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都是我們的錯
暑假已經過去整整三個禮拜了。這段日子,小迷糊和苗亮的生活只可以用八個字來概括形容:多姿多彩,精彩紛呈!
每個週二到週五的日子裡,他們準備好一個行李箱,裡面放著換洗的衣服,還有就是不忘記帶上各自喜歡的書……
每週在固定時間裡失蹤,然後在週五晚上重新出現在他們的小屋裡,夢幻樂隊的成員和他們的女朋友們會在週六集中到他們那裡訓練,然後在週一的時候按照約定去唱片公司接受專業的訓練,然後,他們繼續失蹤……
小迷糊喜歡北京城裡那些大大小小的胡同,因為北京的胡同不僅是城市的脈搏,更是北京普通老百姓生活的場所,北京人對胡同有著特殊感情,它不僅是百姓們出入家門的通道,更是一座座民俗風情博物館,烙下了許多社會生活的印記。
他們倆失蹤的第一個禮拜,在那些彎彎曲曲的那些看似相同的胡同裡整整呆了三天,小迷糊喜歡那些流淌著生活氣息的胡同……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必須找一個堂而皇之的理由來解釋說明的,他們在這裡,僅僅是想放鬆。
他們倆白天和心愛的人牽著手一起在那些流傳著美麗故事的胡同裡閒蕩。或者找一家書店在那裡優哉游哉,漫無目的的過上半天,對於這樣的閒適,他們倆除了放鬆,似乎還有點小小的快樂,隱沒在這個誰也不認識他們,誰也不知道他們的地方,有一點點做無名氏的感覺,真是爽極了!
他們的第一次失蹤,也是剛剛才放暑假的時候,樂隊裡的那些小情侶們出於相同的原因,誰都沒有回家。
他們都是激情四溢的年輕人,都是從「週末夫妻」剛剛轉型,愛人之間飢渴程度可想而知……週五,苗亮和小迷糊準時回家,大家到週六的時候按老規矩出現在苗亮他們的小屋裡,大孩子們都被愛滋潤的紅光滿面的,除了一個人,「木頭人」朱曉光的女朋友,她倒是忍不住盯著苗亮看了許久。
第二次失蹤,倒也不是有意的。
他們倆乘興所至,竟然開車到了北京城周邊的承德,那可是歷代皇帝避暑度假的寶地,他們倆沒有跟旅遊團活動,這段時間,他們倆倒是越來越喜歡21世紀特別流行的自駕游的形式,他們還在路上結識了好些年輕的「驢友」。
大家都是年輕人。都喜歡興之所至隨性而行,共同的愛好讓他們結伴旅遊,他們覺得和陌生人在一起的感覺有時候竟然勝過了和自己最親密的朋友在一起的默契,不知道別人會不會有這樣的體驗?
這一次等他們興致勃勃的回到家裡,家裡的那個錄音電話裡倒是有了幾個留言,那些大孩子們的找他們未果,只好在電話裡唧唧咕咕的留下疑問。
那個禮拜他們倆算是悄悄的在大家的眼皮底下消失了,95年的時候,比大哥大小一號的手機早已經悄然出現了,除了苗亮和小迷糊,別人都有手機可以聯繫,偏偏他倆都是這根現代化的電子鎖鏈憎恨者,他們討厭這種現代化的通訊方式,雖然便捷,卻極容易讓人有改變心意的餘地。
比方明明安排好什麼時候該出現在哪裡要做什麼事情,卻因為惰性或者各種可能出現的理由,只需要拿起電話,撥通號碼說聲「Sorry」就可以了,這個偉大的發明不知道算是人類文化的一個進步還是做人信譽方面的一大退步?
小迷糊和苗亮都不喜歡這種隨時隨地都可以改變心意的生活方式,生活中也堅決抵制這根電子鎖鏈的出現,所以當他們倆第二次在大家的眼皮底下光明正大的失蹤時。那些大孩子也對他們無法可想、無跡可尋。
再說,他們也沒有什麼天大的事情要聯繫到他們,只是覺得一個長久以來的習慣被苗亮和小迷糊打亂了,那就是他們想和他們集體行動的時候,居然找不到他們。
第三次失蹤就是這次了,苗亮像個大孩子一樣,反反覆覆的實驗這幫大孩子們的耐性,似乎對這樣的生活方式覺得很快樂、很刺激,所以他再次鼓動小迷糊和他玩失蹤……
這個禮拜,他一直帶著小迷糊在一家專業學習攀巖的場館裡練習,不是他要求迷糊去學,而是有天晚上,他和迷糊偶爾談起他喜歡攀巖,那個可愛的小丫頭便嘟噥著她也要進行這個活動,愛一個人就要愛他的全部,小迷糊可不想成為他世界裡一個不搭調的音符。
苗亮酷愛戶外活動,上一輩子讀大學的時候,不管是開心還是心煩,都喜歡到野外走走,在自然的懷抱裡舒展自己:蹦極、攀巖,如果有可能的話,相信讓有些小女生們尖叫的空中跳傘他都敢嘗試的!
去就去吧,這是最好的事情!苗亮自然不會排斥小迷糊的這個念頭的,可是臨出發的時候,他卻又改了要告訴大家他們去向的心意。
「寶貝,就我們倆去,別讓他們知道了,省的每次出門總拖著一大群尾巴。」苗亮說那句話的表情,倒似一個愛吃醋的大男孩一樣。
小迷糊無所謂。苗亮所指的尾巴他們倆心知肚明,一個是指Tom,一個是指「木頭人」的女朋友,不過他說的那個「每次」倒是有點牽強附會,要知道,這段時間他們總是像地下黨一樣的秘密行動呢!
Tom算是個謙謙君子,無須提防,關鍵問題是那個「木頭人」的女朋友,不管什麼場合在一起,不管是在酒吧還是在學校的小禮堂,她對苗亮的熱情可遠遠超出了對她男朋友「木頭人」了。有時候小迷糊都有點懷疑,難道「木頭人」真的不懂,真的不知道?
這個週五他們回來的時候,那些大孩子可是在門上留了好多紙條,他們家原本就是樂隊集中的大本營,可大本營的主人竟然不聲不響的偷偷溜走了,怎麼可能讓他們沒有想法呢?
「苗,你們去哪裡快活了?下次我們一起去好不好?」這個週五他們剛到家,就看到了Tom留在租屋門上的那張字體寫的龍飛鳳舞的紙條了。
「曉馨,我們已經來過兩次了,這個禮拜大家約好了去攀巖,回來就立即通知我們!」這個娟秀的字體出自Tom的女朋友葉文麗。
還有就是方平小夫妻他們倆留下的那張大大的笑臉的,所有的男孩子裡。在外人面前,他們倆脾氣大概算是最好的,就那個不大說話的方平有時候會突然不發一言的瞪他那個溫柔的女朋友,不知道是他富家大少爺的脾氣作怪還是其他什麼原因,去掉這個缺點,其他倒還不錯。
苗亮一張一張的把貼在門上的紙條都揭下來,笑著看了一眼雀躍著正要進屋的小迷糊說到:「迷糊,看來我們該向大家事先報一下行蹤了。」
這個傢伙,難道是她想這麼神神秘秘的不讓大家知道他們的動態?小迷糊用她那一雙會說話的大眼晴瞪了苗亮一眼,不過馬上又苦了個臉,她的腳可酸死了。
「苗亮。我走不動了,沒有力氣了。」小迷糊耍賴的站在門口,嬌憨的看著苗亮說到,她個女孩子,偶爾也會撒撒嬌。
苗亮笑著把這個嬌小的女孩子一下子就抱了起來,他可不缺力氣,他們倆嬉鬧著洗了澡,肚子倒是不餓,回來的時候已經吃過了。
第二天大孩子來的時候,都有點興師問罪的樣子,不等他們開口,苗亮和小迷糊倒是乖乖的招出了他們在攀巖館練習的事實。
「朋友們,迷糊真的有一點未卜先知的能力,她知道你們會有這個攀巖的念頭,這個禮拜就預先去練習的一下。」苗亮有點臉皮厚,他倒是沒有說出為什麼不通知大家的理由,倒是拿迷糊正在練習攀巖這個事實來搪塞大家。
小迷糊則是笑著站在旁邊什麼都沒有說,灶上還在給大家煮點心,一會兒該去廚房看看的。今天為了謝罪,她和苗亮一大早就出門去買了菜,一大早就熬起香濃的排骨香菇湯了,除了這個,她還為大家準備各人喜歡吃的甜點和零食呢。
苗亮平時不太多話,這次卻因為他們倆確實有點過了,倒是對著那幫男孩子說了好多:「是我兄弟哇?是兄弟都該支持我的!我和迷糊難得想失蹤一回,大家都該開心才對,恭喜我們年紀這麼大了還有這麼可愛的念頭。」
苗亮的話音剛落,那個平日裡最木訥不過的朱曉光都忍不住笑了,他們原本就不會生氣,大家也是熱鬧一下罷了:「苗亮,你這話說的就不靠譜了,什麼叫『難得想失蹤一回』?你們倆都第三次玩這樣的遊戲了!哥們,還沒有長大?」
「你們出去玩,也就算了,平時又不喜歡帶個手機,有事想找你們都不行,不然。這個禮拜天氣這麼好,大家早就可以一起出去。」朱曉光的女朋友說話有點氣呼呼的,看上去倒真有點生氣的樣子。
「好了好了,下個禮拜行動也是一樣的嘛,大家都在一起了,不要說這麼樣的話好不好?」Tom的女朋友真的是個好女孩,她明白別人都不是真的生氣,可朱曉光的女朋友倒是有點頭腦拎不清的樣子,忙給她打圓場。
「是我們不好,都是我們的錯,我給大家陪罪了,大家說了半天話,也該餓了,喏,消消氣,一人一碗酒釀圓子。」小迷糊從廚房裡端來了點心,又拿出了一個糖罐子,嫌甜嫌淡,大家自便。
小迷糊適時的端上來點心給大家賠罪,倒是讓那些大孩子覺得有點不好意思起來,大家一邊說著話,一邊吃小迷糊做的甜點心,最後一致決定,下個禮拜再也不許他們倆單獨行動了,雙胞胎兄弟早已經看好了地方,下個禮拜,大家一起攀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