沉,開朗又不隨性——這,應該是一個值得深交的男人吧。

    「三光,你還真夠可以的。昨天打了一下午的球,現在又要?」

    「是男人都應該打籃球,走了!」

    我承認自己是個籃球白癡,只是把籃球的信仰喬丹當作了偶像,然後認識一個姚明,再不然那一次無意間翻閱《全體育》的時候,被納什的故事感動了,於是認識了他和他的朋友諾維斯基。

    在我的腦海中,NBA無非是一群黑人和一群白人在天上飛來飛去,然後是兩邊的比分牌以秒計算的速度增加。

    這不是足球,我還來不及消化那個黑人是誰,那個白人是誰,又或哪個黑人更黑,哪個白人更白。

    弱弱的說,高中之前,我一直有一點籃球恐懼症——小時候只玩過皮球,可以在自家的庭院輕輕拍打。但是籃球架下一次又一次被籃球砸到腦袋那股子生疼,當然踢足球也會受傷,可那畢竟不是我童年陰影,兩者屬於在時間上錯過,僅此而已。

    「天樂,一起吧。」羅偉傑開了話,雖然我是寢室長,不過說真的,羅偉傑更有領袖氣質。

    「嗯。」我可以不看寢室以外很多人的眼色,但是寢室幾個是內部環境,我不會拿我的驕傲去傻帽地輸掉這一切。

    說實話,泰和是一個很奇怪的學校——國中規章制度在高中這一塊領地毫無建樹可言——每天早上早自習前的2個小時,是屬於那些早起的鳥兒打籃球的時間;每一節課下課的十分鐘,是屬於那些勤奮到死的驢子打籃球的時間;還有每一天下午的第四節課到晚飯時間,是屬於做好逃課準備不怕死的小子打籃球的時間。

    而我們301寢室,羅偉傑這個把麥迪當做偶像的男人非小前鋒莫屬;鄭小差的偶像是「耶穌」雷.阿倫,雖然沒有百步穿楊的能耐,無論中遠距離的跳投還是三分線外的冷槍,都是好手;紀東磊那鐵一樣的身體,不在內線折騰個底朝天就是浪費;最奇怪的應該是顧雲迪,一個把21號加內特當做偶像的男生,一米六五的身高和內線絕緣,但是一首好的控球以及敏銳的視野,還有干拔跳投的精準,控衛非他莫屬。

    後來我有問阿顧為什麼喜歡加內特,他只說了「孤獨。」

    這樣一個男生,在球場上靈動的背影,我常常看見的也只是「寂寞」的悲傷,也許作為控衛的他是在找球場上能夠接住他傳球的隊友,那生活中是不是要找一個能讀懂內心的朋友呢?

    你們會奇怪,四個男人說完了,那我呢?

    很可惜,小說中主角的牛B不存在在生活裡。我自認做拉拉隊遠比做所謂的替補更合格一點,因為無論是拙劣的運球(我有想過如果用腳帶球,那該多好,只不過籃球規則裡這叫腳球),還是不夠結實的身體和那百發而無一中的投籃。

    對不起,打籃球也是一種命,我沒那種命呀!!!

    學校裡的鬥牛、3V3或者4V4都是最常見的籃球競技,雖然羨慕之餘會感歎是不是國足的陽痿導致了現在高中生基本上放棄了足球呢?

    要適應新的環境,新的人,還有新的運動。

    高中,真的有得忙,有得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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