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香如霧 正文 第三十三章 模稜兩可2
    ()拘留的地方是一個小小的單間,空蕩蕩的,只有凳子……

    看著小金警官把門鎖好,達闕將凳子靠在牆邊,坐了下來。

    「牛隊,這事兒你怎麼看?」回到辦公室,小金警官問他上司。

    「你認為呢?」上司很利落地反問回來。

    「看這孩子的氣質和筆錄時的態度,按說是有錢有身份人的出身,倒也確實不像是做這種事的人。」

    「這只是感覺,我們做事重要的是證據。剛剛那丫頭叫他哥,今天晚了,明天你去問問,順便在他們家附近打聽打聽,看有沒有可疑人物出現過。我明天先去一趟汗青學園。對了,叫小李去森園問問,他們家女兒失蹤不知道跟這案子有沒有關係。另外,那孩子提供的曾經去收過保護費的那夥人叫小劉帶人去查查。」

    「是。今天我們算是看夠美人兒了!」

    「你小子先把案子破了,到時讓你去向美人兒表功。」

    「牛隊,你也不用這樣損我吧?我會跟嫂夫人投訴的!」

    「少廢話!跟大伙說,明天下午開個碰頭會,把情況鬥一鬥。」

    第二天牛警官跑了一趟汗青學園,證實達闕確實認識首富千金文樂盈。

    學校裡的老師都知道他自入校以來,就與那位千金大小姐和那位叫歂瑞的丫頭同出同入,並且是由千金大小姐家的車接來接去。根據筆錄時他的表情神態,牛警官是相信他真的以為那人是首富家的。那麼那個人為什麼要冒充別人將他拉出去呢?就是為了那把鑰匙嗎?但那幾乎是達闕隨口說的一句,如果他沒那麼說呢?如果金髮店主根本沒聽到他說呢?如果她不同意呢?如果她是同意卻在當時親自送出來呢?或者如果她丟了之後,達闕聽到聲音拾起來呢?或者如果金髮店主聽到落地的聲音覺得奇怪,過來拾了呢?只是為了把鑰匙,是不是這種方法太難了點,導致鑰匙丟失的巧合是不是太多了一點?

    最主要是根本不值得。牛警官下了這個論斷。既然店裡的酒水價值百萬,不可能找不到撬鎖高手吧,誰會花那個幾乎要靠運氣全權負責的腦筋弄鑰匙呢?

    回到局裡,發現拘留室門口盛況空前,不僅局裡的,還有所轄派出所來辦事的女警們都在那裡。「喂!喂!局長來了!」牛警官低聲詐喝,女人們立刻做鳥獸散,他看到了鐵柵之後清朗的眼睛和謙和的笑容,問道:「吃了早點嗎?」

    「謝謝,吃過了。」達闕客氣地答他,彷彿他是主人他是客。

    「你還有沒有想起什麼線索?」

    「沒有。」達闕搖搖頭,有一絲歉意。

    「牛隊,你回了?」小金警官的聲音遠遠傳來。

    牛警官回頭,看到他正向他們這邊走過來,身後跟著昨晚那個叫達闕「哥哥」的丫頭,還有另外一個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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